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通用29篇)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
《我的叔叔于勒》講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決定去國外尋找發財的機會,并承諾一旦發了大財將償還所欠的債務,并和我們一起過快樂的生活。“我們”一家興奮極了,天天盼望著,可是過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沒有回來。但是“我們”一家的喜悅并沒有消失,我們決定去澤西島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們”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襤褸,淪為了一個窮水手,母親怕認了他,會給這個本來就不富有的家庭帶來更多的麻煩,所以我們為避開于勒叔叔,返回時特地乘了另一條船。
這篇小說之所以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為作者對人物性格特點的細致刻畫。菲利普夫婦自私、冷酷、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圖、愛慕虛榮,在船上巧遇窮水手于勒后,他們的所有希望變成了失望,乃至咒罵于勒,絲毫不把他當作自己的親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潑辣,更愛面子,而菲利普則又顯得懦弱、無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是一個天真單純、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從這篇小說中,我知道了我們不能像小說中的菲利普夫婦一樣另眼看待窮人,而應該平等的對待窮人,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懷和幫助,更何況這個窮人是自己的親人。一個人窮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導致的,而一個人只有心地善良,關心他人,不冷酷自私、愛面子,做到人們所說的“心靈美”,他的人生就會絢麗多姿、豐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們也不能像小說中的于勒叔叔一樣,低著頭面對失敗的命運也沒有勇氣面對現實,而應該學會站在失敗的枝頭微笑,俗話說:“失敗乃成功之母”,只要我們從這次的失敗中吸取教訓,相信下一次一定會做得更出色。雖然人生中有鮮花也有荊棘,但只要我們鼓起勇氣,接受命運的一次又一次挑戰。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將為你而綻放。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
故事發生在10多年前,有個名叫于勒的法國青年,他離開自己的祖國,遠渡重洋,希望大發橫財,帶著很多的金錢回到故鄉。結果,他什么財也沒有發到,成了一個窮水手。約瑟夫全家原以為他發了大財,天天盼著他回來,好讓自己享受榮華富貴。可是有一天,他們全家在一條游船上偶然碰見了于勒,竟然發現于勒已經成了一個又窮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驚又失望,享受榮華富貴就成了一個泡影。約瑟夫的爸爸媽媽,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為了不丟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認,更不愿意幫助于勒。
我想,一個美好的社會應該人人友好相處,而不是只看到金錢。約瑟夫的爸爸媽媽以為于勒發了財,就天天盼著他回來,但看到他變成一個窮人時,就那樣的嫌棄他,前后的變化多大啊!這說明在他們心里只有金錢而沒有親情。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們今天的生活里,有沒有像于勒一家發生的情況呢?我曾經在電視里看過有的人家為了爭奪財產,兄弟姐妹之間都成了仇人。甚至還有人為了金錢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勸他們讀一讀這篇小說,接受一點教育。要知道親情勝于金錢啊!
希望在我們的生活中,能少一點于勒那樣的悲劇。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3
張愛玲的小說《金鎖記》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劇一生為主線,作者運用細膩含蓄的敘事手法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不幸女人的悲涼命運。表現了現代兩 性隱秘心理的基本意蘊,塑造了一個被扭曲人性而又不自知的悲劇形象。小說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門貪財重利而不惜犧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將她嫁到姜家大院。小說的開始,曹七巧通過一次婚姻的契機闖入姜家這個封建家族的內部,這也就標志著她悲劇人生的初始和發端。然而這場以金錢為紐帶的婚姻順利交接暗示了曹七巧不幸命運的過早開場。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爺因為先天骨癆而殘廢,使她陷入了欲愛卻不能愛的情感困境。姜老太太為“籠絡”她,就將她扶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舉措從表面上看是為了拉攏她,實際上不過是利用家族的權勢來控制和打壓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讓她在家族的宗法禮教和人倫綱常雙重無形的枷鎖下不敢越雷池一步。這種無形的枷鎖不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時也壓制著她的情 欲自由,這為她以后扭曲病態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筆。她雖然暗戀著姜家的三少爺姜季澤,但她始終無法超越世俗禮教的藩籬,她對姜季澤的愛慕也只不過是“發乎于情,止乎于禮”而已。可以說,從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為這場家族內部利益集團之間爭斗的參與者之一。毫無溫情的人際關系,妯娌之間的明爭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劇的深淵。家族權力和金錢意志的雙重異化,逐漸內化成曹七巧深層的人格特質。她也就從一個封建宗法禮教和金錢利益交換的受害者演變為它們利益自覺的維護者。這一過程的順利完成推動了小說主人公悲劇命運進一步向前發展。
十年以后,隨著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繼去世,她分到了自己應得的一份家產,從此般出姜家自立門戶。她用十年的寶貴青春換來了物質利益的補償,但卻并沒有換來她被壓抑情 欲的解放。過去冷淡她的姜季澤現在上門來向她傾訴所謂的“愛情”,精明細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搖蕩之余發現所謂的“愛情”不過是一場精心設好的騙 局,當她戳穿姜季澤的愛情陰謀以后,她也就徹底放棄了對愛情的幻想和欲 望。面對自己曾經所愛的人的無恥行經,她也只能選擇從幻覺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極端,用既得的物質利益來極力填補情 欲的失落和虧空。現實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將現實的一切可靠歸結到對金錢的狂熱膜拜。她認為:“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錢。”為了得到金錢,她不惜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戴著黃金枷鎖的“奴隸”。從一定程度上說,曹七巧的悲劇命運是現實必然的結果。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 欲長期受到壓制,始終游離在情感的邊緣,雖為“局中人”,實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澤借助虛假的情感來騙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質財產,是她所無法負重的情感欺騙。雙重的現實打擊加速了她扭曲變 態人性的形成。在對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卻有著濃厚的“戀子嫉女”情結,在財欲和情 欲的壓迫下,她的人性最終被扭曲,行為變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殘忍。她不僅橫加干涉和破壞兒子長白的婚姻,誘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還致使兒媳芝壽被折磨而死,并且還拆散女兒長安的愛情,棒打鴛鴦。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嚨”割斷了兒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種.種行為可以說是她自身扭曲病態人性在作祟。在現實的世界里無法獲得自己情 欲滿足的情況下,就將這種深層的自私欲 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還有著深深的“自卑情結”,為了改善這種長久的心理劣勢,不惜將他兒女們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設好的命運祭臺。她在殘酷扼殺自己情 欲的同時,也無法容忍兒女們的生命樂趣,兒女們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變成了惡毒的嘲弄。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陰鷙、卑瑣、和殘酷的陰暗面,深化了小說故事情節的悲涼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劇色彩,同時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劇命運走向,最終為她的悲劇性人生畫上了一個悲涼而又完滿的句號。
小說的結尾從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場悲劇的終結,但是人死了制度還在,觀念還在不斷蔓延,所以命運和故事還將繼續續寫,而悲劇仍舊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劇雖然已經完結,然而她的兒女們的悲劇卻還在繼續上演,這種悲劇的輪回性和重疊性為小說的故事情節留有更多悲涼的意味,也為我們留下更多充斥著懸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結局。誠如張愛玲所說:“人生是一個蒼涼的手勢。”這種“蒼涼的手勢”充斥著悲劇的重疊性和輪回性,也充斥著一個個生命難以負重的死寂。縱觀曹七巧的悲劇一生,既有來自現實深層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響,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徹底的人格取向,她走進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運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毀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兒女們的一生幸福作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正如傅雷所說:“她成了封建遺老家庭的一種犧牲品,沒落的宗法社會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現實世界的打擊和扭曲人性的雙重絞殺,最終導致了她無可挽回的命運悲劇。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4
讀完了《傷仲永》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觸很深,受益匪淺,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復讀完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傷仲永》的主要敘述了:方仲永從小天資聰穎,受到同縣人們的贊賞,被人邀請前去做客題詩。他的父親見有利可圖,便不再讓仲永讀書學習,帶著仲永四處做客,謀取小利。因為仲永每天跟著父親四處拜訪客人,他父親不讓仲永學習,所以后來,仲永就慢慢變得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差別了。
一個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終“泯然眾人矣”,成為了一個平凡的人,這其中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最為主要的原因是父親、眾人等只顧眼前利益。假如父親不是為“利其然也”所困,不牽著仲永“環謁于邑人”,假如眾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錢求仲永題詩,假如秀才們能將自己讀書的辛苦與讀書的樂趣講述給仲永聽,鼓勵仲永讀書學習…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為國家之棟梁。”仲永父親目光短淺,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慮仲永長遠的發展,導致了仲永由一個天資聰明的神童卻“泯然眾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讓我想到了,現在的父母們應該吸取方仲永這個事例,對于自己的子女應該嚴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視教育,不要認為書沒有用。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只有不斷的努力學習,才可能進步,才可能有成就。連方仲永那樣的神童不學習都成了平凡人,何況本來就是平凡人的我們呢?孩子的學習與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關系的,如果只是朝著利益方面想的話,那么孩子的觀念也會隨著大人們變動,必須要為他們帶來一個好的開始,指引他們正確的學習目標。
作為學生的我們更應該懂得只有讀書才能為我們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礎。所以我們要積極主動的去學習,不能輕言的放棄。想一想我們學過的一句詩:“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方塘”由于源頭的活水,源源不斷輸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陳腐,永遠清澈。同樣道理,如果一個人能夠不斷地學習,不斷地汲取知識,不斷充實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鮮活的生命力和極強的創造力。
我沒有像方仲永那樣的天賦,我只是受到他的啟發,覺得我應該要更加努力學習才行。我不想成為一個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彌補。也奉勸各位同學們,不管你們是普通人還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復仲永的悲劇了!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5
“為什么叫它野風車?”二疤眼于問。父親說:“曠野上,沒遮攔,大風來了像野馬,弄得風車瘋轉。這種車就叫野風車。”
——題記
這是一本我百讀不厭的書。書中共有短篇小說15片,讓我記憶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紅布條》。文中講述了一個老爺爺和他的獨角牛的故事
麻子爺爺是一個讓村里的孩子們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頭。他從不讓任何人碰他的獨角牛。為什么這頭牛只有一只角呢?因為它買回來不久,就被麻子爺爺鋸掉了一只角。麻子爺爺性情古怪,一個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們便把他遺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個孩子落水了,醫生也不在,這時有人才想起了他,準確地說,是想起了他的獨角牛。
麻子爺爺年紀大了,跑不快,踉踉蹌蹌的。但他顧不得這些,因為他明白,有一個孩子等著他去救!
