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貸款的擔保書(精選3篇)
關于貸款的擔保書 篇1
抵押擔保貸款承諾書
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你行辦理抵押擔保借款_____萬元,期限_____個月。我(_____)及丈夫(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人及共有人現向貴社鄭重承諾:
自愿用我(姓名:_______、________)名下兩宗商業用房作抵押擔保。第一宗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商業用房,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57。37平方米,他權證號為_____字第_____號。第二宗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_____商業用房,建筑面積_____平米(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平方米;他權證號為__________。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你社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
抵押擔保承諾人:__________
抵押擔保承諾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貸款的擔保書 篇2
個人擔保貸款承諾書
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支行:
本人_____愿意為__________在貴行貸款______萬元帶給連帶保證擔保職責,直至此筆貸款全部清償完畢。如此筆貸款出現拖欠貸款本息等違約行為,我本人將無條件承擔直接代償全部貸款本息,同時貴行可執行我本人的全部資產進行代償,并保證該筆貸款安全收回,我本人無任何異議。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貸款的擔保書 篇3
致: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支行
鑒于貴行同意向________(即借款人)提供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的貸款,并與借款人簽定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經協商,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保證事項如下:
第1條 保證人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明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主要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擔保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以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貴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第3條 保證期間為以下第種(三者擇一):
壹、自本擔保書簽訂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另加兩年。
貳、自本擔保書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抵押物之房地產權證辦妥正式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權證或/和房地產他項權證交由貴行保管之日止。
叁、自本擔保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
第4條 補充條 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 本擔保書一式(大寫)份,均有同等效力。貴行、本保證人及________各執壹份。
第6條 本保證人確認對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全部債務負有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保證責任,本保證人自愿放棄要求貴行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追索、對抵押物、質物先行處置或采取訴訟等法律手段之權利。
第7條 本擔保書為無條 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不受第三人為借款人出具的擔保書、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的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的欺詐等任何變化而變化。本擔保書效力是獨立的,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8條 本保證人特別承諾如下:
8.1 法人或其他組織擔保:
8.1.1 本保證人是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不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其他組織。本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8.1.2 本保證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任何欺詐和脅迫的因素。
8.1.3 本保證人簽訂本擔保書已獲得充分授權或經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批準。
8.1.4 本保證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為之承擔法律責任。
8.1.5 無論本保證人是否發生體制變更、債務重組或股權結構改變等,本擔保書始終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對本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8.2 自然人擔保:
8.2.1 本保證人是具有完全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證人資格,本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保證責任,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8.2.2 本保證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任何欺詐和脅迫的因素。
8.2.3 本保證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
8.2.4 無論本保證人是否發生失業、搬遷、傷殘、婚姻變動、工作變動、經營變動等任何改變,本擔保書始終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對本保證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9條 違約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9.1 出現借款合同所約定的違約事件之一的。
9.2 本保證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9.2.1 發生死亡、失蹤、傷殘、失業、搬遷、婚姻變動、工作變動等情況,且貴行依自主判斷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擔保能力的。
9.2.2 出具本不可撤銷擔保書時隱瞞了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能力的。
9.2.3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及其他不適當方式處分現有主要財產的。
9.2.4 本保證人發生違反本不可撤銷擔保書其他條款的行為,貴行依其自主判斷認為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
第10條 違約處理
一旦發生第9條規定的任何一種違約事件時,貴行有權要求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對借款人拖欠貴行的款項,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貴行口頭或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如數予以償還,無需貴行提出任何證明。本保證人在此授權貴行直接從本保證人在貴行開立的賬戶上扣款,直至付清本擔保書項下借款人拖欠貴行的貸款本息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11條 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或貴行與借款人就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貸款事項達成相關補充協議的,本保證人均予以確認,貴行無需另行知會本保證人。
第12條 貴行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可將本擔保書及借款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并有權采取貴行認為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等方式通知本保證人轉讓事宜;貴行轉讓債權的,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從權利跟隨一同轉讓,貴行與債權受讓人(新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手續。但未征得貴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得將本擔保書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13條 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貴行對借款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借款合同內貴行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貴行依本擔保書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貴行對任何破壞本擔保書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能視為貴行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14條 貴行與本擔保書有關的的任何信函一經按照本擔保書所確定的保證人住所地址(以下簡稱“聯系地址”)發出、任何郵政信函一經按照上述聯系地址送交郵局即被視為已送達本保證人。本保證人變更上述聯系地址時應當及時通知貴行,否則應自行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損失/責任。貴行以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催收本保證人的,自公告之日視為送達。
第15條 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并授權:貴行有權向包括但不限于產權登記部門、經有權機關確認的個人信用征信機構、貴行的業務合作機構等相關部門(機構)提供和查詢本保證人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擔保書項下的信息、保證人的基本信息和財產信息、以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或依法律規定需要提供的信息等。
第16條 本保證人同意貴行授權其所轄支行或網點作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的具體經辦機構,與借款合同相關的貸款人的權利義務,由該支行或網點具體履行,貴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17條 本擔保書一經出具,本保證人承諾不單方變更、修改或解除。
第18條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貴行與本保證人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本擔保書項下產生的爭議與糾紛,本保證人同意采取借款合同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
第19條 本擔保書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后,貴行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20條 生效條款
20.1保證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簽署本擔保書的方式為加蓋公章并經有權簽字人簽字或加蓋名章;保證人為自然人的,簽署本擔保書的方式為保證人簽字。
20.2本擔保書自保證人簽署后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所有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自動失效。
第21條 保證人確認貴行對本擔保書中有關免除或限制貴行責任、貴行單方面擁有某些權利、增加保證人責任或限制保證人權利的條款,均已向保證人進行了提示和說明,保證人已明確全面理解相關條 款含義。
保證人:___________(公章/簽字/名章)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