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加盟合同(通用8篇)
代理加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 市 地點,以開設發展特許經營代理加盟商的形式總代理經營甲方注冊并擁有商標權的品牌系列服裝。
二、選址:
專賣店地址為乙方初步確認選定,經甲方同意即可。
三、裝修、宣傳、服務:
乙方根據甲方設計專賣店的設計圖紙統一形象進行裝修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拍攝照片寄甲存檔備案。乙方確認拳偉商標隸屬于甲方。甲方依據乙方實際進貨金額、區域、酌情投放不同價的廣告費的50%的費用。甲方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進行人員培訓及店面陳列。
四、貨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國統一出廠價提貨,乙方首次配貨不少于壹拾萬元,由乙方自選補配貨,換貨率一律為100%,甲方配襯品以成本價給乙方供貨,甲方不負責退換貨。
2、換貨:乙方因換貨調回甲方的貨品,因保證物品清潔、完好無損、附件齊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換貨,乙方進貨的換貨期以季度為限,按季度換貨,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更換同類產品,甲方換協議規定的100%換貨率換貨,乙方需按甲方規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貨為止進行最后一季度的換貨。
3、提貨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為乙方發貨者,甲方要求乙方對貨物保險,運輸方式由乙方指定,所發生的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4、收貨驗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貨品之后,應立即開箱檢驗,核實數量及質量,并將檢驗結果在三天之內傳真給甲方,甲方將視為數量正確,質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品牌保證金并解除合同;抄襲拳偉款式設計設計自行生產銷售;在拳偉專賣店內滲雜專賣其他品牌之服裝;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連續中斷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進貨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續約:協議期限滿,乙方如需續約,應在協議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辦理續約手續。否則甲方可以視為乙方自動解除協議。
八、協議終止:
協議期滿,乙方需解除協議,應將原授權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協議正式文本等退還甲方,并拆除拳偉品牌標志,并拍攝成照片寄回甲方,結清往來帳款后,持履約品牌保證全票據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
九、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屬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經簽字蓋章用于修改補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細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協議期限為三年,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盟合同 篇2
甲方:景德鎮義尚商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陶瓷學院(新校區)行政樓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指定代表聯系地址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梁縣湘湖鎮湘湖街/景德鎮陶瓷學院湘湖校區行政樓107室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謀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關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珠寶、陶瓷、翡翠等貨品委托給乙方銷售,并由乙方作為受托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該珠寶飾品進行銷售。
2.乙方需以人民幣現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納一定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所交納保證金的數額來確定委托貨品的多少。
3.甲乙雙方承擔各自郵寄費(運費,保價費等)用(甲方承擔寄給乙方的快遞費,乙方承擔退/換貨快遞費)。
4.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地址需長期有效,如有更換需及時通知對方。
5.每批貨乙方需保證一件貨物的銷售量。
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將保證存入甲方指定銀行或支付寶賬戶 戶名:魏義雄!卡號:
建行:6227003970030164804,云南省芒市闊時路支行;
工行:62220xx7,江西省景德鎮市新長支行;
農行:62284819,江西省景德鎮市湘湖鎮南安分理處; 支付寶帳號: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以甲方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理保證金,亦可以對該保證金進行經營管理,并且保證資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報價表,以及品牌相關推廣、銷售指導。
3.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內退回全部委托貨品,逾期不受理。經甲方確認乙方退回貨品完好無損后,不影響二次銷售后,全額一周內退回乙方保證金。
4.對甲方公司管理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以及貨品代理價格、公司運營模式等商業機密乙方負有依法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證甲方翡翠等珠寶首飾不損壞、不丟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證金為擔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關珠寶首飾銷售,所借貨物以所繳納的保證金為限,所借貨物總額價值不超過所繳納的保證金總額。在雙方約定的60天一個周期,甲方以其代理價拿貨給乙方,在此周期結束日,乙方已售貨物需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未售貨物需原樣退還給甲方。
6.若乙方在雙方約定周期內損壞、丟失、偷換甲方貨品,根據雙方協商賠償一定金額給甲方。如未按約定時間賠償給甲方金額,甲方有權以乙方保證金折抵相應貨款。
7.為保證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準私自摻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以甲方名義進行銷售,更不準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如有發現,取消代理資格,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并追究法律責任。
