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營銷策劃代理合同補充條款(精選3篇)
獨家營銷策劃代理合同補充條款 篇1
甲方:四川省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廣元市_____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丙方:劍閣縣劍門關驛棧處置工作組
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__年月日簽訂的《獨家營銷策劃代理合同書》有關事項達成以下補充協議條款,各方愿自覺遵照執行。
一、丙方作為劍閣縣縣委、縣政府設立的處置監督機構,監督該項目銷售、還債等所有經營活動。對甲、乙雙方經營該項目的所有活動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處置甲方項目相關的債權債務糾紛。協調、處置營銷過程中非法干擾與矛盾。
2、監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傳、銷售,協調處理乙方銷售過程中的相關矛盾,監管甲、乙雙方將所有回收款項進入指定的賬戶,按鎖定債務支付款項。
3、監督甲、乙方按照雙方簽訂合同及補充和本補充協議履行職責與義務。
二、代理期限:__年月日-__年月日。
三、目標任務考核:
1、__年月日前為宣傳、招商推廣期。
2、__年月日開盤未完成3000萬元,甲方扣除廣告費及傭金以每3個月完成800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
3、廣告費實行報銷制,即乙方先墊付甲方按季度結算,其報銷金額不超過已實現銷售總金額的1.5%。乙方經營產生的廣告費、代理傭金、溢價分成須出具發票,經甲方核實,報丙方批準支付。
4、甲方每季度結算支付乙方代理傭金及溢價分成扣留總金額的20%作為保證金,如未完成銷售任務,該階段的保證金不予支付給乙方。如完成銷售任務,該階段保證金,考核期結束10日內甲方同意丙方批準一次支付給乙方。
四、其他約定:
1、在乙方代理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銷售受阻占用的時間,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受阻時間,扣除不計入考核時間,相應期間順延。
2、為確保債務能足額清償,甲、乙雙方原初步確定的銷售底價,商業每超出500元/㎡、結算底價在原底價基礎上加上500元/㎡結算溢價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結算底價就加上200元/㎡結算溢價分成。
3、項目代理期限內乙方完成銷售面積達90%,招商入住率達商業銷售面積70%,甲、乙、丙三方終止合同所有義務。
4、乙方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如有私下壓價收取回扣或變相欺詐手段獲取客戶傭金或以內幕交易等方式獲取利益的,一經發現取消所有銷售傭金和溢價分成,并按公司內部人員追究責任人員刑事責任。
五、甲、丙方抵債抵償房源交給債主后,由乙方與債主協商代理費用,甲、丙方予以協調,抵債所抵償房產不計甲、乙方代理傭金和溢價分成。其代理傭金由乙方與債主重新達成協議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執貳份,與甲、乙雙方__年月日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三方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
監管方:
代表人:
簽約日期:
獨家營銷策劃代理合同補充條款 篇2
甲方 :
乙方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招租甲方所開發的農業大棚項目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1.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及銷售、招租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甲方名義從事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銷售事務。
1.2銷售范圍:由雙方繪制大棚項目平面圖附于合同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銷售及租賃價格:營銷策劃書2.1大棚銷售底價為/套。
2.1 租賃價格為元/套/年。
第三條 全程營銷策劃費用及代理銷售租賃分成結算
3.1乙方為甲方提供全程營銷策劃、銷售、招租服務工作, 甲方以大棚總造價RMB 元的 5% ,計RMB 元作為全程營銷策劃費用支付給乙方。
3.2代理銷售租賃分成:按照銷售利潤總金額,甲方占%、乙方占。(銷售利潤的計算方法)
3.3乙方應為甲方的農產品銷售做出營銷策劃方案
3.4結算方式:
全程營銷策劃費用乙方從承建費中計提,并列入建設成本。 產權銷售分成由乙方于簽約客戶支付款項中提取。
租賃簽約的按照租賃合同租金總額的 ,由乙方從第一筆租金中扣除,如不足,依次順延,直至扣完為止。
3.5對于因客戶違約行為,致甲方依法獲得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享有 50% ,但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等費用應先予扣除。
3.6甲方可利用自身資源優勢開展銷售工作,但須通過乙方銷售流程辦理,該部分銷售額計入乙方任務,甲、乙雙方按該銷售利潤的 50% 計算分成。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關于知識產權
乙方運用在本項目中的創造性名稱、概念及其標識以及運營模式等,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承諾不在其它任何公司和項目使用。
第六條 其它
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6.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6.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有需要,雙方可在本合同條件下另立附件或補充合同,附件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xx年月日
