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地產合同(精選3篇)
承租房地產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
年月日
承租房地產合同 篇2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利潤分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房地產合同 篇3
委托方/代表人(簡稱: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手機: 固定電話:
現住地址:
受托方(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分行名稱: 分行電話:
分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介紹甲方購買/租賃下列物業,在乙方向甲方介紹下列物業時甲方確認是第一次了解到下列物業信息。乙方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在購買/租賃下列物業之前,甲方將做實地視察。甲方承諾如果甲方(或甲方之授權人、委托人、代理人等)成功購入/租用下列物業,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購房價1.5%/房租價半個月租金做為服務傭金,支付時間為甲方與下列物業產權人正式簽署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之日。甲方不得通過非乙方途徑直接或間接與下列物業的業主聯系、成交,也不得將下列物業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指甲方之親屬、朋友、同事、授權人、代理人等)與物業業主聯系、成交,否則甲方須按相關物業售價的3%或單月租金之兩倍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本協議產生糾紛,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須在勘察下列物業之前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一份給乙方。
No.所介紹之物業坐落委托性質
(求購或求租)委托方簽名日 期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人簽名:
乙方: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