8.為了不擾亂市場,不損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銷售貨物的價格浮動不能超過建議零售價的50%,不得狂亂甩貨。
9.每次郵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價并且當快遞派送員拆包,如有和對方描述不符的貨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丟失,明確責任后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二)補充
1。雙方簽訂合同后,在一年內不得要求退回出資,除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決定終止代理商資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運營。依法進行清算。
2.雙方保密責任。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就代理合作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該信息。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持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解除、終止而終止。
第三條 其它
(一)解決爭端方式。
1.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當地法院判決明確責任后,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即以所繳納保證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
(二)稅費的承擔、
1.本協議項下的委托資產承擔相應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雙方銷售所產生的稅費以及其它費用由各自承擔。
(三)補充說明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主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此協議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加盟合同 篇3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濟南富民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濟南市高新開發區齊魯軟件園D座202郵編:250110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的`“富民在線”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富民在線”電子商務交易平臺________________(區域名稱)的代理經銷商。經此授權后,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在甲方的監管指導下有選擇地發展商鋪與會員。只要會員去公司簽約的商鋪消費,乙方即獲得相應的收益。
3、甲方與乙方分享經營及技術資源。如:營銷理念、員工培訓、文案策劃、業務談判技巧,平臺供銷存系統等。
4、甲方在平臺及公司網站免費為乙方進行宣傳。
5、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所有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并保證貨源供應。
6、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萬元/店(可用于平臺支付擔保)。
7、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8、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后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9、如果出現乙方采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10、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后,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11、一旦成為代理商,只要通過每年的公司考核就可以免費續約,相當于一次投入,終身都可以享有其代理區域的永久代理權。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決定不再加盟,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四、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持
1、技術支持:公司將提供代理區域內,代理商的管理系統,加盟商家系統,金融管理系統,會員消費結算平臺的技術支持。
2、法務支持:代理商在實際工作中(如與商家簽約時,解決歧義時),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問題,均可以統一反饋到公司,由公司專業,資深的律師為代理商提供服務。
3、協調與仲裁各級代理商之間的以及跨區域代理商之間的沖突矛盾。
五、代理商職責
1、在代理區域內運用能力和人脈關系進行甄別選擇發展簽約商戶。
2、代理商負責所屬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家的資質審核,確定其符合加盟條件,并上報平臺公司批準,然后簽約。
3、在代理區域內與簽約商戶共同發放富民在線聯名消費卡,簡稱“富民卡”,促進區域內的持卡會員不斷增加。
4、代理商需承擔代理區域內會員消費POS終端及積分認證終端的建設費用,承擔各終端接入平臺網絡的維護工作,并把簽約商戶及會員消費卡的信息上傳回富民在線平臺系統。
六、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并報甲方批準。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
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并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并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后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制作。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七、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并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于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八、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后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九、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并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后,
代理加盟合同 篇4
致 事業部:
本人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地址: 】是店號【 】店名: 的加盟者,因個人原因,現申請終止與 公司簽訂的加盟合同,自愿放棄加盟權,并不再使用品牌及與 相同或相似的品牌。
本人已了解辦理合同終止的手續與流程,并保證完成以下具體事項:
1、 與 公司結清一切貨款、商品借款、設備借款等全部款項;
2、 與直配商品供應商結清全部貨款,例如:香煙、報紙等;
3、 退還借用公司、供應商以及增值服務項目的所有設備;
4、 付清房東的租金、水電費和工商稅務等費用;
5、 拆除招牌、燈箱等全部 標識物;
6、 以上未提及的其它與 公司相關的事項。
敬請盡快回復并辦理費用結算!