不知為什么,這里的人都說,只要孩子有救,牛就會走動,要是沒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絕不肯跨前一步。牛終于走動了,漸漸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爺爺怎么樣了,可想而知。他牽著獨角牛拼命地跑,臉色發灰,尖尖的下頦不停地滴著汗珠。終于,牛背上的亮仔活過來了!“拴根紅布條吧!”一位大爺說。這里的風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這個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紅布條。人們都不吱聲,莊重地看著這根紅布條拴到了獨角牛的那根長長的獨角上。這時人們突然想起了麻子爺爺,有人便走過去,叫他:“麻子爺爺?”可是沒有回應。是的,他睡著了,永遠地睡著了!
忽的許多人哭起來,悲痛里含著悔恨和歉疚。
再給他換衣服下葬時,從他懷里落下一個布包,里面有十根紅布條,也就是說,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獨角牛救活過是一條小生命!
一個不受人們喜歡,不受人們重視的老人,每當關鍵時刻,他總會牽著他的獨角牛出現,帶給大家一個又一個奇跡,最后,他離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條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詳的離去了。
這是一本感動人心,讓人潸然淚下的書。我落淚了,不光是因為麻子爺爺,更是為了他這種舍己為人的高尚品質。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6
在古今中外的小說中,《基督山伯爵》是最熱門的小說。最近我閱讀了這部小說,跟著主人翁體會他的喜怒哀樂。《基督山伯爵》主要講述的是19世紀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將當上船長之時,被同船的格拉爾和愛人的哥哥菲爾南陷害,在他與愛侶的婚禮上被抓去審判,而由于假公濟私的維爾福接手了這樁案子,唐代斯被判處了十幾年的徒刑。在牢中,他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在與神父的交談中,他獲得了重生,并擁有了智慧與財富。出獄后,他先改名為水手山巴,報答那些施恩于他的人,再改名為基督山伯爵開始了他的復仇計劃。在復仇路上,最終,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作者通過《基督山伯爵》這部小說向我們揭露了當時社會的黑暗面。同時小說也反映出了人的劣根性。為金錢、為名譽,維爾福夫婦甚至做出了滅絕人性的行為——維爾福先生為了名譽、前途不惜違背自己的父親,為了金錢,他靠著“法官”這一身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而由于維爾福夫人的拜金主義作祟,使她不惜毒死她的親人以獲得一份遺產。
而這,不正也提醒我們生活在“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年代的人們,行走在社會、人生道路時,要在身前放置一盞明燈——自我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濁清蓮而不妖”的品質。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7
“媽媽,你和我說話的方式,還是把我當作……小孩看待,你完全無法明白我是個……成人,你給我足夠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嗎?你一邊給,一邊覺得那是你的‘授權’或‘施予’,你并不覺得那是我本來就有的天生的權利!對,這就是你的生態啊。也就是說,你到這天都沒法明白:你的兒子不是你的兒子,他是一個完全獨立于你的‘別人’!”拿起《親愛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這樣一段話,瞬間一種強烈的共鳴撲面而來。的確,我們這個年齡段的人,總是會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著走自己的路,選取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戲,并總是在心底高呼:“媽,你能不能明白,我們要自己出去探索。”這便是我們心中的獨立。
而我是從何時開始變得上述般反叛的,具體自己也說不清楚。或許是我產生“這么大的人同母親還太親近,代表著本身人格獨立性不夠完整”的觀念開始的。只記得去年自己當選“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沒人知道,直到頒獎的前一天晚上,母親才因我的一句話“明天的頒獎典禮我是獲獎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申請了?怎樣沒和我們商量?”那一刻望著母親驚愕的表情,心底卻莫名地涌起一種快感,這是這么多年來我第一次自己做決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決定。于是每每當我想起這一經歷,嘴角便會情不自禁地揚起一絲得意的笑。然而當我讀到書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龍應臺應對兒子的獨立宣言時的“慘狀”,這抹淺笑滿滿的凍結、封存。
從未想到原來作為母親的她們,應對這樣的言語與場面是這般“無法應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們的角度開始試想。一開始的自己,只是個柔軟地躺在母親懷里的小嬰兒,大聲地啼哭,傻氣地笑,流著口水親切地叫著媽媽。然而,隨著時刻的推移,我悄然成長,一點點地變得成熟,一點點地追求獨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個未知的世界。這一切都在母親的眼里,而她只能遠遠地站在身后,惆悵地望著我的背影,在遙遠的地平線上變得越來越小……或許,在她心里依舊清晰地記得,那個柔軟地躺在自己懷里無助啼哭的嬰兒時代的我,而我卻仿佛一夜之間變得亭亭玉立,說話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沒話想和她說。這個時候,一旁的母親真得會很心痛吧。
此時再回想自己,在這羽翼還未豐滿之際,就早已想方設法地追求“獨立”,是否的確疏忽甚至在無形中傷害了有著中國“保護式”教育心理的母親。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書上。書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樣貌。驀然發現再叛逆的孩子,在母親面前,其實仍然只是一個孤獨成長的少年,一個應對學習、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卻發奮地去適應和排解的少年,一個擁有和自己一樣血液的優秀、感性、率真、誠實、幽默的可愛少年。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8
我在少兒圖書館閱讀了《武松打虎》。這是一個《水滸傳》中的個章節,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故事,講得是武松想越過山岡,這時他看見了一個酒家,進去喝了18碗酒,乘著酒興,他走向山岡,過了一會兒,酒興發作了,剛躺下就聽見了大蟲的聲音。武松趕緊跳起來,拿起木棒就往大蟲頭上打。不料打到樹枝上了,木棒斷成了兩截。此時緊那時快,武松趕緊跳到大蟲身上,一下子打了五六十拳,把大蟲的眼睛、鼻子、耳朵打得是落花流水,大蟲被打死了。最后,大家都稱他是大英雄。
讀完這個故事,我覺得我們遇到事情要有勇氣,不論遇到什么困難都應該勇敢面對,不能事發突然或發生困難就退縮;同時遇到事情我們要冷靜,不要慌張,這樣才能把事情做好。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9
我今天終于讀完了這本被譽為世界兒童文學寶庫中難得的佳作的書——《小公主》,這部杰作的作者是美國著名女作家:伯內特。
