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抵押擔保合同(精選3篇)
債務抵押擔保合同 篇1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fā)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于 年 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xié)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lián)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債券發(fā)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xié)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yè)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fā)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xù)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jiān)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xié)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xù)。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xié)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xié)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zhèn)呜撚袑彶榱x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xié)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xù)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fā)行人:
時間:
債務抵押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證件名稱及號碼: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債務人”)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1.1乙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1.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guī)定,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3如果抵押財產的價值已經或者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1.4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租賃、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主合同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如果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第三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的登記
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主合同變更
5.1如果甲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于變更還款方式、還款及收款賬號、借款用途、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展期等)無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繼續(xù)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5.2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5.3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及第三方辦理相應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抵押財產的占有及保管
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維修、保養(yǎng)及合理使用抵押財產,按時交納與抵押財產相關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果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七條抵押財產的保險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財產投保,乙方應當根據有關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險種、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財產的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果保險期屆滿時,被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乙方應當對保險期限做相應的延長。如甲方中斷保險或撤銷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辦理抵押財產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8.1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8.2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設立過抵押,或雖已抵押但已書面告知甲方;該抵押財產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權屬糾紛;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8.3如簽訂本合同時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未對外出租,在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對外出租。
8.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放棄、贈與、轉讓、出租、出資、重復抵押、遷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九條第三方妨礙
9.1如果抵押財產被國家征收、征用、拆除、沒收、無償收回,或者抵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留置、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時采取制止、排除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9.2抵押財產發(fā)生本合同第9.1條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應作為甲方債權的抵押擔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保險金和補償金,甲方擁有優(yōu)先受償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10.2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應在事項發(fā)生之日或知道事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再抵押;
(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當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乙方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時(或乙方為自然人時的工作、收入、健康狀況、婚姻狀況等發(fā)生重大變化)。
十一、抵押權的實現
11.1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依據主合同或本合同約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
11.2甲方有權采取如下方式對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xié)商,將抵押財產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1.3乙方與債務人為同一人的,甲方可以對乙方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且不以放棄抵押權或必須先處置抵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11.4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且乙方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則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11.5無論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或放棄、部分放棄任何擔保債權,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由債務人自己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甲方在實現債權的順位上不受主合同項下其他擔保的影響,如乙方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放棄在甲方實現債權時位于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順位之后等相關權利,對實現債權順位甲方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十二、保證條款
12.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如乙方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應對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12.2乙方基于本合同第11.5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12.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1.5條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十三、通知與送達
13.1甲乙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聯(lián)系人信息
甲方
乙方
聯(lián)系人姓名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住址
電子郵箱
13.2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13.1條中雙方預留的聯(lián)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視為有效。
十四、違約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16.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16.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
16.4其他約定事項:。
16.5特別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條款及內容,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內容向乙方做了詳盡的解釋和說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
簽署地點:省市區(qū)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證件名稱及號碼:
債務抵押擔保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甲方于20xx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車輛品牌型號為: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fā)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xx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xx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