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精選12篇)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系、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系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干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干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并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酒劃生育條例》,并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系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并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2
事代理合同書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人力_________________資源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單位(個人)(簡稱乙方)個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_________________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鑒證;3、戶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系接轉;10、人事政策咨詢;11、人才素質測評;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_________________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3、甲方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_________________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托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3
代理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____市委組織部、____市人事局關于印發《____市社會人才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發46號文件) ____市人事局《關于印發〈____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發199894號文件),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進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員名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1、人事政策咨詢。向乙方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咨詢服務;
2、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核、年度考核、接轉黨團組織關系、辦理因公,因私出國(境)政審及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畢業生人事代理。為乙方代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批、檔案接轉、轉正定級等手續,提供畢業生就業政策咨詢;
4、為乙方代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引進人才,工勤人員的接轉手續;
5、組織辦理社會保險歸繳手續;
6、協調人事、人才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解或提交仲裁;
7、協助乙方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8、幫助乙方的辭聘、解聘人員推薦就業;
9、代辦理與人事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三、 甲方義務:
1、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人事代理工作;
3、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員如有工作單位變動或其它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后,要及時審核有關證件和材料,并調查核實乙方的情況. 3,甲方在辦理好乙方員工的有關調動和畢業生報到手續后,雙方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職責,承辦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有關費用
1、人事代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____市物價、財政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服務項目,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費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其他事項:
1、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合同書自動延續,并應由雙方予以書面確認。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費,每人每年度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費應當在每________年度的合同續延之日起____日內結清。
4、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八、甲、乙雙方就特定服務項目而簽定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關系,若有爭議,當事人可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人才人事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詳細地址: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編碼:編碼: 經辦人:經辦人: 委托人事代理單位人員名冊(表)序 號 姓名 畢業學校 和 專 業 現存檔處 進單位時 間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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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代理方)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郵 編: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 E-a:乙方(委托方)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沈陽辦事機構地址:聯系電話:沈陽辦事機構電話:業務負責人:沈陽辦事機構負責人:郵編:傳真:E-a: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托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 委托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 代理方是指____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二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托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核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 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咨詢服務;
2、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保管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負責辦理出具各種以人事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4、負責代辦乙方工作人員的社會統籌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和繳交;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鑒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章乙方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有權力委托甲方為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 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通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 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和其他與委托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有義務按委托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四章 費用及付款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
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 號: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相關的合同樣本183;房地產代理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委托購房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財務代理委托標準版標準合同書;人事代理協議書183;委托協議書183;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 由乙方提供的與委托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章 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核對委托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________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________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________年未滿________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________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________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沈陽人才交流服務經營管理中心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簽字: 簽字:(公章) (公章)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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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5
個人人事代理協議
甲方(受托方):xx市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系、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鑒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系;
9辦理人事調動并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閱、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二、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xx]15號文第十條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x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七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xx省計劃生育條例》,并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
三、非xx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四、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五、本協議有效期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滿可續簽。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乙方(簽名):
