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代理行紀合同(通用13篇)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辦代購空調機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委托人委托行紀人代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辦事項具體要求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6.價格:單價不高于__________元。
7.交貨時間、方式:所有空調機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由行紀人交付給委托人。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交貨前空調機由行紀人負責保管,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由行紀人承擔損失。保管、運輸等費用一律由行紀人承擔。
第四條 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委托方按貨物最高購價價款總額___%支付酬金,酬金通過銀行轉賬結算,合同簽訂時預付___,貨物驗收后即付齊全部酬金。
第五條 價款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貨物后直接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六條 貨款和酬金均以人民幣計算和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行紀人不能按時按量交貨,支付不能按合同交付貨物價款___%的違約金,委托人不按時支付貨款、酬金,按日支付應支付金額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辦________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事務)
第二條 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3
甲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誠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磋商,甲方就其開發的X項目銷售事宜,委托乙方為該項目之獨家銷售總代理,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物業概況
1、物業名稱:
2、物業地址:
二、合同委托期限和委托權限
1、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從簽訂之日起 個月,期滿后雙方如有意向可續約或重簽合同。
2、委托權限:
(1)乙方有權在銷售底價以上確定商品房的實際銷售價格,但調高價格表時需書面形式知會甲方,由甲方審核簽字確認后方可執行。
(2)對于《商品房認購協議》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時間、房屋交付條件和日期、裝飾和設備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面積差異處理辦法、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實質性條款,乙方無權確定或擅自變更,均應遵從甲方的決定或依甲方提供的樣本執行。
(3)對于落實市場推廣計劃中涉及的與媒體發布商及宣傳品印制單位等合作者訂立、變更、終止合同等涉及甲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事務,乙方僅有建議權,合同的實質內容應當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并由甲方直接與第三人訂立合同予以確認。
三、服務內容說明及具體銷售委托事務
1、乙方將組建營銷團隊全權負責本項目的營銷工作(本項目的營銷團隊的主要組成人員事先需經甲方認定后不得擅自調整),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制定并執行銷售策略;做好銷售企劃并執行推廣計劃;完善銷售價目表,執行銷控策略;完善銷售市場的布置建議;銷售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分階段的銷售實施。
2、乙方應承擔別的具體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由乙方指派其銷售人員進駐甲方的售樓部,負責接待客戶咨詢、看房、商洽、在合同約定權限內協助甲方與客戶簽約、辦理客戶銀行按揭手續。
(2)市場調研:每月提供項目市場調研、項目分析;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策劃建議報告。
(3)營銷策劃:包括訂立項目總體策劃方案、市場定位、主要賣點的提煉、產品解讀說辭;項目銷售計劃和階段性銷售推廣策劃方案、項目階段性活動方案及安排(包括確定該項目的整體和分期詳細廣告宣傳策劃方案,銷售現場包裝策劃方案等);制定項目的市場推廣計劃(包括選擇媒體發布廣告、印制宣傳材料
(4)代理銷售:包括組建銷售隊伍,實施主動營銷模式(根據實際銷售情況甲方認為有必要可提前半個月要求乙方實施全員營銷等銷售模式),安排全部銷售活動。
(5)其他完成商品房銷售工作所必需的協助、保密和配合工作(包括對本項目現場售樓部建設提出建議、定期提供銷售情況說明和分析材料等)。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物業銷售的合法性,并提供相應文件。
(2)、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承諾不會自行公開或者私下銷售該物業,亦不會委托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為其代理人銷售該物業。
(3)、為便于乙方制定營銷策略并進行樓盤銷售工作,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提供當地及本項目的相關資料,如背景資料、前期可行性報告資料、本項目的建筑圖紙和規劃等并充分提供調研方面的密切配合。
(4)、甲方授權指定 為甲方和乙方工作中聯系人,負責簽署或確認一般工作文件并在條件允許下盡力配合乙方的工作計劃實施,及時處理工作中有關事務。但是,對于涉及雙方實體權益的文件、資料、確認書、結算書等,需經甲方董事長 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聯系人和負責人的具體職責分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5)、甲方在售樓部設置專人,負責合同的審核蓋章、房款(含定金)的收取、向房屋買受人出具發票、收據等工作,其工資由甲方支付。客戶交的所有房款均應交到甲方指定賬戶或交給甲方財務人員。
(6)、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時,甲方提供現場已裝修的售樓處供乙方無償使用,并提供相應辦公設備、水、電、電話、電腦、打印機等基本工作條件。
(7)、本合同期間,乙方提交一般工作程序性報告或計劃,甲方須在收到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否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對乙方之工作安排。對涉及傭金結算等甲方實體權益的工作報告,不在此限。
(8)、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銷售房款的回籠報表。
(9)、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甲方委托權限內負責本項目的銷售工作。乙方應在可售物業范圍內進行推廣銷售工作,并派駐現場工作人員。
(2)、乙方授權指定 和甲方工作中的聯系人,負責簽發有關文件并及時處理工作中有關事務。
(3)、針對具體事宜,乙方有關人員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工作會議,研究具體的工作內容,會議次日形成會議紀要。
(4)、在本合同簽訂的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有關本項目銷售工作的市場調研報告。
(5)、保守甲方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外公布甲方機密。除因銷售工作需要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他人轉讓、泄露、擴散本項目之資料、圖紙、文件及相關經濟數據。
(6)、及時做好項目推廣方案和分階段方案,提供營銷策劃服務,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所有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實施。并按周向甲方提供銷售情況報告,積極協助甲方做好甲方與銷售相關的各項工作。
(7)、乙方應于每周一上午9時前將銷售報表提交一份給甲方,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該報表內容包括房號,總房款,認購定金以及各階段資金回籠情況等。
(8)、在本合同期內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銀行按揭、交房等事宜,若因施工質量、產權、按揭、配套或交房日期等方面原因產生的客戶拒付房款、退房的,乙方應積極協調,協調不成申報給甲方解決。
(9)、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傭金(基本傭金和溢價分成)。
(10)、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銷售活動,并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銷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11)、乙方保證勤勉、謹慎地履行委托事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所造成甲方之損失或法律糾紛由乙方全部負責:(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2)將委托事務擅自委托;(3)任何雇員均不得直接向房屋買受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與買受人串通隱匿銷售所得;(4)低于銷售底價銷售房屋,或者擅自作出任何優惠讓利的承諾;(5)對外披露甲方的商業機密;(6)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和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12)、乙方應承擔其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勞動報酬和福利,并承擔依照本協議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五、推廣費用開支
