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關于事故調查報告范文
事故調查報告范文(一)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事故調查報告范文(二)
國務院總理*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情況匯報。
會議指出,“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隨即成立了事故調查組,此后又根據工作需要對事故調查組進行了充實加強,調整了人員結構,完善了調查制度。國務院對事故調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不僅要查清直接原因,還要追根溯源,查清設計、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源頭性問題,給人民群眾一個真誠、負責任的交代。
調整充實后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由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的負責人組成,聘請了鐵路運輸、電力、電氣、自動化、通信、信號、安全管理、建筑等領域專家,邀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幾個月來,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和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開展現場勘查、檢驗測試、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
經調查認定,“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后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事故發生的原因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所屬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通信信號集團公司作為甬溫線通信信號集成總承包商履行職責不力,致使為甬溫線溫州南站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鐵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致使其上道使用。雷擊導致列控中心設備和軌道電路發生故障,錯誤地控制信號顯示,使行車處于不安全狀態。上海鐵路局相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設備故障發生后,未認真正確地履行職責,故障處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
在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鐵道部和上海鐵路局存在處置不當、信息發布不及時、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