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通用11篇)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1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______鎮(鄉)______村(集鎮、社區)______街______號,甲方于______年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 公用( )字第__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m2,用途為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 m2,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________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2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3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為確保 年 月 日 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況
抵押土地使用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元(大寫: ),實際抵押額為 元(大寫: )。
三、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須配合乙方辦理土地
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
毀損。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乙方有優先受償權: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的,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其行為無效,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 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義務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權利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還款的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座落于 ,面積 平方米,土地用途 , 用地,使用年限 年另 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洪國用 。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
經評估,并由 國土資源局確認土地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 ;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 ,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證》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抵押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本次擔保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 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內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書面認可后,應簽訂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和其它當事人。
第十二條 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支付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罰息及違約金;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甲方向 國土管理部門交押《國有土地使用證》,乙方領取《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 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 國土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5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價款利率為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6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對乙方所負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宗地坐落于___區______街___號,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評估,并由_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確認(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宗地曾于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
第二條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抵押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2、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3、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4、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5、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無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月日
登記機關(蓋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具有使用權的土地坐落于_____區_____街_____號,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___,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評估,并由____市國土資源局確認(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土地使用權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土地使用權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土地,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土地;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8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_____村(集鎮、社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甲方于________年以________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m2,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________m2,建筑面積為________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9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鄉) 村(集鎮、社區)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發放借款元,借款期限年 月 日起到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于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 萬元,共 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
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簽約地點: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抵押擔保) 篇11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