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卡代理銷售合同(精選3篇)
服務卡代理銷售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自愿為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乙方作為本合同第二條項下產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非獨家地銷售有關產品。對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條 代理銷售的產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銷售的產品是 。
第三條 乙方的代理銷售區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銷售區域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產品銷售目標,即乙方每月的銷售任務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給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按照甲方的銷售策略、銷售要求銷售有關產品。對于某違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圍所進行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予負責。
3、當甲方在乙方及其供應的銷售商所在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員及合理的設備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貨價,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規定的零售價格售給終端消費者。
5、乙方應在每件產品銷售后二十四個小時內將產品銷售信息以書面的形式反饋給甲方。
6、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產品貨款。
第五條 產品結算價格及貨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從甲方領取 方在領卡之前須向甲方支付元保證金,乙方在領卡后十五天內或下次領卡前(以先到的日期為準)將款項結清。卡的結算價格為
第六條 產品服務的開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應付貨款的前提條件下,在乙方將產品銷售信息反饋給甲方后24個小時內,甲方為乙方已銷售的產品開通服務。因乙方原因致使產品服務無法按時開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 獎勵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銷售目標,則甲方按照乙方給甲方結算金額的2%給予乙方獎勵。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乙方代理銷售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某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的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產品的宣傳
在代理區域內,乙方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宣傳以促進產品的銷售。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宣傳印刷品。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相關的合同樣本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托購房合同 財務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協議書 委托協議書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1、經協商一致,雙方可書面變更合同。
2、對于某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合同,因此發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1)乙方超越銷售區域銷售產品;
(2)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的銷售任務;
(3)乙方違反結算規定,超過規定期限未支付有關貨款;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發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導致甲方的權利可能無法得到保障時。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北京明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帳 戶: 帳 戶: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納稅登記號: 納稅登記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服務卡代理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銷區域:
1.甲方是乙方的代銷商,代理銷售乙方生產經營服裝。
2.甲方為依法注冊登記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銷售乙方服裝的經營店面,獨立經營,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與乙方不具有經濟、行政等各方面的隸屬和連帶關系。但是,甲方應在代銷活動中維護乙方品牌的聲譽和信譽,并依本協議約定開展代銷活動。
3.甲方在銷售范圍內為乙方的保護代銷商,乙方不得在甲方所在的同一商場里/同一條街或同一條路段范圍內,再行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代銷其服裝。
二、服務內容
1.乙方為甲方的供貨商,為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的預銷貨物不會收取任何押金等,實行時銷時結的結算方式。
2.甲方為乙方的代銷商,為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特此說明。如若甲方銷售不佳,為降低乙方的庫存風險,可進行貨物抽調。
3. 乙方會在一定周期對甲方進行銷售跟進,以便及時補充貨物。
三、付款方式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采用時銷時結的結款方式,以 天 為一個結款周期 ,甲方財務付款到乙方指定賬戶或者現金交付于乙方負責人。
四、供貨、貨運與驗收、退換貨:
1.甲方向乙方訂貨及補貨訂單時,甲方應提供準確的服裝款式型號、號段、顏色和數量并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負責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
2.當貨物運達目的地后,甲方應立即對服裝進行驗收和清點服裝款式型號、號段、顏色和數量,如有短缺、損壞或者其他任何異議,甲方都應在收貨登記表上給予乙方有效證明,并全面配合乙方查明原因,以及開展相關貨物的退換等各項工作。
3.代銷期限內,乙方需為殘疵服裝,滯銷服裝,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服裝,人為原因除外(如破損、油跡等)對甲方無條件提供退換服務。
五、 代銷期限:
代銷期限為 月,從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蓋章生效之日起算。
六、其他內容: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店主:
簽訂日期:
乙方 公司代表: 簽訂日期:
服務卡代理銷售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開拓業務,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產品進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約定:
第一條甲乙雙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系、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雇傭關系,甲方無須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委托代理事項
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產品。
第三條委托代理區域
乙方只限于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后所鎮境內進行銷售甲方產品,不得在該區域外進行銷售,亦不得在該區域內銷售甲方之外的同類產品(產品范圍同上)。
第四條銷售價格
第五條委托費用
乙方為了銷售所產生的成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關等)已經包含在甲方應給付乙方的報酬內,甲方不再另行給付。
第六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只作銷售產品使用)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明;
2、提供產品購銷合同書范本;
3、可以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產品購銷合同書、收款;
4、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
5、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6、有權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區域內委托其他人代理銷售同一產品;
7、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八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本合同簽署后10天內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經甲方同意,在10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乙方應該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營銷實施計劃,確保甲方能及時掌握市場動向,調整經營思路,開發新產品;
4、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嚴格執行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業務;
6、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7、應當以甲方提供的產品購銷合同書范本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書,否則甲方不予以認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銷售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貨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
10、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11、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3、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當在2日內將甲方材料交還給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第三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貨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貨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權,乙方除退還私收款、挪用款外并承擔人民幣____萬元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約履行第七條確定義務,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
第十條委托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有續簽意愿應在期限屆滿后10日內重新簽訂委托銷售代理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富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按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