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保服務合同(精選7篇)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衛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衛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范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衛。乙方實際服務范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 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采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 小時后休息 小時,再開展第二次 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 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 人,合同總價暫定為:¥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范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 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后,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后給付審定金額的 %,以電匯方式結算;剩余 %在服務期結束后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后給付剩余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后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8.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范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 %~ %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后,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后,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后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后,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后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 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 %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系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并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并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盡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陸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派駐保安數量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日內派遣 名保安到甲方,協助甲方開展治安防范工作,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應培訓合格。
第二條:甲方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保安工作納入單位的議程,做好派駐保安員的日常執勤監督工作。定期督促、檢查保安員按中隊工作安排做好各項執勤工作。有權對保安員執勤的行為進行批評和糾正,有權將不履行職責、違法違紀的保安員依法退回給乙方處理。
2、負責向乙方提供安保之前所必需的甲方的規章制度,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進行安保執勤,教育本單位的人員支持和接受保安員履行其職責,不得要求保安全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3、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員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區域內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合同范圍內相關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保證區域內的相關單位及個人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4.處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項遺留問題,保證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時接收和派人管理;協助乙方解決執勤中難以解決的問題;負責保安員在執勤中與進入執勤區域的人員所發生爭議的處理。
5、妥善安排保安員必要的生活場所和設施,甲方為保安員提供與甲方員工同等待遇條件的基礎設施,以便保安員更好地履行職責。
6、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工資及其他應補助費用。
6、對乙方的保安服務條項進行指導和監督。
7、保安員有突出貢獻,應予以表彰的,甲方應將情況通報給乙方。
8、尊重、理解、支持乙方的合作及正常工作制度,不詆毀抵觸乙方工作人員。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及條約。
2、在執勤中,保安員應著保安制服,佩戴標識,儀表端正,姿態良好,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3、負責發放保安員工資,辦理社會保險,發放國家制定(規定)統一的保安服裝。
4、負責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聽取甲方對保安服務的意見。不斷改進安全防范工作,確保甲方安全。
5、保安員不履行職責或違法違紀的,根據甲方管理、投訴情況,乙方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處分。觸犯法律法規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置。
6、尊重、理解、支持甲方的合法及正常調度、不抵制詆毀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內與人發生爭、吵、鬧、打、斗、罵等不文明行為。
7.甲方如拖欠保安服務費的,欠費期間責任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案件事件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欠費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視情況先行撤出保安員,待甲方支付拖欠費用后再依合同派駐保安員。
8、行為以“五講四類”,以南寧市文明市民宣言作準則,工作細致不馬虎。
第四條: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保安服務費人民幣金額總計 (¥ 元/月),乙方配備共 (人)保安員進駐甲方實施合同約定的保安工作, 此保安服務費包含社會各項保險金;
2、甲方應于每月的 日前向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本月保安服務費,超過支付期第 五 日(不包含節假日)起每日按當月服務費總額加收 百分之三 的違約金。
3.乙方需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發票。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壹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后雙方另行協商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下一屆保安服務合同的權利。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商擬定變更成補充合同內容條款(但變更內容必須合法合規合制度,不違背原有原則),協商擬定的內容條款作原合同附件。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無理堅持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所以保安員兩個月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無違約方。
3、由于政策性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不可追究違約責任。
4、甲方指派保安員職責范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保安員和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補充條款
1、甲方不負責解決保安員工作時間的吃住問題。
2、乙方派遣的保安員應全部為男性。
3、保安員應按城管執法隊制訂的執勤方案上班。
4、如甲方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或增減人時,需要提前一個月發函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5、保安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國家提供的工傷醫療待遇;保安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由乙方支付,甲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視情況提供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第八條:保安員著裝
乙方為保安員配備國家統一的標準的保安員服裝,夏裝每人2套,秋冬裝每人2套。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是委托代表人簽字(蓋章)后本合同即時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3
