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擔保合同(精選4篇)
保證合同——擔保合同 篇1
保證合同
甲方(債權人):
乙方(保證人):
丙方(債務人):
為了確保債權人對債務人的 債權按期足額實現,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小寫 元。
第二條 保證人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為實現債權、抵押權、質押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等。
第三條 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為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 乙方提供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將積極辦理掛靠公司同意對外擔保的證明文件及相關登記部門抵押、質押備案手續。
第七條 甲方于債務人不能于____年_____月 日前未清償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押物拍賣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債權人同意,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否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擔保合同 篇2
保證合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號:
通訊地址: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號:
通訊地址:
鑒于:
(以下簡稱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借款人與甲方簽訂了《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根據合同約定,本合同乙方應借款人的請求向甲方提供信用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條款,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證范圍
乙方保證范圍包括:借款人須向甲方償還的全部債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實際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務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保證期限
自借款人未按《委托貸款合同》約定期限償還甲方全部債務之日起兩年,即愿意承擔有關民法典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擔保期限。
第三條 擔保方式
乙方自愿以名下無爭議資產和全部營業收入向甲方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責任時,乙方應在甲方發出代償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代借款人向甲方全面履行清償責任。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甲方向各方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四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承諾自愿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擔保,即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屬于擔保范圍內到期應付的全部款項,乙方即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2、乙方承諾同意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并擔保借款人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3、乙方承諾若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甲方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代償通知函后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存在任何異議。
4、乙方承諾如未按前述約定履行連帶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非訴或訴訟程序等程序追償乙方所有應付款項和相關費用。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甲方向保證人追償無順序限制。
5、乙方承諾放棄作為保證人可能享有的任何抗辯權,并承諾無條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責任。
第五條 乙方保證
1、乙方保證是在中國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并始終依法經營,存續不存在法律障礙,目前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2、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內部決議、授權手續已經完成,并保證已完成全部審批、核準手續。
3、乙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擔保有關的一切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借款或以其他方式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合同生效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保證不再向任何他方承諾、或約定承擔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自身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合同、賬目、憑證等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2、配合甲方對借款人的財務、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3、乙方以出租、出售、轉讓、投資、贈與、托管、轉移等方式處分其財產、資金,必須事先經過甲方同意。
4、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情況,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機構承擔,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和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證人。
5、若乙方發生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企業章程、地址、電話、傳真、郵編郵箱發生變化,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
6、乙方作為擔保人應遵守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借款人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后,乙方向甲方的擔保責任自動解除。
2、如屬乙方代償的,甲方收到乙方代償的借款人所欠全部款項后,乙方向甲方的擔保責任自動解除。
第八條 擔保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且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繼承人繼承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項下一切與貸款、抵押、質押有關的公證、質押登記、律師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并及時支付。
2、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以中文制作,并以專遞信函或傳真(以專遞信函確認)的方式,及時寄送或傳交給相應一方。收到通知或往來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專遞信函方式送達,為經專遞信函服務提供者確認的投郵日;如果是以傳真的方式送達,為發出之日。所有通知及往來函件應發送至本合同中預留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過錯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相關責任。
3、借款人按時、按數歸還甲方全部貸款本息和應收款項后,或一方履行了借款人所欠甲方全部債務代償義務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對由此給另一方實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2、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全部債務,甲方通知一方履行代償義務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限向甲方代償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代償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已各自仔細閱讀、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條款,且對本合同內容均無異議。
甲方(出借人): 乙方(保證人):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__年 月 日 日期: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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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擔保合同 篇3
編號:NO.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金融機構:
郵政編碼:
賬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郵政編碼: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并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 條、第 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 項目)在 期內向丙方借用 (幣種) 萬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 (幣種) 萬元(大寫)。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 %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 (幣種) 萬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
第二條 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方償還。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且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并實施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范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范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第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后,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 );
(二)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范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 乙方與丙方的義務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應給予甲方 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做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并應在 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后 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于 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 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托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除,并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并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托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地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 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合同當事人經協商選擇以下第 種作為爭議解決條款:
一、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托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托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托 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 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 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后,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主合同同時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 。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副本壹式 份,送 備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保證合同——擔保合同 篇4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債權人_______提出借款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確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債權種類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權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保證期間
債權人與擔保人約定保證期間為____年。
第四條 擔保方式
本協議約定的擔保方式為一般保證,即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保證責任
(一)債務人在主債務中的任何違約行為與擔保人無關,擔保人不承擔一般擔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如債務人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進行清償后,擔保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立即返還擔保人所承擔的的擔保份額。
(三)如債務人惡意欺騙、隱瞞相關事實,損害擔保人權益的,則免除此筆借款的擔保責任。
擔保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債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