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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協議

發布時間:2023-06-04

股權質押協議(精選27篇)

股權質押協議 篇1

  股權質押協議(樣式三)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于年月日于中國?市簽署。

  鑒于以下所述:

  1、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鋼鐵")與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生物")業已于年月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書》。

  基于以上鑒于條款所述,簽約各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簽約各方

  甲方: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條?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

  第三條?關于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為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焦化%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焦化%的股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于會后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東權利的行使,保證?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1、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

  第五條?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并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焦化?%的股權過戶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并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準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批準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準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為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2、盡管本協議將于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澳門特別行政區及_____)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并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序。

  第十一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為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后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協議、承諾、傳真等)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為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為日當日開始計算。

  5、本協議各方于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蓋章):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于年月日于中國?市簽署。

股權質押協議 篇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協議 篇3

  股權質押協議

  出質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協議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出質人將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以作為對_________的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主債權

  1、主合同名稱:

  2、債權人:

  3、債務人:

  4、債權種類:

  5、債權數額:

  6、債權期限:

  第二條    質押的股權

  1、質物:

  2、擔保范圍:

  第三條    質權的行駛

  如主債權無法如期得到清償,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駛其質權:

  (1)由質權人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權進行評估。

  (2)由質權人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廣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時,質權人有權以評估價的______%將質押股權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      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方式,隨時行使質權人的權利。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出質人向質權人做出如下承諾:

  1、出資人是質押股權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權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他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他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權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內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物權或任何其它類似權利。

  3、除非質權人實現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1)轉讓或以其他非方式處置或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

  4、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押股權做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權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權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權的價值,或則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權的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合理的時間內查閱。

  8、處置人有義務促使其股東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工商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提交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工商部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主債權人實現后返還給出質人。

  第七條    協議生效與質權設立

  1、本協議經質權人與出質人簽署后生效;

  2、自本次股權質押的工商登記完成之日質權設立。

  第八條    質權注銷及本協議的獨立性

  1、滿足下列條件之日5日內,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到工商局辦理質權注銷登記,質權人自工商注銷登記完成之日喪失質權: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3)質權人書面放棄質權;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質權消滅。

  2、本協議獨立存在,不因主債權對應的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款第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簽署并報工商辦理變更登記。

  4、本協議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提交工商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平等、誠實、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項目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為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占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發布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余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并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后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_________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為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為,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5

  甲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______年 _____字第 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 ,貸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月_____ 日至 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2.質押股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3.質押股權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 元整。

  5.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__(小寫)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6.質押率為__________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五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為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 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于 ______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需對此提供足夠的協助。

  第六條 質押股權憑證移交與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時,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 ______(小寫)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股權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押股權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押股權。

  4.因不可抗力造成質押股權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押股權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登記、公證、等質押費用和質押股權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九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質押期間,質押股權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3.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押股權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4.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5.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押股權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甲方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質押股權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股權,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8.因質押股權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2.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 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押股權。

  5.乙方對質押股權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權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乙方拍賣行應于拍賣前 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 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乙方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十一條 質押股權憑證的返還

  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押股權。

  2.甲方應及時收回質押股權。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押股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

  (1)本質押股權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押股權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乙方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甲方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本質押股權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押股權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8)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工商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主合同債務人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乙方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隱瞞質押股權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 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押股權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3.發生質押股權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押股權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不因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三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6

  股權質押協議(樣式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質押內容

  第三條?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7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2.質押股權編號 ,數量 (質押股權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原件附后)。

  3.質押股權有效期限 。

  4.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5.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6.質押率為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第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四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為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 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于 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需對此提供足夠的協助。

  第五條 質押股權憑證移交與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股權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押股權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押股權。

  4.因不可抗力造成質押股權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的費用

  質押股權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登記、公證、等質押費用和質押股權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質押期間,質押股權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3.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押股權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4.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5.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押股權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甲方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質押股權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股權,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8.因質押股權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2.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 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押股權。

  5.乙方對質押股權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權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乙方拍賣行應于拍賣前 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 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乙方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十一條 質押股權憑證的返還

  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押股權。

  2.甲方應及時收回質押股權。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押股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

  (1)本質押股權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押股權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乙方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甲方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本質押股權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押股權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8)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工商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主合同債務人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乙方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隱瞞質押股權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并將質押股權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3.發生質押股權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押股權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不因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三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 篇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協議 篇10

  甲方(出質人):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質權人):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為保障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債權安全受償,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主債權概況

  1. 債權人:本合同乙方

  2. 債務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條 質押標的物

  1. 質物是甲方在萬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2. 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份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質押擔保范圍

  1. 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主債權;

  2. 主債權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第四條 質物標的物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1. 甲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3. 甲方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第五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甲方質押行為已經獲得全部規定的批準程序。

  2. 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將本質押股份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份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第六條 附 則

  1.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抵押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平等、誠實、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項目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為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占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借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借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發布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余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本協議履行完畢后,出質人因就解除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質權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并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后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為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為,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 公證處簽訂。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質 權 人: (以下簡稱“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鑒于:

  1.出質人合法持有 有限公司(下簡稱“ ”)總股數 股股份;

  2.出質人和質權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簽署了《借款協議》;

  3.出質人同意將其持有 股份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質權人,作為出質人履行《借款協議》的履約擔保。

  故此,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

  質權人:指

  質押股份:指出質人持有的 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協議: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的《借款協議》。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出質人根據《借款協議》以其合法持有的 總股數中的 萬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質權人 萬元款項的質押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因出質人違約給其造成的損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質權人的損失,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出質人同意質權人處置其持有 總股數中未質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償還質權人剩余債務金額的相應股份)或資金補償;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質權人損失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4.質押的股票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如送紅股、分紅派息等),也歸質權人質押。可用于質權人將來行使處置權。

  5.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配售時,出質人應提前將配股、配售資金劃入質權人在登記中心的特別資金結算賬戶,質權人配合出質人參與配股、配售 ,否則一切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約定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4)拍賣質押物所得款按第2.3條規定處置,優先償還質權人的債務。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十個工作日內,與質權人一起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滿足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質押到期條件和質押權解除條件后十天內,質權人負責完成解除股權質押的全部登記手續并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質押登記解除通知書》提交出質人。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后生效。

  2.本協議的期限及解除質押的條件與《借款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與《借款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條件一致。即出質人按期如數歸還貸款后,質押權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向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執行條款

  本協議為具有法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若借款人不履行還貸義務,質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出質人自愿放棄一切訴權、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2.雙方約定本協議在 公證處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支付。

  3、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費由出質人支付。

  4、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其余供辦理公證、質押登記手續等使用。

  第十條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質押物清;

  2、證券質押登記證明書;

  3、證券賬戶卡。

  出質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合同簽約地:

  簽約日期:

股權質押協議 篇14

  甲方(質押權人): 地址: 乙方(質押人): 地址: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 公司中的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 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

  2.乙方 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

  3.標的公司 是依法經批準在工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

  第四條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 %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鑒于甲方與已經簽訂了協議。為保障該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所持有股權質押給乙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質押內容

  甲方將依法持有股權質押予乙方,作為其甲方與協議的保證。

  第二條 質押登記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工作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且完成該股權的質押登記。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三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合法擁有股權,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給乙方;

  3.甲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批準和積極履行本股權質押協議;

  5.甲方保證履行協議。如到期履行協議,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乙方。

  第四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違約金元及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相關爭議。

  第六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6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質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17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股權質押協議 篇18

  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 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當, 經乙方同意續當的, 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 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1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股權質押協議 篇2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 篇21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股權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質物

  1.質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第二條?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桐廬XX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22

  股權質押合同范本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如果你喜歡本文,可以分享給您的好友,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可以加小編扣扣87254598一起交流!

  股權質押合同范本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

  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23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股權所在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出質人):

  (1):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2):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各出質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乙方股權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當事人或經其他當事人同意,各方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質押標的

  第五條 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各出質人的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股權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各出質人負責辦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手續,其他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各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質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借款人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或出質人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質押股權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變賣、托管、贈與、抵償債務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在該股權上另行設定質押或其他擔保及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股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第九條 借款人、出質人、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各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股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簽署、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認可。質押設定前,相關方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資產負債表等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已向甲方披露了乙方的所有債權及債務情況(含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債務)。

  2、各出質人保證:股權出質前沒有任何權利瑕疵或權屬爭議,未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權利,與該股權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實繳。

  3、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處分大額資產,或對外提供大額擔保前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述“大額”指單筆達到當金金額10%及以上。

  4、質押權存續期間,如乙方出現大額(標準同上款)訴訟、仲裁或執行的,相關方應于前述情形發生當日書面通知甲方。

  5、如質押股權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明顯減少可能的(明顯減少指質押股權價值貶損累計達到本合同簽訂時價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質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質押股權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權設定質押(附共有人聲明)。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乙方應當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質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質押權。

  2、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清償。各出質人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股權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各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各出質人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各出質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物的,甲方有權對該擔保物以外的借款人其他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上述該擔保物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擔保物權為前提條件。

  5、甲方有權同時就各出質人的出質股權實現債權。

  6、如借款人另行向甲方提供物的擔保,或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本合同項下質押股權、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 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各出質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

  2、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丙方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并按捺指印)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股權質押協議 篇24

  股權質押合同(樣式二)

  一、質物

  2.?質押股權金額為。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收益,必須解入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公證機關公證章

股權質押協議 篇25

  合同編號:股借字第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為_____,借款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___日至20_________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擔保的債權范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訴訟費、_____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_____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_____;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_____、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_____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_____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保證人各執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股權質押協議 篇26

  第一條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并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于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于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并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并且該交易權限并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于甲方真實委托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托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并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托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托,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第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托、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

  第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孳息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戶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戶標的證券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戶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并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欠款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于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戶或定向客戶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托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余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后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戶內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托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于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吸收合并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后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于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并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并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于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于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于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稅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范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后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簽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短信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并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后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并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閱讀并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愿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 篇27

  股權質押合同樣本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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