1、所有本項目之廣告及市場推廣費用(如舉辦展銷會或活動、編制售樓書、印制彩色單張、刊登報章廣告,在電臺或電視臺播放銷售廣告及其廣告制作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本項目總體廣告費控制在本項目總銷金額的0.7%以內。前期樓盤形象宣傳階段的廣告費應放量投入。每期廣告投入由雙方根據前密后疏原則協商安排。
3、策劃及廣告設計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指定。
4、廣告推廣及活動方案由乙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實施。
5、售樓處裝修費用不包含于上述第二款推廣預算內。售樓處的設計與裝修由雙方協商確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物業基準價
1、甲乙雙方同意設置物業基準價,實際成交價格不得低于物業基準價格,物業基準價格為傭金結算的基數。乙方同意在物業基準價格的基礎上,提出分批次推售的計劃及相應的每套房子的物業基準價格,然后在充分市場調查的基礎上于物業具備銷售條件的半個月前提出實際價格方案,經甲方簽字認可,作為物業銷售價格。
2、物業基準價作為銷售的依據。
3、如因重要關系人、公司員工或其它特殊客戶購房需要優惠到基準價之內的,由甲方簽字認可。
七、銷售考核及代理傭金的核算
1、銷售傭金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金額為準;銷售任務依據最終確定的可售房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作為補充合同。
本合同期間,商業部分若乙方按時完成雙方確定的銷售任務,甲方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金額的0.65%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
2、客戶認購,交納首付款,視為銷售達成,即可計入銷售額;客戶交清購房款或辦完按揭手續視為該項銷售工作完成。銷售工作完成的,方可結算傭金。
3、不產生溢價時,基本代理傭金為完成銷售額X傭金點率;產生溢價時,基本代理傭金為(完成銷售額-溢價)X傭金點率,溢價=(已銷售物業銷售價格-已確認物業基準價格)X已銷售物業面積。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9:1分成。溢價提取以實際全額到位資金部分物業售價超過此部分物業基準價格時且符合計提要求時開始計提,以后每月在基本傭金結算時同時結算,每月溢價計提以全額到位資金部分物業為基數結算,至本期物業銷售完成后全部結清,多還少補。
4、代理傭金在簽訂本合同之月起每三個月結算一次:乙方每三個月列出傭金結算清單交甲方核對,甲方在五天內核對完畢并憑乙方提供傭金結算清單于五天內支付完畢。
5、本合同有效期內,無論經任何途徑或方式所出售的本合同所列物業(除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之房屋外),成交后均作為乙方業績結算代理傭金。甲方如有數量較大的團購業務(團購業務指一次性團購20套以上)且平均售價低于物業基準價時,代理傭金按0.6%計算,不再另行計算,可計入乙方的銷售總額,但不計入溢價基數。
6、客戶退房:
(1)如有違約金,該違約金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配。
(2)如無違約金,甲方全額退款后,乙方亦應同時如數退還已收代理傭金。
7、乙方雇員從事銷售和市場推廣工作的工資、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等已包含上述傭金中。
8、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五萬元整的勞務費,用于發放銷售團隊基本工資。
八、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和變更本合同。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達成的協議,或一方提出經由另一方認可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銷售業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當在五日內辦理場所、資料交接,結清傭金等手續,并在完成撤場后5日內結清傭金。
5、乙方銷售任務未完成總銷售產值80%退場,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剩余未結傭金及溢價部分、當月工資。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傭金,應當按日向乙方支付欠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結清傭金及違約金。
2、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四條第2.10款的規定的,或者嚴重違背其他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后未予糾正的,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撤場
1、無論任何原因,自本合同終止之日3日內,乙方必須從售樓部全部撤離。
2、在撤離之前,乙方必須完整地向甲方移交售樓部的設備、設施、文件資料、電子文檔、往來函件、客戶記錄等一切和項目銷售有關的資料。交接未完,
甲方有權將乙方未結傭金予以沒收。交接完畢,甲方在乙方撤離后5天內付清傭金。
十一、其它
1、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原因(指戰爭或自然災害)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無需向對方作任何補償。
2、爭議之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述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本項目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3、修改合同
本合同中一切條文的修改、增刪,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簽署書面協議后才視為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物資、資料及電腦軟件(由甲方提供的物資及物料除外),均屬乙方所有,乙方擁有全部版權。
5、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共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4
甲方:南通恒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負責銷售的項目及位置:
項目: 恒亞國際家居購物廣場(以下簡稱“該項目”)位置:啟東市王鮑鎮新港工業集中區
二、本合同委托的該項目的規模:
建筑用地約 21.00 畝, 委托銷售建筑面積約 2.8萬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 年 10 月 28 日至 20_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滿后,如雙方同意延續,需另訂補充協議。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履行。
四、合同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作為__江蘇__區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縣級城市)獨家銷售代理商, 銷售該項目現有全部可銷售面積。
五、甲方的責任
1、保證本項目銷售的合法性,負責提供項目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乙方到訪客戶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擔。(客戶用餐人數由乙方發車前報備甲方)
3、提供銷售所需契約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銷售。
4、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傭金。
六、乙方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對甲方項目在江蘇區域內進行分銷的組織及對甲方原有江蘇區的分銷進行統一管理和銷售發團組織。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組織客戶參觀本項目后順道參觀其他項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負責催促客戶應繳的各項費用和必要的聯絡維護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按揭客戶的相關資料,確保所需資料齊全。
七、有關銷售的各項事宜雙方共同約定:
1 代理傭金結算時間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共贏的精神,共同約定銷售價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_年9月25日制定的銷售價目表銷售,如乙方有特殊情況銷售的,需甲方相關領導確認簽字后方可銷售。
代理傭金結算標準:
以乙方客戶繳納首付款到達甲方指定賬戶且簽《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作為乙方結算傭金的標準,甲方3天內一次性結算乙方客戶到帳款部分的傭金,剩余傭金在客戶按揭資料齊全后的兩個月內無論是否放貸均按期予以結算。(結算時將款項劃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全國公私帳戶均可)。
2 代理傭金結算標準
合同期內:乙方累計簽約金額為20_萬元以下,則按照傭金基數12%結算.如乙方累計簽約金額為20_萬元以上,則按照傭金基數13%結算(按照累計簽約金額計算)。
3 代理傭金稅金
