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13篇)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_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 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托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經紀人(乙方):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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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
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年 字 第 號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復印件),房產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 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
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名宮”,經暫編號A區______棟__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于水箱及樓梯間,其余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于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備外,其余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于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準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征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后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后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
本契約房屋建筑工程,乙方應于本契約簽訂后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并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
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筑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
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于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
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托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于補交其應付款時一并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托書,代管印章委托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系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并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并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布禁建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于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后,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托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文件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托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
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于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于本建筑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設備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于建筑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后,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并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并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
甲乙雙方所為的征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后,差價由甲方于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于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于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系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后,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
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并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開戶行:
賬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開戶行: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房地產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2、項目使用性質:(____、____、____)
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2)規劃容積率:____
(3)建筑物總高度:____
(4)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積: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積:____平方米;
4、規劃指標:
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__%以上。
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作為本協議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1、甲方以____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__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_年_月_日計算,為_年;
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_____;
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
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號為:________;
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8、《項目建議書》:________;
9、《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________;
10、《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1、項目轉讓時,本協議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處理:
(1)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_)處理;
(2)協議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__%予以賠償;
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___)方法處理:
(1)協議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2)協議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__%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與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項目轉讓費為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轉賬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轉讓費______(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費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第三期轉讓費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___元(小寫:¥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辦理。
6、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協議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履行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協議的處理
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協議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監理合同》;
(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_____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協議的協議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協議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協議事宜。
(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協議的書面補充協議。
(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協議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協議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上述3款商談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4、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6、甲方應按本協議第4條第1款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7、甲方應對本協議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8、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 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協議項目;
2、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3、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利潤分成;
4、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協議事宜;
5、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協議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6、乙方應對本協議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7、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協議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2)甲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至第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3)甲方沒有第(__)款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協議第九條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協議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
(2)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__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3)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1、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協議文
本協議文本采用中方。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______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方雙方簽、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
附件二: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
附件三: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附件四: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協議細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托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托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信息;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表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擬[買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并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項后,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 人(丙方)簽章: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托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系。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托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制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合價房[_]375號《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為充實我們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條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資
1、聘用的條件要求:具有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掛靠合同所要求的資格,完全符合注冊條件,滿足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提供符合轉注冊要求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從甲方注冊成功之日(以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時間為準)起計算。聘用工資為稅后人民幣元/年(大寫),工資按年支付,協議簽定后,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注冊所需材料掃描件交與甲方,注冊成功(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公告日為準)3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僅有權使用乙方的注冊資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辦理乙方證書變更注冊、續期注冊、執業年檢、工作業績資料申報、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相關手續,并承擔其中的一切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執業證書期間,不得涂改,倒賣,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執業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甲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獨立承擔,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3、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報名及學習費用;必須乙方本人到場學習的,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達成聘任意向后,將聘用合同郵寄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后,將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等文件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證件原件后三日內,支付乙方元定金,以轉帳形式支付。如注冊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資中扣除,如未成功注冊,參照本協議第二項第6款規定處理。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畢業證書原件等資料應在注冊成功十日內返回后立即返還給乙方,執業證件待合同期結束后返還。
5、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等工作時,如需要乙方配合,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擔乙方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注冊手續,如屬甲方原因注冊不成功,甲方5日內將收到的證書等原件返還乙方,且乙方不退還定金,合同失效。屬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注冊成功后不能通過年檢或審查的,乙方以轉賬形式全額返還甲方所付金額,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證書信息,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8、協議合同期內,乙方不做甲方的企業法人、股東、簽字估價師,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的評估報告有數量要求,甲方可以征詢乙方意見,并提供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相關要求文件。乙方應自行決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評估報告上簽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續期注冊,甲方不承擔任務責任。
三、證書保管
完成注冊后,乙方同意將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結束,甲方應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意向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乙方解約,并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注冊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手續,并郵寄給乙方。如果甲方不郵寄或因主管部門必須乙方到達甲方所在地轉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同時還應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注冊證書、繼續教育證等)。
2、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做出有損乙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所需的一切手續。
2、如果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協議期滿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又沒有續簽協議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變更注冊的,視為甲方故意刁難,在聘用期滿后無法將資格注銷或變更注冊到其他公司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50元/日計算,至甲方出具相關資格注銷或變更注冊資料為止。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職稱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規定用途,不當使用而導致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被注銷、吊銷或產生相關法律責任,甲方無條件幫助乙方重新獲取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或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無法重新執業或無法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的,甲方需對乙方造成的影響或損失進行經濟賠償。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自對乙方產生影響之日至證書補辦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應負責配合乙方補辦,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餐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2)大學畢業證書和執業證書因甲方原因丟失或損毀,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補辦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按50元/天計算經濟賠償費,直到證書下來為止。
4,乙方已提供給甲方的任何證件因甲方丟失而造成不能成功注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后,才可以同甲方協商轉注,如提前解聘,須賠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圓整。
7、甲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后,才可以同乙方協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須賠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圓整。
8、乙方雖然為注冊在職,但不坐班,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相關年檢簽字報告數量要求及相關檢查必需到現場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費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采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復印件),房產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咨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計算支付; 咨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上海市_____區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上海
備注欄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 (編號: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