申請人: 門店蓋章:
日 期
代理加盟合同 篇5
甲 方:萬菊江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南昌市
營業執照注冊號: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萬菊江
郵 政 編 碼:330000
電 話:0791-86255985
傳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余干縣黃金埠
營業執照注冊號: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郵 政 編 碼:335100
電 話:0793-3271554
傳 真:0793-3271554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寶”縣級代理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誠信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條件
11、乙方必須是合法的獨立運營的公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區擁有良好的地政關系和高效獨立的運營團隊。
3、擁有獨立、充足的項目資金,同時對珠寶行業有著濃厚的興趣。
4、乙方在所代理區域的縣級城市,擁有使用面積大于100平米的珠寶飾品展廳,作為獨立運作“金大福”項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后,向甲方申請獲取“金大福珠寶”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縣代理經銷權,自愿接受甲方經營理念,認同并服從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
2、甲方授權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開辦“金大福珠寶”產品縣級代理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乙方以該區域“金大福珠寶”產品代理的形式授權地址經營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寶系列產品,經營方式為批發。并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加盟條件,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的一切經營行為提出意見,乙方應按照意見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慮。甲方保有對乙方提出經營方向性意見并監督執行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權證書,以及乙方認為對乙方經營有用的相關證書、牌匾的復件。
(4).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必須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的區域保護約定限額加盟,(即:縣級代理商該區域只此一家,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2(5)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的客戶直接聯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視同乙方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內的所有產品只能銷售給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內購買任何產品。
(2).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必須與甲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實行一店一簽,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權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任何第三者簽訂金大福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對金大福商標進行使用及處臵。
(3).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簽約前按每店每年付給甲方品牌使用費貳萬元(此收費標準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經營的珠寶首飾產品必須要在甲方認可的生產廠家(公司)進貨,并保證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的規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縣區域內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權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內購貨,具體購貨指標由乙方與加盟商自行約定后報給甲方,由甲方把具體的購貨指標寫進加盟合同的相關條款中。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對其所發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購物的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并對消費者的投訴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店鋪所銷售產品,必須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標簽統一制作并打印標簽。打印標簽費用按以下標準由乙方統一收取:
黃金首飾每克按國際行情另加工費計算。
以上所收取款項由甲、乙雙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對帳一次,每半年結算一次。
(8).加盟商所經營的“金大福”店鋪,必須由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及裝修,具體由乙方或加盟商與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聯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飾盒、手提袋、質量保證單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樣品,乙方統一制作后配送給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費用,單價需報甲方備案。
3、雙方約定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給乙方在授權地址內使用甲方所擁有的“金大福”商標、標識、外觀設計、vi形象系統、產品標簽、門店招牌等知識產權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在授權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識產權產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標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宣傳單、名片等)廣告宣傳用品需報甲方批準,并把樣品報送甲方備案。
(2). 金大福商標:是指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注冊商標編號為 ,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注冊商標注冊號為 ,其商標標識分別為:注冊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3). 授權經營范圍:鉆石鑲嵌、紅藍寶石鑲嵌、翡翠a貨、黃金、鉑金、 4
18k金、鈀金等飾品的批發。乙方不得銷售授權經營范圍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以獨立開辦公司經營“金大福珠寶”相關產品并獲得該區域代理權的形式經營,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傭、承保關系,獨自承擔經營中的債權債務。
(5).在經營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開展相關活動,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積極配合,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或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商需要使用電腦銷售軟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費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該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及時清算對甲方以及其他關系者的債權債務問題.