合同乙方結算傭金時如不提供甲方認可的傭金發票,甲方也可采取稅金代扣的方式執行,具體的 標準為傭金的10%。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的視為違約:乙方在整個代理期間的營銷推廣造成甲方名譽的嚴重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款項中自動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為違約。除應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外,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應付代理傭金0.3%的違約金;
3)合同簽定后,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均屬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且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或由守約方提出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
九、其他
1)在甲方與成交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如發生糾紛導致該契約終止時,則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該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則,甲方有權日后在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傭金中將該部分款項予以扣除。
2)因客戶違約,導致甲方收取客戶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時,甲方有權收取作為違約金。
3)合同期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 年 10 月 28 日至20_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兩_份,雙方各執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內容)
甲方(蓋章):南通恒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常州尺度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項目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標的
1、 代理項目名稱:
項目位置:
2、 代理標的相關文件:
(1) 立項批準文件復印件;
(2)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 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二、 甲方責任
1、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五證”復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后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裝修標準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細、物業服務項目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戶簽訂合同的附件。
3、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戶簽訂。銷售價目祥見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樓處(含裝修)、項目沙盤、來電顯示電話4部、飲水機3臺、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辦公電腦4臺,沙發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單,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折舊后)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按揭貸款手續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并負責與相關各部門的關系協調。
6、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兩賣的誤訂情況。
7、 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項目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9、 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稅務事宜。
10、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于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11、 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 乙方責任
1、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按照折舊后價格賠償。
3、 負責客戶電話咨詢及上門咨詢客戶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 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并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 負責該項目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閱批準后方可發布。
6、 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 本項目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閱。
四、 代理內容
1、 代理周期:本樓盤代理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五、 代理銷售提成(傭金)費用事宜
1、 顧客繳納定金并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范圍: 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戶保留金20_元及20_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2、 傭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傭金。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乙方實際銷售的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4、 甲、乙雙方同意客戶購房有三種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 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 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戶在銀行簽字后,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貸款部分代理銷售傭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戶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傭金。每月結算代理銷售傭金1次(即每月28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5、如有客戶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戶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并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傭金。
6、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中扣除。扣取客戶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傭金一并結算。
六、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
(1) 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戶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戶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傭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傭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收取客戶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 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甲方保證若購買的房產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 乙方:
(1)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戶,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范圍內對客戶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戶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 其他事宜
1、 乙方在稅務部門開出代理銷售傭金發票向甲方結賬,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稅收和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后自動失效。
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開發建設的項目商品住宅及商鋪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項目名稱:
2. 地址:
3. 物業類型:商品住宅、商鋪。
