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精選17篇)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戶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戶辦理業務,經甲方審核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為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范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于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范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征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范圍為: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兌的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余額不低于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注冊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余額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為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周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為進行日常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于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范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并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于其他有理由投訴,屬于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后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于委托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占有的權益資料并出于告知義務而對委托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為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托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并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范圍及期限
代理范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托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托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并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托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托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托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系,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后、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匯報一次,但對于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后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托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秘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于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并不遲于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凈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后的凈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為準)后,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于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戶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稅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后的凈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后,在將非現金資產折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于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凈值(按第2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為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后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后,甲方回現凈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為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后的凈值為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托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后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凈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托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于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戶登記日為準)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托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托第三方代理的;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后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于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采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為送達日期;采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戶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戶辦理業務,經甲方審核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為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范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于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范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征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范圍為: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兌的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余額不低于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注冊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余額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為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周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為進行日常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于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范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并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于其他有理由投訴,屬于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后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的原則,自愿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咨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傭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范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范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并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系為委托合同關系,非勞動合同 關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5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范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于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范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并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而事后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為30%。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范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后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于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愿繼續保持代理關系,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的原則,自愿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咨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傭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范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范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并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系為委托合同關系,非勞動合同關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7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并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系。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 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戶訂單后,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后客戶成功簽收為合格訂單,客戶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為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 雙方結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并授權乙方在許可范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戶提供產品并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戶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并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并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戶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為: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 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為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戶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為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稅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稅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稅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核通過后,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于乙方代收費行為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并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傭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戶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秘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秘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秘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復制或復印;在本合同終止后將涉及商業秘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毀。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對商業秘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注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并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敘述與保證
甲方的敘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為的資格;
3.甲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敘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進行補救,并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并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統一意見后,以書面形式表達并經雙方同意并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8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并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系。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戶訂單后,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后客戶成功簽收為合格訂單,客戶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為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雙方結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并授權乙方在許可范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戶提供產品并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戶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并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并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戶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為: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為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戶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為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稅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稅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稅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核通過后,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于乙方代收費行為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并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傭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戶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秘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秘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秘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復制或復印;在本合同終止后將涉及商業秘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毀。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對商業秘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注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并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敘述與保證
甲方的敘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為的資格;
3.甲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敘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進行補救,并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并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統一意見后,以書面形式表達并經雙方同意并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1、 ;
2、 ;
3、 ;
4、 。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x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權限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營銷管理,權限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營銷網絡;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并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戶意見反饋等市場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后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權限。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托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權限。
(二)應把產品保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保存與委托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信等重要商業文件,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沖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絡。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并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后付余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泄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秘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章納稅。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并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
②;
③。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用戶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文件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后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后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后,由于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后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1
現委托廣東省陽山縣佰姓地產中介(以下簡稱“佰姓地產”)獨家代理出售以下物業,特簽訂以下內容:
一 、出售物業的內容(以下簡稱“該物業”):
1、物業地址:廣東省陽山縣 2、建筑面積: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面積為準)。
3、出售價此價包括自買入該物業后至本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
4、交易稅費支付方式:由買方支付。
5年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托時間:從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產為該物業出售的獨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產預先支付人民幣該物業的,獨家委托費即轉為購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獨家委托代理費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還。
3、一旦達成上述條件,全權委托百姓地產適當收取客戶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終止委托或拒絕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獨家委托費
三、百姓地產在代理期限內尋找合適的買家 。如該物業成功出售,超出委托價錢部分作為佰姓地產的咨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并沒有異議。
四、在委托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該物業;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不會私下與佰姓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將向佰姓地產支付第二條規定之代理費3 倍作為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產同時會向買家收取房地產咨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并無異議。
六、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由本人及佰姓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注:
委托人: 獨家代理公司簽署及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深圳市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后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后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于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于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二、乙方責任義務: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于(RMB)貳佰元整,不高于(RMB)壹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三、法律責任:1.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四、爭議解決方式: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五.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簽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于委托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占有的權益資料并出于告知義務而對委托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為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托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并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范圍及期限
代理范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托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托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并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托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托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托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系,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后、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匯報一次,但對于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后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托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秘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于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并不遲于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 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凈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后的凈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為準)后,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于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戶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稅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后的凈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后,在將非現金資產折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于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凈值(按第2 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為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后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后,甲方回現凈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為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后的凈值為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托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后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凈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托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于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戶登記日為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托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托第三方代理的;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系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后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于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 %,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采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為送達日期;采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干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后);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征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干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后(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著,貨到_________后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周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應將貨款余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5
合同號: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范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為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 后,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 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稅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核后承擔。
3. 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制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及資料匯編,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后,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盡快準備貨物并協助乙方聯系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為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銹鋼塑料復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 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為:
1. 納米抗菌不銹鋼塑料復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為出廠價。
此外,為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為考核目標: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為銷量獎勵,2%為設計費補貼,3%為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 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臺;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面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如有調整,甲方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于納米抗菌不銹鋼塑料復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黃銅卡套式管件及黃銅球閥不計入年銷售任務及返利范圍。
(二)為了保護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況下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特殊情況下,則由甲方進行協調可跨區銷售。一般情況下,跨區銷售方應該支付合同金額的3%給乙方,但銷售業績計入跨區銷售方。乙方轄區內如有來電、來函聯系業務者,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權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設立 家二級經銷商,但乙方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出廠價(僅針對納米抗菌不銹鋼塑料復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乙方須把二級經銷商的地址等有關情況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須以書面形式傳真甲方,匯報當月銷售、次月計劃、市場推廣方案以及對公司的意見、建議等情況,甲方將根據全國市場綜合信息組織生產,并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和表彰。
四、 質量保證
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在銷售或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過現場調查、取證并做檢驗后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 承 諾
乙方購進的產品滯銷時,在產品完好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換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任何產品,不得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其代理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繼續代理,甲方將優先考慮。
八、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 補充條款: 。
十、 合同附件
1、 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 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 產品的相關手續
簽約地點: 時 間:
甲 方: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郵 編: 郵 編:
開戶銀行: 中行清徐支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間代理發布:中國x品牌廣告。
二、廣告播出媒介:x電視臺衛星頻道a1段
三、單位廣告規格:75秒
四、廣告采用bat樣稿(樣帶),乙方改動廣告樣稿(樣帶)需和甲方商議。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播出。
六、廣告樣稿(樣帶)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廣告單價x元,優惠x%,凈價x元,播出次數x次,總計人民幣(大寫):x,(小寫)x元。
八、甲方應在x年12月2日前開始將廣告播出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三日內付全款。
九、違約責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廣告款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提供合同款的5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廣告。2.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和時段播出,除退還甲方支付的廣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額的50%向甲方予以賠償。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廣告款后,如遇x電視臺節目調整漏播或遲播,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選擇補播或退款;若甲方選擇補播,則按x電視臺相關規定予以補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三、廣告的編排方式和播出時間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業務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并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系。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 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戶訂單后,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后客戶成功簽收為合格訂單,客戶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為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 雙方結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并授權乙方在許可范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戶提供產品并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戶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并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并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戶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為: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 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為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戶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為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稅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稅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稅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核通過后,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于乙方代收費行為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并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傭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戶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秘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秘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秘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復制或復印;在本合同終止后將涉及商業秘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毀。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對商業秘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注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后,違約方仍未采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并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敘述與保證
甲方的敘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為的資格;
3.甲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敘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于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進行補救,并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并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統一意見后,以書面形式表達并經雙方同意并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