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報告(通用23篇)
事故調查報告 篇1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2月24日12:00左右
二、事故發生的地點:離礦區1公里左右
三、事故部門:后勤部門
四、事故性質:責任事故
五、事故經過:
20xx年2月24日我礦司機邱玉成一如既往的將夜班下班員工送往阜康市市區指定地點,送完職工后,邱玉成駕駛三菱車(新A91262)返回礦區,以及時的返回礦區用三菱車將外派學習(采掘機司機)人員送至米泉技校,當天下雪,路面積雪比較厚,根據邱玉成說以每小時20公里行駛(通過詢問得知車速為:20km/h)在通向我礦區簡易的公路上,在行駛離礦區不到2公里處時,這段路的坡度比較大,(通過詢問得知當時邱玉成以2檔行駛),這時(當時時間為:12::00左右)車轱轆開始打滑,邱玉成馬上采取制動,減檔,這是車頭偏東(以駕駛員的位臵區分方向)行駛,方向盤失去控制,剎車失靈,順路巖滑行了大約13米左右,整個車身一下側翻在公路左側防洪溝里,當時邱玉成困在車里,他趕緊采取熄火,慢慢的打開車門從駕駛室位臵爬出來,邱玉成看看自己身體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邱玉成馬上采取打電話向礦辦及楊坤肅(法人代表)匯報情況,由于翻車地點沒有信號覆蓋,電話未打通。邱玉成徒步走到礦區,把事情匯報給礦領導及調度室,礦調度室及礦長召集礦區管理人員和在礦職工到現場去勘察,到事故現場勘察一番。午飯后14:00時左右,在礦長的指揮下現場人員用大繩將車頭拉正,將整個車身正翻過來,之后周春祈檢查事故車輛,發現地面有少部分漏油的'痕跡,副駕駛車門窗戶玻璃全部破裂,副駕駛整個車門凹陷,副駕駛后面的車門有部分凹陷,靠副駕駛一邊的后視鏡掉落。周春祈發動事故車輛,車輛能夠正常發動著,事故車輛能正常行駛,之后周春祈將事故車輛開向礦區,停在指定位臵。
六、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由于車速過快,違反我礦路標的時速限制,未能有效 的控制車速。沒有及時清理道路積雪
2、間接原因:由于霧霾較大,積雪較厚,路面滑。
七、事故處理意見及責任劃分
1、根據事故分析導致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駕駛員行駛過快,根據天氣情況和路面情況未能及時有效的控制車速,從而導致車輛側翻和車窗玻璃、后視鏡等損壞,駕駛員邱玉成負主要責任。根據我礦司機崗位責任制度規定,邱玉成承擔事故車輛損壞維修費用的20%。
八、今后事故的防范措施:
1、及時安排鏟車清理路面積雪。
2、必須以我礦車輛行駛時速為界(進入礦區車輛時速為 15km/h)。
3、駕駛員做好防范措施,提高自保,增強安全意識。
4、駕駛員行駛中提高警惕。
5、嚴禁超載人員。違者,按超拉一人罰款100元。
責任人意見:
阜康市磨盤溝煤礦
事故調查報告 篇2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通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救火,并沖入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后,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后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余個房間,將發生火災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樓的居民800余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于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逸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區募捐首批240余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后工作小組公布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并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信息并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余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采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老板,其次是項目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開放的偉勝利,社會就是這么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最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事故調查報告 篇3
20xx年1月5日15時22分許,嶗山區金地悅峰工地發生一起混凝土攪拌車傷害事故,造成三名工人受傷,其中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一人輕微傷。事故發生后,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6號)和《山東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省政府令第256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嶗山區政府成立了由區安監局牽頭,金家嶺街道辦事處、嶗山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城鄉建設局、區總工會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人民檢察院參與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區安監局局長矯雙慶同志擔任。
事故調查組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詢問、技術鑒定、查閱資料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及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一)事故單位
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青島市高科技工業園(高新區)董家下莊村;法定代表人:劉明勛;注冊資本:壹仟零陸萬元整;經營范圍:生產、銷售:混凝土;普通貨運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編號:J;資質類別及等級: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不分等級。《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魯交運管許可青字號;經營范圍:普通貨運;有效期至20xx年9月16日。
(二)建設單位
青島嶗山區東盛置業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住所:青島市嶗山區遼陽東路8-7號1-2層;法定代表人:王為軍;注冊資本:壹億元整;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銷售;建筑施工;物業管理等。
(三)施工單位
青島高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7號;法定代表人:劉明勛;注冊資本:捌仟陸佰萬壹元整;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地基基礎施工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編號:;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魯JZ安許證字[20xx]021363-01;許可范圍: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xx年7月4日。
(四)監理單位
青島市天平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7號內;法定代表人:王方曉;注冊資本:叁佰萬元整;經營范圍: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監理;資質: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證號:E137007691-4/3。
(五)有關安全管理情況
1、青島高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況
建立了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了項目部施工現場車輛、人員進出入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運輸車輛停放場地由項目部材料員負責指定;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總監;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2、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況
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但未制定攪拌站裝車有關規程,未對車輛是否超載進行核算與檢查;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經過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規定對顏景賀、調度人員、混凝土裝車操作員等從業人員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青島高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運輸車輛生產安全方面由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負責。20xx年9月1日,魯UD7788混凝土攪拌車在青島市嶗山區瑞鑫達汽修修理廠進行了二級維護。
(七)涉事混凝土攪拌車及駕駛員情況
1、混凝土攪拌車情況。該車輛類型為重型罐式貨車,車身顏色為白色,車罐子容量為16方,所有人為青島陳東順達物流有限公司,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從20xx年開始租賃該車輛運輸混凝土至今。《機動車行駛證》檔案編號:,車號:魯UD7788,品牌型號:陜汽牌SX5315GJBJT346,車輛識別代號:LZGCR62AX08740,發動機號碼:1610A021140,核定載人數2人,總質量31000kg,整備質量16500kg,核定載14370kg,注冊日期:20xx年3月3日,發證日期為20xx年12月16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3月。
2、駕駛員情況。顏景賀,男,36歲;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編號:NO.,證號為,準駕車型:B2,從業資格類別: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初次領證日期:20xx年11月15日,有效期限:6年;《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證號:,準駕車型:B2,有效期至20xx年3月20日。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情況
20xx年1月5日14時許,青島高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金地悅峰項目部材料員遲述杰電話通知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調度員張成波送一車混凝土(未要求具體送多少方),張成波安排混凝土攪拌車駕駛員顏景賀負責送貨(下了16方的指令),14時10分許,顏景賀駕駛魯UD7788混凝土攪拌車在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株洲路混凝土攪拌站裝了16方(約32噸)混凝土,然后開到金地悅峰工地,將車頭朝東停放在金地悅峰工地14號樓北面停車場出口處的施工路斜坡上(該施工路段西高東低,坡度約20度),顏景賀將車檔位掛在空擋上,拉了手剎車,車輛未熄火。顏景賀從車上下來,因車里的混凝土有點厚,需要加水調和,顏景賀站在車罐后面的梯子上,用車上帶的水往車罐里加水,大約加了兩三分鐘,發現車輛溜車了,顏景賀趕緊跳下車往駕駛室跑,邊跑邊喊“車動了,趕緊閃開!”,車朝下坡溜去,越來越快,顏景賀沒有追上車,車往前溜了約15米,撞到前方的鋼筋加工棚,撞到棚內2名工人,車輪從蘇士元身上壓過,蘇士元躺在車輛的前四輪和后八輪中間;工人徐成田被擠在車頭和鋼筋中間,工人許志敏從車前面跑了出來。
