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協會與運動員代理人經紀人資格合同(精選3篇)
單項協會與運動員代理人經紀人資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權授予希望成為運動員經紀人的個人代理人資格,運動員可委托有資格的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甲方,將被授予代理人資格的個人是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合同中,以下詞語表達的意思為:
1.1 委托代理是基于某____單項聯合會授權代理運動員的權利范圍之內;
1.2 運動員是指屬于某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規條例。
第二條 資格授予
一旦簽訂本合同,代理人則有資格代理該聯合會屬下的運動員,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三條 合同期限
代理人代理運動員的資格年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 代理權限
4.1 代理人在獲得資格后,只能在運動員簽訂了有效的書面委托合同之后,方可代理該運動員;
4.2 運動員年齡在18歲以下者,與之簽訂的委托合同必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簽字。
第五條 代理人的義務
作為獲得資格的代理人同意:
5.1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5.2 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于某的適用條例。
5.3 避免發生利益沖突。
5.4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5.5 盡一切努力保證運動員履行合同,參加比賽。
5.6 對運動賽程安排了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員、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5.7 尊重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競賽日程安排以及其制定的優先權體制(參見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相關條例)。
5.8 盡一切努力保證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競賽日程安排,以及參加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向運動員及其代理人發出的通知的重要會議。
5.9 保證被代理運動員必須參加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
5.10 保證解決爭議的方式遵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
5.11 服從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由其條例作出的處罰。
5.12 與使用違禁藥物或技術的運動員終止合同,并向國際_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報告這一事實。
5.13 作為運動員的唯一代理,讓所代理的運動員隨時了解為他所做的安排和商業活動。
5.14 在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要求的情況下隨時報告運動員的行蹤。
第六條 資格續簽
6.1 本合同期滿后,代理人須填寫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提供的資格續簽申請表。
6.2 如果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對代理人的工作滿意,可以延續該代理人資格一年。
6.3 如果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不愿意延長資格期,必須向代理人書面說明這樣決定的原因。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官員和代理人都方便的時候給代理人發出書面信件,或邀請他見面終止其資格。
6.4 如果在聽取了代理人意見后,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決定愿意授予完整的無條件的代理資格,可以依合同條款做。如果愿意承認代理的合法資格,并基于某或行為的條件之上,也可以這樣做。如果其決定代理人有問題,也可以用絕對清楚的方式拒絕續簽該代理人的資格。
6.5 如果代理人不服決定申請復議,必須按照以下仲裁的相關規定申請仲裁。
第七條 有效期和終止
7.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7.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 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7.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7.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某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7.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用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用費返還給乙方。
7.4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7.5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7.5.1 存在不適合作運動員代理人的事實;
7.5.2 當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想終止與代理人的資格協議時,它應該通知代理人,并述原因。代理人也可以口頭和書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見,爭取機會。在收到意見書后,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應該予以考慮,如果認為正確,可以終止代理人的資格或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他繼續從事運動員代理。當聯合會發現代理人有不正當行為,但又不足以終止其資格,但須給予紀律處罰,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向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代理人有機會口頭或書面向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申辯。在收到代理人意見書后,聯合會應該給予考慮。也可處以罰款,或者暫時吊梢代理人資格,或者兩者并用。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8.1 賽事中起于某____單項聯合會和運動員代理人之間的爭議應提交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紀律仲裁小組。
8.2 如果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紀律仲裁小組不能協調解決,可申請國際____聯合會協調解決。
8.3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選擇如下解決方案:
8.3.1 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
8.3.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九條 保證陳某
雙方互相陳某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某、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某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力抗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2.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 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12.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2.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項協會與運動員代理人經紀人資格合同 篇2
甲方:(經紀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藝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紀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代言、電影、錄音、錄像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二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演藝、宣傳及其他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項協會與運動員代理人經紀人資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運動員可委托有資格的經紀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運動員,乙方是具有相應經紀資格的個體經紀人。甲方決定委托乙方代理相關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委托是指運動員委托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書面協議的內容,無權從事其他業務。
1.2 運動員是指屬于__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規條例。
1.6 代理區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務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委托時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與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之間的合同終止,則代理人與運動員協議的相關條款亦自行終止。
2.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代理人續約后方可進行,并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結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續約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年。
第三條 代理權限
3.1 代理人依授權安排運動員的比賽,包括運動員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3.2 代理人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并最終代理運動員簽訂合同。
3.3 代理人從運動員利益出發,可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3.4 代理人不得越權行使委托權,在沒有事先獲得運動員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3.5 代理人有權以運動員的名義處理財物,但必須符合運動員的利益,必須符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第四條 費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取得____(稅前/稅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酬金。
4.2 除4.1條規定的傭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4 如果乙方直接開支甲方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甲方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____天內補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讓乙方了解甲方的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5.2 參加所有乙方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5.3 如果乙方談判決定,或甲方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5.4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應支付的費用。
5.6 參加所有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即
5.7 對運動賽程安排了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5.8 在代理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等,應通過乙方的安排進行。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且同時不得為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
6.2 對運動賽程安排了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6.3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
6.4 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于資格適用的條例。
6.5 在甲方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利,讓甲方及時、全面地了解乙方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6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6.7 避免發生利益沖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6.8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
6.9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的名義進行。
6.10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并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6.11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消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盡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6.12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個人信息。
6.13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第七條 保密
7.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于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托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7.2 如果代理人向國際____聯合會或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于違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8.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8.4.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的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收回;
8.4.2 代理人宣告破產;
8.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愿。
第九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_____聯合會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并成為最終決定。
12.2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選擇如下解決方案:
12.2.1 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
12.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展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