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情況調查報告
(三)加強火災隱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一是整改電氣線路,規范用電行為。各鎮、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業徹底更換陳舊老化電氣線路,重新規范敷設電氣線路,杜絕亂拉亂接現象。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執法監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級,增設防火分隔。對現有車間、倉庫合用的一些企業應進行防火分隔,不應簡單的使用木板、鐵網或石膏板進行分隔,應采用磚墻并砌至頂部不留縫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強火源的管理,嚴禁違章用火。車間倉庫內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或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禁止吸煙,并應當設有明顯的禁煙標志。如因維修需要,臨時使用焊接、切割設備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防范措施。廠房應安裝防雷設施。采用防雷保護措施時,應合理選擇避雷針安裝方式,必須準確計算它的保護范圍,屋頂和屋檐四角應在保護范圍之內;四是增設消防設施、器材。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滅火器、水帶、水槍等必須按照要求配置到位,嚴禁挪作他用,對于破損、過期、壓力不足的應立即更換或重新灌裝。對于老廠房無消火栓的密集型企業,應加大投入設置消火栓系統。對之前通過消防審核的人員密集型企業的廠房,特別是服裝、箱包、童車等企業,建議增設自動消防設施。
(四)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要切實抓好企業經營業主的消防安全培訓,制定嚴格規范的培訓制度,每年定期組織業主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幫助業主正確處理好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的關系,做到依法經營,安全生產。二是要對所有特殊工種人員,比如:電工、鍋爐工、消防自動設施操作人員等必須堅持先培訓、再考試,合格后領取操作證方可上崗。三是企業要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技能的教育培訓,使其掌握必備的自防自救知識。特別是服裝、箱包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使員工熟悉了解機器設備性能、生產工藝、原料的性質和火災的危險性,嚴防因盲目蠻干、違章操作引發的火災爆炸事故。各鎮、街道政府、部門在做好消防宣傳工作的同時,要注意堅持“員工的消防安全認識不到位不放過、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不熟悉不放過、員工的滅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促進企業形成上下同心協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隱患整改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