(2).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或因消費者投訴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
(3).末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特許經營權發放或轉讓給其他經營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產、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權及控制權發生重大變化。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時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標、徽記以及合同相關的行使權利。
五、違約責任
代理加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經營優勢,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組建穩定而有效的市場網絡,共同拓展_________品牌的市場份額,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解釋為兩點:
1.由乙方獨自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與甲方簽訂協議后,專門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并承擔經營投資及盈虧的行為。
2._________加盟店是根據甲方銷售策略設立,其店裝潢、布置標識等由甲方統一設計,并唯一銷售甲方品牌產品的店面。
一、合作方式:
經銷,即乙方經銷甲方產品,甲方在乙方結算方式的基礎上提供本公司產品。
二、銷售地域/期限:
1.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地區的代理商(以下簡稱代理商)。
2.乙方在_________共_________平方米代理_________產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協議約定的年限滿后,乙方愿意繼續合作,該店在本協議規定年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后可續簽協議。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在經銷區域內的經銷權,嚴格履行售后服務承諾,在統一發展的原則上,甲方給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設計、銷售指導、形象宣傳和業務培訓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據市場情況需淘汰的產品,應提前通知乙方補充新款產品。
3.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時,店內不得有仿制或同類的產品在店中店或專賣店出售,嚴守店中店或專賣店形象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店內形象,不得隨意拆賣樣板。
4.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經銷區域內發展業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邊地區發展業務(含批發業務),不得跨地域經營。
5.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產品形象,遵守銷售守則,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做市場推廣工作。
6.乙方作為_________地區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的銷售額(出廠價)待商場運行兩個月之后再定。
7.乙方所經營的_________加盟店中,合同期內不能經營其他廠家產品,只能經銷_________品牌。
8.如本協議終止,乙方在一年內負責業務開展地區的售后服務,甲方有義務按售后服務有關條款配合乙方工作。
9.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有特殊情況要求提前終止解決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辦理解除加盟店相關手續、協議終止。乙方不得繼續延用_________相關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權書。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維護自己的企業品牌形象。
四、價格
1.甲方按全國統一的出廠價給乙方提供貨物,如因市場引起價格調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執行日以發出通知日為準。
2.乙方需按甲方的建議零售價標價,可在建議價基礎上上下浮動5%來適應當前價格。
代理加盟合同 篇7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惠,共謀發展的原則,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加盟區域: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省_____市______區/縣地區唯一品牌特許代理商;經營___________系列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跨指定區域經營。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日止。
二、加盟保證金:
為了保證本合同順利履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 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對賬清算后退還保證金。
三、業績指標:
乙方向甲方保證春夏季(______年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完成銷售金額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按批發價計算)。乙方如未達銷售金額,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抵所差金額,并解除合同。
四、合作模式及約定:
1、乙方加盟后保留原有的獨立法人和經營實體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獨立承擔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2、乙方首期訂貨應在______件以上,甲方按市場零售價______結算,調換率_______(按訂貨總金額計算調貨比率),需調換貨品須在出貨后30天內調換完畢,過期后不得調換。 所有的調換貨品只能調換當季貨品。所有的退換貨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貨品無污染,無臟、損、吊牌標示完好等現象,不影響下次銷售為前提。
3、乙方確定訂貨數量與金額后,在_____天內必須支付30%的金額作為訂金,其余貨款在甲方出貨前付清。乙方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所訂貨品,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貨品訂金。
4、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新款服裝樣板各類型號及顏色各一件,樣板服裝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調回,乙方如未按要求調回以銷售論,實際銷售以市場零售價_______結算。
5、乙方需每天甲方匯報銷售情況,以保障甲方能即時補貨,避免乙方缺貨。
6、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市場有關暢銷產品的款式及促銷信息,以確保甲方掌握產品銷售及市場動態,進行產品改進。
7、乙方應當每月月底盤底整理當月銷售情況,并將明細在次月3日前傳真匯報甲方,甲方對賬無誤通知乙方后,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將貨款匯進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8、乙方為甲方在該區域唯一代理合作伙伴,應適當向甲方提供該市場導向信息及建議, 甲方根據信息反饋,配合和輔助乙方擴增經營。
五、宣傳資料: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提供代理品牌系列產品的宣傳資料,協助乙方制作產品宣傳資料,如宣傳畫冊、形象噴畫等,制作費由乙方承擔。
六、產品促銷:
乙方如需進行產品促銷,促銷前必須提交促銷方案(包括價格定位、促銷方式)給甲方,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
七、代辦托運: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協助乙方辦理托運,購買貨運保險,進、退貨品的運輸費、保險費及所發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付。運輸貨物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品牌代理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品牌保證金。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品牌保證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需按_______支付滯納金。
3、甲方在合同期間內應保證乙方在該地區的銷售權利,并不在該地區授權其他代理商,如有授權其他專賣代理商,甲方賠償乙方雙倍品牌保證金;若有少量貨品流入該區域,甲方負責將流入產品收回。
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法律訴訟時約定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已將本合同的所有內容解釋給乙方,乙方已完全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盟合同 篇8
甲 方:萬菊江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南昌市
營業執照注冊號: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萬菊江
郵 政 編 碼:330000
電 話:0791-86255985
傳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余干縣黃金埠
營業執照注冊號: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郵 政 編 碼:335100
電 話:0793-3271554
傳 真:0793-3271554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寶”縣級代理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誠信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條件