事故發生后,顏景賀立即撥打了110、120,現場其他人員同時撥打了120、119報警電話,約10分鐘后110、120、119相繼趕到,消防人員將蘇士元和徐成田救出,120將三名受傷工人送到齊魯醫院進行搶救,蘇士元、徐成田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許志敏經檢查無大礙。
事故發生后,市建委、市安監局、區政府、區應急辦、區安監局、金家嶺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分局、區建設局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接到報告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調查了解情況,區安監局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了事故;嶗山公安分局埠東派出所將駕駛員顏景賀進行了控制。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詳細信息見附件2),直接經濟損失約356萬元人民幣。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認定
(一)直接原因
顏景賀駕駛魯UD7788混凝土攪拌車,嚴重超載,將車停放在斜坡路段,沒有及時熄火,并未在車輪下墊三角枕木,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混凝土攪拌車車罐容積裝混凝土,沒有考慮總質量和車輛核載能力,也沒有要求相關人員進行核算與檢查,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性質認定
綜合以上分析,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和綜合認定,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1·5”混凝土攪拌車傷害事故是一起路外交通運輸安全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責任認定
1、顏景賀違反公司《駕駛員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第八條車輛關機停駛規定:“拉好駐車制動器防止車輛的滑移,必要時應墊三角枕木”的規定,對該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作為專業從事物流運輸的企業,未對車輛是否超載進行核算,直接安排司機執行運輸任務,違反了《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二條:“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應當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和超限超載運輸,不得違章指揮作業。”的規定,對該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
五、事故處理建議
1、顏景賀,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建議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公安機關已經刑事立案取保候審),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2、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議由嶗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至伍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范措施
為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本起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一)青島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應當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經營、合法運輸。加強貨車安全管理,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和檢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非法改裝、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貨車投入運營。嚴格從業人員聘用審核把關和日常管理考核,定期組織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大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和隱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提升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防控能力。
(二)建議區交通運輸局和區交警大隊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及時通報各自發現的營運車輛及營運車輛駕駛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三超”、證照不符、無營運資格從事道路客貨運輸等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交通主管部門,以便從行業管理角度著手,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事故調查報告 篇4
20xx年4月20日6時20分左右,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7萬元。事故發生后,該公司隱瞞不報,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屬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安委會下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津安生督〔20xx〕2號)的要求,經區政府批準,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區安全監管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支隊及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等部門組成的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漢沽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事故瞞報過程,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2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注冊資本:3156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程某財;注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團方大道;從業人員:3000余人;經營范圍:建筑施工。該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等資質。山河公司為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中標項目總包單位。
(二)相關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天津英諾旺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諾公司)。
英諾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15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張甲;注冊地址:天津生態城動漫中路126號動漫大廈B1區二層201-99;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向房地產業進行投資,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
2.監理單位:天津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區監理公司)。
開發區監理公司成于1992年12月30日,為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注冊資本: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夏某陽;注冊地址:天津開發區黃海路3號六層605-609室;從業人員:500余人;經營范圍:工程監理服務、工程咨詢服務、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等。
3.監督單位: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局委托,負責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整體情況。
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立項時間為20xx年3月26日,項目代碼為1223535K7210006,總建筑面積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6110平方米,地基為鉆孔灌注樁,地下一層、主體結構為框架結構。
該項目共分“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樁基工程”和“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的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兩個標段,分兩次招標和施工,中標施工總承包單位均為山河公司。樁基工程已經竣工。發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以下簡稱美食城項目),該工程招標備案時間為20xx年4月24日,中標開工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為20xx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xx年5月31日,證書編號為20xx-生態建施證-0012。
2.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簽訂情況。
事故調查過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調查組提交了與天津渤海華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務合同,第一份合同為基礎、主體結構勞務合同(編號為20xx-4-23,開工時間為20xx年4月30,竣工時間為20xx年9月30),該合同已履行完畢;第二份合同為砌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編號為GF-20xx-00010,開工時間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時間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確華鵬公司授權委托張某謀(男,湖北武漢人)為該項目的代理人。經對華鵬公司法人羅某華及張某謀等人詢問和相關書證的比對,確認第二份合同為山河公司自行編制的假合同。事實上,砌筑工程的二次結構砌筑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雇傭自然人張某謀組織勞務人員進行施工的。
