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建材租賃擔保合同(通用3篇)
個人建材租賃擔保合同 篇1
出租單位:西寧__建材租賃站
租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為保證供應,乙方應提前3天做出計劃,報于甲方備料。
計費從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以日計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結算周期為3個月,之后每2個月結算一次。付款方式每個結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現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沖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丟失物品租賃費計算至賠償完畢止。
租賃期限:自20__年3月5日起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租賃物資退還完畢為止。
租費計算:架管每米0.018元∕天,扣件每個0.009元∕天,絲杠每根0.07元∕天,鋼管接頭每根0.07元∕天,木架板每塊0.5元∕天,腳手架每套1元∕天。
乙方在甲方提貨單單上簽字,即視為對租賃物資驗收合格,如發生故障概甲方不負責。
租賃期間,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維修,退還扣件時上油裝袋,每袋30個。如未上油裝袋每個加收0.2元工本費,扣件丟失損壞每套賠償5元。架管丟失損壞每米15元,絲杠15元,鋼管接頭6元,木架板100元。
乙方租用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租用期限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領料單和甲方簽字的退料單作為租用物資及結算租費的憑證。
租賃物送至工地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物送回甲方場地費用及卸車費用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改造,變賣,抵押。如有違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賃物資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提貨單,退貨單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由西寧市__區人民法院解決。
出租方:西寧__建材租賃站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賬戶:指定收貨人:
開戶行:指定收貨人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建材租賃擔保合同 篇2
出租單位:
租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為保證供應,乙方應提前3天做出計劃,報于甲方備料。
一,計費從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以日計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結算周期為3個月,之后每2個月結算一次。付款方式每個結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現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沖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丟失物品租賃費計算至賠償完畢止。
二,租賃期限:年月日起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租賃物資退還完畢為止。
三,租費計算:木架板每塊元∕天,腳手架每套元∕天。
四,乙方在甲方提貨單單上簽字,即視為對租賃物資驗收合格,如發生故障概甲方不負責。
五,租賃期間,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維修,退還扣件時上油裝袋,每袋30個。如未上油裝袋每個加收0.2元工本費,扣件丟失損壞每套賠償元。架管丟失損壞每米
六,乙方租用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租用期限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領料單和甲方簽字的退料單作為租用物資及結算租費的憑證。
七,租賃物送至工地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物送回甲方場地費用及卸車費用乙方承擔。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改造,變賣,抵押。如有違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賃物資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提貨單,退貨單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由西寧市__區人民法院解決。
出租方:西寧__建材租賃站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賬戶:指定收貨人:
開戶行:指定收貨人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建材租賃擔保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單位租用數量日租金說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為準不再另簽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并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費)。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為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為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運輸方式)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為甲方負責人戶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