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精選23篇)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余價款________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6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于(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托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于(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筑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后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并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并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托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后工作,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托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制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墻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復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系,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制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制作、樓書制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布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才能發布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并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并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后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并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秘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周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于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并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采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采取月結方式,開盤后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于以上對應的委托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并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后才能視為完成銷售,并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后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后,到開盤后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后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后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周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周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銷售項目名稱及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注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托銷售范圍
(一)乙方受托銷售范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3.按建筑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托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并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范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戶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后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后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托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注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戶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范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于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托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戶型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屬于: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_____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_____委員會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裝修合同?|?建房合同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9
簽訂合同雙方:
委托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劃代理“_____”項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障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委托范圍及性質
(—)、全程營銷代理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為 全程營銷代理項目名稱及位置 該項目名稱為“______”位于—— 全程營銷代理期限及范圍
1、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月。
2、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樓盤的總建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總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確立本項目專項負責人,以保證能及時解決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使該項目高效
率、規范化的運作。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銷售代理過程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方案,及時簽署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書(銷售合同書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制訂)。
5)乙方的營銷執行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賠或其它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需按時、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8)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銷售中執行。
9)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該項目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訂價格系統及策略,經甲方認可,并行文以供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乙方負責該項目全盤除行銷外的宣傳推廣費用,不低于_____萬元人民幣。
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A 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銷售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C 在銷售過程中,乙方給客戶提供了超出實際配套等標準的虛假承諾。
12) 甲方在售樓現場設銷控人員,負責所有款項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權責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廣告等計劃,并得到甲方認可,確保營銷方案的有效性按計劃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內容。
2、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專案小組,以甲方名義簽署銷售合同,客戶購房款直接交入甲方開設的專用回款賬號,保證代理工作順利實施。
3、 銷售人員采取輪班制,并統一服裝、統一工牌、統一口徑,每天8小時以上的時間內設有專人負責接待客戶,現場人員不得低于7人。
4、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任意放盤,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戶做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所有變更均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該項目的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 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并分周報表、月報表、階段報表,按時向甲方提供,資料存檔。乙方的一切銷售活動需按照甲方審批的正式方案執行,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7、 乙方應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營銷計劃、廣告要點、篇幅、排期。
8、甲乙雙方分別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對接,銷售過程中任何舉措須通過工作聯系單方式通知對方(經負責人簽字)。
9、每個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客戶交付首期購房款及簽訂合同,按揭資料齊備,按揭
貸款合同簽訂后即告結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營銷代理的有效期內另設銷售機構,否則成交銷售額均歸乙方,視為乙方結算業績。
11.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或將合同代理期任務期限按以下拖延時間自動延長: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樓所需的全部文件資料; b) 甲方的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 項目施工進度無法保證銷售進度,造成銷售進度與施工進度斷檔等。
三、全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銷售任務,價格及周期
1、該項目銷售任務為全盤總建面積的__%,銷售金額為_____,乙方銷售任務
以上述金額為基礎。
2、 項目銷售周期為__個月,分_個階段,每階段_個月。各階段任務(按銷售金額)分解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二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三階段:__%,銷售金頗_____萬元;第四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
3、 本項目全程均價保證不低于 元/平方米.
4、 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場時所銷售項目的相關證件到位,并經乙方認可,否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自動順延。
(二) 營銷代理取費
該項目營銷代理費用的取費標準為銷售額的__%。
(三)結算方式
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在銷售過程中每個月第2日為乙方銷售任務結算日,甲方于當日根據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按照雙方約定的取費標準核算代理費款額,并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四)其他
1、如乙方銷售執行均價超過 元/平方米,則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
2、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不視為違約。
3、雙方協商同意后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
4、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毀約,所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所有;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 后毀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應的代理費。
5、若乙方銷售價格超出甲方委托銷售的銷售均價,須經甲方同意。
6、雙方協定同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方轉讓產權等而導致所委托物業的產權業主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向受讓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訂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銷售時,乙方具有優先代理權。
7、在銷售執行過程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時,須支付乙方人民幣20萬元整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8,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日內提供該項目施工進度衰,施工進度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井簽署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沖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0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乙方: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項目),委托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范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項目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并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有關銷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并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信息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信息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后制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項目團隊,并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并保證該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置,在得到甲方確認后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項目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5.3.5《銷售百問》提問5.3.6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后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項目的整個營銷進程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項目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項目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于會議結束后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信息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信息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并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復制文本。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采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盡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后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后,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于項目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采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注明的地址或乙方項目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說明代理本合同,并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2
協議簽訂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第一條 總則
1.1序言
一個成功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具有專業的策劃、銷售和物業管理等綜合因素(含商業的租售管理)。為整合 項目資源,促進項目成功運作,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營銷代理該項目的有關事項,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1.2甲方聲明并保證
甲方茲聲明并保證: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該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甲方具備完善的項目開發資格,并為本項目的成功給予乙方全力的支持。
1.3乙方聲明并保證
乙方茲聲明并保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提供專業化運營服務,并以全部的經營努力和誠意履行本協議。
1.4 定義
本協議中部分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1.