工廠巡邏安保服務協議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衛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衛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范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衛。乙方實際服務范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3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采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12小時后休息24小時,再開展第二次12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4600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50人,合同總價暫定為:¥69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范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后,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后給付審定金額的90%,以電匯方式結算;剩余10%在服務期結束后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后給付剩余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后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8.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范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0.5%~3%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后,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后,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后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后,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后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48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2%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系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并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并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盡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陸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2. 務,3. 服4. 務包括門衛、守護以及巡邏等,5. 并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6.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保衛、安全相關的其它服7. 務。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安全保衛工作,并對甲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派駐保安人員,派駐的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壹年,其中試工期叁個月。自20__年4月19日起至20__年4月18日止,其中20__年4月19日至20__年7月18日為試工期。
服務人數: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駐的保安人員30名,以后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增減保安人數,需增加或減少保安人員甲方要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
1. 甲方按每月每名2. 保安800元向乙方包干支付服3. 務費用;
4.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5. 務費。
6. 乙方保安人員上崗必須著裝(著保安服7. 、系武裝帶、配警棍,8. 關鍵崗和巡邏人員配對講機),9. 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文明執勤、保守機密;
10. 乙方保安人員要遵守并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11. 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12. 維護甲方的利益,13. 保障甲方的財產安全;
14. 乙方必須嚴格管理,15. 制定內部規章及考核處罰規定,16. 并嚴格檢查考核,17. 按月將檢查考核情況報甲方管理人員。
18. 乙方要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輪換,19. 每期保安人員的花名20. 冊應蓋乙方公章后,21. 交甲方審驗和備22. 查。
23. 乙方有權隨時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檢查,24. 有權對違規或不25. 稱職保安人員提出處罰、調換或辭退要求,26. 乙方必須接受;如乙方保安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27.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28. 要求并監督乙方提供滿意保安服29. 務的權力;
30. 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管理、檢查及考核權力;
31. 監督乙方對其保安人員支付合法勞動報酬和提供必要勞動待遇的權力;
32. 對乙方失職造成財產損失賠償的權力;
33. 按時支付服34. 務費用的義務;
35. 提供必要生活條件的義務;
36. 配合乙方履行職責的義務。
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37. 當確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動屬違法性質時,38.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39. 享有合法取得服40. 務費用的權利;
41. 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持健康證),42. 接受過正規專業訓練且身高不43. 低于1.7米,44. 初中以上畢業的男性;
45. 自覺接受甲管理,46. 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47. 保衛甲方財產安全的義務;
48. 為保安人員提供勞動報酬和勞保福利;
49. 為保安人員配備50. 保安制服51. 和裝備52. (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
53. 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
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按責任大小予以賠償,按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認定額不低于70%賠償。甲方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出現勞動爭議或發生人身傷害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依照勞動法進行妥善處理。
甲方免費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住宿,水電費按甲方員工同等對待,享受甲方員工餐待遇(如甲方實行收費進餐,甲方給予適當補貼)。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原則上不得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以書面文件要以確認;若未征得對方同意,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則要追究違約責任。除違約方向對方賠償損失外,還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合同:
54. 一方違約;
55. 試工期內。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確認。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關于更換保安的請示
妥否,請批示。
辦公室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保安服務公司人員安排
1.大門 7人雙崗24小時
2.辦公大樓 4人單崗24小時
3.倉庫 4人單崗24小時
4.焊裝車間 3人單崗24小時
5.涂裝車間 3人單崗24小時
6.總裝車間 3人單崗24小時(規劃部要求)
7.沖壓車間 3人單崗24小時(規劃部要求)
8.巡邏 3人單崗12小時
合計 30人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5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乙方是依法成立、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提供安保服務的專業安保公司,具備合法的保安服務資質。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安人員的任務
乙方保安人員對負責區域內的門崗、巡邏、報警監控、秩序管理等項工作。
第二條 保安人員要求、數量、服務期限和地點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必須為男性,且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政治合格,無違法違紀前科記錄;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吃苦耐勞、作風嚴謹;
(3)具有從業資格和較好的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熱愛保安工作;
(4)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 160厘米以上;
(5)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大或傳染性疾病,年齡為55周歲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員共人。
3.服務期限:(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具體人員的到位時間以實際到位時間為準)。
4.派駐服務地點:甲方指定的管轄區域。
第三條 保安人員服務費
1.服務費標準:甲方負責解決保安員住宿,根據派遣保安人員的實際到崗時間,在保安每人每月元人民幣的基礎上結算、支付保安服務費用,工作天數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折算每月的保安服務費用。
2.乙方的保安服務費,在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后,由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服務費。
3.保安服務費用合計為每月:大寫:元
小寫: 元。
4.保安服務費為包干制,包含以下:
?保安服務人員的工資、服裝費、社會保險、員工福利以及節假日加班費、過節費、保險等;
?保安服務人員的日常辦公用品以及常規性培訓類的費用支出;
?保安服務人員的管理酬金。
5.支付方式,甲方按合同約定的保安服務費轉入以下帳戶: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南寧分行
開戶名稱:廣西瑞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
第四條 工作安排
乙方保安人員到達崗位后,接受甲方領導,具體工作由保安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安排落實。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在職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監督權,同時應僅限于在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
