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探測器清洗合同(通用3篇)
火災探測器清洗合同 篇1
火災探測器清洗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項目: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火災報警探測器進行清洗,在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1.1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火災報警系統圖紙以及煙感探測器位置。
(2)當乙方人員按合同內容到現場作業時,甲方應派專人到現場協調,同乙方人員共同出入房間,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并盡量避免交叉作業。
(3)負責協調作業現場的障礙物排除工作,配合探頭拆裝作業的順利進行。
(4)按本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方式,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有關費用。
(5)負責提供所需要的水源、安全用電、照明、以保證正常作業。
1.2 乙方責任:
(1)負責制訂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證甲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2)負責火災報警探測器的在線檢測、拆裝、運輸以及清洗。
(4)在探測器清洗、測試完畢后,向甲方提供一份清洗、測試_____。
(5)乙方在作業進行中,如發生針對甲方的損壞賠償,正常運作中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為了確保本合同所屬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規定和各方責任,若合同執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為本合同的順利執行創造條件。
第二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合同總價
3.1 探測器生產廠家_________。
3.2 清洗探測器數量約_________只;單價_________元/只。
3.3 合同總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以實際清洗數量計)
第四條 付款方式
4.1 付款方式為二次支付。
4.2 甲方應在清洗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90%;余款三個月后,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第五條 爭議
5.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5.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違約
6.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7.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7.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7.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4 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7.5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6 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 通知
9.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9.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訂立時間
10.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2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日生效)。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火災探測器清洗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項目: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火災報警探測器進行清洗,在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1.1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火災報警系統圖紙以及煙感探測器位置。
(2)當乙方人員按合同內容到現場作業時,甲方應派專人到現場協調,同乙方人員共同出入房間,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并盡量避免交叉作業。
(3)負責協調作業現場的障礙物排除工作,配合探頭拆裝作業的順利進行。
(4)按本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方式,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有關費用。
(5)負責提供所需要的水源、安全用電、照明、以保證正常作業。
1.2 乙方責任:
(1)負責制訂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證甲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2)負責火災報警探測器的在線檢測、拆裝、運輸以及清洗。
(3)為甲方提供優質的質保服務:在合同期內(一年),確保甲方清洗的探測器不能出現主機誤報、響應不正常等技術故障。如出現故障乙方技術人員及時到現場進行免費檢測及維修。
(4)在探測器清洗、測試完畢后,向甲方提供一份清洗、測試工作報告。
(5)乙方在作業進行中,如發生針對甲方的損壞賠償,正常運作中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為了確保本合同所屬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規定和各方責任,若合同執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為本合同的順利執行創造條件。
第二條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合同總價
3.1 探測器生產廠家_________。
3.2 清洗探測器數量約_________只;單價_________元/只。
3.3 合同總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以實際清洗數量計)第四條 付款方式
4.1 付款方式為二次支付。
4.2 甲方應在清洗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90%;余款三個月后,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第五條 爭議
5.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5.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違約
6.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6.2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若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7.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7.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7.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4 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7.5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6 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 保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 通知
9.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9.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訂立時間
10.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2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日生效)。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技術負責人: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火災探測器清洗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墻清洗服務及施工安全事項雙方簽訂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圍:外墻及立柱清洗,立柱、正立面、門洞面拋光打蠟。
三、施工日期:本合同施工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因甲方原因或氣候等自然條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施工延誤,完工日期順延。
四、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清洗服務。工程完工后,甲方按實際清洗面積及商定的單價(清洗單價__________元/平方米、拋光打蠟單價__________元/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款,乙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五、清洗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清潔標準進行施工,達到所清洗建筑表面目視無明顯污漬、灰垢、水印,顏色一致(由于以前清洗和自然沉積侵入墻體、裝飾物材內部的污漬采用原料清洗后不能徹底去除的屬于正常范圍)。
2、乙方不得使用強酸強堿等腐蝕性清洗劑,以免甲方物品受損,只能使用無腐蝕性的中性清洗劑進行施工。
3、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甲方墻面字體,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六、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驗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5日內不驗收,或拒不提出整改意見,則視為合格,驗收合格甲方需簽字確認,若驗收不合格需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并達到質量驗收標準為止。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水電供應,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工作現場遇到的特殊問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及清潔質量不滿意時有權要求返工和停工。
3、乙方自帶清洗服務所需設備和物料,按本合同的要求作業,積極與甲方協調、配合,并根據甲方的要求不斷改進、提高清洗服務質量,按時完成清洗服務,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
4、因乙方施工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物品、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八、乙方進場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施工中如發生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第三者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