這本書講的是一位薩拉 。 克魯的英國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歲那年,她的父親克魯上尉把她送進高級女子寄宿學校。父親就把她交給了勢利的校長——明卿小姐。明卿小姐并不喜歡薩拉,但她很喜歡薩拉父親的那份財產。因此,薩拉成了學校的特權階級,明卿小姐處處抬高薩拉的地位,事事夸獎薩拉。但是因為薩拉的父親的貪心,想得到更多的錢,結果破產了成了窮光蛋,薩拉也因此從那個大家羨慕、明卿小姐那我是個精神夸獎、穿漂亮公主衣服、住豪華套間的小公主變成了孤孤單單、毫無依靠的的女仆,但,她還當自己是個 “ 公主 ” ,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地位比別人低賤。她説如果我是位穿著破爛衣衫的公主,那我是個精神上的公主!穿金戴銀時當個公主固然輕而易舉,但默默無聞時始終保持著一顆公主的心,難道不是更大的勝利嗎?后來,學校隔壁來了位印度紳士,在印度紳士慢慢的了解薩拉,才發現明卿小姐的惡毒。最后,印度紳士發現她就是他需找好久的的好友的孩子。莎拉終于又變成了 “ 公主 ” ,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讀了這本書后我知道了幾個道理:貪心會讓人吃虧、寬容與善良會讓人成為大富翁,精神上的大富翁。既然這樣,那就讓我們一起學會不貪心,做精神上的大富翁吧!!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0
在這個樂趣多多的暑假里,我不僅出門遠游,也讀了一些課外書,倘佯在這些書中,我十分快樂幸福。
我在書柜中找到一本媽媽給我買了許久的《封神演義》,這讓我有點興奮。很快我就沉迷在這本精彩的書中。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商朝末年,武王伐紂,神通廣大、力大無窮的各路神怪斗法,光怪陸離、奇幻無比的法力爭斗令人眼花繚亂!少年英雄的哪吒、神兵天將雷震子、智勇雙全的二郞神楊戩、神機妙算的姜子牙、地行千里的土行孫,還有昏庸無能的商紂王、詭計多端的妲己、拍馬屁的費仲、尤渾、惡毒的通天教主等這些經典的形象早已家喻戶曉,深入人心。這些一幕幕驚心動魄、接連不斷的故事情節,使人銘記在心。在這個色彩斑斕的奇妙世界里,我們不僅可以了解一些中國古代豐富有趣的宗教知識,還能從中體會到興衰成敗的經驗教訓。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想使國家強大富有,就要團結一心,君主一心為民。這樣人民就有了信任,人民就有了依靠,最終江山才能得到穩定。
我在書海中取長補短,增長見識。我要多讀書,提取書中的精華,搞懂意義所在,用學到的知識來報效祖國。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1
這個假期,我讀完了《黃瓜國王》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黃瓜當了國王,但被臣民們趕了出來,在復活節時,“我”發現了他,他請求避難,后來,爸爸關心、照顧他,因為他將給爸爸一輛美國汽車、一個游泳池、一套供暖設備……其實都是騙人的!最后,爸爸得了腦震蕩,黃瓜國王的謊言被識破了,尼克就把黃瓜國王送走了。
這本書告訴我們,做人要誠實,不要欺騙別人。因為騙人總有一天會被識破的。俗話說“騙得了初一,騙不了十五”,就是這個道理。
我記起我小時候的一件事。有一天,我比爸爸媽媽起得早,但那時的我不愛刷牙,于是就沒有刷。大約十分鐘后爸爸媽媽起床了,他們問我是否洗臉刷牙了,我回答洗過刷過了。但爸爸媽媽看了看我刷牙用的杯子,說:“你撒謊了,你根本沒有刷牙!”我繼續騙下去:“你沒有起來怎么知道?我刷了!”但心里虛虛的。爸爸媽媽沒有再說什么,只是用我的被子接了一杯水,然后倒掉。十分鐘后,杯子里面還是濕濕的,他看了看我,問“剛才你的杯子是干的,能說說為什么嗎?”我的“計謀”被識破了,只能乖乖地去刷牙。刷牙時我想,如果剛才我接一杯水倒掉的話就不會被識破了,但轉念一想,爸爸媽媽一定還會有其他方法知道真相的。于是,我明白了,騙人的花言巧語總有一天會被識破的。
在生活中,我們一定要誠實,說話算數,不騙人,做一個實事求是的人。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2
前不久,我們學習了《頂碗少年》這篇課文。當我靜靜地讀完這篇文章時,不由得對那位少年肅然起敬。
本文講述了頂碗少年三次表演的經歷。在第一次表演后,少年并沒有因為突如其來的失敗而灰心。他鼓起勇氣又重新表演了一次。然而,第二次表演又出乎意料地失敗了,有些觀眾都開始起哄,示意讓少年別表演了,可他沒有放棄,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又開始了第三次表演,在表演最終一個高難度動作時,頂碗少年努力把碗頂住,表演成功了,全場發出暴風雨般的掌聲。
這些觀眾不僅僅是為少年精彩的表演而鼓掌,更多的是為少年堅持不懈,敢于拼搏的精神而鼓掌。試想,如果少年當初沒有堅持到底,沒有勇敢地拼搏下去,毫無疑問,他是不會成功的,更不會獲得這雷鳴般的贊許。
在生活中,我們也會經歷無數次挑戰,當我們應對失敗時,我們要堅持到底。如果你此刻還達不到你想要的目標,那絕對不能灰心,而要鼓起勇氣,踏出這關鍵性的一步,從而能夠勇往直前。
失敗乃成功之母。只要你不放棄,那就必須能實現你的夢想,不管你的自身條件怎樣,都能創造出一番事業。海倫·凱勒即使雙目失明,雙耳失聰,卻也在努力地創造著奇跡。她完全能夠放棄她的夢想躺在床上或坐在輪椅上,可是她并沒有這么做。她在教師的幫忙下刻苦學習了幾十種語言,勇敢而艱難地在這條布滿荊棘的夢想之路上走著。憑著她永不言棄的信念,堅持不懈的意志以及勇于拼搏的精神,她實現了自我的偉大夢想,在自我夢想的天空中涂上了人生最美的色彩。
一位英俊的頂碗少年,三次扣人心弦的精彩表演。應對失敗,他選擇了堅持,并最終獲得了成功,贏得了觀眾的夸贊。每個都有自我的夢想,或遠或近,夢想得靠拼搏來實現。在我們的前進道路上,必須是布滿荊棘的,會遇到許多阻礙的,但這不能成為我們前進道路上的“絆腳石”,只要我們努力拼搏,成功必須會離我們不遠的!高爾基說過:“敢于拼搏的人,才是命運真正的主人。”同學們,讓我們為了自我的夢想而不斷堅持,不斷拼搏吧!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3
最近事情比較多,斷斷續續地看了差不多一個星期才看完這部書。大量的篇幅在寫李嘉誠生意上的成功,甚至細到每一個重量級并購談判都要濃墨重彩。整部書把李嘉誠寫成了一個生意經念得好,錢賺得多,是多年的華人首富外,好像再也找不到什么可讀的了。
“貧窮志不移”、“做人須有骨氣”、“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不義富且貴,于我如浮云”、“失意不灰心,得意莫忘形”、“大凡成大器者,聰明是其一,重要的還是勤奮。”、“穩健中尋求發展,發展中不忘穩健。”、“雖歷經坎坷,但從未彷徨。”、“我深刻感受到:資金,它是企業的血液,是企業生命的源泉;信譽、誠實,也是生命,有時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等等,好像成功的人都可以這樣去敘說。
曾有記者詢問他與地鐵公司、匯豐銀行合作成功的奧秘,李嘉誠道:“奧秘實在談不上,我想重要的是首先得顧及對方的利益,不可為自己斤斤計較。對方無利,自己也就無利。要舍得讓利使對方得利,這樣,最終會為自己帶來較大的利益。我母親從小就教育我不要占小便宜,否則就沒有朋友,我想經商的道理也該是這樣。”這是大多數中國母親教育孩子的常識,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俗話說:吃得虧,打得籠一堆。俗話還說:舍得寶來,寶調寶。正是因為沒有特別之處,才說明這才是真正的做人之道,做事之道,成功之道。平淡是真,大道至簡,說的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李嘉誠還說過:“在20歲前,事業上的成果百分之百靠雙手勤勞換來;20~30歲之間,事業已有些小基礎,那10年的成功,10%靠運氣好,90%仍是由勤力得來;之后,機會的比例也漸漸提高;到現在,運氣已差不多要占3~4成了。”
李嘉誠的觀點:“對成功的看法,一般中國人多會自謙那是幸運,絕少有人說那是由勤奮及有計劃地工作得來。我覺得成功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完全是靠勤力工作,不斷奮力而得成果;第二個階段,雖然有少許幸運存在,但也不會很多;現在呢?當然也要靠運氣,但如果沒有個人條件,運氣來了也會跑去的。”
這兩段都與運氣有關,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算不如天算。從來沒有聽說過,誰算計過老天的。在我看來,富豪的運氣就是比一般的人要好。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命里有時終需有,命里無時莫強求。并不是說個人就不去努力了。恰恰相反,我們每一個人所應該做的是“盡人事”這個過程。結果如何我們不必去強求,強求也強求不來,而應該“聽天命”。把自己的成功歸因于自己的勤奮不是不可以,但這只是在小富的層面。古人云,小富由勤,大富由命。李首富的話,恐怕與常理不太相符。
松下幸之助形象地描繪企業主在企業的不同階段應扮演的角色。事業規模小,可以事事親力為之;事業規模中等,更多的要依賴助手;事業規模龐大,還必須靠一種精神力量來統治。
“當員工100人時,我必須站在員工的最前面,身先士卒,發號施令;當員工增至1000人時,我必須站在員工的中間,懇求員工鼎力相助;當員工達到1萬人時,我只有站在員工的后面,心存感激即可;如果員工增到5萬到10萬時,除了心存感激還不夠,必須雙手合十,以拜佛的虔誠之心來領導他們。”
松下幸之助把他事業的成功,歸結為人才觀的成功。他有一句深得世界企業界推崇的話:“造物之前先造人才。”我讀的第36本書就是松下,把這些內容搬到這本書來,不知道是想給李首富加分?還是減分?
