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聘請法律顧問協議(精選3篇)
房地產項目聘請法律顧問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
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
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
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房地產項目聘請法律顧問協議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聘請法律顧問協議 篇3
聘請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為依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聘請單位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商定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余___安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辦理甲方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業務開展以及涉外經濟交往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建議,提供有關法律依據;
(二)參加甲方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審查、修改或者草擬甲方的經濟合同協議,以及訴訟、答辯、控告、聲明、申訴等法律事務文書;
(三)協助甲方依法正確處理重大經濟案件糾紛,擔任甲方代理人,參加有關經濟和權益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四)在涉及甲方的訴訟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權擔任甲方代理人參加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甲方向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觀念;
(六)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法律顧問在甲方任職期間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種方式,甲方選擇(一)
(一)其工作時間不固定,采取靈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隨時聯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五、法律顧問具體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業務范圍分輕、重、緩急,隨時商定。法律顧問在履行職責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關資料等。
六、甲方承擔所聘請法律顧問為其履行職責時支出的差旅費、補助費等有關費用,待遇視同甲方工作人員,并按規定直接由甲方予以報銷。
七、法律顧問應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內部制度,在業務中接觸到甲方商業機密時,必須嚴守機密。
八、乙方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受聘律師的工作,保證工作質量。
九、如受聘人不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意見,直至要求換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或仲裁活動,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根據最新《陜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取代理費,但可根據情況予以優惠。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商定,單方無權修改或終止。
十一、協議期限一年。自20 年3月24日至20 年3月23日止。
十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顧問全年聘金五萬元,聘金在本協議生效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五、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章后即行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