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精選21篇)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醫院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系電話135)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系,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范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后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范急診、急救程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范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后果。
3、從法律層面規范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序。
4、為臨床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系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范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制作提出法律意見,防范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范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范科室間聯系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范后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系。
16、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鑒定。
18、接受醫院委托,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系。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采購提供法律咨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 元整,合同生效后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對甲方委托上述事務優先辦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 醫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長
地址: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寶龍廣場*號公寓*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托,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并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系、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后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3
聘請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布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并、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法律顧問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范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民法典》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指派_______律師、_______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董律師(聯系電話 )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元人民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壹年,依此類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8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樣式一)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____________元。_____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以及項目談判,_____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合同 篇9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尚衡(法律顧問)第15-04號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 為法律顧問聯系人。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法律顧問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其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文件。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內部事務乙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顧問提供各項資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文件導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四、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為貴司提供的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如下:
(1)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標的額一定數額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費。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國內外的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談判和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負責監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規定,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財務資產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供甲方決策參考;
(7)應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法律講解, 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8)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信調查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工作;
(9)應甲方邀請,參與甲方重要的業務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見;
(10)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并對決策事項提出法律風險評估意見;
(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務
五、甲方應向乙方交納聘用法律顧問年費人民幣 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支付。
六、法律顧問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非訴、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標的額在10 萬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費,標的額超出此限的,乙方應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具體費用雙方另議。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合同約定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并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九、甲方應承擔法律顧問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要的差旅、通訊、資料等費用。
十、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協議,法律顧問費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法律顧問費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顧問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的,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費的范圍內對甲方給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鳳山
地址: 地 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1 、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 、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 、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它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委派 李林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的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 、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l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第一條服務范圍外的律師服務費;
4 、 甲方指定 為 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服務收費
1 、乙方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收取法律顧問費 2-5萬元 /年(具體數額根據公司規模確定),簽訂本協議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為 1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 、單獨訴訟案件律師服務費的收取:
(1)、甲方委托給乙方承辦的本協議第一條之外的事務需另行繳納律師服務費。
(2)、繳費的標準為:仲裁或訴訟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師服務費按照皖價服(20__)13號文件減半收費。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l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郵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 、合肥市外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3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通知和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
乙方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 。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或電子郵件之日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1
聘請法律顧問是指合同律師事務所接受聘請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經雙方一致同意所達成的書面協議,它利于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聘請法律顧問熱門合同范本篇,歡迎閱讀參考!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
第二條
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
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
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二)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
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
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
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
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
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
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
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
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
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
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
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
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
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
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
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
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
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
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
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________年,
第一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____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________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
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
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
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
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
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
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五)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________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___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
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
(1)、
(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
(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
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
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
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
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
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
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2
大型企業法律顧問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法律顧問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返
法律顧問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_____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_____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_____、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標準的80%計_____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范圍如下: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政府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事訴訟,維護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政府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6.應政府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政府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政府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政府委托,就××縣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bot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元(大寫:¥貳拾萬圓整)(包括人民幣×萬元)的,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元(大寫:¥)的,按照《律師事務所收費項目及標準》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個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應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法律顧問合同 篇16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法律顧問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8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
前言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企業,依法對 進行經營。根據政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19
聘請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下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下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之付。
六、下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1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