4.1【項目營銷代理】系甲方將該項目委托給乙方,乙方提供該地產項目定位(含業態規劃等)、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一系列服務。各個環節相互連貫,缺一不可,并在每一環節中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價值為主要目的,強調提升項目開發價值的手段和空間。
1.
4.2【正式開盤日】系指甲方具備以下條件下的項目開盤日期:
已辦妥該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項目售樓接待中心、樣板房已能正式啟用;已具備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它正式開盤的條件;在完成本條款所述準備工作后,以
第一個報紙廣告發布日或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時間為正式開盤日。
1.
4.3【銷售保底價格】系指雙方根據開發投資分析及市場情況,分階段確定的項目銷售保底價格。分段確定的銷售保底價格必須確保項目總體銷售額實現。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各階段的具體推廣和銷售情況提議實際銷售價格及階段性漲幅,執行前應報甲方確認,乙方在非特殊情況下不得低于保底價格銷售。經雙方確認銷售價格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具備合同約束力。 該項目的階段性銷售保底價格計劃必須與此價格條件下該項目的相應開發實施標準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生效,雙方以簽署有關備忘錄的形式對此進行明確。
1.
4.5【 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系指:報紙、電視、廣播等媒介廣告的制作及發布 展銷會促銷活動
(活動中用于獎勵或優惠的費用除外)的組織、建筑渲染制作、導示系統設置及工地氣氛營造、路牌廣告等。宣傳推廣費用應控制在項目預計總銷售的2%以內(視市場實際情況可由乙方提出宣傳推廣預算的增減方案,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審定和確定廣告商,并負責審定和支付宣傳推廣費用。
1.
4.6【交房】系每期房屋經過竣工驗收,開發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將房屋交付業主的日期。
1
4.7【月】系指公歷月;季系指起始日期后三(3)個月為
第一季,以此類推。
1.
4.8【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個月為第________年,以此類推。
1.
4.9【傭金】系指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報酬。
1.
4.10本協議所用貨幣名稱為人民幣。
第二條 合作項目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發展商名稱:
地理位置:
項目性質:
建筑結構:
其中本合同給定代理銷售建筑面積(套內)約 平方米。
2.2合作標的(委托代理事務)
2.
2.1項目前期營銷策劃;
2.
2.2項目銷售代理。具體以房管部門實測的產權面積為準。
2.3合作期限
合作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約定銷售目標任務的 %時截止。如因甲方的工程進度延誤和項目的各種證照辦理時間延誤,以及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在合同范圍規定內的營銷計劃不按時和按量批準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影響乙方銷售工作按期完成的,銷售期限順延。
2.4合作內容及目標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下述內容委托乙方:
2.
4.1營銷策劃板塊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報告(項目定位、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
2.
4.2銷售代理板塊
2.
4.
2.1本物業銷售均價(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大寫:人民幣,執行均價參照開盤前同質樓盤的市場均價確定;單套(鋪)執行單價由乙方根據銷售均價和單套(鋪)特點靈活定價;價格方案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2.
4.
2.2在雙方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的相應標準銷售項目可售面積的為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總銷售金額、銷售價格體系以具體進度計劃指標在策劃方案中明確,并需經雙方確認執行,并可在具體合作過程中根據市場情況協商調整)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內容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獨家營銷代理商,并授權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3.1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由乙方圍繞項目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并完成以下報告:
● 項目定位報告
●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 住宅銷售
3.2項目銷售代理工作 ● 商業租售管理建議
●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乙雙方就項目設計整改意見達成一致且營銷方案正式通后,乙 方全權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
● 負責成立項目銷售小組,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 依照已定的每期推廣銷售計劃執行銷售任務。
● 提供項目定價方案,包括優惠辦法、付款方式等。
● 設計項目銷售資料,如銷售說明書、海報、戶外廣告牌、電視廣告片、模型等,費用由甲方承
擔。
● 籌備展銷會及公開發售活動,費用由甲方承擔。
● 展銷會期間指導布置會場及派駐業務員在售樓部負責接待訪客及銷售工作。
● 負責管理售樓部,長期派駐營銷隊伍在售樓部銷售工作,派駐團隊不低于 人(含銷售主管),
銷售團隊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 代表甲方與買家簽訂(認購書),協助甲方收取購房訂金。
● 協助甲方與買家辦理簽約手續并向甲方交付訂金。
● 協助甲方辦理按揭手續。
第四條 合作費用及結算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營銷代理費用包括:
4.1項目前期費用
銷售與招商前期費用共計 萬(人民幣: 萬)。該費用在乙方完成以下項目時支付: ●項目定位報告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4.2銷售代理傭金
4.