說到首富自然離不開房地產。1994年5月26日,政府拍賣兩塊官地。其時,樓市仍高企不下。拍賣場卻出奇地冷清,睇客多多,而競者寥寥。結果,一塊粉嶺地皮成交價20.4億,比預期的28億低許多;一塊元朗地皮以5.1億成交,比預期7億多低了3成多。議員張文光赤膊上陣,怒斥十多位地產商控制土地,造成“有地不起樓,起樓不賣樓,賣樓為炒樓,炒樓變空樓”的荒謬現象。
想必李首富也在被斥責之列罷?當富可敵國的時候,看來真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顛覆這個世界?難道這是成為富豪的意義,或者說追求嗎?
本書快要結尾時,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想以一句話總結李首富的成功奧秘。但看完下面這段話,卻又不知道在說什么?對于李嘉誠的投資手法,深有研究的分析師認為其特點在于前瞻性、戰略性的投資方式,因為李嘉誠從事的產業無論是房地產業還是運輸業,都因其快人一步搶到頭啖湯而獲得長遠發展。
說到李首富與中國兩大藥業集團的合作,我只看到了下面這句有趣的話。當地有人將板藍根沖劑比作“中國咖啡”,一遇上感冒發燒就沖上一杯。顯然中藥在李首富的加盟下,已經走向了國際舞臺。
細想首富多年來的財富積累,香港回歸后的這前18年應該是高歌猛進的18年,也是香港貧富懸殊距離拉大的18年。利用政策資源,投資國有資產,本來就是在商言商,無可厚非。否則,怎么會有奸商奸商,無奸不商的文化傳承呢?無論你的商業帝國有多大,幸運之神如何關照你,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一個成功商人的命運如果不是跟自己國家、民族的命運綁在一起,而是跟“錢”綁在一起,又怎么能蛻變得偉大和脫俗呢?
讀罷此書,無奈驚呼:商人就是商人!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4
這天,我閱讀了《大王書》這本小說,我頗有感受。
小說主要講了,出逃自地獄的熄在篡奪了王位后,剝奪了人間的光明、聲音、語言、靈魂。分別封在了金山、銀山、銅山、鐵山之上,有黃狗、白狗、紅狗、黑狗分別看守。同時熄又擔心智慧而美麗的文字總有一天會使人們覺醒。為此,他又發動了一場浩劫……
可是,熄沒有想到,有一本書從火焰中壯麗的飛上夜空。它是書中之書,大王書。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個沐浴天地靈氣而長大的少年,被成千上萬的難民擁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劍影的征途中,茫與熄軍展開了殊死較量。作為王,茫深感困頓和拘束,渴望回到從前放羊的時光,但卻有一種力量推動著茫勇往直前。曹文軒的這部小說融合了史詩、人性與審美。既可領略萬里沙場的雄壯,又可感受凄美的兒女情長。深度描寫了一個少年王對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尋。
這本書也讓我明白”去奮斗,去追求,但不要放棄。“當茫軍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時,沒有一個人放棄,要臨陣脫逃。茫軍通過自己的堅持,等來了后方的援助。而身為學生的我們又何嘗不用一下這個道理呢?只有努力奮斗,才能勇攀高峰,戰勝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還有銀山、銅山、鐵山等待著茫。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5
過渡到大三以后,總覺得時間暗暗與自己做對。鐘表上的轉針似乎越來越快,仿佛讓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車,然至于何日何時才能夠慢下來,就連自己也不得而知。盡管是這樣,我還是愿意左擠右擠的在時間的裂縫叢中偷偷的滿足一下自己小小的興趣上的欲求。我想一個人能夠全按照自己的興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興趣使它經過生活的磨礪依然不至于泯滅,這樣的活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為自己而活。我喜歡讀中外名著,盡管作者已去多年,但歷盡時間的淘沙,他們的精神依然活著,并將繼續存活下去,像酒,像晶瑩剔透的玉珠。讀著讀著,偶爾因興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寫點東西來。近來,由于選擇了考研,一直也就沒讀多少文學方面的書籍,一方面的確時間緊迫專業課太重,另一方面始終沒有一個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別的世界里忘了回歸現實的路鑄成一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錯。前些天,外文老師布置了一個作業,要同學們寫一篇讀外國名著的感想。考慮到自己曾讀的細節遺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舊憶或者創造些謊言來。于是乎想了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讀短篇,寫長點。
關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巨匠的書我都有,是兩年前購來置于書架上的。然而自己過目的的確不多,有時我很樂意把它們借出去,覺得這也是在做好事。文學可以幫助人們了解生活,思考生活,豐富生活。于是當我學累時,就去主動翻翻。我有一個習慣,讀他們仨的書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種看,而是一讀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歐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輕松活潑,結尾處出其不意,回味無窮,令人拍案叫絕,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該文寫了為一個約定,二十年后吉米韋爾斯和鮑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時間相見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變許多東西,其中吉米韋爾斯和鮑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喬布雷迪餐館早五年就沒了,使曾經為好朋友的兩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輪廓了,還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變壞……
了解歐亨利的人都不難發現,歐亨利的寫作是不以任何作家為楷模的。他常讀法國小說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沒有以莫泊桑為師。他寫作時并不考慮什么創作規矩,怎樣想來就怎樣寫。然而他的創作又是獨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開端,作者著力描寫了一名巡警和馬路的場景。當然,這些描寫與主題是密切相關的,但并沒有觸及最重要的事實,最重要的事實只用一兩筆帶過,連最細心的讀者也難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筆。巡警威風凜凜,邊走邊甩著警棍邊十分警覺的打量著一家一戶,他不帶傲氣,看起來像一個太平天下的衛士。作者僅用寥寥數筆就把一個被賦予了正氣的警察刻畫的逼真,還有對馬路的描述,很簡單,但把用到的場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發展設計的天衣無縫。冷風侵裹著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領將頭縮了進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蕩蕩的了,兩邊的店鋪多數早已關了門。正是在這樣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鮑勃開始了一段陌生的長對話。鮑勃先前手里拿著一支煙,看到來了個巡警便沒敢點著,等到走近時,說了幾句話套的相互近的時候才劃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鮑勃的富有和右邊眉毛附近的小白傷疤全部顯現在巡警眼里。其實巡警已認出了他就是從芝加哥潛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時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鎮定和處事不驚的優秀警官了。鮑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韋爾斯,一邊繼續在和眼前的巡警談論著他的朋友,談論著他們倆二十年前的關系及將來的命運。吉米韋爾斯仍然以一個陌生人的面孔在聆聽著,并得知他半小時之內是不會離開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剛才一樣的走了,沒有給鮑勃留下任何破綻。
不一會兒,來了一個吉米韋爾斯。鮑勃很高興的見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著他走了。在一個燈光處,鮑勃才發現吉米韋爾斯原來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剛才的那個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幾秒內不知不覺的被捕的,因此拿著朋友的小字條的手有正常變的抖動起來。懸在鮑勃心中的石頭和懸在讀著心中的石頭總算下沉了。作家的這種安排的確令人叫絕!
