展廳租賃服務合同(精選3篇)
展廳租賃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展廳的位置: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展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廳。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場地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______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設計事務所正常辦公及接待客戶。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間乙方如須退租需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場后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為每月______號。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經營。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或轉租展廳,須在_______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乙方在展廳內活動的全面自由,并確保對展廳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5、乙方保證在軟裝方面獨家推薦,保證不與其他同品類商家合作。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政府統一規劃或自然災害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設施設備或提供的設施設備不能滿足乙方經營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甲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加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廳租賃服務合同 篇2
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荊門三喜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將位于 出租給承租方作為汽車銷售展廳使用,租賃期限為___個月,即從______年 __月 __日至 _____年 ___月 ___日止。
二、租金給付方式及時間:
承租方根據在展廳所達成的汽車月銷量向出租方給付租金。標準為每臺500元(不分車型)。每月租金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給付,超過2500元的按2500元給付。該房屋當月租金于每月月底結算。(承租方已有潛在客戶及訂單不納入統計。)
三、租賃期間,承租方對承租房只能承租(經營)。不得轉租、轉讓或者變相轉讓、轉借。如有改變用途或轉讓第三者使用,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否則出租方有權將出租房收回。
四、承租方必須遵紀守法,否則后果自負,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承租方有權在展廳門面做廣告宣傳。承租方對房屋整改、設施變更時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在解除合同時必須保證其各種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歸還、修復原來面貌。
六、承租方必須在當月月底提前交清本月水電費用。
七、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立即無條件退出該房屋;承租方若要求續租,必須由本合同終止前壹個月提出,否則出租房有權將房屋出租給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荊門三喜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展廳租賃服務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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