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發展項目廣告代理委托協議(通用3篇)
房產發展項目廣告代理委托協議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項目進行廣告策劃、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房產發展項目進行廣告代理,負責該項目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制作、發布、調研、公關活動、監控、廣告效果評估代理事宜。
第二條代理期限
1、合作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月。
2、本合同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就續簽合作合同具體條款進行協商。
合作期滿,若雙方未明示提出終止本合同合作條件,在未能及時續簽合作合同情況下,則繼續按本合同條款執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簽訂或任意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終止合作為止。
第三條代理內容
(一)代理費用包含的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場資料搜集及與競爭對手優缺點比較、競爭對手近期的推廣策略、營銷狀況、廣告推廣狀況分析);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包括電視收視率、報紙閱讀率等媒介資料的提供與分析);
3、應項目自身特點,結合市場狀況,提供關于項目整合宣傳策劃方案及銷售建議;
4、報紙廣告創意、撰文、設計、輸出、發布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制作監控、發布(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6、戶外廣告(含車身廣告、站牌廣告、路牌、燈箱等):創意、撰文、設計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7、雜志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撰文、制作監控、發布(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8、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
9、針對目標消費群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10、負責屬于乙方發布的媒介的監控。
報刊廣告刊出后于5天內提供樣報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樣報;
11、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分析及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廣告表現分析、競爭品牌分析、下一步廣告策略建議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項目后,應就此推廣項目設計出一套對項目品牌表達系統元素(風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廣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擺放規范的固定格式,經甲方批準后,貫徹于整個廣告活動中執行,并視需要不斷對這一規范進行補充,且匯編成冊。
若是項目原有品牌系統則繼續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項,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合同及另行付費
現場包裝方案、樓書、宣傳單張、展板、雜志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攥文、設計、輸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影視廣告的制作、戶外廣告的制作、大規模的專項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的組織及特別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發生費用的項目。
第四條廣告運作規則
(一)甲方以書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項目廣告。
(二)嚴格按照規范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
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
簽約立項市場調查策略制定創意構成廣告表現
客戶審定正稿制作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
意見反饋等。
簽約后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委托后日內須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后,由雙方按照總體策劃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并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
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總體策劃方案。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雙方同意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好的總體策劃方案,并及時更改媒介計劃。
(三)各分項目將圍繞以上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或按所附的《設計、制作、發布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
2、甲方審定報價單,如無異議,經甲方蓋章確認后作為正式的分項合同;
3、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報價單(即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四)乙方應就甲方委托的項目成立專案小組,并提供專案小組名單經甲方認可,如乙方要調整人員,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認可。
甲方與乙方的專案小組人員,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議。
(五)每應不少于一次召開雙方高層工作會議,每提交廣告效果評估報告,檢討廣告效果,以指導和調整的廣告策略,乙方應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
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
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工作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調整通知后個工作日內提交修改過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體項目廣告代理委托后,則乙方不能再代理與甲方委托項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的廣告推廣業務。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甲方盡量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考慮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后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時提交足夠完整稿件供甲方審定情況下,甲方審定乙方提供的稿件,應在媒體規定的送稿時間之前完成,并留出讓乙方根據甲方意見進行修改的時間。
4、甲方在媒體規定最后送稿時限并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利隨時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
但若簽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若因甲方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誤,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
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膠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出膠片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采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策劃、設計、制作和代理業務,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
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交元的物料保證金。
乙方應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印刷/制作/發布等業務并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電子文件或膠片。
乙方應提供報紙打樣稿給甲方確認顏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匯報。
4、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系,經常與甲方交流。
并應于每個季度推廣階段結束時,免費向甲方提供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等);如需作更深層、更廣泛的調查評估,需聘請第三者進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費用。
