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生活現狀調查報告
(三)提高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水平。堅持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兩為主”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均衡提高教育水平。重視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改建擴建一批寄宿制學校,滿足“留守兒童”和其他農民工子女寄宿學習的需求。
(四)進一步改善農民工的居住條件。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的規劃和管理。向農民工開放廉租房,在建立農民工公寓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寓容納能力。鼓勵企業建設職工宿舍,用工量比較大、以外來農民工為主要用工對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將農民工宿舍建設納入企業基建、技改項目計劃和用地計劃。允許在城市具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購買經濟適用房,當前應允許在城市工作時間長、貢獻突出的農民工,比如勞動模范、技術骨干等,享受城市經濟適用房政策。
(五)加強對農民工的關愛和幫助。社會應主動接納農民工迅速融入城市生活,發揮農民工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作用,組織農民工參與社區活動。在農民工集中的區域可建設一些文體設施,文化經營單位要向他們提供免費或者優惠的文化產品和服務,豐富農民工業余文化生活。衛生醫療、教育部門要適時做好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及時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保證他們有書讀。新聞媒體要加強對農民工的宣傳,可以開辦如《農民工之窗》之類的專題欄目,宣傳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介紹農民工需求信息或我市的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規等,及時為農民工服務。年底返鄉也是農民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用工單位要早做安排,讓他們安心地走,運輸部門要及時做好運輸保障,保證他們能夠安全順利地到達目的地。農民工在面臨就業不平等、經濟權益遭遇不公平待遇時,社會各界要伸出援助之手。針對個別農民工的一些小偷、小摸或其它不文明行為,有關部門要及時加以引導、教育,幫助其成為一名合格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