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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發布時間:2023-02-21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通用22篇)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適用于患老年癡呆,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人,不適用于患其他精神疾病的入住老人。此種情況下,丙方是本合同的付款義務人同時也可能同時是入住老人的監護人。

  目 錄

  第 一 條 入住條件及程序

  第 二 條 服務地點、房間及服務設施

  第 三 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第 四 條 體檢

  第 五 條 收費

  第 六 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 七 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 八 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 九 條 特別約定

  第 十 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第十五條 通知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第十九條 生效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本合同的付款義務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系: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被依法確認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經實地考察,自愿決定送乙方入住甲方開辦的 (養老服務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4、丙方自愿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乙方應有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患有老年癡呆癥的診斷證明,無其他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的監護人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2)乙方的監護人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

  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 ,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監護人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②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填寫《入住登記表》(見本合同附件 )。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區 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監護人為乙方選擇的房間類型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為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 。

  乙方的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乙方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 6、7 。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8 。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甲方、乙方的監護人及丙方同意為乙方選擇服務項目,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 9 。

  3、如為乙方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甲丙方及乙方監護人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 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丙方。體檢費用由丙方負擔。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后,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丙方承擔。

  乙方監護人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見本合同附件 11 。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_______________元,計每年_______________ 元。該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丙方支付,甲方應向丙方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如甲方不要求,則無需填寫):

  (1)丙方應于簽約時交納相當于 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 _______________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丙方,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注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的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詢和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監護人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監護人和 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通過監護人,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通過監護人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通過監護人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通過監護人,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在監護人的監護下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8、通過監護人,有權提前十日提出解除本合同;

  9、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的權利。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2)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3)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乙方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4)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發生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6)對乙方有探視權;

  (7)在乙方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直接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陳述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可能影響服務的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入住老人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入住老人出現的緊急情況;

  (5)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監護人及丙方,并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監護人和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丙方負擔。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負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取得聯系,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責善后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責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善后服務費 _______________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中斷聯系。

  因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且拖欠服務費達到兩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人,甲方可以通知法定贍養義務人,如法定贍養義務人同意,可作為新的聯系人和負擔服務費用的一方,替代丙方,承受本合同約定的丙方的權利義務。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在入住期間,乙方食用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承擔相應后果。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后果由乙、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于甲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監護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項目的建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應對新的服務項目和收費金額進行書面確認,如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項目的書面通知后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選擇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項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服務項目后的養老服務費用。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已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 %),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后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接乙方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如果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將乙方接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外,還應當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

  (3)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后應會同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將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監護人住所。

  (4)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_ 等費用。

  (5)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6)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取養老服務費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的,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甲方并應承擔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

  6、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應付款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除因不可抗力、丙方過錯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應積極協調,妥善安置乙方: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監護人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 年(月),從 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可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監護人應于合同到期日將乙方接出養老院,辦理出院手續,由丙方結清所有費用。

  除乙方監護人及經其書面授權者外,乙方的任何親友無權帶乙方離院。

  3、合同期滿后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乙方監護人又不將接出養老院,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丙方,要求乙方監護人將乙方從養老院接出。如果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接出,按照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第(2)項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文件無法送達,則視為文件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 乙方及其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 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 甲方出具的、經丙方簽字認可的《自理能力測評報告》

  6、 房間設備表

  7、 公共設施設備表

  8、 甲方服務范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填寫具體服務項目,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發等等。)

  9、 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

  10、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

  11、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12、 《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并已認真閱讀前述文件并自愿遵守。

  13、 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14、 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相關證明

  15、 丙方為乙方監護人的合法證明。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2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付款義務人,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法定贍養義務人、監護人、其他親屬、原工作單位或其他自愿負擔乙方入住費用的單位或個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系: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作為本合同附件3。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

  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符合上述情況的,乙方填寫《入住登記表》(作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選擇的房間類型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乙方、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作為本合同附件6、7。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作為本合同附件8。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三方同意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作為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 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乙方。體檢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負擔。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

  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11。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元,計每年 元。該費用包括 、 、 、 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丙方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或者丙方支付,甲方應向支付人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如甲方無要求,則無需填寫)