獨家營銷策劃代理合同補充條款 篇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 商務信息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茲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特渠店內推廣促銷活動(以下簡稱:店銷活動)。活動渠道分別為南京的各大超市。活動形式為同時在店內開展推廣、售賣。
二、項目執行時間和場次
1、執行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執行時間:每場次活動時間為 ;以上為參考時間,具體活動時間根據門店人流量及營業時間調整,每場工作時間為8小時。
3、執行場次:每店每周做6場,每周周一為促銷員休息時間,做滿一個月;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門店、場次安排活動的執行。甲方有權調整活動門店及場次的安排, 具體門店及場次以甲方確認為準。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及職責:
1、在乙方負責的活動執行中,將:
1)負責進行活動的商超的聯絡、勘察和賣進。
2)根據兩方確認的活動策劃方案進行現場的安排。
3)負責在活動城市招聘、培訓、考核活動管理人員、臨時促銷人員,明確分工和責任,做好培訓和現場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所有招聘人員須經甲方面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提前1天辦理好所有工作人員的進店的手續。
5)活動執行過程中保證所有參加人群的安全,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將在活動執行完畢后呈交甲方活動總結報告及相關文件、影音資料。
3、乙方將負責活動現場所有物料道具、產品、贈品的組織運輸、裝卸和保管。
4、 策劃案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第三方使用或散播。
5、乙方有按約定取得甲方支付所有費用的權利。
三、乙方義務
乙方保證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簽署本合同并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不違反現行的法律法規,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采取包括起訴、應訴、上訴以及申訴在內的一切措施保護甲方的利益,
2、 甲方免于因乙方服務而引起的對第三方的侵權責任,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賠償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3、 乙方負責親自完成本次店銷活動,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為執行此次店銷活動,否則相應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一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乙方應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甲方要求的方法及質量完成店銷活動。在整個店銷活動執行過程中,乙方應對其所聘用工作人員的行為負責。
5、 乙方應與其所聘用工作人員簽署勞動合同,乙方與工作人員產生的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與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 本店銷活動相關產品、物資及促銷物品一旦由丙方接受,丙方應承擔除不可抗力以外的損失風險。
7、 在店銷活動期間,乙方及時向甲方報告執行狀況,并至少每周提供店銷活動執行報告。
8、 在店銷活動期間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非乙方責任,導致店銷活動停止執行,不可追究其責任,甲方應按合約付清相應執行費用,若因上述原因延長執行則工作時數按實際情況增加并收取相應費用。
9、 乙方于店銷活動結束后1周內及時向甲方提供店銷活動結案報告。
10、 乙方在店銷活動中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
11、在本合同簽署后或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現乙方違反上述保證或不具備保證的資格,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構成違約。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要求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權利。
13、乙方在活動執行過程中除甲方原因給第三方人身、財產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14、在活動期間,如因為天氣等不可抗力發生活動的推遲,則根據甲方需要,對活動進行取消和改期處理。
16、本合同規定的其它乙方權利和義務。
四、甲、乙雙方義務:
1、 甲方提供有關此次活動的相關信息以供乙方工作人員培訓使用。
2、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活動場地、場次及執行費用確定;
3、甲方有義務準時提供給乙方店銷所需質量良好的相關促銷物品和產品,從而保證乙方可以準時、順利開展店銷活動。如果由于甲方造成相關促銷物品交付時間延誤,則整個店銷活動時間相應順延,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店銷活動執行中,甲方有權停止或變更乙方的全部或部分相關工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如因此增加店銷活動費用,或造成乙方損失,雙方應進行協商。甲方將給予乙方協商確認后的補償。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工作。
7、甲方保證授予活動使用的與甲方有關的各項稱號和標識符合相關部門規定,同時不構成對第三方的侵權。
8、活動期間,甲方責不定期抽查監督丙方的活動執行,并根據雙方約定標準給予乙方的執行效果進行評價打分和做出改進建議。
9、在乙方履行本協議義務后,甲方應按約定及時支付款項。
