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精選23篇)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小時,自______點至______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______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2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服務技能差,服務態度差而被用戶解退或因自身原因而辭職者,終止合同,不發工資。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3
甲方:(服務機構)
乙方:(服務對象)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居家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生活需求,明確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向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務內容和標準
參照《長春市民政局居家養老護理服務基本標準》中的相關內容。
服務地點:乙方戶籍所在地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補助或甲方不再從事服務。”
二、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一)結算方式
1、乙方被確認為符合政府補貼標準的,按《長春市居家養老服務卷試行辦法》進行服務,按照政府與企業簽訂的
2、居家老人是自費服務的人員,根據服務情況交納服務費。
(二)結款日期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結款日期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將上月發生服務費劃轉到甲方賬戶。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根據服務情況按次結算。
(三)服務價格
不同服務項目由甲方根據市場指導價或平均價進行核定。
(四)結算系統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暫用現“長白系統”為結算系統,如甲方開發出相對更完善的結算系統,可改用甲方相關系統進行結算。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按照甲方結算系統結算。
三、服務流程 甲方根據服務需求制定服務計劃甲方進行服務乙方按規定結款。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證工作人員身份清楚、手續完備、身體健康、無不良社會記錄。
2、甲方負責對員工期進行職業道德和職業培訓,取得護理職業資格方可上崗。
3、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提供護理人員,建立護理人員檔案。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經常聯系。每月通過電話或者派員走訪、征求乙方意見、及時處理乙方提出的合理問題,改進服務,必要時調換相關服務人員。
5、甲方保證對乙方的服務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斷。
6、甲方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為民政服務對象;并有權依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自費服務人員)收取服務費。
7、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本協議接受養老服務和繳納服務費。
2、乙方有權要求更換相應的服務人員。
3、乙方及時提供服務所需各種證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服務,由甲、乙雙方協調處理。
4、乙方對甲方服務人員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視、不虐
5、甲方為乙方提供養老服務期間,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來承擔;乙方如需就醫,其產生的醫療、生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非因甲方的過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動時所發生人身傷害等)其賠償費用應由責任人來承擔。
6、乙方不得強迫護理人員從事協議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將護理人員轉讓給他人服務。不得將護理人員帶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權拒絕護理人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人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電腦。
8、乙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服務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與甲方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人員的人身權益。
9、甲方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突發急病或其他事故傷害時,乙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協議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負擔護理人員醫療、醫藥費用。
10、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臟病、腦梗塞、過敏史等有危險性或容易突發性疾病,并告知相應的注意事項。因隱瞞病情而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協議的終止、解除和續簽:
1. 如其中一方需終止此協議,需提前15日告知對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 如乙方屬自費人員,沒有按照約定繳納服務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誹謗或者虐待對方,任何一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責任:甲方應在服務期限內,根據乙方需求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提出異議,甲方應及時做出調整和改進。
九、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規范居民養老服務,關愛老年人健康,提高社會化養老服務水平,構建和諧社區,根據協議方穩中有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甲、乙兩方就開展居民養老服務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屬的工作安排,準時上崗,不得無故缺勤;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履行服務時,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原因;
2.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愿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3.自覺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監督,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活動;
4.甲方應對服務項目開具清單,寫明服務內容、數量、金額,并由服務對象簽字確認;不得向服務對象索要應付服務費用之外的任何額外財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強度;
2.根據服務對象的情況,無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全額購買服務項目的費用;低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承擔30%的費用,其余費用由服務對象向服務機構支付;有償服務對象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代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聯系服務機構、提供咨詢服務等),費用由服務對象自行向服務機構支付;
3.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對服務不好的服務機構有權終止協議;
4. 服務機構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領取上個月份的服務費用,乙方負責督促低償及有償服務對象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保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三、本協議期間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7天告知對方。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按照前期限自動延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服務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5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付款義務人,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法定贍養義務人、監護人、其他親屬、原工作單位或其他自愿負擔乙方入住費用的單位或個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系: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作為本合同附件3。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
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符合上述情況的,乙方填寫《入住登記表》(作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選擇的房間類型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乙方、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作為本合同附件6、7。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作為本合同附件8。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三方同意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作為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 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乙方。體檢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負擔。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
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11。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元,計每年 元。該費用包括 、 、 、 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丙方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或者丙方支付,甲方應向支付人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如甲方無要求,則無需填寫)
(1)乙方、丙方應于簽約時交納相當于 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元作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乙方、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 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注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乙方或者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詢和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乙方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9)有權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救助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3)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發生走失、意外、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4)對乙方有探視權;
(5)經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盡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乙方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5)與乙方共同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并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負擔。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取得聯系,丙方負責善后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丙方負責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善后服務費 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3、甲方與丙方聯系中斷
(1)因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甲方與乙方協商后,有權重新確定聯系人,但不免除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2)如果在丙方聯系中斷的情況下,如出現拖欠甲方各項費用的,則甲方有權起訴丙方及對乙方有贍養義務的個人或單位,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養老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用、甲方聘請律師實際支付的律師費及為挽回損失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于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項目的建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應對新的服務項目和收費金額進行書面確認,如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項目的書面通知后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選擇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項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乙方和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服務項目后的養老服務費用。乙方和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已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 %),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或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或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后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出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出院,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還應當支付相當于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并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后應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 、 、 等費用。
(6)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7)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取養老服務費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的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后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的,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承擔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造成乙方、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6、乙方和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8、除因不可抗力、乙、丙方過錯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時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甲方、丙方應積極協調,根據乙方的意愿選擇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和丙方可共同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共同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出養老院,辦理出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
3、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又不搬出所在的養老院,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搬出養老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搬出養老院,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第(2)項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文件無法送達,則視為文件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直接將書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視為通知或送達了乙方。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 乙方、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 乙方及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 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丙方簽字認可的《自理能力測評報告》
6、 房間設備表
7、 公共設施設備表
8、 甲方服務范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填寫具體服務項目,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發等等。)
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
9、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
10、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11、 《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頁為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6
甲方(用戶)姓名: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服務內容為: 。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7
甲方(用戶)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8
