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申請書(通用3篇)
房屋產權證申請書 篇1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產權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寫明產權人姓名、地址、年齡、法定代表人、戶口所在地、名章、單位公章等公民或法人基本情況。
2.房屋狀況。
二、格式:
房屋產權證申請書(一)
產權人基本情況
公民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文化程度
健康狀況
代理人
工作單位
住址
戶口所地在
名章
法人
單位全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公章
經辦人
代理人
共有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地址
名章
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
建筑結構
建筑面積
層數
建成年份
用途
使用情況
產權審查情況
1.
2.
3.
4.
初審意見
墻界表(二)(略)
附:
房屋產權登記書
收件號: 字第 號
產別:
登記種類: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坐落 區號(新)(舊)
地號
新舊
平 房
樓 房
幢 號
方向
種類
間數
建筑面積(M2) 樓(幢號) 部分及房號
結構
間數
建筑面積M2
合 計
交驗
契證
房產所有證 件
年 月 日
繼承證明 件
年 月 日
共 有執 照 件
年 月 日
委 托 書 件
年 月 日
買 契 件
年 月 日
公 證 書 件
年 月 日
建 筑執 照 件
年 月 日
產 價
產權來源
登記人姓名
蓋章
性別
年齡
籍貫
工作單位及職業
住址及電話
現產權人
原產權人(現)
(原)代理人
共 有 權 利
共有人姓名
蓋章
性別
年齡
籍貫
職業
共有
成數
與執證人之關系
是否同居共炊
住址及電話
現產權人
原產權人
他 項 權 利
權利人姓名
權利種類
房 屋
設定日期
權利價值
存續時間
部 位
間 數
查 丈 情 況
坐落 區號(新)(舊)
地 號
新舊
房屋
狀況
見房屋登記表
房屋用途(√)
住宅 (其中集體 )
工次
商業
教衛
文娛
辦公
其它
變動情況
添 建 翻 建 拆 除
間 間 間 間
查丈記事
查丈員:
查丈日期: 年 月 日
審 驗 意 見
初 審 初審人: 年 月 日
復 審 初審人: 年 月 日
審 批 初審人: 年 月 日
應 收 費 用
款 項 登 記 費
工本費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勘 測 費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手 續 費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金 額
罰 款
合 計
總計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附 記
核算人:
復核人:
核算日期: 年 月 日
審查事項注記表
年 月 日
簡要注記事項
注 記 人
發證日期及證號
所 有 證 字 號
共有執照 定 號
發證日期 年 月 日
產權人 發證號
資 料 整 理
填注地名卡
填表
統計
本登記書歸檔時共計附件 件。
房屋產權證申請書 篇2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產權人的基本情況。
主要寫明產權人姓名、地址、年齡、法定代表人、戶口所在地、名章、單位公章等公民或法人基本情況。
2.房屋狀況。
二、格式:房屋產權證申請書
(一)產權人基本情況 公民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文化程度 健康狀況 代理人
工作單位 住址 戶口所地在 名章
法人 單位全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公章 經辦人 代理人
共有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地址 名章
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 建筑結構 建筑面積 層數 建成年份 用途 使用情況
產權審查情況 1.2.3.4.
初審意見
墻界表
(二)(略)
附:房屋產權登記書收件號: 字第 號產別: 登記種類: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坐落 區號(新) (舊)
房屋產權證申請書 篇3
房屋產權代持協議
甲方(實際產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代持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配偶:乙方配偶
公民身份號碼:
鑒于甲方已購買位于成都市號、預售許可證號下第號、預售許可證第號共三套房屋(以下將此三套房屋統稱“標的房屋”),并委托乙方代為持有標的房屋產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標的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成都市房屋
1、房屋坐落:成都市號。
2、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3、不動產權證編號:川號。
4、不動產單元號:*0。
5、本協議簽訂前,本房屋產權已經登記在乙方名下,但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
(二)預售許可證房屋
1、房屋坐落:成都市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為準)。
2、購買本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自編號:,預測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平方米,價款按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為*元。
3、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代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三)預售許可證號房屋
1、房屋坐落:成都市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為準)。
2、購買本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自編號:,預測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平方米,價款按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為*元。
3、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代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第二條:標的房屋產權的歸屬
1、對標的房屋產權歸屬,甲、乙雙方確認如下:
(1)成都市號房屋產權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全部房款由甲方實際出資且已支付完畢。房屋產權雖然登記在乙方名下,但甲方系該房屋產權的實際權利人,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預售許可證號房屋產權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在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代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全部房款由甲方實際出資且已支付完畢,甲方實際享有和承擔《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的權利和義務。房屋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后,房屋產權雖然登記在乙方名下,但甲方系該房屋產權的實際權利人,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預售許可證號房屋產權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在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代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全部房款由甲方實際出資且已支付完畢,甲方實際享有和承擔《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的權利和義務。房屋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后,房屋產權雖然登記在乙方名下,但甲方系該房屋產權的實際權利人,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在乙方代持期間,如果甲方要求將標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在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乙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標的房屋產權的行使
1、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委托書,特別授權甲方全權處理與標的房屋有關的事宜,并辦理委托書公證手續。
2、在乙方代持期間,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1)甲方行使對標的房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標的房屋占有、使用、出租、抵押、轉讓等,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行使權利。
(2)甲方承擔對標的房屋行使權利過程中產生的義務,包括承擔因行使權利過程中產生的稅費、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費等費用,乙方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3)甲方承擔在對標的房屋行使權利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在涉及第三人的糾紛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作出意思表示。
(4)乙方不享有和承擔標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對標的房屋不享有任何權利。乙方應將標的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收款憑證、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契稅發票、印花稅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等交由甲方保管。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分標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對標的房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否則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等費用。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簽訂地為成都市高新區。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所稱乙方代持期間,是指自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簽訂標的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至標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在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日止。
2、一方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向另一方發出通知,自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的郵戳所顯示的投遞之日起第5日即可視為送達,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視為通訊地址沒有變更,因此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3、乙方配偶對本協議知悉,對內容予以確認,并愿意遵照執行。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及乙方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