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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發布時間:2022-12-01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通用16篇)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余價款________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2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4

  被代理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_____》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理區域、項目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

  六、傭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十、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5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托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包含?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托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并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系后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后,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復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后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托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托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7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位于通化市 鎮 _ 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 結構,共計 層,其中住宅 套,門市 套,車庫 套;

  3、該項目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為 平方米,門市 平方米,車

  庫 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 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準的各類證照復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系,為乙方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后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后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于該項目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 元/㎡;

  (二)門市: 元/㎡;

  (三)車庫: 元/㎡。

  第六條:銷售傭金的支付

  (一)傭金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傭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傭金的支付:

  銷售傭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并簽定購房合同后,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傭金。每個星期一為傭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傭金,報與甲方后于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傭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六)如由于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傭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傭金,若此套傭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于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布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程序追討傭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范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乙 方:法定代表人:代 理 人:年 月

  日 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8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乙方: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9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戶型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屬于: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_____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_____委員會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裝修合同?|?建房合同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0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1

  模板  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

  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

  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

  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  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

  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  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  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  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  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____市房地產代理合同【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2

  被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電話:

  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____區域、項目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

  六、傭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盡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守約方,因此,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計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十、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賬戶: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賬戶: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托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托項目位于武漢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托銷售部分總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為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于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布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并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后雙方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并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并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于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于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為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后,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折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為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盡快研究回復。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咨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于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周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并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后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布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為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并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于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托銷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托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托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為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為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并在乙方銷售代理期結束后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于代理期結束后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并協商,而不視之為違約行為。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并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

  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并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系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正在為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銷售項目名稱及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注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托銷售范圍

  (一)乙方受托銷售范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3.按建筑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托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并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范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戶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后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后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托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注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戶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范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于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托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的補充協議 篇16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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