10、項目執行中,如甲方需變更相關活動內容(如:更換店面)須以書面形式于2天前通知乙方,如產生相關費用,需雙方協商同意后確認。
11、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五、活動的質量或規格標準
1、乙方將按照雙方確認之甲方書面要求按時完成所承諾項目。活動執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活動方案進行調整。如因此增加(或減少)的費用,由甲、乙方協調確認。
2、項目具體執行前,細案等內容需由甲、乙方確認,乙方不得依據甲方的確認對抗甲方,但甲方需對未能簽訂補充協議的調整部分負責。甲方可根據需要調整時間安排,但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最終確認細案按時完成。
3、活動執行期間,乙方按照與甲方約定的要求每周向甲方提交每場活動的執行評估和相關照片/影像證明。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時提交相關資料,甲方以考核未達標向乙方追償違約金。
六、 合同價款及支付
1、活動費用總金額:以雙方確認的《活動報價單》為準。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種:
a)略
b)略
c)略
d) 工作人員工資及之活動執行管理費用。 物資運輸費。 服務費。 稅金。
如在活動執行過程中,因活動需要而發生本合同計劃之外的費用,乙方應提前向甲方說明,并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執行。
2、執行費結算方式:
執行費結算方式:乙方在活動結束一周內向甲方提供活動驗收報告和相關證明及發票。乙方提供費用發票給甲方,甲方將乙方設定為回款客戶,乙方提供活動相關核銷資料給家方,經甲方審核資料后,甲方將活動費用匯款或(轉賬支票)至乙方賬戶。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即構成該方違反本合同的事實;該方應向非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補償非違約方因而實際及可能承受或遭致的所有損失、責任、賠償金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顧問費,法律顧問費應為符合國家規定的律師代理費。僅指訴訟、仲裁)。本合同關于違約責任的條款是累加的,不應互相排斥。
2、如由于乙方的職員或其代理商的工作疏忽、錯誤而造成與甲方書面提出的工作目標不符的問題,乙方將提供無償修改服務,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為止,增加工作量,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3 、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進度完成某個項目,每延遲一日,按照合同總金額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個工作日未完成的,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執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10%之違約金。
4、甲方修改活動內容需得到雙方確定,如在時間,費用條件超出合同約定的時間,任意修改活動內容或延誤活動開展,責任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為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處于競爭關系的企業提供任何服務,如乙方違反本項規定,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6、乙方不得將該活動方案的相關信息向無關之第三方泄露。若有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八、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丙方不能按期完成項目,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甲方報告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并由甲方當地相關負責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乙方的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排除。
甲方可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嚴重程度做出如下選擇:
a. 順延“活動”的完成期限,并于順延期間內隨時終止本合同,并對乙方就活動中已產生的費用協商后作出補償。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合同終止之日起的30日內結清所有款項。
b. 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與乙方就活動中已產生的費用協商后作出補償。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合同終止之日起的30日內結清所有款項。
九、提前終止
1. 如甲方根據需要提前終止活動,提前告訴乙方,應經雙方認可后,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合同 終止之日起的30日內結清所有款項,費用計算方法按照附件中《活動報價單》計算,任何一方未經對方認可,均無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十、法律的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簽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復印件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
1. 《活動報價單》
2. 《活動執行手冊》
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
甲方:
地址:
公司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
地址:
公司授權代表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