、乙方必須是合法的獨立運營的公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區擁有良好的地政關系和高效獨立的運營團隊。
3、擁有獨立、充足的項目資金,同時對珠寶行業有著濃厚的興趣。
4、乙方在所代理區域的縣級城市,擁有使用面積大于100平米的珠寶飾品展廳,作為獨立運作“金大福”項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后,向甲方申請獲取“金大福珠寶”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縣代理經銷權,自愿接受甲方經營理念,認同并服從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
2、甲方授權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開辦“金大福珠寶”產品縣級代理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乙方以該區域“金大福珠寶”產品代理的形式授權地址經營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寶系列產品,經營方式為批發。并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加盟條件,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的一切經營行為提出意見,乙方應按照意見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慮。甲方保有對乙方提出經營方向性意見并監督執行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權證書,以及乙方認為對乙方經營有用的相關證書、牌匾的復件。
(4).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必須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的區域保護約定限額加盟,(即:縣級代理商該區域只此一家,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的客戶直接聯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視同乙方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內的所有產品只能銷售給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內購買任何產品。
(2).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必須與甲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實行一店一簽,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權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任何第三者簽訂金大福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對金大福商標進行使用及處臵。
(3).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簽約前按每店每年付給甲方品牌使用費貳萬元(此收費標準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經營的珠寶首飾產品必須要在甲方認可的生產廠家(公司)進貨,并保證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的規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縣區域內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權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內購貨,具體購貨指標由乙方與加盟商自行約定后報給甲方,由甲方把具體的購貨指標寫進加盟合同的相關條款中。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對其所發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購物的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并對消費者的投訴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店鋪所銷售產品,必須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標簽統一制作并打印標簽。打印標簽費用按以下標準由乙方統一收取:
黃金首飾每克按國際行情另加工費計算。
以上所收取款項由甲、乙雙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對帳一次,每半年結算一次。
(8).加盟商所經營的“金大福”店鋪,必須由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及裝修,具體由乙方或加盟商與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聯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飾盒、手提袋、質量保證單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樣品,乙方統一制作后配送給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費用,單價需報甲方備案。
3、雙方約定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給乙方在授權地址內使用甲方所擁有的“金大福”商標、標識、外觀設計、VI形象系統、產品標簽、門店招牌等知識產權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在授權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識產權產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標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宣傳單、名片等)廣告宣傳用品需報甲方批準,并把樣品報送甲方備案。
(2). 金大福商標:是指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注冊商標編號為 ,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注冊商標注冊號為 ,其商標標識分別為:
注冊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3). 授權經營范圍:鉆石鑲嵌、紅藍寶石鑲嵌、翡翠A貨、黃金、鉑金、18K金、鈀金等飾品的批發。乙方不得銷售授權經營范圍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以獨立開辦公司經營“金大福珠寶”相關產品并獲得該區域代理權的形式經營,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傭、承保關系,獨自承擔經營中的債權債務。
(5).在經營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開展相關活動,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積極配合,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或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商需要使用電腦銷售軟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費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該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及時清算對甲方以及其他關系者的債權債務問題.
(2).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或因消費者投訴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
(3).末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特許經營權發放或轉讓給其他經營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產、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權及控制權發生重大變化。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時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標、徽記以及合同相關的行使權利。
五、違約責任
1、如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國家政策、戰爭而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在無債權債務問題的前提下,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 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被政府部門認定有產品質量問題,或因消費者投訴而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為處理上述問題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法律責任。
3、本合同相關內容和加盟價格體系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后也應該嚴守保密義務。如有泄密,甲方將保留追究乙方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甲乙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甲乙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雙方均確認往來傳真件的效力。
七.訴訟管轄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雙方一致同意受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終止與延續
合同執行期為 3年,從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止,如需續簽合同須在合同到期的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若合同到期,甲、乙雙方沒有續簽合同,則視為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以補充合同形式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 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萬菊江
委托代理人:
確 認簽 署:
時間:20xx年7月29日
乙方(蓋章): 戈街仂
法定代表人:戈街仂
確認簽署:江西省南昌市時間:20xx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