2.1銷售代理傭金計提
計提比例為乙方代理范圍內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房款總金額的 %(本條所指房款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補充協議規定收取的購房款)。
4.
2.
1.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銷售人員簽訂,甲方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復核,并由甲方代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可生效。
4.
2.
1.2本合同約定標準計提相應代理傭金。
4.
2.2關于涉及退房的傭金處理
4.
2.
2.1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質量、工期、手續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仍以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方式及比率計提相應銷售代理傭金。
4.
2.
2.2如因客戶原因(如沒有能力繼續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按規定收取客戶違約金或不退定金,此違約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雙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該筆買賣合同之銷售代理傭金。
4.
2.
2.3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銷售政策亂承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應退還該合同已提取代理傭金:如因退房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該筆《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收到房款的2%的違約金。
4.
2.
2.4如因
第三方原因(如國家相關政策、銀行貸款審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銷售代理傭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銷售成果應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4.
2.3關于涉及購房優惠的傭金處理
甲方如給予了購房戶銷售政策之外的優惠,其有關該合同的銷售代理傭金扔按合同銷售價格計提。
4.3關于溢價銷售獎勵
4.
3.1甲乙雙方在提交營銷策劃報告之時共同確定項目銷售底價(該底價根據戶型、樓層等因素具體確定)。對通過乙方合理的策劃和運營,打造出該項目良好的商業前景及氛圍,導致該項目住宅(商鋪)售價升值,超出雙方確定的住宅(商鋪)銷售底價部分,乙方則提取超額部分的 %作為銷售獎勵。此筆費用按每套范圍分別計提,與銷售傭金同步進行結算,并于結算日____日內支付。
4.
3.2乙方在對甲方物業進行溢價銷售時,不能超過當期價格的最高限價,該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狀況予以調整。
4.
3.3乙方銷售低于底價的房屋,如經甲方同意降價,則按底價結算傭金;如未經甲方同意降價,則乙方承擔甲方降價損失的 %。
4.4關于銷售進度
4.
4.1根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暫定三個主要考核節點,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進度計劃對乙方銷售業績進行月度監督。
第一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二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三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4.
4.2銷售進度考核中,遇到春節則銷售期限順延一個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銷售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銷售期限也相應順延。
4.5關于代理傭金的確認及結算
4.
5.1銷售代理傭金每月計提一次。每月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節假日順延。其中當月銷售代理傭金的計提標準按已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總房款的 %提取;溢價銷售獎勵全額結算。
4.
5.2如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項時(即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任務量、銷售均價均按時完成),剩余 %的代理傭金在乙方完成本協議
4.4約定的節點考核后,甲方按
4.
5.3款約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4.
5.3乙方每月號前將上月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交付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內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并交付乙方,并于簽署意見后____日內與乙方結算相應的代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如甲方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后沒有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形式的書面意見回復乙方,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3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并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7.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復印件;
2.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制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為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萬元給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 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傭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_______ %
2.傭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傭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代理銷售傭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傭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后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_______萬元整,并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范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并按合同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第十三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于計劃任務的%或銷售額少于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傭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傭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傭金;
2.乙方責任: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傭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范圍的受托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房地產經紀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6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托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托項目位于武漢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托銷售部分總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為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于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布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并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后雙方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并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并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于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于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為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后,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折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為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盡快研究回復。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咨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于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周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并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后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布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為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并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于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托銷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托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托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為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為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并在乙方銷售代理期結束后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于代理期結束后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并協商,而不視之為違約行為。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并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
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并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系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正在為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轉載自第一范文網,請保留此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9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0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1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2
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為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為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開發的“(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暫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委托期限續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在委托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3%。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30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三十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范單位 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9、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0、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1、為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加之該項目買受群體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慶市設立銷售分公司,并負責分公司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 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
3、 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
5、 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
6、 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于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
7、 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范本執行,
8、 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
9、 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11、 負責哈爾濱、大慶銷售分公司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分公司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及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托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 并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為實際成交額并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2、獎罰方式
(1)合同代理期內,若該項目已售面積實際成交均價比“價格執行方案”確定已售面積的成交均價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獎勵提成。
(2)獎勵金額=(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價格執行方案規定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 ×50%。
(3)獎勵提成支付方式與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階段銷售目標,甲方在該階段已成交金額應提代理費中扣除20%作為罰金;如乙方在下一階段完成所扣階段目標,甲方返還所扣罰金。
五、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30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于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于甲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準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于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3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