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通用3篇)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現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擁有的將要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上海市 區 路 弄( 支弄) 號 室。
二、房屋使用性質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質為 。
三、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甲方定金 幣 萬 仟 佰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應書面簽收
2本協議簽定后至租期開始前,如甲方違約,則雙倍返還上述定金與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同時甲方應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為服務費。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費
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乙方以 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為付 押 。
物業管理費由 方負擔。
六、其他
1 甲乙雙方商定在 年 月 日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到時甲方應帶好房屋產權權利人的有效證件、房地產權證(若是代理人簽約,應還帶好代理人有效證件和產權權利人的委托書),乙方應帶好本人有效證件(公司簽約應帶好公司有效證件)。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簽約可視為違約。
2 甲乙雙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屬設施: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業務員: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附房產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承租方): (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店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店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
(以下簡稱“該店鋪”),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該店鋪的年租金總額: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第四條 該店鋪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于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清全部費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約。特此乙方須向甲方另付 元正(¥ 元)保證金,租賃期滿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確需轉租店鋪,須經甲方協商同意。租賃期滿,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將該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并正確使用該店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店鋪結構,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合約期滿,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破壞該店鋪的結構部分。拆除部分應恢復原樣。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乙方無法在規定期限使用該店鋪,則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一至三倍的租金。
(二)乙方責任:
1、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店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作為修復的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點,造成的一切后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代 表(簽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總計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個月。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個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 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租賃期滿后,經甲方驗收房屋設施未損壞情況下,本押金如數退還。租金按 月 結算,由乙方于每個月的 日通過 銀行轉帳方(現金) 式交付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稅金發票(稅金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八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街道衛生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意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5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7天;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地方政府民政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銀行卡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