5、在實施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權利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計劃發布報紙(包括出現錯版、錯時、錯稿等情況),由此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事故輕重程度,扣罰乙方的代理費、追償相應的投放費用;如屬嚴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處理并有權即時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7、乙方有責任為甲方向第三方爭取最優惠的價格與條件,乙方將從第三者中獲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費及獎勵返回給甲方;雙方一起或個別與第三者談判,以任一方談成的最優惠價為準。
乙方應按月將媒體提供的折扣證明提交給甲方。
8、在本合同終止或分項項目結束時,乙方須將所有創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膠片及打樣、報紙及其他媒體的輸出內容以及項目圖片設計稿、畫稿、制版、輸出、膠片及等)交回甲方。
9、具體項目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以分項合同為準,分項合同沒有規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七條代理費
(一)收費范圍與標準
1、乙方按報紙投放刊例價的%收取代理費,此代理費包括合作期間相關的前期市場資料及廣告資料購買、媒介策劃支持資料購買、廣告設計及創意提交、重要的創意概念小范圍測試、一般性制作費用、一般性常規廣告效果評估;乙方應在提交媒體策劃及計劃的同時提供廣告達到率及有效接觸率與預估的比率進行比較,作為公司工作表現的參考。
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數據及深層、廣泛的調查評估,則須聘請第三者執行,由乙方提前天報甲方認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設計、制作、發布等費用:見附件《設計、制作、發布等收費標準》(由乙方出具,經甲方確認通過,每月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3、外地操作費:乙方因甲方廣告推廣工作需要而發生外地操作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等,經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關差旅標準,提交實際費用單據,送甲方核準后實報實銷。
4、乙方不接受甲方審定的制作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將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等額有效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或扣除相應稅金后支付。
(二)結算方式與時間
1、媒介發布費:甲方與媒介有合同關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單位直接支付,甲方與媒介結算方面的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發布費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對于甲方與媒介無合同關系的,需經乙方支付媒介發布費的,必須是甲方在刊前個工作日前將所需媒介費用的%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關的樣刊或播出證明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
由于甲方不能按時將所需媒介款項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導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計劃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發布費的情況下,乙方與媒體之間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發布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代理費:甲方在每月廣告投放完畢,憑乙方提交樣刊、樣報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當期廣告評估效果、下一階段推廣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當月廣告電子文件經甲方確認無誤后于每月日之前將上月媒介代理費付給乙方。
3、其他設計、制作費:甲方必須在報價單得到彼此正式認可,即分項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將分項合同價款的%作為首期款付至乙方帳戶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應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后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雙方向第三方爭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或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默認通過。
4、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外地差旅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個工作日內審核無誤后付款,如有異議,應在個工作日內及時知會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制作或媒介發布,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作期內,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準確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電子文件、膠片、帶等創作成品的,甲方有權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的%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還物料保證金。
若乙方未能及時完好歸還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權相應扣除其物料保證金并追究其責任。
6、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與甲方委托項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之廣告推廣業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第九條知識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款項結清后,其著作權歸甲方。
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終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當月代理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條款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總額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房產發展項目廣告代理委托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
一、項目名稱和地點
1、項目名稱:型廣告塔n座
2、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1、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鋼結構加工包括結構表面刷兩遍×漆(×色),工程做法及選材標準詳見施工圖。委托加工數量為×型廣告塔n座。
2、乙方負責廣告塔鋼結構配件加工及鋼結構配件運輸、安裝……面板、馬道、基礎、燈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圖兩套(含鋼結構及基礎施工圖)
三、承包方式和造價:
×型廣告塔n座,單價每座×元(大寫:×)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本項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廣告塔鋼結構及基礎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結算方式: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鋼結構配件運到現場當天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之后每個廣告塔主體鋼結構安裝完畢,甲方再付乙方單個廣告塔網架部分總造價×元(大寫:×元整)的×%;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N座廣告塔共計×元(大寫:×元整);3%作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滿一年后七天內,甲方負責與乙方結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為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運輸n天,安裝n天。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廣告塔(牌)的前期審批,如因甲方批準手續不全,施工期間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監察機關的`糾察時,甲方負責協調至正常施工止。協調期間停工應由甲方補償乙方施工人員誤工補助,誤工補助按每天每人×元計,工期相應順延。
2、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施工接通電源,電源通至施工現場20米以內,由乙方負責其電費。甲方協助乙方選好材料堆放場地。