2.因工作特點要求,需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工作內容及要求由甲已雙方協商。
3.甲方若發現乙方保安人員不盡其責,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章制度,經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勞動法規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外,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天內予以調換,乙方應予滿足,并將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員及時送至甲方指定場所上崗履職,因未及時予以調換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未按時調換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派遣人員違法亂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甲方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職責不相符的工作,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要聽從甲方指揮、管理并做好巡邏、報警監控、車輛秩序管理等項工作。
5.被派遣的保安人員在甲方的具體領導下工作,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保安人員在執勤過程中遇到重大突發事件,保安人員應立即向甲、乙雙方領導匯報。
6.與甲方管理部門保持經常聯系,隨時溝通情況,及時解決執勤與管理中的問題。
7.乙方負責為保安人員配備開展工作的制服、標志及基本安保裝備(制服、標志及裝備的標準由雙方另行確定),并按時發放工資。
8.乙方根據甲方人事部門的要求向甲方下屬部門派駐保安人員后,未經甲方人事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在各部門的保安人員人數。乙方未經甲方下屬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調動派駐到甲方下屬部門工作的保安人員,如須調動,應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依法參加了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或人身意外保險等其它保險,并為在甲方管轄區域內工作的乙方保安人員繳納了保險費。
11.乙方保安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人身傷殘、傷亡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有關傷殘、傷亡的善后工作,屬于乙方或其保安人員責任的,應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足額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額的5%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間無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由責任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負責賠償對方合同期總金額25%的違約金。
4.一方因政策規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時,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不按照約定提前通知對方,由違約方承擔支付對方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終止,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均不影響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的效力。
7.本合同期限履行完畢后或是其它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再續簽新的服務合同,甲方2年內不可自行聘請本服務期限內的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員,如有違約甲方應當支付本合同金額的一個月服務費做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廉政承諾
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給予對方有關工作人員或其授權代理人個人工作之外的利益或饋贈,包括但不限于現金、禮券、禮品、購物卡、宴請等;如有一方違反,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未詳之處,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2.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6
聘請單位(甲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省保安服務管 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 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并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后,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鑒定),其醫藥費、撫恤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并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后由乙方處理,保安人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并經乙方經理審批后方能生效。
5.為有利于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2.費用: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全月人,服務費合計元。
3.住宿:由乙方解決。
4.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辦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每小時工資15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12小時;式:(1)支票。(2)現金。(3)匯款。
開戶銀行: 賬號: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本合同正常執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協商后所立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執行合同過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未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而單方終止時合同視作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支付三個月的保安總費用給對方作違約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提請區仲裁委員會裁決,不服仲裁委員會裁決時,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休息日(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每天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
5.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后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當月五號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
工廠安保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方轄區治安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甲方現聘用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訂如下合同:
一、聘用人員:甲方聘用乙方6名保安隊員。
二、聘用期限: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
三、根據甲方的需要和委托,乙方承接甲方以下服務:
1、維護甲方轄區內治安秩序;
2、負責甲方轄區內門衛的人員、車輛進出登記和日常情況處理工作,對不能處理的情況及時向甲方領導報告;
3、根據甲方要求,對轄區內重點部位進行巡邏或守護,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合理建議;
4、合同期內,如乙方職責內原因造成損失,經公安機關裁決,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災難性事故以及不能處理的事情,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客戶單位;
6、完成甲方交辦的其他安全保衛任務。
四、經費結算:每人每年服務費 元,一年服務費共計9 元,分四次付清,在簽合同之日付 元,每次付款憑發票結算。
五、合同變更: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或中止,需提前15日通知對方,否則應付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對方違約金 元。合同到期如需延長或終止,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經雙方商定,重新簽訂或終止合同。
六、其他事項:
1、對甲方轄區內的保安工作實行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的原則,甲方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工作協調,定人、定崗、定責;
2、乙方保安人員應做到認真執勤,盡職盡責,對轄區內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或災難事故,應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秩序,減少損失并及時報案,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3、乙方負責保安隊員的教育、管理、訓練和考核,對執勤、值班期間違反保安公司和客戶單位規章制度的,公司將按公司制定的勤務考核獎懲辦法進行處理,以適應甲方的治安保衛需要;
4、乙方保安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勤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配,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有效開展安全防范等工作,對確實不適應甲方保安服務需要的人員,由乙方予以調整;
5、甲方負責為保安人員提供值班室和必要的值勤辦公用品,結合單位實際,負責隊員值班期間的吃飯;
6、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紀律規定;
7、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保安人員的督促、檢查、教育、管理工作;
8、乙方承擔保安人員的工資、保險、服裝及一定的值勤裝備。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