  (1)乙方、丙方應于簽約時交納相當于 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元作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乙方、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 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注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乙方或者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詢和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乙方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9)有權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救助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3)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發生走失、意外、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4)對乙方有探視權;

  (5)經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盡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乙方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5)與乙方共同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并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負擔。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取得聯系,丙方負責善后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丙方負責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善后服務費 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3、甲方與丙方聯系中斷

  (1)因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甲方與乙方協商后,有權重新確定聯系人,但不免除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2)如果在丙方聯系中斷的情況下,如出現拖欠甲方各項費用的,則甲方有權起訴丙方及對乙方有贍養義務的個人或單位,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養老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用、甲方聘請律師實際支付的律師費及為挽回損失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于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項目的建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應對新的服務項目和收費金額進行書面確認,如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項目的書面通知后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選擇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項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乙方和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服務項目后的養老服務費用。乙方和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已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 %),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或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或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后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出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出院,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還應當支付相當于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并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后應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 、 、 等費用。

  (6)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7)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取養老服務費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的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后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的,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承擔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造成乙方、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6、乙方和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8、除因不可抗力、乙、丙方過錯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時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甲方、丙方應積極協調,根據乙方的意愿選擇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和丙方可共同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共同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出養老院,辦理出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

  3、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又不搬出所在的養老院,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搬出養老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搬出養老院,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第(2)項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文件無法送達,則視為文件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直接將書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視為通知或送達了乙方。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 乙方、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 乙方及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 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丙方簽字認可的《自理能力測評報告》

  6、 房間設備表

  7、 公共設施設備表

  8、 甲方服務范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填寫具體服務項目,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發等等。)

  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

  9、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

  10、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11、 《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頁為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3

  甲方(用戶)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愿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二)視老人如親人,服務做到耐心、細致、周到,不怕臟、累、苦。

  (三)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為老人提供優質服務。

  (四)及時了解服務對象的需求并調整服務內容。

  (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對象。

  二、乙方承諾:

  (一)正確理解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對甲方要以禮相待。自覺按時向甲方支付須自行承擔的費用。

  (二)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實事求是地對甲方進行工作評定。

  (三)服務過程中如對甲方不滿,應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如實說明原因,由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

  三、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 ,服務方式 。

  以上內容需甲、乙 雙方共同遵守,確保居家養老工作順利開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包河區煙墩街道濱湖家園社區 乙方:居家養老服務站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服務技能差,服務態度差而被用戶解退或因自身原因而辭職者,終止合同,不發工資。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8

  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家園社區 乙方:居家養老服務站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9

  甲方(受托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擔保方):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所住地:寧波市江東區百寧街66號郵 編

  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 編

  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

  丙方(擔保方):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關系

  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手機號 郵 編

  總則

  1、甲方系寧波市江東區政府批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丙方詳閱甲方《入院指南》,并經實地考察,自愿決定乙方入住 甲方機構,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為乙方指定的監護人和擔保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 的相關事務,自愿與乙方共同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的一切相關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

  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 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

  (1)年齡年滿60周歲;

  (2).無傳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癡呆癥者;

  (3.)生活習慣、性格趣向、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者;

  (4).有擔保和監護人,本人和擔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的《體檢單》(附件2),體 檢項目包括心電圖、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為乙方 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體檢單》及對乙方的身 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標準見服務指南。

  2、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第三條 服務收費

  1、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服務指南。

  2、乙方、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20xx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關費用。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20xx元,乙方或丙方應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后返還乙方 或者丙方(不計息)。

  3、乙方入住繳納費用包括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及其它約定費用,首月

  費用應在入住當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號前付清次月費用。

  4、乙方入住不滿15天(含15天)的,床位費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床位費按全月計算;護理費、伙食費按日計算。

  5、入住雙人間的,除公共照明、電視、空調用電外,甲方為每床安裝電表一只,壁扇和個人家電使用均進入個人電表,費每月底按實結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時,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個人生活用品代辦費300元。