盡管這個短篇區區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畫無不生動逼真,縱然躍于紙上。主人公吉米韋爾斯有情有義、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聰明、機警又恪守法律,愛憎分明。而鮑勃為了財富不擇手段以致淪落為通緝的罪犯,經過二十年的磨練學得十分鎮定。但作者很幽默,僅一根火柴就把他給暴露了。
語言凝練,是又一大特色。情節簡單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寫了鮑勃對自己和朋友的命運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著就被捕了,諷刺、幽默。場景的布置和安排與主題緊緊相連系,惜墨如金。
結構嚴謹,嚴密。作者設計的一環緊扣一環,將讀者的心領進了里面以致無法自拔,最終一個小字條解開了濃重的霧團,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結尾處筆鋒陡轉,言簡意賅,給讀者一種強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藝術上都達到了高度的統一,贊揚了正義戰勝了邪惡的偉大力量,里面沒有一絲血腥的味道達到了不戰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場智慧的勝利。窺一斑而見全貌,歐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構思、夸張而幽默的文筆奉獻著自己的力量,成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師和世界短篇小說巨匠!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6
寫完作業后沒事干,我又在書架拿出了《綠山墻的安妮》來閱讀。
書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位長著一頭紅色頭發,臉上有雀斑,眼睛是綠色的。她天天想象自己擁有美麗的、玫瑰花瓣似的皮膚和漂亮的、閃閃發光的紫色眼睛。安妮是一個可憐女孩,在她一歲的時候就遭受了父母雙亡的痛苦,她被馬修、馬瑞兄妹倆從孤兒院領到了從沒住過孩子的綠山墻,但雷切爾、林德太太想領養的是一個小男孩,幫他們做農活兒,他們想把安妮送回孤兒院,但幾經波折,還是把她留了下來。
安妮是一個活潑可愛、天真爛漫、善良、有同情心、并且富有想象力的小姑娘。她很讓我同情,從小就沒父沒母,在孤兒院里獨立生活,最后,她憑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學,但為了照顧馬瑞拉,還是放棄了學業,讓人敬佩。再想想自己,有父母的照顧,從不用想安妮那樣干活,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美好生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們要向安妮學習獨立的精神。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7
王安石的文章《傷仲永》,論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與成才的關系,對吾輩教益匪淺。
天才到底是什么?雖說余已過不惑,但偶還是認為這是個說不清楚的問題。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愛迪生以為:天才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靈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顏。倘若靈感不光顧,豈不是俺們的汗水都白流了?還好,姓愛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說話,還有個叫愛因斯坦的,這個愛也說過一句話:成功=艱苦的勞動+正確的方法+少談空話。再思,確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卻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釋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陰,書也讀了些,人也見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荊公曉得個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學,終泯然眾人矣。哎,咱也別老拿孩子說事,你如若攤上這么個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風雅,與琴書畫無緣,硬是和棋搭上個邊,說到玩棋的,以前有個吳神童,有幸碰到段執政,渡洋學弈,后竟自獨步天下;又有個高麗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數十年也無人能敵。此二人,不可不謂天才!我們所能知道的,就是他們執著、他們進取、他們拚搏、他們堅持不懈,---總之,他們成功了,你說他們是天才也就不為過,因為他們以前確是神童!好腦殼,爹媽給的,打小又不讓咱混吃混喝,見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誰!
然則卻也知曉神童若干,終未進身天才,個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8
最近,我讀了《克雷洛夫寓言》這本書。
《克雷洛夫寓言》是一朵世界文學的奇花,堪稱是一部寓言作品的經典。是一部偉大的不朽之作;一部啟迪心志、生發智慧的必讀之書,有著永久的藝術魅力和實用價值。現在,我就說其中一個印象最深的故事——《水手與大海》吧!故事主要講的是一個水手剛出海就遇到大風暴,經過一段時間與暴風的搏斗,水手掉落到大海里,被風浪沖上了沙灘。風暴消失了,水手醒了,渾身巨痛。這時的大海風平浪靜,跟昨天洶涌的大海簡直相差十萬八千里。于是水手生氣了,望了望大海,咒罵起大海來。海女神聽不下去了,她浮出海面,向水手解釋。原來是風神搞的鬼。水手相信了她的話,但水手又說:“如果沒有風,我怎么航行呢?”
讀了這篇寓言,讓我明白了:評價一個人,應該既看到他的短處,又要看到她的長處。如果因為一個人有某種缺陷就否定其價值,而不去學習和利用長處,那么許多有利的條件就會失掉,使可能完成的事情變得復雜、困難起來。老師和同學們都說我聰明,學習起來不覺得困難,這是我的長處;但我寫字、做事又很慢,經常在規定的時間內完不成作業和事情,這是我的短處。
以后我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對待學習和生活中的事情,這樣的我一定會更棒的!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19
這本小說告訴我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嚴加愛,小說的結局給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這樣一種生活。
雖然我們覺得這樣的結局過于完美,甚至這種圓滿本身標志著膚淺,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對這種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嚴加愛,畢竟在當今社會,要將人的價值=尊嚴+愛這道公式付之實現常常離不開金錢的幫助。
人們都瘋狂到似乎為了金錢和地位而埋沒愛情。
在窮與富之間選擇富,在愛與不愛之間選擇不愛。
很少有人會像簡這樣為愛情為人格拋棄所有,而且義無反顧。
《簡·愛》所展現給我們的正是一種化繁為簡,是一種返璞歸真,是一種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覺,是一種不計得失的簡化的感情,它猶如一杯冰水,凈化每一個讀者的心靈,被認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呼嘯山莊