3.工程施工情況。
該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體封頂,隨后轉入二次結構混凝土、地上砌筑等施工。由于春節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項目建設單位英諾公司向建管中心遞交了《工程暫停施工告知書》,建管中心也依規向該工程建設單位下發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20xx年3、4月份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管中心報告的情況下,陸續有工人進入該工程工地進行二次結構砌筑施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瞞報核查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善后情況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張某謀勞務隊伍的工人張某福在5樓放砌墻墨線作業時,從沒有安全防護的預留洞口墜落至1樓地面(高度約16米,墜落過程中砸穿了2-4樓同位置洞口的防護模板)受重傷,于7時35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瞞報及核查情況
事故發生后,山河公司未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屬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中新天津生態城和風路派出所接警,經民警向報警人張某娟(死者長女,湖北省武漢人)了解,4月20日7時左右,張某福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施工過程中墜樓,經送泰達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死者家屬自20日來到天津后與山河公司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張某娟遂向公安機關報警。濱海新區安全監管局接到市安全監管局核查事故的信息后,立即會同中新天津生態城安全監管局等部門進行核查,山河公司、開發區監理公司均否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出具了書面說明,后經進一步調查確認,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該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瞞報事故行為。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張某福,男,63歲,外來務工人員,湖北省武漢東西湖人。
(二)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86),認定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27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張某福在未設防護欄桿、洞口下未張設安全平網的5樓預留洞口(寬約50cm、長約2800cm)旁作業時墜落,并且同位置2-4層洞口設置的防護板不符合安全規定,未起到防護作用,直接墜落至1樓。
(二)間接原因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違規分包。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筑作業分包資質的自然人張某謀。
(2)違規施工。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設監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檢查缺失。未對張某福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向作業人員告知臨邊作業的危險性;違規施工期間現場檢查缺失,現場臨邊防護不到位的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消除。
2.開發區監理公司
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及施工單位履行安全職責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管職責。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程某財,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是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事故發生后沒有依法報告事故。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瞞報事故負直接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罰款。
3.周某旺,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是該項目安全監理的直接負責人。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向總包方下達監理通知單要求停止施工,但在總包方不接收的情況下,沒有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也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履行安全職責不到位。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4.張乙,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監理機構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未根據工程進展檢查監理人員工作情況,致使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職責不到位,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xx)中3.2.1第3條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二)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筑作業分包資質的個人;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監管機構報告的情況下帶隱患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檢查缺失,現場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事故發生后,存在瞞報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綜合裁量,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萬元的罰款,共計120萬元。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關于加強我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建筑〔20xx〕16號)規定,建議市建委對其處以停止在天津市參加投標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
2.開發區監理公司教育和督促項目監理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夠。監理人員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理職責。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建筑施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使項目施工全過程受控;二是加強外包隊伍的管理,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三是落實安全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和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四是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五是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落實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現場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六是依法依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杜絕瞞報、遲報和漏報行為。
開發區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等規章制度,依法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管控,確保監理人員認真履職;嚴格審查外包隊伍資質;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各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日常巡查。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并查處,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項目建設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要在事故結案3個月后,對事故相關單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事故調查報告 篇5
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時間:
1、事故地點:
2、事故類別:
3、事故原因:
7、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二、事故詳細經過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王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高空作業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班組管理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蠻干,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班組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x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五、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事故調查報告 篇6
一,程序方面:
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
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
所采用的是什么設計、施工、監理規范?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采用的參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范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并發出警報?