鄭州市金水區社區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對象(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協議條款,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乙方符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愿申請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 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 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 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于(A□ B□ C□)類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并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 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 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后,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并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后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 服務時間:
第九條 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后,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系,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系,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系。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后,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并教會服務員使用家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系,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愈后,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9
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合同書
甲方(委托人) :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0
甲方(用戶)姓名: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服務內容為: 。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適用于患老年癡呆,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人,不適用于患其他精神疾病的入住老人。此種情況下,丙方是本合同的付款義務人同時也可能同時是入住老人的監護人。
目 錄
第 一 條 入住條件及程序
第 二 條 服務地點、房間及服務設施
第 三 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第 四 條 體檢
第 五 條 收費
第 六 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 七 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 八 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 九 條 特別約定
第 十 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第十五條 通知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第十九條 生效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本合同的付款義務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系: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被依法確認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經實地考察,自愿決定送乙方入住甲方開辦的 (養老服務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4、丙方自愿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乙方應有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患有老年癡呆癥的診斷證明,無其他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的監護人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2)乙方的監護人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
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 ,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監護人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②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填寫《入住登記表》(見本合同附件 )。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區 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監護人為乙方選擇的房間類型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為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 。
乙方的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乙方房間的,不涉及房間類型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 6、7 。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范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8 。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甲方、乙方的監護人及丙方同意為乙方選擇服務項目,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 9 。
3、如為乙方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甲丙方及乙方監護人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范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 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告知丙方。體檢費用由丙方負擔。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后,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丙方承擔。
乙方監護人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見本合同附件 11 。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_______________元,計每年_______________ 元。該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費(根據服務項目列舉每個項目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項目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布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丙方及乙方的監護人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丙方支付,甲方應向丙方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如甲方不要求,則無需填寫):
(1)丙方應于簽約時交納相當于 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 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丙方應于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 _______________元,用于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丙方,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注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征詢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的意見后,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同時采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運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詢和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監護人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監護人和 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通過監護人,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通過監護人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通過監護人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通過監護人,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6、在監護人的監護下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8、通過監護人,有權提前十日提出解除本合同;
9、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的權利。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2)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3)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乙方房間,甲方應盡量滿足;
(4)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發生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6)對乙方有探視權;
(7)在乙方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直接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陳述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可能影響服務的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入住老人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入住老人出現的緊急情況;
(5)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監護人及丙方,并盡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監護人和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盡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丙方負擔。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負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取得聯系,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責善后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系的,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責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善后服務費 _______________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取得聯系,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中斷聯系。
因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如果聯系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且拖欠服務費達到兩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人,甲方可以通知法定贍養義務人,如法定贍養義務人同意,可作為新的聯系人和負擔服務費用的一方,替代丙方,承受本合同約定的丙方的權利義務。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在入住期間,乙方食用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承擔相應后果。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后果由乙、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于甲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監護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項目的建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應對新的服務項目和收費金額進行書面確認,如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項目的書面通知后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選擇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項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服務項目后的養老服務費用。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后的服務項目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已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 %),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后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接乙方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如果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將乙方接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外,還應當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
(3)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后應會同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將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監護人住所。
(4)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_ 等費用。
(5)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6)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取養老服務費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的,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甲方并應承擔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
6、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應付款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除因不可抗力、丙方過錯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應積極協調,妥善安置乙方: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監護人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 年(月),從 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可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監護人應于合同到期日將乙方接出養老院,辦理出院手續,由丙方結清所有費用。
除乙方監護人及經其書面授權者外,乙方的任何親友無權帶乙方離院。
3、合同期滿后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乙方監護人又不將接出養老院,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丙方,要求乙方監護人將乙方從養老院接出。如果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內仍不接出,按照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第(2)項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文件無法送達,則視為文件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文件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 乙方及其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3、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 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 甲方出具的、經丙方簽字認可的《自理能力測評報告》
6、 房間設備表
7、 公共設施設備表
8、 甲方服務范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填寫具體服務項目,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發等等。)
9、 丙方選擇的服務項目
10、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范》
11、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12、 《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并已認真閱讀前述文件并自愿遵守。
13、 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14、 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相關證明
15、 丙方為乙方監護人的合法證明。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__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監護人
(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經常居住地地址:
通訊地址: __編碼:
工作單位: 電子郵箱:
丙方為單位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 __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電子郵箱:
通用條款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
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 ,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系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
為了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 (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 。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后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項目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養老服務費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項目,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項目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于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后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 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押金不計利息 □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 。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后應于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5.2.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義務