呼嘯山莊出版后很長的一段時間,遭到評論屆的猛烈譴責,一直不被世人所理解,是一部“奧秘莫測”的“怪書”。
直到近半個世紀之后,人們才發現,艾米麗遠遠走在人們前面。
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時代作品普遍存在的傷感主義情調,而以強烈的愛、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無情的報復,取代了低沉的傷感和憂郁。
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詩,字里行間充滿著豐富的想象和狂飆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藝術力量。
希斯克利夫的到來,使一個家庭失去了平衡,失去愛的亨德雷自然會不滿,我們不必要一個小孩子去寬容,世上又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寬容呢?隨之而來的是一連串的報復:亨德雷對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對亨德雷和林頓。
佛曰;冤冤相報何時了。
哈里頓成了亨德雷的犧牲品,伊莎貝拉成了林頓的犧牲品。
只是因為仇恨,希斯克利夫甚至寧愿看著自己的兒子一天天接近死亡,最終死去,仇恨已將他完全控制。
當然,他也有愛,對凱瑟琳的愛。
彼此相愛的沒能在一起。
愛與恨之間,有時那樣遙遠,有時卻又那樣接近。
在愛與恨的選擇中,希斯克利夫不是個悲劇,無法想像,當他陷入對往事的回憶與對凱瑟琳的向往時,他是多么得痛苦。
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當他笑著死去時——他也應該由恨而得到了解脫。
山坡上有三座墳墓:凱瑟琳在中間,一邊是林頓,一邊是希斯克利夫。
這便是對愛與恨最美的詮釋。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0
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動物小說《雙面獵犬》一書,我被故事里白眉兒不放棄的精神所感動了。
故事主要講了:主人公是一只眼間有一塊醒目白斑的混血獵犬,名叫白眉兒。之所以是混血獵犬,是因為他是豺和獵犬的兒子。白眉兒還沒出生之前,父親就被母親害死了,母親生出白眉兒后,為了讓白眉兒活命,自己也死了。白眉兒成了沒爹沒媽的孩子,受盡了群豺的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難的煎熬下一天天長大,身上經常被咬得傷痕累累,皮肉不堪。但是它的心卻一天天變得強大起來。白眉兒雖然是豺群最末端的“苦豺”,但它并沒有對地位低下而嘆息。它不斷鍛煉自己,憑借著優秀的身體素質和高超的狩獵技藝終于練成了“空中噬喉”“兩極前撲”“空中噬尾”這三個絕招,成為了最優秀的獵犬。可惜,他并不是純豺,也就不可能一帆風順的在豺群里生存,他差點吃了毒馬心,來到人類的村莊,但又被趕了出來……
當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被書中驚心動魄的場面所吸引,經常手心冒汗,生怕漏掉重要的情節。整本書故事曲折生動,繪聲繪色,讓我忍不住一口氣讀完。白眉兒在豺群里學會了很多狩獵本領,由于他在豺群的卑微,也練就了他永不磨滅的精神,在現實的生活中,我也應該像白眉兒一樣學習本領,一樣堅貞不屈,一樣對生活充滿希望,一樣就算歷經磨難也在永不放棄。他身上的精神太值得我們學習了,我們應該把白眉兒當做榜樣,像他一樣。
在現實生活中,所有成功人士都是靠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棄的信念來成就夢想的。所以,如果大家也有夢想,就要有自信,有堅持。因為,只要自己努力,夢想遲早會實現的!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1
一個偶然的機會,從朋友那里借到了韓寒的獨唱團。據說這本原本要開創中國文學新紀元的雜志,在出版第一期后就宣告夭折。第一期50萬冊就順理成章的成了絕唱,一本難求,具有很高的收藏價值。
韓寒是很火的人,似乎從我在讀高中的時候就已經火的不行,如今十年過去,他的風頭沒有減弱的跡象,似乎愈加強勁。然而我對他的關注也就是最近兩年的事情。一個偶然的機會讀了他的三重門,爾后又專門找來了零下一度,接著開始關注他的博客,到他的1988出版,幾乎是第一時間找來閱讀。讀韓寒的書,首先感嘆的是他的才華,敘述言簡有力,很多大道理都在他似乎調侃的味道中娓娓道來,讓人印象深刻。其次感嘆的是他敏銳的洞察力,韓寒不過三十出頭的人,可是他對社會洞察的深刻性與批判性是很多所謂的大師不能匹級的。再次感嘆的是他的憐憫心,韓寒的文字總是在不經意間對這個社會的某部分群體表達了極大的憐憫。1988絕不是簡單的寫一個妓女,而是隱藏了他對處于社會底層人們的極大關懷與憐憫。與此相對應的是,是他對這個社會不公與殘酷的無情批判。
獨唱團是一本由十幾篇文體不限的文章組成的雜志。這類文學性的雜志我是很久沒看過了,小說也是十年沒讀了。但看這個獨唱團,卻深深的被吸引了。十幾年前讀小說的那種激動與感觸重新被找了回來。我對國內小說有一種很大的偏見,認為過于矯揉造作,情節有太多的虛構色彩,使得這樣的小說讀幾頁就再沒興趣讀下去。當然國內也有寫的很好的,比如路遙的平凡的世界,鐵凝的一些作品。獨唱團里面的作品無論是小說還是雜文,無不給人真實的感覺,讀來讓人覺得暢快淋漓。讀里面的文字,仿佛身臨其境,里面所說,所寫似乎自己也曾經歷或感受過。作者的高明之處在于,不僅把這些感受寫出來了,更主要的是把一些共性的東西給展示出來,讓看的人不僅產生共鳴,而且能引起反思,相當于給自己照了一次鏡子。我自己在讀到看那,這人時,就相當的受益。此外,這本雜志的十幾篇文章看似雜亂無章的堆砌在一起,但展示的領域卻相當的廣闊,里面既有對當代社會現實的深刻描寫,也有對不同人群心理與需求的深刻刻畫,可以說這本雜志是一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賞的作品,看這本雜志,能豐富很多人生閱歷。
這本雜志是相當的幽默,里面很多的比喻都用的十分的精到,有錢鐘書的味道。我開始看時是在從杭州回北京的飛機上,讀到精彩的地方,忍不住笑出來,引的機艙的人齊刷刷看過來。這符合韓寒的一貫作風,本雜志就這么十幾篇文章,但可以說韓寒在選擇時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整本雜志雖然由不同的作者寫成,但風格是一致的。這就是韓寒的高明之處。
再一次為韓寒的創造力才華感到欽佩。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2
“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這句話是我們偉大的周總理說的話,當然他也這樣做了。
在學過何其芳寫的一篇文章《一夜的工作》,我不禁心潮澎湃,這就是我們的周總理,他每個夜晚都是這樣做的:“他一句一句地審閱,看完一句就用筆在那一句后面畫上一個小圓圈。他不是瀏覽一遍就算了,而且一邊看一邊思索,有時停筆想一想,有時問我一兩句。”
你見過這樣工作勞苦的總理嗎?
擁有這樣的總理誰能不驕傲,誰能不自豪?
總理住在一間高大的宮殿式的房子,但是 室內陳設 極其簡單,只有一張不大的寫字臺,兩把小 轉椅 ,一盞 臺燈 ,如此而已。身為國家的領導人,總理完全有權利享受皇帝一樣的待遇,但屋子里卻只有一張寫字臺和兩把小轉椅,僅僅如此。周總理時刻想著祖國和人民,一心一意為人民謀利益,心里唯獨沒有他自己,艱苦樸素、平易近人,從不計較一己得失。
你見過這樣勤儉節約的總理嗎?
“這時候,值班室的同志送來兩杯熱騰的綠茶,一小碟 花生米 ,放在寫字臺上。總理讓我跟他一起喝茶,吃 花生米 。 花生米 并不多,可以數得清顆數,好像并沒有因為多了一個人而增加了分量。喝了一會 兒茶 ,就聽見公雞 喔喔 地叫明了。總理站起來對我說:‘我要去休息了。上午睡一覺,下午還要參加活動。你也回去睡覺吧。'
我也站起來,沒留意把小 轉椅 的上部帶歪了。總理過來把 轉椅 扶正,就走進后面去了。”
你見過這樣細心節約的總理嗎?
