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全程顧問咨詢服務合同(通用3篇)
房地產項目全程顧問咨詢服務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物業投資有限公司
服務方(乙方):x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項目顧問咨詢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物業投資有限公司
服務方(乙方):x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地塊項目”(暫定名稱)規劃設計顧問咨詢服務工作,經協商一致,簽訂該項目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的顧問咨詢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進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責任。
一、______項目規模:
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___畝;
二、______服務邊界: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本項目的規劃設計給予專業顧問咨詢的支持,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對本項目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全程顧問咨詢: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定位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總體布局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功能分布及空間布置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及戶型配比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項目規劃設計的配套設施規劃的合理、完整性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建筑風格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項目規劃設計的住宅及商業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園林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⑼對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局提出專業意見;
⑽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目前及未來市場風險規避、后續項目發展提出專業意見;
2、項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設計全程顧問咨詢服務: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每期項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單體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組合、使用材質等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每期項目建筑方案的戶型配比及戶型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每期項目建筑方案的商業規劃細化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每期項目建筑方案的環境景觀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置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安防消防布置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交通消防分布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3、項目成本控制:
根據本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和建筑方案設計的內容,從該項目區域發展和項目營銷策略角度,結合品質要求,提出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專業意見。
4、項目形象和企業品牌建設:
通過該項目規劃的后續發展及甲方企業發展對土地的規劃需求,編制并提交:
⑴項目形象品牌建設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⑵甲方以此項目為契機的企業品牌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5、其它方面:
⑴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針對性考察學習;
⑵參加關于項目的有關會議及討論;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類報告及建議書。
備注:以上服務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應根據該項目開發節奏、強度,視階段性不同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以支撐項目的順利推進。
6、顧問咨詢服務工作要求:
⑴乙方應對顧問咨詢工作持有專業服務態度,對各提案或方案提出專業可行參考意見,發揮為甲方項目穩定良性運作的參謀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專業建議需附帶以下內容以供甲方對乙方提出建議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①該建議相關的規劃知識及政策法規支持;
②該建議在規劃報批通過的經驗或技巧;
③該建議在市場或同行業可借鑒的先進范例、經驗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準時參加甲方通知的各類會議;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規定準時提交各類書面報告及建議書。
___四、服務目標
___對本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進行全程顧問咨詢,為甲方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風險規避、項目形象建立、后續發展、企業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參謀、顧問作用,使本項目實現甲方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發展。
五、服務費用
1、在本合同范圍內,本項目全程顧問咨詢服務費共計:人民幣xx萬元整(¥x元),該費用包括乙方人員的各種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含乙方應納各項稅費。
2、雙方約定,如因以下情況出現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由甲方指定的,非廣西本省范圍內的專項考察的出差費用。
2)乙方在顧問咨詢作業過程中,應甲方要求派出人員赴非本項目所在城市與外協機構溝通的出差費用。
六付款方式
1、項目全程顧問咨詢費用以分階段方式支付,具體分期如下:
⑴在雙方簽定合同后x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咨詢費預付款:人民幣x萬元整(¥x元)。
⑵甲方本項目完成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并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后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咨詢費第二筆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項目完成每期項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設計后,并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后十五天內,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該期項目全程顧問咨詢費人民幣x萬元整(¥x元)/每期。
⑷其余款項在甲方完成該項目全部建筑方案設計后,并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后半年內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階段付款均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
銀行資料如下:
______戶名:
______帳號:
______開戶行:
七合同終止
1、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咨詢服務作業,因甲方責任非正常終止,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2、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咨詢服務作業,因乙方責任非正常終止,乙方根據項目的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3、如經甲方評估乙方的工作確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況未能推動本項目進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或爭議均應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書如需增訂或刪除,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并同意后簽訂補充合同。
3、其它未盡事宜另以補充協議(合同條件)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簽名人簽署:
單位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服務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簽名人簽署:
單位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合同簽定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項目全程顧問咨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友好協商,就乙方居間介紹甲方持有的公司100%股權轉讓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并簽署本協議,據此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居間介紹的項目
乙方居間介紹的項目為公司位于房地產項目所屬宗地,該宗土地共計畝,土地用途為用地。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居間介紹甲方與合作方達成股權轉讓,由甲方通過出售公司股權的方式,轉讓上述項目的開發權。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介紹甲方與意向合作方進行股權轉讓的協商為甲方尋求機會,并為甲方與合作方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2、委托期限至年月日,如乙方未能在該日期前完成撮合交易,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三、居間報酬及其支付
1、乙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完成居間工作,全部股權轉讓價款超過¥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部分,全部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居間報酬所發生的所有稅金由乙方承擔。
2、居間報酬的支付方式根據甲方收取的股權轉讓金額同比例支付給乙方。在甲方收到股權轉讓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到乙方的單位賬戶,同時乙方提供國家稅務部門認可的合法發票。
四、費用及稅金的承擔
1、乙方從事上述居間工作所發生的所有費用開支自行承擔。
2、乙方收取居間報酬所產生的所有稅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保密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任何資料,乙方不得向任何與本項目合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秘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內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每遲延一天,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居間責任或保密義務,守約方可不履行本協議的責任和義務,違約方向守約方進行賠償。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地產項目全程顧問咨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1)為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征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制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系;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系,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系,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托拆遷單位,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等文件;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文件,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代理委托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設管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項目盡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意見;
②降低成本的建議;
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
⑤工程履約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為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審核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筑承發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文件,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系;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審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墻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系;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系。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準;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托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托銷售合同,并調查、審核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并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為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 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代理公證、商標注冊、調查資信等;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項目進展情況,并告知乙方其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其 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 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