3、原材料堆放場地如為有償占用,由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負責其費用;材料存放期間由乙方負責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丟失或損壞與甲方無關。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工程驗收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應按本合同及時拔付工程款項。如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工期相應順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窩工情況,甲方負責其施工人員滯留損失。施工人員誤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負責工程價款拔付和竣工結算,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雙方經協商無效情況下,乙方有權對該廣告塔(牌)進行處理或拍賣,同時此合同終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項目內容,并確保廣告塔(牌)結構安全性。廣告牌設計基本風壓為KN/㎡(抗風設計值為n級)廣告塔質保期為n年,保修期為n年,在質保期如因鋼結構配件質量問題在正常使用下發生結構破壞,經檢驗屬于配件質量或設計問題,由乙方負責其直接損失(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如因安裝不當導致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對施工中出現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在廣告牌使用過程中,如確系乙方責任造成廣告塔損壞,由此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總造價的×%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到無法抗拒自然災害(如刮風下雨、雪等)或停電原因,工期順延。
5、工程質量驗收:
以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鋼結構配件安裝完工后驗收合格日期即為保修期開始(驗收日期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5日內未驗收工程,故視為驗收通過。
6、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內,乙方首年對廣告塔維護、保養一次,費用由乙方承擔。以后的設施維護由甲方按使用說明書定期檢修和維護。
8、保修期內,乙方不能按照標準進行維修維護或保修質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直至保修質量合格。
七、違約責任:
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該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附件:
《鋼結構廣告塔主體安裝質量驗收表》
附則:
(一)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三)經甲方確認后的設計圖紙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圖紙內容變更,附變更備忘錄。
(四)本合同附廣告塔驗收標準,該標準依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戶外廣告設施鋼結構技術規程》CECS,省工程建設標準。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從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蓋章)(蓋章)
房產發展項目廣告代理委托協議 篇3
甲 方: 乙 方:
第一條 前提條件
1.1甲方是具有出版、發行、廣告發布的資格,乙方是中國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見附件一);
1.2 乙方代理《報》廣告的區域:深圳、珠海、東莞、惠州、中山、汕尾、揭陽、潮州、梅州、河源。
1.3乙方為《報》區域客戶的廣告代理,有權承攬客戶在《報》的廣告業務,并承擔審查上述代理廣告之內容與形式上的真實性、合法性的責任。
1.4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廣告發布費;
第二條 陳述與保證
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陳述并保證如下:
2.1其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權利、授權和(或)批準(附件一);
2.2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后,本協議的有關約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
2.3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或其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抵觸、違反或違背任何法律法規或政府機關、機構的規定,或其為簽約方的任何協議或合同的約定;
2.4其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而可能會妨礙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由。
第三條 代理權限
3.1甲方同意乙方承攬《報》來自第1.2條款區域客戶的廣告業務;
3.2甲方同意,不再授權任何其他第三方代理該區域的《報》廣告業務;
3.3 乙方無轉委托權;除非經過甲方同意。
3.4 該區域廣告代理的保證金為 ;自xx年 月起該區域廣告代理的最低額為 。
第四條 代理期限
4.1本協議中乙方代理期限自xx年6 月1 日至xx年 6 月1日,合同期屆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具體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新的合同。
第五條 代理廣告代理價格
5.1代理期間xx年6 月1 日至xx年7月31日,甲方同意以刊例價的 %乙方結算;
5.2從xx年8月1日至xx年6 月1日,甲方同意以刊例價的 %與乙方結算。
第六條 版面的預訂
6.1乙方須提前一周向甲方預訂版面,并將蓋有乙方合同章的訂單傳真至甲方指定部門和人員。
6.2因甲方原因導致錯登漏登乙方代理的廣告的,按錯一補二的原則,予以客戶賠償。
6.3因甲方嚴重印刷質量問題造成廣告客戶投訴的,甲方免費補登一期。
第七條 結算方式
7.1乙方每月將廣告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銀行賬號: ,戶名: )。甲乙雙方每月10日前就上月的廣告款結算一次。
7.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廣告費后應出具國家統一廣告專用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根據自向的媒體性質對乙方送交的廣告稿件的內容與形式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審查,有權拒絕刊登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損于媒體形象的廣告內容;
8.2甲方有權對廣告政策進行調整,如有重大政策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9.1乙方應對其代理的廣告的內容與形式進行審查,包括查驗批文、審查廣告內容等,負責并保證所有廣告的內容和形式均符合《廣告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
9.2乙方所代理的廣告稿件必須在廣告發布日3天前按照甲方廣告制作的要求,送達甲方。
9.3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相關客戶的市場推廣活動及時準確地向甲方提供所代理的廣告客戶的市場反饋;
9.4乙方有權享受代理區域《報》廣告業務所得的利益。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0.1本協議的內容,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許可,均不能向任何其他方泄露。否則視作違約,如因此造成一方損失的,遭受損失的一方可以向違約方索賠。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因發生的不可抗力事由,直接致命本協議一方不能履行協議,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該方責任;但發生不可斥力事由的一方應當在該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及時將能有效證明該事件發生的文件送達另一方;
11.2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2.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這規定,對外涉露本協議內容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12.3非因違反本協議之條款,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非因不可抗力原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一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12.4出現第12.1-12.2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的,違約方均應當支付違約金1萬元。如出現第12.3單方解除協議,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損失10萬元。
第十三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本協議未盡事項和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一致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5.1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5.2本協議雙方的通信地址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