四, 其他方面: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類型、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 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 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 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事故調查報告 篇7
一、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8 日八點班12點30分左右,XX煤業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5#開關均出現故障不能合閘現象,副隊長得知情況后,立即帶維修電工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在處理這一情況之前,已經由跟班電工把井下供電倒為單回路運行,13點30分高爆4#、5#開關處理好并能正常合閘,此時由于怕影響生產,井下還沒有恢復雙回路運行。
15點時,在四點班電工入井前,副隊長安排四點班跟班電工接班后將井下供電恢復為雙回路運行。到達中央變電所后,就去進行操作,剛開始不知是操作哪一臺低壓KBZ-400開關,導致1#KBZ-630總饋電開關跳閘,此時全井下低壓停電,立即將1#KBZ-630低壓開關合閘,井下恢復了供電,后來又不知是在操作哪臺開關時,井下雙回路高壓均失電,地面變電所雙回路高壓均失電,查明后是魯溝開閉所1魯分、2魯分均跳閘。
這次停電時間為15點22分至15點35分,共計13分鐘,影響XX煤業井上下所有動力設備停止運行,通風設施終斷。
二、事故原因
1、停送電制度、倒閘制度落實不力,職工業務培訓不
到位,電工沒有真正掌握供電系統技能。
2、跟班電工對井下供電系統不熟悉,供電線路模糊不清,導致誤操作。
3、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跟班電工安全意識不強,操作內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為了堅持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不讓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跟班電工對井下供電系統不熟悉,供電線路模糊不清,職工業務培訓不到位,電工沒有真正掌握供電系統技能,導致誤操作。 2、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針對這次事故的發生,對跟班電工進行教育,寫出事故經過和書面檢查,問題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加強對機電隊所有職工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嚴格落實電工崗位責任制及其他各種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加強電氣設備管理,消除不安隱患,加強對井下各臺設備的保護試驗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保護靈敏可靠。
杜絕各種違章行為和誤操作,制定嚴格的操作程序,認真檢查開源煤業供電系統井上下設備,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XX煤業機電部20xx年4月30日
事故調查報告 篇8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
二、發生事故的時間:
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點:AT33井
事故類別:設備損壞事故
三、事故經過及事故處置情況:
事故經過:
20xx年8月17日10:00當班司機陳寶平接班保養1#、2#、3#柴油機離心濾子,10:20將4#柴油機啟動起來,啟動前油水正常,水溫50℃左右帶負荷,運轉正常,11:30左右去巡檢發電機出來,聽到柴油機異常聲音,跑至機房將四號車停下,報告給司機長李欣華,正盤車至328°有卡滯現象,反盤至卡點位置有輕微阻卡,但能盤動,二次盤車后卡滯現象消失,此時司機長發現油底殼機油油位異常,打開放油閥后有防凍液流出,打開機體側面觀察孔檢查,發現4#缸缸套碎、活塞斷。下午15:00拆下4號缸缸蓋后發現機體在缸套下密封帶處損壞,柴油機已不能使用。匯報給裝備科后,于18日凌晨更換柴油機完畢開始磨合。
4#柴油機基本情況:
型號:G12V190PZL-3/O生產廠家: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機體編號:L04-11-1088生產日期:20xx年12月第一次大修時間:20xx年5月大修編號:20080507大修廠家:庫爾勒中興石油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現場調查情況:
該柴油機于20xx年4月3日由設備庫調撥給70730隊使用,之前在60808隊使用一口井,使用時間1000小時左右(具體時間因資料不全無法準確查證),使用情況正常,后存放設備庫備用。調入70730隊后資料顯示使用時間在1128小時,使用時問題較多,振動大、油水溫度高、儀表易壞,隊上將其當成備用柴油機使用。事故發生時3臺柴油機工作,雙泵鉆進,排量55L、泵壓22MPa,柴油機轉速1000r/min。
現場觀察活塞、缸套殘片發現有明顯拉傷:
機體4號缸缸套下密封帶損壞三分之二:
四、事故傷亡情況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缸套、活塞一副:
20xx型柴油機機體一部:
修理費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從缸套、活塞的殘片分析,缸套殘片的表面鍍層磨損嚴重,拉痕多且深度較大,以此判斷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現象。
2、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導致該缸活塞、缸套拉傷情況加重,在重負荷時,由于缸內溫度較高,活塞運動速度較快,潤滑油不能在拉痕處形成有效的潤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點處卡死,其它缸的繼續工作將此缸活塞從活塞銷處拉斷,連桿小頭失去活塞在缸套內往復運動的約束,隨著柴油機的旋轉而自由運動,將缸套搗碎。機體密封帶損壞。
3、當班司機處理不及時,使連桿小頭失去約束的時間加長,從而將機體密封帶損壞,造成機體報廢。
六、事故性質:
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處理事故不及時準確,是本次事故發生和損失擴大原因,因此本次事故是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八、事故處理建議:
九、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嚴格按設備的保養、操作規程操作和保養。
2、平時的設備巡回檢查制度和巡回檢查項點要認真落實,細致操作,不要走馬觀花流于形式。
3、平時檢查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銷項,不能讓設備帶病工作。
4、超負荷使用設備,易造成設備的過早老化及磨損。
5、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事故調查報告 篇9
一、工程和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1、工程或生產現場基本情況;
2、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3、參與工程建設或生產的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二、事故經過和應急救援情況
1、事故經過和搶救情況;
2、人員傷亡或失蹤情況;
3、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4、現場及后方應急救援、善后處理情況。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
分析、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及其它原因,明確事故性質。
四、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根據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認定事故的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2、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的經濟處罰建議;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組織處理、紀律處分以及經濟處罰建議。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總結事故發生單位和相關單位以及有關人員應吸取的教訓;
2、針對事故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事故調查報告 篇10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大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通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并沖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后,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后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余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余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于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區募捐首批240余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后工作小組公布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并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信息并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余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采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項目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么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最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工傷事故調查報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 篇11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中原塔里木鉆井公司70730隊
