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居間合同范本(精選3篇)
建設工程居間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居間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_____》,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負責就X項目(以下簡稱“該工程項目”),向乙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引薦乙方和該項目的招標單位洽談,協助乙方投標,并最終促成乙方與招標單位簽訂該。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
乙方與招標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僅為乙方提供的信息,或為乙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居間期限
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X項目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金額的5%。
2、居間成功后,乙方應在收到第一筆工程預付款三日內,向甲方支付居間報酬的50%,并在收到第二筆工程預付款三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間報酬。
3、乙方應以X的方式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活動費用的`承擔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甲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X作為居間活動費用。居間人促成施工合同簽訂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并從居間報酬中扣除;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權不向乙方返還居間活動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間報酬及居間活動費用。
3、居間成功的,則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標單位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利益和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雙方經營信息、生產信息、技術信息、財務信息等。2、雙方不得以其在簽訂居間合同或實施居間行為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實施對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為,否則因前述不利行為受損害的一方有權要求不利行為的實施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居間事項完成的、居間事項已無法完成的、居間事項的完成已無意義的或居間期限屆滿的,本合同終止。
3、因不可抗力等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本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 元(大寫X圓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居間報酬或居間活動費用的,乙方應當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額的X向甲方支付相關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的施工合同金額,否則須按施工合同實際金額的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X。在前述違約金支付完成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應提請北京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建設工程居間合同范本 篇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條、四百二十六條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施工承包方:
居間人:
工程名稱:
工程總價:
施工地點:
一、 委托人與建設方或總承包方正式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總造價支付 給居間人作為酬金。
二、 居間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體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撥款時給付中間費15%,第二次撥款付中間費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間費)。
三、 居間人促成委托方與建設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時支付酬金給居間人間,居間人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申請支付令,居間人也有權委托業主方或總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給居間人。
五、 本居間酬金不承擔交納稅金等一切費用。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注:1、該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間人聯系取得本工程項目。
2、居間酬金以現金或轉賬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居間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委托人(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委托受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第四百二十條,第四百二十六條之規定,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工程條款:
(一)、居間人促成委托人與工程發包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完善,皆視居間方已完成委托方的要求,委托方承諾應支付居間人有償勞務酬金絕不食言,作為居間人員的人力、人際關系資源及合同前期費用投資回報。工資、勞務、差旅、通訊、招待、福利等綜合費用。
(二)、居間酬金付款辦法:按工程總造價____%計算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分____次稅后現金支付。具體按:
(三)、如委托人不按時支付酬金給居間人時,居間人有權委托工程發包方支付酬金,甲方不得有異議,居間人可憑此合同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或強制執行。如工程不實在或居間方合同前期工作失誤,訂不到工程合同,甲方不付分文。
(四)、居間受理方不承擔委托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經濟糾紛,不承擔工程發包方任何風險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畢失效。
(六)、簽約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