我雖然沒有見過這樣的總理,但從作者的文章中我“看”到了這樣的總理。看到總理的勤奮、豁達、無私這樣的總理怎會不讓我們崇敬呢?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3
醞釀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機準備睡覺。剛瞇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機,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從困倦狀態到清醒狀態,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幾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寫未寫的讀后感,便坐起來打開電腦。
睡覺這件事兒倒是和碼字有幾分相似,它們都有即時性。如果不趁著自個兒特別困的時候入睡,之后便再難入睡。如果不趁著靈感光臨之時多碼幾個字,之后怕是很難憋出想要的內容。
文化碎片化的時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數不清的垃圾信息覆蓋,我們都進入了一個淺閱讀的狀態。安安靜靜地看完一整本書變成一件很困難的事,地鐵站慌張的步伐,人們永遠在趕時間。
所以我更喜歡回老家時隨手備幾本書。因為沒有比在家那種沒有煩惱慢悠悠的節奏更好的閱讀環境。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如我老媽所說,回家的我簡直變成了她的寄生蟲。不用洗衣做飯,不用收拾打掃,一切家務都被我那勤勞貼心的老媽承包了。
看完一部長篇小說,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個人物完成一段長長的旅程。共同經歷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臨末分別,悵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麗大方,身段迷人,舉止就是上流社會的女人們的高貴優雅。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很難不會喜歡上這樣一位可人兒。這樣的美麗剛好是導致她悲劇的基礎。
安娜在十七八歲就嫁給了老公卡列寧。一個優雅美麗的女士配上一位事業有成的男子,無論在誰看來都是極好的組合。十幾歲不懂愛是什么的安娜就這樣迷迷糊糊的嫁給了卡列寧。每天穿上精致的禮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種舞會。直到她在火車上遇見了弗倫斯基。
用現在的話說,弗倫斯基就是一位頂級的高富帥。英俊的外表,豐厚的俸祿,并且有著軍官的驍勇。兩人第一次相見,就被對方深深吸引。如果問我是否相信一見鐘情,我相信。只不過,一見鐘情從來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間的游戲。
安娜遇見弗倫斯基就像一本好書落入一個能讀懂她的人,一架鋼琴遇上一個真正能用她彈出美妙旋律的人。她開始意識到她和卡列寧之間并不是愛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為了結合而結合。卡列寧只是把她當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傳宗接代的妻子。弗倫斯基卻把她當作一個真正的女人看待,愛慕她,欣賞她,疼惜她。這恰好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最為需要的。
隨著和弗倫斯基的愛火越來越旺,擺脫卡列寧束縛的欲望便越來越強烈。實在難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選擇主動和卡列寧攤牌,而老公卡列寧的處理方式更加使她厭惡。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譽,卡列寧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斷絕和弗倫斯基的關系,他可以當作什么都沒有發生過。陷入愛河的安娜無法做到,兩人的關系陷入了僵局。
不顧世俗的眼光,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安娜和弗倫斯基公開出現在各種宴會上,淪為大家津津樂道的談資。相對于男人,那個時代對于女人要嚴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倫斯基是又征服了一個女子的極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則是一個拋夫棄子的墮落的女人。漸漸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貴族們都以和她交往為恥,除了幾位極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壓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對弗倫斯基的猜忌。弗倫斯基仍然流連在燈紅酒綠的宴會舞會,安娜只能獨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種強烈的不安全感將她吞噬。她害怕弗倫斯基愛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對于他沒有了吸引力。這種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來,她為了弗倫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愛的孩子。而他怎么能愛上別的女人。為了報復他,讓他后悔,她在他們第一次見面的火車站結束了生命。
安娜自殺后,弗倫斯基完全變了一個人。從風度翩翩侃侃而談變得沉默不語,如同行尸走肉。戰爭爆發后,他毅然決然前赴戰場。因為,他的心早已隨著安娜死去。
很多看過小說的人都喜歡安娜,認為她美麗勇敢,敢于面對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歡不上來。在我看來,安娜這個角色過于自私,且不理智。因為她的勇敢直接或間接導致了這個故事中所有相關人的悲劇。老公卡列寧,兒子謝遼查,弗倫斯基。結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給弗倫斯基的卻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徹底毀掉他。當然,作為男主介入別人家庭的弗倫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應得。
我更喜歡小說的另一對列文和吉蒂。可以說,吉蒂是我最喜歡的一個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為的那種女生。
她雖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見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倫斯基也是為她傾倒。她有女人的美麗,也有女孩兒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為別人對她的仰慕吃醋時,她沒有怪丈夫小心眼兒,而是嘗試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應了列文將客人送走的無理要求。弗倫斯基轉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場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倫斯基示愛沒有得到回應就無比羞愧。一個美好的女孩當有這樣的自尊自愛。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劇是注定的。一個沒有嘗到過愛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陸離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沒有偶然,所有結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4
這個時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毫無節制的毀壞大自然,最不可饒恕的是毀壞世道人心!我選擇做一個邊緣人,游走在理想與現實的邊緣,生活在城市與鄉村的邊緣,我漠視社會,害怕大都市,遠遠地避開人群。唯一相信愛情卻沒有愛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別平凡卻并不優秀。
很多時候,我如梗在喉,想說想呼吁,這個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對了,真要有人要靜下來聽我訴說,我說不出,責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執,大家都這樣,大家都生存在同一個社會,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賴,每個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著!可是,我還是認為這個社會真的有問題,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毀壞了,是人心向這個滾滾的機械化的寵然大物妥協了,佛家說,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間,心妥協了,關進壇子里也能快樂,何況還有這么一個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會,所以蕓蕓眾生麻木的過著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謬,都可以視而不見,當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這樣就夠了,變態的社會自有變態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愛的準則。
看吧!我嘮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說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個道理,相信讀者也看不明白,這就是讀者和作家的區別,時常對某一位作家懷著感恩的心理,他們都說出了我想說的話,走在我認知和行動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說的余華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淚一直都沒有停過,幾次哭出聲來,要放下書,撲在桌上痛哭出聲,余華的小說就是這樣,憋著一口氣,悲傷的喘不過氣來,讀完一氣呵成,那個我沒有經歷過的年代,那個年代給我切身的體驗只是,我埋怨那個年代沒有讓該受教育的我的媽媽得到應有的教育,我的媽媽在該讀書認字的年齡學校不開課只教唱紅衛兵之歌,因此我的媽媽是個文盲不會讀書認字,因此我的媽媽總是給不了我想要的愛,她的愛令到我喘不氣來,卻一丁點都不是我想要的,這就是余華第七天讀后感代溝,互不理解!
讀完上部,我禁不住罵道:這幫文~時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華也完成了對我 的一次教育吧,盡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從各種海外文章中有過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華一樣有深刻的認知。
上部盡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當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毀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個物質貧乏心靈又被極度摧毀的生活里面,人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還要持續之久,人們沒有意識到原來這只是一場錯誤,人們只是被動的接受,以為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罰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們誰能想到那只是一場十年浩劫呢,人們以為就那樣一輩子了。可就是在那樣的一個恐怖沒有一絲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時常感覺到人性的溫暖與善良,李蘭和宋凡平那動人的愛情,李蘭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頭的忠誠,宋凡平為了信守愛的承諾要去上海接李蘭拼了命;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弟情,讀著讀著時不時也令讀者感動。
對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間慘劇我們都明白那是時代犯的錯誤,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兩人各自不同的悲劇又是因為什么呢?是誰給造成的呢?我們說這兄弟倆的命運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爭, 不爭氣的爭!
我用差不多與上部相同的時間讀完了下部,因為余華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細節的刻畫,更多的是在平平的敘說整個時代的故事,幾乎是一目十行了。余華用黑色幽默的寫作方式再現了這個時代的荒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現實世界,他所描寫的現實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說的話。
哦!所謂億萬富翁就是這樣發家的,余華用李光頭這樣一個人因為撿垃圾發家真是妙極了!這個社會的財富是過剩的,不停的生產,商品過剩,就是這個商業科技高速發達的社會,有些人沒有飯吃,有些人為了孩子的學費要去賣血,有些人卻富得錢對他的意義只是一個數字。富足的人們把完好的商品扔進垃圾箱,而窮人的孩子還要忍受寒冷和饑餓。這就是現實世界。真實存在的現實世界,只是在余華的筆下放大了,愛情銅臭化了,紅燈區普及化了,美女都一個樣了,單純的女子變成虛榮的追逐富貴的蕩婦,金錢決定著一切,人們像蒼蠅追逐腐尸一樣撲向金錢,種.種的種.種讓曾經堅不可摧的兄弟情誼千瘡百孔,愛情何嘗不是?
評論說《兄弟》的社會意義勝過了文學意義,我很贊同,而這正是我尊敬余華的主要原因,一個作家若是沒有引導社會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個好作家,好作家不會脫離社會埋頭寫作,好作家所應作的事就是洞穿這個社會的千瘡百孔,引導人們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們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5
一念花開,一念花落。
愿此時平淡,若彼時燦爛。
時光如銹,歲月成繭。時隔至今,已于舊友長時不見,不由心生思念,想到,該與之安排相聚玩樂了吧。說罷著便約定在今年清夏中時短一見。
歲月靜好,各自安逸。當這些彼此想念的舊友相見時,一股濃情蜜意涌上心頭,彼此互說時長未見的見聞。有些或許不是很如意,卻也在朋友邊可以得到些許安慰,然后重新鼓起旗陣,勇敢自信的重新走上事業的那條崎嶇的道路。既有憂郁,所亦存有喜悅與歡笑。教育上的事情也是互相告知,在兩者即以上的人群中得到些許的經驗教訓,補足自己的缺陷,好比一首優美和諧的鋼琴曲,踏板的節奏,黑白琴鍵游離手指尖,互相協進,終成在美不過的樂章。
浮生若夢,亦不會輕易流逝。聚于不在稀疏的城市中心,所不會發覺到相隔萬里,或許,友誼深進,好比樹與樹葉,形影相隨。秋冬時節,便是葉的逝日,樹卻依舊直立,無法彎下腰去捧起繼續呵護稚枯的嬌葉,心底仿如萬劍穿心。只有到最后的最后,才會把不會再見送給那個曾經陪我一生的朋友。
君子之交談如水。不太懂得這其中的意思,卻也打心底里感受深處。或許是對朋友之間的談話敬佩亦是否?李白說過,飛流直下三千尺,瀑布由水構成,既有一絲清水剪不斷,何必又說那宏偉壯大的瀑布?又有誰,可以做到把瀑布一分為二?友情不斷,你我間就會永遠有說不完的話。
愿此生會意,若琥珀就這般美仙。
卻不愿曇花一現。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6
這篇文章主要講:有一個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資聰明,五歲就能作詩。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讓他學習了,帶他去全縣各處題詩掙錢。由于方仲永沒有再學習,最后一事無成。
可以看出,像方仲永這樣有天資的人,如果不努力學習,會成為一般的人;像華羅庚這樣沒有天資的人,如果努力學習,會成為一個偉大的人,可見學習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是傷仲永是普通人的話,那么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會變得連普通人都不如了!
