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附件(精選3篇)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附件 篇1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附件(一)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的順利履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商標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方面法律、法規的培訓,在進貨渠道及商標使用方面對乙方進行指導,提高乙方保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第二條 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有關商品來源的證明文件并建立經營商品商標檔案;有權審查乙方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明以及其他認證標志證明的有效性、商標注冊人的授權經營證明或代理關系證明以及其他證明進貨渠道的憑證。
第三條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商標侵權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配合工商等執法部門查清侵權商品的來源和數量,視情況對乙方采取市場公示欄曝光、停業整頓、沒收保證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四條 乙方因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已被甲方處理過,再次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又被甲方發現、被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本補充協議的約定,配合甲方對其有關商品來源證明文件的審查。
第六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附件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 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為三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為5.0萬元整(含一年月押金、物業管理費),乙方需另行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停車費。
第三條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條 甲方給乙方結算費用時,應當出具憑證。
第五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六條 甲方保證第五條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并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應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九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
甲方或甲方拒絕不維修的,乙方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從房租中扣除)。
第十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的,經乙方同意,并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乙方預交款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應結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第十四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不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交款有結余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終止后伍日內遷離出租房屋,并其返還甲方。乙方預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場地租賃合同范文3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臨沂市蘭山區李官鎮泉口村的房屋,約計400平方米(具體面積以實際面積為準)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一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20xx年,甲方從20xx年12月0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33年12 月01日收回,租賃期滿后,經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抵押、擔保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2個月的,但承租方因裝修房屋或辦理各項手續導致未營業的除外。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出租方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責任
協議雙方議定年租金四千元,簽訂合同之日起交付,以后由承租方在每一租賃年度的10月1日前交納給甲方。乙方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衛生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 如出租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承租方有權拒付。
3. 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10%,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5. 出租方應保證對出租房屋產權的合法性,為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并賠償承租方的相應損失。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六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如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附件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
(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