4. 具體代理范圍:本項目所有可售單位。
第二條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需續簽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如需續簽,甲方應于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甲、乙雙方合作順利的前提下,同等條件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 須保證所委托項目銷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銷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項目已取
1) 開發商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3) 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衛設施表等;
4) 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認購書范本、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2. 有權審定乙方提出的銷售策劃、宣傳推廣方案及批準乙方提出的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關書面策劃建議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或簽字確認,組織乙方會同各相關人員或專業公司,對相關項目規劃及營銷內容進行具體實施。
3. 委派一位專業人士,負責項目營銷策劃、銷售過程中協調雙方建議及工作事務等相關事宜,審核由乙方代為填寫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備案,及銀行按揭辦理對接、銷售物業的產權辦理等工作,并負責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派專人負責收取。
4. 承擔項目的一切推廣宣傳制作費用(包括戶外廣告、報紙廣告、展銷會、模型制作、售樓書、展板、宣傳單和各種類型的廣告投入等)。
5. 提供已裝修的銷售中心供乙方辦理銷售業務使用,該銷售中心應當配備現場辦公室、電話機、復印機、電腦及相應的辦公設備,并承擔日常使用費用(如電話費等)。銷售中心內部的設施須列出明細單,由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應注意節約,根據需要提出養護申請,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銷售例會,聽取乙方的相關情況匯報,并與乙方商議作出相關決定。
7. 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及不稱職的服務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調換,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項目服務小組人員。
8. 保證施工現場看房通道的安全與暢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銷售人員及看房客戶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具備與履行本合同有關合法的經營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負責項目整體推廣策略、各階段廣告設計、宣傳和建議。安排設計、擬定項目的售樓書、銷售解說辭、推廣宣傳單、效果圖、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相關銷售資料,須提交甲方審核同意。其中有關廣告事宜由乙方負責報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
3. 組織專人負責,以精干、高效的人員投入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工作,人員應包括項目總監或項目經理一名,策劃助理或策劃經理一名;進入銷售期后,配置銷售經理一名及銷售人員4名,負責為本項目配置專業的廣告設計團隊。
4. 根據甲方要求推廣的投放量即推廣宣傳制作費(包括戶外廣告租賃、制作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當期預計銷售總額的 %。本合同屆期后,如推廣宣傳制作費有結余的,乙方在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按節省廣告款的 %結算給乙方作為銷售獎勵。
5. 在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過程中,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和建議須以書面形式在5個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審議,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應密切監控項目服務品質及工作效率,務求達到策劃設想的營銷效果。
6. 提供每期推出的《銷售底價表》,在雙方簽字確認后嚴格執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銷售底價表》。如因市場變化需要調價或特殊情況另行指定價格銷售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作為執行的銷售價格根據。
7. 嚴格管理本方銷售及其他有關人員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書面及口頭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責任。
8. 負責收集成交客戶資料:包括所購房樓層號、姓名、身份證復印件、住址、電話號碼、付款情況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書面報送甲方,并負責在每月初5日內向甲方呈報上個月的《銷售月報表》和《市場報告》。
9. 安排相關的售后跟進工作,如客戶催款、協助甲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等相關事項。
10. 應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內提交《 項目年度營銷策劃報告》(含市場研究、項目定位及營銷策劃執行報告)。
第五條 雙方溝通及文件確認方式
1. 會議的召集及會前準備
乙方須在每次會議前提前 天提交會議主題、目標、討論及需確認事項,甲方準備周全后方正式舉行會議。
2. 文件的確認方式
每次會議后 日內,甲、乙雙方應書面確認會議紀要的主要事項。所有未決事項亦需確定最終日期及負責單位。
第六條 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
2. 銷售代理階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如項目未取得預售證,甲方須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給乙方作為“預支銷售代理費”,直至項目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結算首筆代理費后,甲方停止支付該項預支費用。項目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結算銷售代理費開始,從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中扣除已支付給乙方的“預支銷售代理費”的20%,剩余預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為止。
2)銷售代理任務考核
甲方確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自《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5個月,乙方需確保達到住宅貨量(以簽約計算) %(含 %)的銷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個月的銷售任務計劃表,作為每月結算銷售代理費的依據,總結算以每月累積銷售總值為依據。本合同銷售率 = 已售單位的合同總面積÷全部可銷售面積。
甲方承諾按照上述時間取得預售許可證,若不能按時取得,則銷售任務時間順延相應時長。
3)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標準、時間及方式
(1)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標準:
A. 銷售代理費收取方式、標準:
銷售代理費=底價銷售代理費+溢價款分成
a. 底價銷售代理費按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總額的 % 計提。
b. 甲方關系客戶及乙方申請折扣超過底價表的成交客戶,底價銷售代理費按銷售總額的 % 結算。(甲方關系客戶的界定:通過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內部員工關系成交的客戶。)
c. 因客戶需要團購的,若售價低于底價表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價銷售代理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 %收取。銷售金額計入乙方的任務達標額。(注:購買20套房屋以上的為團購。)
B. 溢價款分成比例標準:
項目開盤前一周,雙方確定銷售底價。屆時,住宅銷售價格按雙方約定的底價及對應底價的一房一價《銷售底價表》,超出底價部分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的實際成交面積對應的總成交額為溢價款,溢價款進行雙方分成,甲方占溢價款的 %;乙方占溢價款的 %。
C.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時間和標準:
a.結算時間:
項目開始銷售后,每月5日前為結算日,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代理銷售清單和《銷售代理費結算確認書》交給甲方審核,結算完畢3日內,乙方開具有效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傭金及溢價款分成。
b.以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為條件的結算標準:
① 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70%;