二、發生事故的時間: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點:AT33井
事故類別:設備損壞事故
三、事故經過及事故處置情況:
事故經過:
20xx年8月17日10:00當班司機陳寶平接班保養1#、2#、3#柴油機離心濾子,10:20將4#柴油機啟動起來,啟動前油水正常,水溫50℃左右帶負荷,運轉正常,11:30左右去巡檢發電機出來,聽到柴油機異常聲音,跑至機房將四號車停下,報告給司機長李欣華,正盤車至328°有卡滯現象,反盤至卡點位置有輕微阻卡,但能盤動,二次盤車后卡滯現象消失,此時司機長發現油底殼機油油位異常,打開放油閥后有防凍液流出,打開機體側面觀察孔檢查,發現4#缸缸套碎、活塞斷。下午15:00拆下4號缸缸蓋后發現機體在缸套下密封帶處損壞,柴油機已不能使用。匯報給裝備科后,于18日凌晨更換柴油機完畢開始磨合。
4#柴油機基本情況:
型號:G12V190PZL—3/O生產廠家: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機體編號:L04—11—1088生產日期:20__年12月第一次大修時間:20__年5月大修編號:20080507大修廠家:庫爾勒中興石油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現場調查情況:
該柴油機于20__年4月3日由設備庫調撥給70730隊使用,之前在60808隊使用一口井,使用時間1000小時左右(具體時間因資料不全無法準確查證),使用情況正常,后存放設備庫備用。調入70730隊后資料顯示使用時間在1128小時,使用時問題較多,振動大、油水溫度高、儀表易壞,隊上將其當成備用柴油機使用。事故發生時3臺柴油機工作,雙泵鉆進,排量55L、泵壓22MPa,柴油機轉速1000r/min。
現場觀察活塞、缸套殘片發現有明顯拉傷:
機體4號缸缸套下密封帶損壞三分之二:
四、事故傷亡情況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缸套、活塞一副:
20__型柴油機機體一部:
修理費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從缸套、活塞的殘片分析,缸套殘片的表面鍍層磨損嚴重,拉痕多且深度較大,以此判斷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現象。
2、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導致該缸活塞、缸套拉傷情況加重,在重負荷時,由于缸內溫度較高,活塞運動速度較快,潤滑油不能在拉痕處形成有效的潤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點處卡死,其它缸的繼續工作將此缸活塞從活塞銷處拉斷,連桿小頭失去活塞在缸套內往復運動的約束,隨著柴油機的旋轉而自由運動,將缸套搗碎。機體密封帶損壞。
3、當班司機處理不及時,使連桿小頭失去約束的時間加長,從而將機體密封帶損壞,造成機體報廢。
六、事故性質:
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處理事故不及時準確,是本次事故發生和損失擴大原因,因此本次事故是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八、事故處理建議:
九、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嚴格按設備的保養、操作規程操作和保養。
2、平時的設備巡回檢查制度和巡回檢查項點要認真落實,細致操作,不要走馬觀花流于形式。
3、平時檢查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銷項,不能讓設備帶病工作。
4、超負荷使用設備,易造成設備的過早老化及磨損。
5、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事故調查報告 篇12
一、學生自我安全意識淡薄。下水的學生在脫離監護人、學校監管的情況下獨自或結伴到水邊玩耍,在不習水性和不了解地形的情況下,為了圖一時痛快倉促下水,成為這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發生前個周末也就是5月7日,學校多次在周會上強調:周末,學生不要到河中游泳、不要爬樹、不要學騎摩托車、不要玩電器,在河邊的學生必須由成年家長帶領才能下河游泳。像這種叮囑,學校幾乎每周都要強調幾次,特別是星期五早晨必定強調一次。但到了周末,學生就把老師的叮囑忘在腦后,把學校和家長的要求置若罔聞。
二、事故發生地點為水庫,缺乏安全警示標志,更沒有相關游泳安全的宣傳。根據現場勘查,石碌河新東區水庫可以說是一個開發方式的民間游泳戲水的好地方。每逢炎炎夏日,前去那里游泳的人那是絡繹不絕的,在現場我們還看到許多家長帶著孩子來游泳。但是我們卻在那里沒有發現一塊相關部門樹立的安全警示標志,附近的抽水泵管理站也沒有相關宣傳游泳安全的教育內容。這一點說明我們的公共安全設施建設滯后,社會缺乏安全設施齊全、管理規范的公共游泳場所。縣城石碌基本上沒有建造游泳池,學生就只能到河道、水溝、溪流、水庫游泳,而這些地方水下情況復雜,又缺乏護欄和警示標志,因此極易造成安全事故。
三、家長對學生的監管不到位,形成監護真空。每到周末、假期,學生就像放飛的小鳥,一下子脫離了學校和老師能監護的范圍,而這些進城務工的家長沒有周末和假期,容易形成對學生監護的一個真空期。因此我們的家長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切實負起監管責任,要時時刻刻教育和提醒孩子不要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私自外出游泳,不要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悲劇已經發生,我們除了組織相關人員全力做好善后和調查處理工作,同時還要舉一反三,緊急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排查,嚴防各類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以上是,我校對20xx年5月9日倪德富同學不幸溺水身亡事故的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 篇13
一、施工單位:
x
二、時間:
20xx年12月25日13時30分
三、地點:
760中段西Ⅱ叉巷約550m處砼支護工作面
四、設計斷面:
凈斷面4.4x4.5、砼支護(C20墻、帽厚度250cm)
五、作業工序:
拆模施工
六、參加調查人員:
陳琴明、蘇文進、吳擢潭、何澤、陳生先、郭國林、李針玉、李南聲
七、調查結果:
屬爆破振動及養護時間不夠(應12小時以上)造成
八、事發經過:
24日23時該隊隊長李南聲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進行砼支護,至凌晨三時半施工結束。25日13時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時間中,隔巷有一掘進班組早班五時左右進行爆破一次)在拆模過程中,砼支護拱頂突然坍塌,造成作業人員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發生后,我礦山部及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將受傷人員全部送往德化縣醫院進行救治。
九、防范措施:
1、加強施工單位監管力度,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各項作業規格認真施工,技術把關、安全把關、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和技術;
2、以該事故為典型案例,加大宣傳教育,促進施工單位加強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提高員工個人安全意識及自我防范能力,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
3、加強現場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安全隱患及時排查消除,重視安全生產,糾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進安全工作的發展。
事故調查報告 篇14
X年X月X日X時X分,位于XX市路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干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分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鑒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緣由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份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根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干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干職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態;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負有職責的部分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濟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寫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后一位遇難者(或傷者)為止的整個進程。
