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抵押擔保合同(通用3篇)
工程抵押擔保合同 篇1
委托保證人:_____以下稱甲方)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 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 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1、向法院起訴;
2、向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抵押擔保合同 篇2
甲方(擔保人):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抵押擔保合同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