金溪縣的一個五歲小孩竟然有如此的超能力!讓大人都刮目相看。眾所周之,我們班的王磊是那么的入迷網絡,沉迷游戲無法自拔,他如果像人家方仲永一樣聰明,即使王磊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也應該可以在我們班發楊光輝了!
也不至于會不想上學!后天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請大家努力的把心放在學習上吧!!!!!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我剛開始看的時候覺得一點意思也沒有,曾經產生過放棄的念頭,但最后還是堅持看下去了,而且越看越覺得有意思,其中的故事情節深深的吸引了我,有種愛不釋手的感覺,現在看完了,很慶幸當時沒有放棄,否則我將會錯過一本很好的書,嘿嘿!
故事情節概要
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個失去父母的一歲男孩哈利在海格的幫助下,神秘的來到了他姨父姨母家,從此開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艱難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對他非常不友好,經常對他大吼大叫,因為他犯了一點點錯誤就一直被關在樓梯下的碗櫥里,他姨夫和姨母還有一個兒子叫達力,達利是一個心眼非常壞的孩子,經常對瘦弱的哈利拳打腳踢,他們總是讓哈利吃剩飯菜,穿達力的舊衣服,生活過的很悲慘。
就這樣十年過去了,哈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住在姨夫姨母家的他從來沒有過過生日。可是在他十一歲生日那天,一只貓頭鷹送來了一封信:信中讓他去一個神奇地方—— 霍格沃茨魔法學校—— 去上學,從此哈利的命運發生了改變。
開學了,哈利來到魔法學校,學校里所有的一切都充滿著神奇的魔法:大禮堂的天花板上閃爍著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靈在學生們的頭頂上飄蕩,寬大的餐桌上憑空出現了美味佳肴,會說話的肖像需要學生說出口令才能通行…… 這里的一切讓哈利波特都感到特別的新奇和高興,但最讓他高興的還是,他在這里認識兩個好朋友—— 羅恩和赫敏。
哈利在魔法學校開始學習魔法,他學會了空中飛行,學會了使用咒語,還學會了騎著掃帚打魁地奇球,他還得到了一件可以讓他隨時從別人眼中消失的隱形衣,這讓他可以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上面這一切神奇的魔法,都是因為一塊神秘的“魔法石”,并和那個殺害了哈利父母的兇手,一個叫‘ 伏地魔' 的邪惡巫師有關,從此哈利開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快樂的生活……
感受
通過讀這本書,讓我認識了一個堅強勇敢又聰明機智的哈利:他不怕困難,勇于吃苦,從不向壞人低頭,他堅信只要堅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戰勝強大的敵人;他學習勤奮認真,遇到不會的問題,就會虛心向老師和同學們請教,從來不不懂裝懂;他心胸寬廣,不斤斤計較,與同學和朋友和睦相處;他心底善良,樂于助人,當朋友們遇到困難時,他都會無私的伸出援助之手……
我以后也要像哈利那樣,做一個不怕吃苦、堅強勇敢、努力學習、樂于助人的好學生,嘻嘻!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8
面對同一種工作,我們往往能看到兩種心態的人,一種人常常是面帶微笑:我的工作就是我想終身從事的事業;每天都面對新的挑戰,我覺得十分有趣;這件事交給我吧,我愿意全力以赴;而另一種人常將這樣的話掛在嘴邊:我不喜歡這份工作,它不適合我;干好干壞無所謂,月月能領工作就萬事大吉;這又不是我分內的事,憑什么讓我去做;我們從什么時候開始,對人生失去了信心,隨波逐流?我們曾幾何時,面對世人的追問,開始言不由衷地說:“混吧!過一天算一天。”什么時候漸漸發覺自己是二十多歲的年齡六十歲的心臟?你還有自己的那份激情嗎,還能保持那種天生的樂觀嗎?《愛上自己的工作》讓我們更多的改變自己,改變生活。
這本書詳細地闡述了如何讓自己愛上自己的工作,如何全力以赴地對待自己的工作,進而通過工作成就自己的理想和抱負,讓我深受啟發。
要得到快樂,首先就要改變態度。由于現實社會的種種原因,很多人從事的并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工作。有的人迫于生計,為了養家;有的人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改變現狀。雖然我們無法選擇工作本身,但依然可以選擇我們的工作方式,那就是工作態度,
這本書充分讓我認識到,雖然我們不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但一樣可以喜歡我們所做的工作。那么,怎樣才能讓我們愛上自己的工作,最首要的就是要樹立積極的工作心態。俗話說“態度決定一切”,擁有積極正確的態度,便是我們工作事業跑起來的第一步。無論在工作上遇到什么情況,只有以積極心態去面對,才會愛上它,才能把 它當成自己的事業來完成。在書中有這樣一個例子:劉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由于對自己的工作不滿意,他忿忿地對自己的朋友說:“我在公司里的工資是最低的,老板也不把我放在眼里,如果再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我要跟他拍桌子,然后辭職不干。”“你把你們公司的業務都弄清楚了嗎?做業務的竅門完全弄懂了嗎?”朋友問他。“還沒有!”朋友說:“我建議你先靜下心來,認認真真地工作,把他們的一切業務技巧和公司組織完全弄明白之后,你再一走了之,這樣做豈不是既出了氣,又有許多收獲呢?”劉某聽從朋友的建議,開始認認真真地工作起來。一年以后,朋友偶然遇到他,就問他是否已經辭職不干了,劉某說:“我發現近半年來,老板對我刮目相看,最近更是委以重任,又加薪又升職,并且公司的人都開始敬重我了”。這個小故事充分說明了一個人生哲理:只有抱著為自己工作的積極心態,才能把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業來完成,那么最終能贏得社會的尊重,實現自身的價值,并給自己帶來快樂。
優選我的叔叔于勒讀后感 篇29
捧讀莫頓·特《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我心中感慨萬分、回味無窮,一團濃濃的感悟久久縈繞在我腦中。
本文主要講了自幼體弱多病的作者小時候和小伙伴去爬懸崖時遇險,結果在父親的鼓勵與指導步步脫險的經歷。從而使作者產生了巨大的成就感,并從中悟出了一個道理。在后來,每當他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喪氣時,便會記起以前在小懸崖上學到的經驗并應付一切。
但作者在后來得以克服一切障礙,不全歸功于自己,因為有了父親當日的指導,才有作者輝煌的今天。
每次朗讀這篇文章,其內容都會把我帶入到當時的環境,把那會兒的情景活靈活現生地浮現在我雙眸之前。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脫險的情景,他由毫無信心到萌發信心,至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著遠在下面的巖石,而要著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達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落葉為舟,駛入回憶的港灣。
兩年前的夏天,知了的鳴聲撫睡了家人,而兩天前把腿摔傷至今還沒康復的我則在一樓發呆,連“上三樓書房看書”也只是癡心妄想。這時,《走一步,再走一步》中作者一步步脫險的事有力地推動了我,使我一步步到達目的地。
這篇文章帶給我們一個道理,這個道理似乎是撥開陰雨的一抹陽光,給迷茫的人帶去希望,重拾對未來生活的信心。
我們就好像將要獨飛的小鳥,只有戰勝暴風雨之后,才能飛向那更廣闊、更燦爛的天空。而當我們遇到艱難險阻時,只有把困難化整為零,再逐一克服,方能取得最后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