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
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并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建立各類信息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
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 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6.1乙方的權利
6.1.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6.1.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
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
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
6.2.3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6.3乙方的義務
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信息,并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設施設備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
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
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4.2勸導乙方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并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丙方的權利
7.1.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享受服務情況等有知情權。
7.1.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7.1.3遇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7.1.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下有權代理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7.2丙方的義務
7.2.1 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2.3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并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于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項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后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結清服務費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后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后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于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準后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0.1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系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系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盡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后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的,應及時聯系殯儀館,妥善保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系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系,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后,可以重新確定聯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10.6本合同關于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10.7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后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并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了解。特此簽名確認: 、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2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3.1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文件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3.2.2手機短信發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3.2.3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服務器視為送達。
13.2.4傳真發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3.3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信息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數據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簽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四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及聯系人信息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設備物品表
(7)公共設施、設備表
(8)甲方服務范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聯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無正文)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
丙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專用條款
丙方為付款義務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3.1.4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 日內,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后應于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7.2.4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并支付全部費用。
8.5丙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款項承擔支付責任。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經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后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后,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與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結清服務費用的。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自行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丙方為連帶責任保證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7.2.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時支付款項的,自應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內代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并支付相關費用。
8.5丙方保證系具有提供保證擔保的民事行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6丙方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供保證的期限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系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后,可以重新確定聯系人。聯系中斷不免除丙方的保證責任。
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為合同履行聯系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8.5丙方保證擔任本合同履行過程的聯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系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系,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后,可以重新確定新的聯系人擔任丙方。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3
甲方(用戶)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后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并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并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簽字,并于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并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對象(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龍井社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協議條款,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乙方符合《龍井社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愿申請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 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 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 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龍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龍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于(A□ B□ C□)類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并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 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 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后,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并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后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 服務時間:
第九條 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后,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系,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系,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系。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后,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并教會服務員使用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系,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采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愈后,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5
甲方:服務對象
乙方:服務人員
丙方: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愿簽訂并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
2、康復保健;
3、家政服務;
4、精神慰藉;
5、文化娛樂;
6、緊急救援;
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并保持經常聯系,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并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后,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愿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愿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后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并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后,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后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愿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6
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家園社區 乙方:居家養老服務站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7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8
甲方:( 用戶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后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周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后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并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戶。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注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19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著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有關部門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并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帳目管理人采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余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征得相關子女同意后,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托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愿。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余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余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為依據訴于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年1月1號起執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并同意負責管理帳目,自愿遵守以上約定。同意人(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愿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二)視老人如親人,服務做到耐心、細致、周到,不怕臟、累、苦。
(三)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為老人提供優質服務。
(四)及時了解服務對象的需求并調整服務內容。
(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對象。
二、乙方承諾:
(一)正確理解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對甲方要以禮相待。自覺按時向甲方支付須自行承擔的費用。
(二)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實事求是地對甲方進行工作評定。
(三)服務過程中如對甲方不滿,應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如實說明原因,由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
三、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 ,服務方式 。
以上內容需甲、乙 雙方共同遵守,確保居家養老工作順利開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21
贍養人:張聰×,男,52歲,_制氧機廠工人;
張明×,男,49歲,_公司干部;
張伶×,女,46歲,_中學教師;
張俐×,男,43歲,_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_,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劉_,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__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聰×(章)
張明×(章)
張伶×(章)
張俐×(章)
被贍養人:劉_(章)
20_年_月_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22
甲方:服務對象
乙方:服務人員
丙方: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愿簽訂并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2、康復保健;3、家政服務;4、精神慰藉;5、文化娛樂;6、緊急救援;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并保持經常聯系,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并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后,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愿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愿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后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并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后,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后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愿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篇23
甲方(委托人) :
乙方(受托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