③ 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全額繳付首期購
D.其它
a. 本合同屆期后,雙方對符合結算標準的單元進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銷售代理費。如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沒有到賬,則在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放款后再行結算給乙方;對于已簽認購書的單元,在合同屆期后一個月內,符合結算標準的按合同規定結算給乙方。
b. 本合同屆期后,乙方應當向甲方移交與代理銷售項目有關的所有書面文本、電子文檔、辦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暫緩支付余欠的銷售代理費。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銷售代理費而產生的稅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 2 ) 關于銷售范圍的特別約定:
甲方自留和回遷房屋面積須在取得當期《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前書面確認給乙方,其面積不得超過當期可售房屋總面積的3%,其余房屋面積屬于簽約面積,所有成交均視作乙方銷售,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相關約定標準結算銷售代理費。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 甲、乙雙方承諾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該方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3. 如在合同期內,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甲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乙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4. 關于履約保證金,如在約定的期限內,乙方完成銷售代理任務,則甲方全額退還;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產政策造成產業整體滯銷,地震等原因,時間順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額的相應比例扣除保證金。例:乙方實際完成35%的銷售率,即完成了銷售任務的50%,扣除保證金為:20萬元(1-50%)=10萬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廣告宣傳或法律強制規定必須公開的甲方信息,否則視為單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應得的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費和溢價款分成及項目前期保證金,則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欠款總額萬分之二(0.02%)的滯納金,直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過2個月以上,在5個工作日內催繳無效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8. 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權限的行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如售價、優惠條件)等行為,視為違約,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內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其它約定
1.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
2、 代理項目坐落位置; 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 銷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
2、 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為 元/平米;
3、 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格證書復印件。
2、 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 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工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 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
5、 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收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 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7、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 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 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署。
10、 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 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
12、 約定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本合同簽署后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再實際動作。
2、 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3、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4、 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5、 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要,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6、 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7、 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8、 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9、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好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0、 約定承擔的其他費用。 天內展開銷售。
第五條 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 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低價傭金=低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
代理傭金結算方式
1、 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金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傭金。
2、 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遞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為甲方違約,違約金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 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后果由甲方承擔。
4、 開盤時間定為 年 月 日,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乙方前期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 天,并且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
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他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 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范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
如甲方有購樓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并按合同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
面積少于計劃任務的 %或銷售額少于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傭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 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收之傭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在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傭金;
2、 乙方責任: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傭金,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甲、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9