重點描寫事故演化進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裝備、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為。
2、應急救濟情況
簡單先容事故應急救濟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先容善后處理情況。
三、事故釀成的職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職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緣由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緣由
(1)直接緣由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間接緣由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況中概括失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職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職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罰的責任職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職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職員。
責任職員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罰(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緣由,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設備和職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文件;
(2)調查組職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為事故調查組職員名單,內容包括職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制(建議使用CAD制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把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裝備、設施、裝置的布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注明間隔尺寸)、傷亡職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裝備、設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題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職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情勢列失事故傷亡職員情況,表名為事故傷亡職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職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事故調查報告 篇15
一、事故發生時間:xx年x月x日上午8點20分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東北礦段410水平北頭掘進面
三、事故類別:重傷
四、傷害人及傷害情況:傷害人:,男、1983年8月4日出生,恒華公司出渣工。傷害部位: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五、事故經過:xx年x月x日上午早班,出渣工、兩人于7點20分到達413水平風機開關處,對410水平北頭掘進通風作業后,于8點20分左右再進入410水平北頭掘進面,同時對前班卸下的一節風筒布進行對接和噴水,和發現空氣不好中毒后,兩人跑至410水平北頭架棚處,無法走動,躺在巷道內,繼續往外跑,此時管理人員準備進入工作面時發現,將其二人搶救至410水平掘進口處,后送大田民生醫院救治,醫生診斷為:一氧化碳中毒、前列腺輕度增生;
六、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造成該起事故由于410水平北頭掘進面彎道過多,形成四方形、且距離較遠,通風效果差,空氣不流暢,死角過多,導致事故發生。
七、防范和整改建議:公司應改進作業面通風布局,410水平北頭掘進面彎道過多,改為直道巷道,安裝通風局扇。
x有限公司
xx年x月x7日
事故調查報告 篇16
關于分公司倒渣場掉車事故調查報告
時間:*年*月*日上午10點左右
地點:*公司氨氣庫東側倒渣場
傷者:.男.現年35歲,外包工農用車司機,系*村人。
一、事故經過:
*年*月1*日上午10點左右,常*拉著廢渣往氨氣庫東側渣場倒渣時,由于倒退過多,常*隨車溜下半坡、翻車、將其甩出車外,掉進灰渣堆中。被清渣人員李*救出后報告王經理,王*立即安排生產部李*、辦公室樊*將其送往縣醫院和市二院搶救,確認為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淡薄、麻痹大意且操作技術水平較差,導致車輛下滑。在*月1*日由車間主任趙*口頭通知過本人,氨氣庫東側渣場危險不能再倒渣,但常*還繼續往該處倒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分公司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監管不到位,勞務合同簽定不嚴謹,也是造成本次事故原因之一。
3、分公司生技科雖然在會議上強調過,氨氣庫東側渣場有險情不能再倒,但是此項工作責任落實不明確,監管不到位。
4、二車間主任趙*接到會議安排雖然已口頭通知過常海中,但是未采取有效措施,設置明顯禁止標志和障礙,現場管理不到位。
5、專職安全員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本次事故屬責任事故。
四、責任追究及處理結果: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低,麻痹大意,操作失誤,應負直接責任,但本人在事故中受重傷,不予追究。
2、分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其罰款5000元。
3、生產*副經理監管不到位,勞務協議簽定不嚴謹,應負監管責任,對其罰款4000元。
4、生技科李*對工作安排落實不到位,應負監管責任,對其罰款3000元,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車間主任趙*,對存在隱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應負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并給予撤職處分。
6、專職安全員王*,現場監管不到位,應負現場監管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
五、整改措施:
1、加強全員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對倒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3、渣場設專人管理,制定相關制度,禁止村民拾碳渣。
4、渣場周圍設置鐵絲網圍欄。
5、渣場安裝水泵、水管,防止渣物自燃。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渣場。
7、修改和重新簽訂勞務協議。(由分公司簽訂)
8、拉渣車倒渣要設鋼絲繩安全防護裝置。
9、協議所屬車輛,車況良好,應符合車輛運行有關要求。
10、農用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11、車間防塵設施要充分利用,個人防護用品必須佩帶齊全。
1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分明,責任到人。
13、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專項行動,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要列出隱患內容,責任要落實到人,對整改結果要報安全部。
14、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監督管理,采取各種有效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15、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分公司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事故調查報告 篇17
(一) 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 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 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建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首先應聽取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的匯報和分析。由于各參建單位的相互制約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這種調查決不應就事論事,而要從全局整體出發,逐項調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程序方面: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所采用的是什么設計、施工、監理規范?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采用的參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范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并發出警報?
