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通用5篇)
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 篇1
一、旅行社誠信經營服務“七做”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經營。及時妥善處理游客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2、旅行社對本社員工從事旅行社業務實施委派制度,加強對旅行社門市部和員工的`管理,并對其經營行為承擔責任。
3、與旅行社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和出團補助,不克扣員工應享受的勞動報酬。
4、在旅游接待服務過程中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車公司簽定合同,規范服務流程。
5、為旅游者提供質量價值相符的旅游產品,真實介紹產品信息,不欺騙客人。
6、使用規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確價格、服務標準等事項,信守合同約定,履行服務承諾,自覺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7、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確保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
二、旅行社誠信經營服務“七不做”
1、不超范圍經營,不非法轉讓和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搞掛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備旅游營運資質的車輛和社會上無導游證、無領隊證的人員接待游客。
3、不搞“零團費”、“負團費”等低于成本價的不正當競爭。
4、不違反合同約定,不降低服務標準,不組織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和購物項目。
5、不發布虛假旅游信息和廣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語言誤導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團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游者介紹和提供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內容,含有淫穢、迷信、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 篇2
為確保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自動化2131班同學在出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讓出游同學度過一個愉快的旅程,并保證同學們旅游期間人身、財產安全,全體出游同學自愿遵守如下安全與管理承諾:
1、出游同學必須聽從班長和小組長的統一安排,必須服從班長和小組長的'指揮;
2、旅行時不可擅自脫隊,特殊情況單獨離隊,應征得班長的同意,并告知組長,必須隨身攜帶電話,保持通訊暢通,以免發生意外;
3、遵守交通法規,不盲目搶道、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互追逐、打鬧,步行時走右行人行道;
4、抵達景區游覽前,聽從班長的安排,謹記班長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萬一掉隊,立刻與班長及組長聯系;
5、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應結伴而行,并告知班或組長,必須特別注意安全,嚴禁單獨外出;
6、旅行途中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斗毆活動,隨時提高防范意識,盡量避免與陌生人搭訕,如遇緊急情況及時報警;
7、旅游途經危險區域景點時,要盡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往,必須保證自身人身安全,出現意外盡快救治傷員,并及時報警求助;
8、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不得參加,任何同學嚴禁戲水,游泳;
9、外出旅行,注意飲食安全,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飲料、食品;
10、外出旅游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保證手機通暢,記錄下班長和組長的電話,(在此每人發一張各小組通訊錄)
11、由于出游會員不遵守以上承諾導致的人身、財產安全損失,由同學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對于以上各條款及注意事項,同學們須認真閱讀,以保證自身安全,防止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及合法權益受損害事故。
若有違反以上承諾及學校、學院規定而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并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本保證書一式2份,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交學校保留一份,交輔導員保留一份。
郊游負責人:
20__年x月x日
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 篇3
第一條 為了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賠償試行標準。
第二條 因旅行社的故決或過失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標準,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的,旅行社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預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出境旅游應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者已交預付款10%的違約金。
第五條 因旅行社過錯造成旅游者誤機(車、船),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的直接經濟損失,并賠償經濟損失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應退還旅游者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第七條 導游未按照國家或旅游行業對客人服務標準的要求提供導游服務的,旅行社應賠償旅游所付導游服務費用的2倍。
第八條 導游違反旅行社與游泳者的合同約定,損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旅行社應對旅游者進行賠償
1、導游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減少或變更參觀,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2、導游違反約定,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旅行社承擔旅游者的全部費用。
3、導游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的20%。
4、導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門指定商店購物,所購商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的全部 損失。
5、導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應全額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
6、導游索要小費,旅行社應賠償被索要小費的2倍。
第九條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旅游者無人負責,旅行社應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所支出的食宿費等直接費用,并賠償全部旅游費用30%違約金。
第十條 旅行社安排的餐廳,因餐廳原因發生質價不符的,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所付餐費的20%。
第十一條 旅行社安排的飯店,因飯店原在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應退還旅游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門原因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游者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旅行社安排的觀光景點,因景點原因不能游覽,旅行社應退景點門票、導游費并賠償退還費用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其他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國家法律、法規已作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 在旅游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組團社應先行賠償旅游者的損失。
第十六條 旅行社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的。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3、質量問題發生后,已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的。
第十七條 國家旅游局負責保證金賠償標準的發布、修訂和解釋。
第十八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國家旅游局1995年7月1日下發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旅辦發1995046號)同時廢止。
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 篇4
安全無小事,交通安全從我做起。眾多的事故告訴我們,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只是行人、車輛一念之間的疏忽、大意。為了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保障每一位同學的生命安全,保障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江義小學校開展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禮貌出行的承諾活動。要求每一位學生及家長自覺做到以下承諾:
家長承諾:
1、對孩子履行監護人的義務,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2、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
3、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管理,發現孩子的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和糾正。
4、指導孩子正確騎行自行車,嚴格禁止孩子騎電動、摩托車等機動車上學、放學。
5、密切與學校溝通共同教育管理學生。
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潛力。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鬧,不三五并肩行駛;嚴禁后座帶人;嚴禁在校園內騎車;不違章騎車。
3、嚴禁騎電動、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輛上學。
4、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透過”;“紅燈停、綠燈行”等。
5、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不搭乘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后、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的車輛。
6、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
承諾人學生(簽名):____
__年級__班
家長(簽名):
年月日
旅行擔保書800字借鑒 篇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