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通用3篇)
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 篇1
房屋轉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賃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在房屋轉租法律關系中,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別稱為出租人和承租人,與承租人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三人稱為次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對轉租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現實情況往往比較復雜,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轉租,這時轉租合同的效力則由出租人的態度決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則視為出租人對轉租合同的追認,那么轉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轉租,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該合同的,轉租合同被撤銷,自始無效。
《最高院關于處理房屋轉讓合同糾紛案件的具體處理意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據該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存在轉租的情況下,六個月內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認定該合同無效,也視為其對轉租合同的效力進行追認,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或認定合同無效將得不到法院支持,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權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鑒于房屋轉租的特殊性,建議廣大市民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注意:
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關的權屬歸屬情況,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第二,房屋屬于轉租情形的,應事前征得房屋產權人的同意。
第三,轉租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限,應該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
房屋轉租合同范本
轉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房產情況。
賣方所擁有的房地產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小區_____房(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確認為準),房地產證號碼為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買方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房地產內附著設施見附表。
第二條 成交價格。
該物業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買方在簽署本合約時向賣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作為購房定金,賣方在收取定金后向買方出具收據。
2、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第二部分樓款,付款方式如下(買方只可選擇一種):
(1)一次性付款( )
①上述第二部分樓款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須在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時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該合同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簽署。
②買賣雙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樓款由買方先交予銀行做資金監管。
③國土局正式受理由買賣雙方簽署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且過戶轉讓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并領取新房產證后,監管銀行將第二部分樓款付清給賣方。
(2)銀行按揭付款( )
①買方須于交納定金后_______天內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注;具體的首期款金額以銀行按揭承諾書為準)在指定銀行做資金監管帳;并前往銀行、律師樓等地簽署有關按揭的文件;依時交納由按揭而產生的律師、保險、公證、評估、登記費等,買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則視為違約。
②在銀行承諾貸款并出具承諾書后的三天內,買方須和銀行落實計清首期房款(補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樓款總額減去銀行承諾貸款之金額,同時買賣雙方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并且辦理過戶手續。
③過戶轉讓手續全部辦理完并且買方領取到新房產證后,銀行將監管的房款付清給賣方。
第四條 繳納相關稅費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付稅費:①營業稅;②增值稅;③印花稅;④城建維護稅;⑤產權登記稅;⑥契稅;⑦所得稅;⑧公證費;⑨查證費;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買方支付上述_______項費用,賣方支付上述 _______項費用。
第五條 交樓時間
買賣雙方同意交樓時間為_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 篇3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 x(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區地號土地內定名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于水箱及樓梯間,其余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x x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于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備外,其余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于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準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征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后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后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筑工程,乙方應于本契約簽訂后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并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筑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x仟x佰x拾x萬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于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托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于補交其應付款時一并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托書,代管印章委托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系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并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并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布禁建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于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后,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托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文件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托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于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于本建筑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設備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于建筑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后,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并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并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為的征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后,差價由甲方于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于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 ,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于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系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后,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并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x x x法院為管轄法院。
立契約書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電話: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