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區青年誠信素質調查報告
“金諾誠信工程”是共青團徐州市委自去年7月推出的一項品牌工程,號召廣大青少年從自身做起,大力倡導“明禮誠信”的道德規范,推動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為使這項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共青團徐州市委近期對徐州市城區青年的誠信素質進行調查,形成了這篇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于XX年3月至4月在云龍、鼓樓、泉山及九里四個城區進行。主要方式為問卷調查和訪談,配合調查還開展了場景測試和網上測試,但結果只作為參考。調查對象為18~40歲年齡段的城區青年,涉及黨政企事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辦事人員、商業服務人員、工人、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農林木漁人員、無業與下崗人員、在校學生、民工等11個社會群體。發放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377份,回收率達94.25%,有效卷率為100%。
調查結果如果以100分記,得分約65.98483,總體評價是“誠信素質一般,傾向較好水平,尚需培養”。青年對于誠信的觀念有著高度的認知水平,對于社會誠信度評價較低;青年的誠信意識與誠信行為出現背離的現象,反映出對于誠信的認知與誠信觀念的信奉有著較大的差異;青年的誠信行為選擇有著較大“現實性”的特點,尚沒有建立被普遍接受的誠信原則。因此,在誠信行為與維護誠信的選擇上,青年都是以自我作為判斷的依據,從而誠信行為與維護誠信的行為,呈現出對象不同方法不同的特點。青年擁有的誠信的社會資源不足,這直接影響到青年的誠信行為的選擇,即青年認定講究誠信的成本遠遠大于不誠信的成本,不誠信的行為在現實中的收益遠遠大于誠信的收益。因此,相對與簡單的將誠信看作是個人道德素質不高的看法,問卷中則反映出多層次的不同誠信素質。如果誠信分了五個不同層次:以故意不誠信為第一層次(為了獲利),以被迫不誠信為第二層次(為了規避風險),中性選擇為第三層次,非主動誠信(涉及個人利益)為第四層次,主動誠信并舍棄個人利益為第五層次。大部分青年是屬于第二層次到第四層次之間的誠信水平。
一、對于誠信的認知程度
在對待誠信在個人素質中的排序問題上,有63.6%的人將誠信排在第一位,21.5%的人將誠信排在第二位,8.4%的人將誠信排在第三位,只有6.3%的人將誠信排在前三位以外。而且87%的人同意誠信是一個人立身之本的說法。這說明,不論教育程度、政治面貌、收入水平、職業差別和性別差異,青年對于誠信的認知取得了高度一致,都將誠信放在極高的位置。同時,青年對不誠信的行為有著普遍的不滿和憎惡:對于商家的欺詐行為,53.8%的人表示憎恨,35%的人表示厭惡,8%的表示不快,只有2.1%的人認為無所謂。這些數據從反面說明了青年對于誠信的高度重視。
二、對于整體社會誠信度的評價
在對社會誠信狀況的整體評價中,只有9.9%的人認為好或者極好,有61.2%的人認為一般,23.3%的人認為不好,另有5.6%的人認為極為不好。這說明在一致認為誠信是重要個人素質的同時,大多數青年對于社會誠信狀況評價較低。同時,86.9%的人有過被騙的經歷。其中選擇“不多,偶爾幾次”的有273人,占到總數的72.4%,經常有的有50人,占到總數的13.3%。這說明青年對社會誠信狀況的評價是源于自身經歷做出的感覺上的判斷。雖然對于大多數青年而言,被騙的次數并不是很多,卻足以影響青年對于社會和他人的誠信狀況的現實與預期判斷。所以,在“你是否認為大多數人是否會在沒有懲罰的情況下損人利己的”的調查中,不同意這種說法有46.4%,同意這種說法的有27.1%,而說不清的人26.5%。選擇呈現出無固定傾向,人們對于他人誠信不持信任的態度。同時,僅有21.8%的人不同意誠信沒有好的結果的說法,反映出青年對于誠信行為的預期判斷普遍不抱有樂觀的看法,這也與青年對于社會整體誠信狀況較低的評價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