代表:(簽章): 聯系電話:
x年xx月xx日 年xx月xx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6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以及四川省的有關人才流動和人事代理政策法規,接受(單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業務,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本協議期內,甲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及管理服務:
1.及時通報國家及地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2.管理乙方員工的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提供借閱查詢及出具與檔案記載內容有關的證明;辦理相應的職稱申報、出國境政審、生育指標(限成都市6城區戶口的育齡婦女)以及接轉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等相關手續;
3.協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為乙方招聘的國有單位人員辦理工作流動或辭職審批的人才流動手續;并確認保留存檔人員的原工作身份和計算連續工齡;
4.協助乙方引進外地人才入戶及辦理相關調(流)動手續;
5.為乙方代辦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接收就業手續以及辦理有關戶籍關系;并辦理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
6.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手續;
7.辦理其他另經協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協議期內,乙方承擔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聯系,辦理有關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負責提供所聘人員的人事檔案所在地方或單位,并出函介紹所聘人員到甲方辦理其流動及人事檔案的調轉手續;
3.乙方與所聘的存檔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或終止勞動關系,乙方應于辦理手續的15日內以書面形式函告甲方(函告須加蓋乙方公章),同時督促當事人到甲方另行辦理轉存手續;甲方見乙方函告或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后,按規定為個人辦理轉存手續,其《人事檔案管理合同書》中涉及當事人的合同關系就此自動終止;
4.乙方及時按年支付給甲方委托代理人事關系、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費每人每年240元;其它人事代理專項服務費以實際發生的代理項目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受理時支付;
5.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應如實告知本單位員工。
三、乙方付費方式:初期采取單位每辦一個(或一批)檔案托管后即結清(或分批分段結清)相關管理服務費,到次年在確定統一期限后,經核算存檔總數的相關管理服務費按年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甲方賬戶:、開戶行:工商銀行東城根街分理處)。
四、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本協議。如有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另經雙方協商約定
七、附件:《單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員名單》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地址: 地址:郵編:
電話: 電話: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7
甲方:深圳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路號xx大廈樓
郵編: 郵編:20xxx
電話: 電話:86-21-5169
傳真: 傳真:86-21-5106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其提供人事事務代理服務。現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代理服務形式與內容
甲方負責將所需代理的員工名單和員工相關資料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委托后向甲方提供服務。
乙方依法為甲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內容:
1.服務地區:上海市行政區域;
2.代辦錄用、退工手續;
3.代繳社保、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
按社保繳納地區有關政策,負責為被代理員工核算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費用和承辦具體手續(包括月報表,人員增減時的轉移、補繳,年終對帳,每年核定基數等工作);
4.就代理內容和具體操作流程提供相應的咨詢服務;
5.其他服務事宜根據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配合向乙方提供代辦手續所必需的全部材料、單據和印鑒(印鑒經甲方同意后使用);
2.甲方應于每月15日以前向乙方確認當月的員工變更情況,超過15日的,列入下個月度辦理相關手續;
3.甲方應于員工離職發生之日起的3日以內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完整的退工辦理材料;
4.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手續時,需要支付國家規定費用、行政性收費、其他機構合法收費或工本費的,甲方須向乙方足額預付;
6.甲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或代理員工實際工作地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護員工的正當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代理委托并確認代辦材料完整無誤時,應及時受理;
2.乙方應每月15日前將上月代理的有關結算報表交于甲方;
3.收到甲方按時支付的費用后,乙方必須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繳納代收代付費用;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應出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5.乙方提供代理服務時,應依法操作,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對甲方單位及員工資料保密;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為每人每月 150元 。
2.代理服務中發生的國家規定費用、行政性收費、其他機構合法收費或工本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為甲方提供員工人事代理服務的時間,以乙方實際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的月份作為起始月,以該員工辦理正式退工手續為終止月份,按月核算代理費用;期間如因甲方或甲方員工的原因,導致無法完成其他服務內容,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凡牽涉到甲方員工需合法補繳社會保險或公積金的情況,乙方可提供補繳的服務并按照補繳人數結算服務費用,對于已有人員增加繳費金額的,乙方不再另行收費;
5.甲方應于每月24日前根據乙方的結算報表將當月所有應付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收費賬戶,逾期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甲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負責。乙方指定的收費賬戶如下:
戶名:x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公司
賬戶: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行
賬戶: 015 203 130 500
第五條 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從20__年3月18日起,到20__年3月17日止;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仍應按照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的期限支付費用。
第六條 協調原則和爭議處理
1.本協議期內,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或法定征繳費用的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必要時可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期內若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2.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對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于上海市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并由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1、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2、甲方需要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的員工詳單(合同簽訂后可通過《代理員工社保繳納通知書》增加服務對象)。
甲方:深圳市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8
甲方(代理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郵 編:
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沈陽辦事機構地址:
聯系電話:沈陽辦事機構電話:
業務負責人:沈陽辦事機構負責人:
郵編:傳真:E-mail: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托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 委托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 代理方是指沈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二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托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核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 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咨詢服務;
2、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保管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負責辦理出具各種以人事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4、負責代辦乙方工作人員的社會統籌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和繳交;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鑒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章乙方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有權力委托甲方為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
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 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通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 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和其他與委托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有義務按委托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四章 費用及付款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 由乙方提供的與委托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章 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核對委托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一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一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一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陽人才交流服務經營管理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以及四川省的有關人才流動和人事代理政策法規,接受(單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業務,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本協議期內,甲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及管理服務:
1.及時通報國家及地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2.管理乙方員工的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提供借閱查詢及出具與檔案記載內容有關的證明;辦理相應的職稱申報、出國境政審、生育指標(限成都市6城區戶口的育齡婦女)以及接轉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等相關手續;
3.協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為乙方招聘的國有單位人員辦理工作流動或辭職審批的人才流動手續;并確認保留存檔人員的原工作身份和計算連續工齡;
4.協助乙方引進外地人才入戶及辦理相關調(流)動手續;
5.為乙方代辦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接收就業手續以及辦理有關戶籍關系;并辦理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
6.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手續;
7.辦理其他另經協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協議期內,乙方承擔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聯系,辦理有關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負責提供所聘人員的人事檔案所在地方或單位,并出函介紹所聘人員到甲方辦理其流動及人事檔案的調轉手續;
3.乙方與所聘的存檔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或終止勞動關系,乙方應于辦理手續的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函告甲方(函告須加蓋乙方公章),同時督促當事人到甲方另行辦理轉存手續;甲方見乙方函告或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后,按規定為個人辦理轉存手續,其《人事檔案管理合同書》中涉及當事人的合同關系就此自動終止;
4.乙方及時按年支付給甲方委托代理人事關系、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費每人每年240元;其它人事代理專項服務費以實際發生的代理項目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受理時支付;
5.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應如實告知本單位員工。
三、乙方付費方式:初期采取單位每辦一個(或一批)檔案托管后即結清(或分批分段結清)相關管理服務費,到次年在確定統一期限后,經核算存檔總數的相關管理服務費按年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甲方賬戶:、開戶行:工商銀行東城根街分理處)。
四、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本協議。如有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另經雙方協商約定
七、附件:《單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員名單》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蓋公章蓋公章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號地址:郵編:610015郵編: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簽訂協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和乙方就________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為________人員辦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辦理________人員的接收,聯系及辦理委托人事代理、社會險的有關手續和事宜。接到乙方與________人員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按規定辦理________人員轉回代理機構的手續。
2.根據代理機構授權管理________人員人事檔案關系,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未有乙方的書面通知或介紹信,甲方不得應________人員個人要求出具有關證明或介紹信。
3.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并向代理機構繳納。
4.不負責________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社會保險、養老等費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________人員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統一對甲方辦理委托有關事宜。________人員個人到甲方辦理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出具證明或介紹信。
3.聘用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于某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鑒定及人事歸檔材料,結清________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及社會保險費等。________人員應于某內持書面通知到甲方辦理轉代理機構手續,無故不辦或逾期的,甲方將其轉代理機構,乙方與甲方保留對________人員違約責任追究的權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________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每人_________元/月(隨標準提高增加)。逾期不繳視為滯納,按日加收3‰-5‰的滯納費。
5.乙方與________人員續簽合同應提前 日辦理有關手續,并于某期滿_________日前將續簽合同報甲方一份。逾期不報視為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將________人員關系轉代理機構。
6.負責________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按乙方規定)、社會保險(單位承擔部分)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負責未實行人事代理和未實行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費及其他費用。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單位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間,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補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辦理人事關系轉移;
2.代辦專業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申報審批;
3.代繳各項社會保險;
4.出具代理人員工齡證明;
5.代辦勞動手冊、視作繳費年限核定;
6.代辦外地人才引進;
7.辦理應屆畢業生集體戶口掛靠;
8.代理人員黨組織關系掛靠;
9.人事檔案管理;
10.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業成人教育畢業生人事代理;
12.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證明;
13.有關人事政策咨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________________元/年/人,乙方應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當年費用。
(三)甲方辦理乙方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大中專畢業生首次定職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務按國家與本市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四)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人員辦理轉檔或個人人事代理等服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包括甲方與乙方員工在內)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五)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材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員檔案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日收取滯納金。
(三)乙方委托代理人員如有增減或其他變化,應在變化發生當月以書面通知告知甲方。
(四)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種單項人事代理服務,除代理服務費外,具體協作事項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營企業人事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托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委托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代理方是指沈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二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托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核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咨詢服務;
2、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保管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負責辦理出具各種以人事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4、負責代辦乙方工作人員的社會統籌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和繳交;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鑒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章乙方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有權力委托甲方為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
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通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和其他與委托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乙方有義務按委托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四章費用及付款
第十四條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由乙方提供的與委托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章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核對委托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一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一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一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簽字:簽字:
(公章)(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