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房產代理合同(通用3篇)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福州市_路_花園前座302,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_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_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_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_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_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
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
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作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房地產住宅項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營銷策劃、代理銷售項目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銷售的項目位于--------的住宅項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積總計約----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遷進度開發,項目性質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商業、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劃、銷售代理的內容為上述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和商業。
二、委托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的服務內容
2.1市場調研分析
2.2、對以上內容甲方有權審議修改,經雙方簽署書面確認書后執行,該書面確認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之權利義務
3.1.1)應保證對委托乙方銷售的項目及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爭議,同時在乙方開始銷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項目公開銷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項目規劃設計需要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規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該項目營銷所必須的宣傳推廣費用,按總銷售額的1.5%計提。甲方應先期投入相應宣傳推廣、媒體廣告、售樓資料、禮品、展場、促銷活動、促銷禮品費用等所需的各項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營銷推廣計劃,配合各個銷售階段營銷推廣費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3.1.3)在本合同內,所有項目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本項目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電視廣告,圍擋等,均注明:“全案營銷:----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3.1.4)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對接策劃專案小組及現場銷售工作,參與乙方策劃工作全過程,與乙方共同制定整體營銷策略,在預售證未辦前,乙方與甲方溝通、協商后,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內部咨詢或登記。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銷售或是自行銷售本項目,但如甲方將所委托代理的樓盤整體轉讓的情況,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乙方,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3.1.6)甲方需承擔售樓處的建設或租賃(并包括承擔售樓處裝修、辦公家具、設施、電腦、打印機與辦公用品及水電費、電話費、網費、日常運營等費用,為客戶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專人收取定金及房款,辦理購房合同及可按揭購房合同等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配合乙方的策劃和銷售工作,該專人應及時將收取售房款項打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不承擔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擔辦理按揭及簽合同等相關環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用并準時支付,以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費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付滯納金。
3.1.9)甲方有權監督項目的銷售方案和銷售控制方案及營銷策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方案、價格執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質量、但不僅限于施工質量等)造成的索賠或是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并承擔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若遇房
地產各上級主管機關檢查、處理等問題,甲方需承擔全部協調、溝通工作并予以解決,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負責解決與前期合作單位的所有遺留問題,由此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費用的結算。
3.2、乙方之權利義務
3.2.1)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代理物業銷售的中介機構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否則所發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階段提供本項目的詳細工作計劃方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實施,該書面認可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內未出具書面認可書的視為認可。
3.2.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借口收取購房客戶的任何款項,更不得挪用客戶購房款。否則一經證實,甲方有權按違規款額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5)乙方應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損害甲方形象及影響項目銷售。
3.2.6)乙方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銷和其他方式為由向購房者承諾甲方未書面規定的一切事項,否則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2.7、)乙方應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充分合作,積極配合,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乙方應派專業人員參加本項目有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給甲方提供建議和支持。
3.2.8)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后,乙方須成立項目組。
3.2.9)乙方應負責提前一或兩個月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使之具備銷售本樓盤工作必須的專業知識及水平。
3.2.10)乙方負責在設計、制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監督有關設計、制作工作,并負責有效使用和實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樓書、價目表、其他與項目形象有關的書面問題、媒體廣告方案、展銷會展臺布置等。
3.2.11)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銷售方案(物業價格、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及入伙時間等條件)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或是調低銷售價格,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介職業規范。
3.2.12)乙方負責通知客戶到銷售現場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3.2.13)乙方負責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階段的實際情況調配資源,效果及銷售情況、配合客戶完成客戶調查登記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匯報,雙方分居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3.2.14)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至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后結束。
32.15)項目銷售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戶承諾超出乙方工作范圍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須書面上報甲方,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執行。凡超出甲方規定的房屋設施等以外的條件內容(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為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責任,甲方不負責任。
3.2.16)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種工程問題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責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乙方不得轉委托其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接觸本合同。
四、售價與代理費得結算:
4.1、一期住宅的銷售均價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車庫、車位、商業用房的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銷售均價雙方協商后確定。
4.2、代理服務費計提方式:傭金提成加溢價分成。
雙方商定,一期銷售代理傭金為總銷售額的1.3%(包括地下室、車庫、車位及商業),若銷售均價低于2880元,銷售代理傭金為總銷售額的1.0%,通過乙方的銷售,一期銷售均價超過2880的溢價部分(二期及后期銷售均價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甲方按超額總金額的70%分成,乙方按超額總金額的30%分成,溢價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傭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須按照雙方商定的營銷推廣計劃費用投資與乙方指定的營銷推廣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進行廣告推廣與發布。
銷售目標
銷售時間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3個月 6個月 9個月 2個月 15個月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銷售目標 20% 40% 55% 70% 100%
注:1、開盤時間指的是具體銷售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后第一次正式開盤的時間。如一期、二期及后期開發棟號不能同時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自某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的第一次正式開盤時間開始計算銷售目標。
4.4、傭金提成及溢價分成的結算方式及時間: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后即可計提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達到50%后即應計提50%傭金給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3)銀行按揭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后即應計提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結賬扣除已付傭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報銷售額,甲方應予每月 5 日前核實完畢,并于核實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規定的傭金及溢價分成。
4.4.6)關于定金:對于由于客戶違約或根據合同約定沒收的定金、收取客戶違約金及手續費,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結算賬號:雙方商定,結算時甲方以轉賬形式將代理傭金及溢價分成支付至下述賬號。
乙方開戶行:
乙方賬號:
五、特殊情況約定:
因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且營銷策劃工作包括在代理協議之中包括項目定位、規劃設計、整體營銷方案的制定、戶型調整、價格體系的制定,推廣方案的制定,促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額人力物力,為該項目提供了核心的營銷技術經驗。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時,將所有客戶資源轉交給乙方,包括甲方總經理及公司人員介紹的客戶資源,不論有沒有在乙方處進行來電來訪登記的成交后,均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并由乙方進行全程跟蹤銷售服務,如果折后價格若低于銷售均價,則不計入對乙方均價及溢價的考核標準,如果折后價格若高于銷售均價,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筆成交額的傭金提成,并據實結算溢價部分。
5.2、關于團購客戶(購買50套以上的客戶)的約定:乙方公司將利用獨有的人際渠道,針對各單位及各公司恰談團購事宜,團購客戶按照銷售額的1.3%計提傭金,并根據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合同約定均價部分結算溢價,乙方按照超額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銷售權,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及不提取銷售提成和溢價分成,甲方提供具體房號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代理定金拾萬元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代理誠意的基礎,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三個月由甲方返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但未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是名譽損失,受損害一方可對過失方進行書提醒和警告,責成其糾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單方擅自終止執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相應費用、損害項目形象、抹去不正當利益等),受損害一方除保留繼續執行本合同的權利外,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銷售完成并結清全部營銷代理費用為止。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7.3、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則視為違約,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7.4、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并經雙方同意后予以補充或修改,補充協議在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中介房產代理合同 篇3
市 房 地 產 代 理 合 同
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________年____月印制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二)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
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
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
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
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39;補充條款39;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