四, 其他方面: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類型、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報告 篇18
20xx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截至8月13日中午12時,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其中包括12名消防官兵;住院治療520人,其中重癥傷員66人。
發生事故后,市運管局立即召開了專項主題會議,針對“8。12”天津爆炸事故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結合公司實際開展自查自糾專項活動;
二是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是總結事故經驗,杜絕事故發生。
會議結束后,我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了企業內部專項會議,要求在取得實效上下功夫,明確分工,將工作嚴而又嚴、細而又細的開展。現依據運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將隱患專項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認真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特成立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內容
針對公司實際,突出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認真查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各種危險源、隱患漏洞。堅持把隱患自查自糾工作與日常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加大整改力度,加強安全監管。
(一)專項隱患排查主要分4個方面:
1、車輛設施設備、消防器材排查
2、對車輛牽引車進行全面排查;
3、對車輛罐車進行排查;
4、GPS動態監控排查;
(二)發現的問題:
1、豫M
9、豫Mx1等部分車輛存在共震問題;
2、豫M
1、豫M 、豫M號車排氣軟管壞、曲軸后油封漏油
3、車輛磨損嚴重、“吃”胎。
4、GPS客戶端系統不穩定。
(三)風險分析;
1、車輛發動機共震引起車輛牽引車大燈抖動,腳蹬震酥、保險杠松動、長期會導致車輛發動機動力不足等其他隱患,影響安全行車;
2、牽引車曲軸后油封漏油原因是由于油封口密封不嚴或磨損松曠,軸頸磨損起槽,螺絲紋松動導致曲軸后油封漏油,如長期不整改處理,為事故埋下隱患,很可能發生事故。
3、驅動輪胎“吃”胎,由于位置調整存在誤差,一邊花紋磨損的比同一車軸的另一邊磨損的快,長期會造成偏磨、爆胎導致輪胎報廢或引發事故。
4、GPS監控系統由于升級為北斗系統,網絡全面升級,導致車輛終端數據經常出現異常超速、異常疲勞駕駛情況,部分車輛信息監控不到。
(四)整改措施
1、對于車輛共震、油封漏油情況:我公司安全經理給東風車輛售后部門電話聯系,告知車輛各種隱患后,昨日東風車輛售后部安排專家來我廠了解車輛情況,實地勘查部分車輛隱患部位后,積極討論解決方案,一周后將隱患陸續解決完畢。
2、GPS系統異常:我公司安全員給GPS客戶終端(三門峽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技術人員取得聯系,反映了車輛數據異常情況,三門峽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積極配合工作,現已恢復正常。
(五)組織學習,加強教育
“8。12”天津爆炸事故發生后,在開展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同時組織公司所有駕駛員、押運員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新聞信息和新聞材料并與上級通報的會議內容相結合的方式傳達此次爆炸事故,教育引導所有從業人員,積極踴躍分析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總結事故經驗、吸取事故教訓,堅決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儲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事故調查報告 篇19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設備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設備的情況 。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事故調查報告 篇20
公司領導:
為了了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項目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
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_______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_______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設備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項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_______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采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溫度、濕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序□維修□調整設備□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設備□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審核:
事故調查報告 篇21
一,程序方面:
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
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
所采用的是什么設計、施工、監理規范?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采用的參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范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并發出警報?
四,其他方面: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類型、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事故調查報告怎么寫。
事故調查報告 篇22
各縣(市、區)安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20xx年3月10日上午11時10分左右,位于阜寧經濟開發區的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3號廠房鋼結構施工工地發生一起自制吊籃鋼平臺高處墜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00萬元。經市政府“3.10”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嚴重違反安全生產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近日,經省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市政府批復同意對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意見。根據《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關于“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24日,地址位于阜寧經濟開發區花園路68號,法定代表人羅虹,注冊資本5000萬元,一般經營項目為風力發電機軸承及其相關配套產品生產、研究、開發和銷售。20xx年1月9日,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與阜寧縣人民政府簽訂《投資合作協議》。該公司總投資45694萬元,占地203畝,新增建筑面積94740平方米,建成年產2.5兆瓦以上風電軸承30000噸的生產能力生產項目。
20xx年11月13日,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與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項目為江蘇京冶1號、2號、3號廠房、綜合樓、后勤服務中心、傳達室、道路、給排水等建設工程。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前,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同意無施工資質個人唐于軍掛靠該公司施工資質承建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建設工程,雙方口頭協議收取掛靠管理費20萬元。唐于軍承攬工程后,又將建設項目土建、鋼結構工程非法分包給無資質個人鄒其龍和孟凡東。孟凡東以個人名義非法承攬鋼結構工程,又將鋼結構安裝業務非法分包給無資質個人孫文軍。
在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3號廠房進行屋面梁鋼檁條下反扣彩鋼板安裝工作時,由于3號廠房高度較高,采用活動腳手架方式施工會投入較大,故施工負責人要求施工人員自制了兩只吊籃鋼平臺,采用吊籃施工。20xx年3月10日11時10分左右,孫文亮等人在安裝結束后,準備將吊籃鋼平臺下降至地面,當鋼平臺從作業面下降約1.5米時,該平臺東北角提升鋼絲繩突然斷裂,造成鋼平臺失穩,隨后西北角提升鋼絲繩斷裂,使吊籃北端墜落,在吊籃鋼平臺一端墜落沖擊荷載的作用下,南側兩根提升鋼絲繩相繼斷裂,致使9名施工人員墜落,吊籃鋼平臺呈180度傾覆于地面,部分人員被壓在鋼平臺下。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一是違規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自制簡易吊籃鋼平臺;二是吊籃鋼平臺提升鋼絲繩選擇不符合標準;三是吊籃鋼平臺制作工藝、結構不合理;四是吊籃鋼平臺傳動裝置安裝、使用不符合規定。