  7、入院時,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樓號床,確定護理等級為級,每月床位費 元;護理費 元;伙食費元;元,合計 元,今后費用收取視乙方身體變化情況和開展服務項目增減結予調整。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為了乙方的安全,有權根據乙方身體和自理能力情況對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給予調整,但必須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確認;

  (4)甲方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等級之服務,但不承擔監護人之義務。

  2、甲方的義務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根據國家規范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生活護理、飲食服務、醫療康復、文化娛樂等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4)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5)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對外透露;

  (6)為乙方提供大額現金委托存款服務,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行動不便的外出需經丙方同意);

  (5)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搶救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性格、生活起居習慣,家庭成員情況、既往病史等,若因隱瞞相關情況,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在入住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與入住老人和睦相處;如發生糾紛造成自傷或他傷,由乙方承擔責任;如造成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如身體不適,應及時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療,甲方認為需轉外院治療的,應主動配合;

  (4)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監督甲方根據約定的護理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有權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提出批評和建議;

  (3)有權查閱復制乙方的檔案資料,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4)遇緊急情況,包括乙方發生走失、意外事故、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2、丙方的義務

  (1)丙方自愿擔任乙方法定監護人和擔保人,全權負責乙方入住期間一切事宜。入院時應如實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如甲方認為不適宜休養的,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回,如乙方發生傷人毀物、疾病傳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因乙方身體健康狀況變化需對乙方護理級別給予調整,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通知3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3)丙方應經常來院探視乙方,保持聯絡,盡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以篇二:養老服務協議范本

  養老服務協議范本:

  協議編號:(根據本機構情況編號)

  養老服務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身份證號:

  原工作單位:

  讀: 3次 大小: 14KB(共8頁)

  郵編: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郵編: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用戶)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服務對象

  乙方:服務人員

  丙方: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愿簽訂并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2、康復保健;3、家政服務;4、精神慰藉;5、文化娛樂;6、緊急救援;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并保持經常聯系,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并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后,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愿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愿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后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并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后,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并解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后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愿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雇主):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家政員): 身份證號: 電話:

  丙方(居間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體,三方是平等民事關系。三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為其提供 □全日制 □住家制服務。乙方也愿意為甲方提供此項服務。

  第二條 服務時間: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乙方服務時間為:□住家 □白班 _____到_____ (時間) 。

  第三條 服務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費:乙方服務費為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計日薪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若對乙方服務不滿意,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調換人員或中止合同。若終止合同,則扣除乙方實際工資后的剩余服務費將退還甲方。

  2.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 應向乙方明確服務要求、生活習慣,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務,必要時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員信息,如疾病、生活習慣等。

  3. 對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如遇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離開服務地點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丙方。

  4. 家用電器使用方法各異,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氣、水、電及家用電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因甲方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應向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與異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7. 乙方下戶離崗時,甲乙雙方均應認真檢查各自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乙方離崗后,合同各方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培訓或用戶的要求操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導,尊重甲方的生活習俗,善待服務對象,愛護甲方財物。

  2. 請假外出應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離崗。如確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到丙方處辦理手續,經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務。

  3. 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第三方服務,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有權與有侵權行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 不得在甲方住處從事與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有任何主觀惡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驗證甲乙雙方身份信息;為甲方委派身份經過驗證、體檢合格并達到相應技能的員工,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2. 為乙方建立服務檔案,記錄乙方的工作經歷;指導督促乙方執行合同的各項約定;對乙方進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訓。

  3. 因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務日期變更)造成乙方不能履約時,有權為甲方調換同等級別的人員。

  4. 有權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有權對乙方的錯誤行為進行批評指正。有權調查并協助解決甲、乙雙方產生的糾紛。

  第八條 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 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 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 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 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工作的。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蓋章有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5

  鄭州市金水區社區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對象(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協議條款,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乙方符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愿申請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 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 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 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于(A□ B□ C□)類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并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 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 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后,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并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后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 服務時間:

  第九條 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后,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系,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系,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系。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后,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并教會服務員使用家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系,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愈后,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用戶)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用戶)姓名: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服務內容為: 。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雇主):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家政員): 身份證號: 電話:

  丙方(居間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體,三方是平等民事關系。三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為其提供 □全日制 □住家制服務。乙方也愿意為甲方提供此項服務。

  第二條 服務時間: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乙方服務時間為:□住家 □白班 _____到_____ (時間) 。

  第三條 服務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費:乙方服務費為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計日薪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若對乙方服務不滿意,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調換人員或中止合同。若終止合同,則扣除乙方實際工資后的剩余服務費將退還甲方。

  2.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 應向乙方明確服務要求、生活習慣,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務,必要時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員信息,如疾病、生活習慣等。

  3. 對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如遇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離開服務地點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丙方。

  4. 家用電器使用方法各異,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氣、水、電及家用電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因甲方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應向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與異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7. 乙方下戶離崗時,甲乙雙方均應認真檢查各自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乙方離崗后,合同各方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培訓或用戶的要求操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導,尊重甲方的生活習俗,善待服務對象,愛護甲方財物。

  2. 請假外出應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離崗。如確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到丙方處辦理手續,經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務。

  3. 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第三方服務,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有權與有侵權行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 不得在甲方住處從事與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有任何主觀惡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驗證甲乙雙方身份信息;為甲方委派身份經過驗證、體檢合格并達到相應技能的員工,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2. 為乙方建立服務檔案,記錄乙方的工作經歷;指導督促乙方執行合同的各項約定;對乙方進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訓。

  3. 因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務日期變更)造成乙方不能履約時,有權為甲方調換同等級別的人員。

  4. 有權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有權對乙方的錯誤行為進行批評指正。有權調查并協助解決甲、乙雙方產生的糾紛。

  第八條 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 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 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 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 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工作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到公司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則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20

  (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對象(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龍井社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協議條款,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乙方符合《龍井社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愿申請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 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 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 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龍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龍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于(A□ B□ C□)類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并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 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 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后,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并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后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 服務時間:

  第九條 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后,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系,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系,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系。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后,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并教會服務員使用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系,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愈后,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21

  贍養人:張聰×,男,52歲,_制氧機廠工人;

  張明×,男,49歲,_公司干部;

  張伶×,女,46歲,_中學教師;

  張俐×,男,43歲,_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_,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劉_,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__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聰×(章)

  張明×(章)

  張伶×(章)

  張俐×(章)

  被贍養人:劉_(章)

  20_年_月_日

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的法定贍養義務人、其他親屬、原單位或其他自愿擔任入住老人擔保人的單位或個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開辦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老服務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付款義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長,則保證責任期限相應延長;

  4、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入住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 。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 4 ,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對上述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填寫《入住登記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 )。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乙方、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 6 房間設施設備表、附件7公共設施設備表。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作為本合同附件 8 。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三方同意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見本合同附件 9 。

  3、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

  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 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乙方。體檢費用由乙方負擔,丙方負連帶責任。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見本合同附件 11 。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入住養老院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元,計每年 元。該費用包括 、 、 、 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如甲方不要求,則無需填寫):

  押金分為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兩部分。

  (1)乙方應于簽約時交納相當于 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元作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和意外傷害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 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注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的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丙方不能及時承擔擔保責任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在入住期間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9)有權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發急病、意外傷害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根據本合同要求的內容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和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3)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發生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4)對乙方有探視權;

  (5)經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本合同所要求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基本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乙方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或善后事宜;

  (5)按照本合同約定,丙方自愿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同時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負擔,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取得聯系,丙方負責善后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丙方應向甲方交納善后服務費 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與丙方聯系中斷

  (1)因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甲方與乙方協商后,有權重新確定聯系人,但不免除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2)如果在丙方聯系中斷的情況下出現丙方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則甲方有權起訴丙方,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的養老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用、甲方聘請律師實際支付的律師費及為挽回損失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于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費標準;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的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后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時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甲方、丙方應積極協調,根據乙方的意愿選擇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協助將乙方轉至其他養老機構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可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辦理出院手續,搬離甲方,并結清所有費用。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 乙方、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 乙方及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4、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5、 《入住登記表》

  6、 房間設施設備表

  7、 公共設施設備表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者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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