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居間合同(通用3篇)
項目工程居間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因與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乙方提供居間服務(以下簡稱居間服務)。
第二條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視為乙方完成居間服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甲方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交復印件一份(加蓋甲方公章)給乙方保存。本合同簽訂后,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均視為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所簽訂,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三條甲方應當提供確切的需求和真實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甲方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甲方的施工資質等。乙方需要其他文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給乙方,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第四條乙方的居間報酬為人民幣十萬元。
第五條乙方完成居間服務的,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進場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到達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人民幣五萬元的居間報酬;
2、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開始施工并收到第一筆工程款后三個工作日內,再支付乙方人民幣五萬元的居間報酬;乙方應當提供相應的賬號供甲方支付居間報酬,該賬戶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變更賬號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乙方違約金一千元。
第六條甲、乙雙方均應保守所知悉的本合同相關的信息,不得對外泄露,否則,泄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三萬元,但乙方為了完成居間服務或者取得本合同相對方書面授權的除外。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要求提供本合同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項目工程居間合同 篇2
農業農村局 (發包人名稱 ,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 高標準農田及高效節水灌溉建設項目工程八標 (項目名稱),已接受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 年高標準農田及高效節水灌溉建設項目工程(項目名稱)八標(標段名稱)的投標,并確定其為中標人。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 中標通知書;
(2)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 專用合同條款(含附加條款);
(4) 通用合同條款;
(5) 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6) 圖紙;
(7)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 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簽約合同價: 人民幣(大寫)
4.承包人項目經理:
5.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6.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7.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8.承包人承諾執行監理人開工通知,計劃工期為 天。
9. 本協議書一式 捌 份,正本 貳 份,副本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發包人執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承包人執壹份正本和貳份副本。
10.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 承包人:
(蓋單位公章) 責任公司(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居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于_0__年7月1日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簽訂了《項目工程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合同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圓整)。
現因合同履行不符合雙方預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0__年_月1日解除上述肆份合同,后續事宜約定如下:
1、截止至_0__年_月1日,乙方已完工的工程Ⅰ標段部分工程,雙方按原合同中相關約定進行結算。
乙方于_0__年3月31日之前向甲方上報完整的結算資料(結算資料不予后補),甲方在收到結算資料后貳個月內結算完畢,若乙方上報結算資料延遲,則雙倍延長結算時間。
2、已運到現場但尚未施工的材料,甲方協調后續施工單位對該部分材料進行購買,具體事宜由乙方及后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
協商不成的,由乙方負責。
3、合同解除后,乙方已完工部分,仍須按照原合同的約定對已完工部分進行維護保養,承擔工程質量責任、保修責任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4、乙方與相關分包分供商簽訂的相關合同(含正在履行和尚未履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若乙方及乙方分包分供商影響本工程及甲方正常工作和名譽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于合同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無條件退場并移交相關資料。
6、對于本工程或本協議,如有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簽訂時間為_0__年_月1日,地點為。
8、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