間接原因:一是建筑工程層層轉包非法分包,現場安全管理嚴重缺失。唐于軍非法掛靠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工程,又將建設項目土建、鋼結構工程非法分包給無資質個人鄒其龍和孟凡東。孟凡東以個人名義非法承攬鋼結構工程,又將鋼結構安裝業務非法分包給無資質個人孫文軍,施工現場違章作業,野蠻施工;二是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出借資質。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禮清同意無資質個人唐于軍非法掛靠本企業資質承攬工程,非法承包須具備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公司安全管理混亂,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施工現場無人監管;三是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現場監理工作嚴重不力。對鋼結構專項施工方案未審查,對擅自使用自制吊籃鋼平臺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未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四是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管不到位。
三、對相關部門和單位人員責任追究情況
根據市政府批復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18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其中1名責任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3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12名責任人分別受到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2名責任人給予誡勉談話(具體處理情況見附件)。市安監局依據有關規定,對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分別給予34萬元和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市城鄉建設局依據有關規定提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90日,對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暫停招投標60日。同時,責成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阜寧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阜寧縣人民政府向鹽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四、有關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阜寧縣人民政府、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單位和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要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切實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阜寧縣人民政府、阜寧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切實增強法制觀念。阜寧縣人民政府、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單位和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和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履行法定的行政許可程序,嚴禁工程施工非法轉包、分包。強化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強化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不得上崗作業。
(三)迅速整改事故隱患。陽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阜寧縣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江蘇京冶海上風電軸承制造有限公司等單位要督促和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杜絕“三違”行為。要緊密結合本企業的特點和實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各個環節、各個場所、各個崗位進行全面徹底地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必須迅速落實整改人員、資金、措施,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到位。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要求,認真落實設計方案中提出的專項質量安全防護措施,對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關鍵工序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建設工程監理公司在抓好工程質量監理的同時更要抓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定期巡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四)強化施工項目監管。阜寧縣人民政府、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園區、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管力度,對不具備施工安全條件,未履行行政許可程序的項目不得要求開工建設。要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掛靠、非法轉包專項治理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留死角,不漏盲點,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加強建筑行業管理。鹽城市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加強建筑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不斷整頓和規范全市的建筑市場,針對當前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在全市集中開展建筑市場的專項整治和建設工程安全大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強化安全管理措施,堵住安全管理漏洞,努力形成建筑市場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六)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阜寧縣人民政府、阜寧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xx〕136號)和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年”各項活動,認真做好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三大排查”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壓降各類事故的發生,保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事故調查報告 篇23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4月21日凌晨
事故地點:
主井井口
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1日凌晨主井口著火,2:20分發現火情時,西面塔衣中部有1.5m見方著火面,因氣候干燥、風力大、塔衣又屬易燃化纖物,所以很快引起西側塔衣的全面燃燒及圍墻外電纜大面積著火。
電纜著火后引起開關跳閘,吊泵斷電停運。潛水泵電源開關跳閘。施工單位立即組織滅火。6:45分水泵恢復排水。
早7:00通知工程部,工程部人員趕到現場時。施工單位在做現場清理工作。圍墻根部電纜絕緣均已燒毀,堆積部分電纜未發現短路跡象,電纜芯線無過載痕跡。
事故原因分析:
當時下井電纜有三根。
一、吊泵電源:電纜標注型號:VV-3×70+1×35電纜長度720m,其中井下120m,地面600m盤8字堆放,8字長4m、寬1m。電壓等級660V,井下吊泵功率150kw,額定電流163A,電流表顯示150A。吊泵已連續運轉20小時,運轉正常。事故發生后對電纜線徑實測,線徑不足50mm2。滅火后將原VV-3×70+1×35電纜復用一部分給吊泵供電,吊泵正常運轉,說明吊泵是好的。
存在問題:
1、電纜線徑不足,容易過載發熱;
2、電纜選型不合適,用不阻燃VV型普通電力電纜代替礦用電纜;
3、VV型普通電力電纜電纜不適用于移動電器設備,在搶險時電纜過度彎曲會造成內部絕緣損傷,塑料絕緣破壞,出現局部弧光放電現象;
4、電纜堆放不合適,會產生渦流發熱、或因散熱不良造成局部發熱。
5、部分電纜被塔衣覆蓋,散熱不良。
二、潛水泵電源:電纜型號:U-3×25+1×16,電壓等級380V,負荷7.5kw潛水泵,電纜截面足夠,發熱量不大。
三、信號電纜:不帶負荷,屬空載狀態。
四、不排除外因火的可能性。
事故教訓:
本次火災事故造成VV型電力電纜600m、信號電纜、部分礦用電纜嚴重損毀,雖未造成人員傷害,但事故的性質很嚴重。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就此事故引以為戒,結合安監局的檢查時所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強化安全管理。
防范措施:
1、下井電纜必須采用礦用電纜;
2、電纜的堆放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3、對電氣設備加強監管,提高防火意識;
4、要求井下電器必須安裝檢漏繼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