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書原件(精選5篇)
借款擔保書原件 篇1
致中國工商銀行合肥和平路支行:
根據你行與 在年 月(下稱擔保人)愿意擔保:____________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與你簽訂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愿意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化等事件、事項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為貸款合同中的規定的貸款金額即人名幣
(大寫):____________ 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罰息和有關費用。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性的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個人賬戶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為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者與其他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并不解除擔保人在此貸款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他人,并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
借款擔保書原件 篇2
個人借款擔保書范本
分行:
根據 (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 美元(或其他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 )元。本保證人同意
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元 整(大寫) ,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 字第 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蓋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
借款擔保書原件 篇3
擔保合同編號:
擔 保 合 同
借款人:
貸款人:
擔保人:
201 年 月 日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201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6.0%的四倍。(借款人按期歸還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時,不計算利息。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本條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
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
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
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5.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201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書原件 篇4
_____置業有限公司:
鑒于你公司向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壽光分公司(下稱“借款人”)提供借款限額__________萬元(金額)(下稱“借款”)。該借款協議規定用于_____________需要。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協議”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借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公司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單位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協議”。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協議”規定條款執行,你公司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
______有限公司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書原件 篇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種類:科技三項經費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計劃中項目。
五、還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獨立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后,由_______將合同規定之款項撥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嚴格履行《________》所規定承擔的項目任務,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監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實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經費決算。
2.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鑒定或驗收。該項目鑒定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鑒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項目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后,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于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項目開展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
(2)乙方出現經營困難或內部問題,致使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3)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技術人員離開乙方,致使該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4)乙方未將本合同項下之款項使用在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執行情況和經費決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項目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