甲方(被代理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 (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 ,本項目名稱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于 省 市 區 路 。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 □別墅 □商業 □寫字樓 □其他 。
2.4.乙方受托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準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積共約 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 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并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乙方(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并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戶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并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并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為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戶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戶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布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并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戶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戶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戶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戶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戶共同簽署《客戶確認單》,即該客戶視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戶。
7.2.客戶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戶依然有效,若該客戶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為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傭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為________元計算。
傭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傭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戶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傭金。
3)客戶采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戶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傭金;剩余50%傭金于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并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戶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核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4)甲、乙方各自按照國家的有關稅收規定負擔相關稅費。
九、客戶退房及購房違約的情況
1)若客戶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客戶的定金被甲方沒收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違約金的50%作為代理服務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則視為乙方銷售成功,甲方應按照第八條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但是再次出售該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終止或解除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則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
十、費用和獎勵
1)客戶看房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發票或憑據于產生后1個月內支付至乙方賬戶。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但雙方應履行相關義務。若需續約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項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項并經甲方確認之日起終止。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解除手續。
5)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存在嚴重欺詐、隱瞞行為,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非法向客戶收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款項,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不依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的;
b.該項目及項下房屋權屬不清或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的。
7)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內結清代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應付代理服務費30%的違約金。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不免除違約一方的賠償責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內,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按未銷售物業銷售底價確定的總金額的_______支付合同違約金。
4)任何一方對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應向對方提供證明。
十三、授權代表及通知
13.1.授權代表及其職責
1)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地址及授權代表作為聯系地址與收件人: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任何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客戶確認書》、協議等乙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2)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13.2.通知
任何方發生聯系地址變更都應當及時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變更方不通知對方造成相應后果的,變更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向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變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個工作日后,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遞快遞當日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于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該地址也視為已經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授權代表簽署的須經公司追認。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與本合同所規定之內容相抵時,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并理解和解釋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戶確認單》
附件二《一手傭金對賬單》
附件三《一房一價表》
附件四 甲乙方權利證明文件及項目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簽訂于上海徐匯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10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本合同銷售代理、市場推廣之有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與甲方一起完成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 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保證與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2、委托工作內容:
第二條 項目概況
1. 名 稱 ;
2. 位 臵: ;
3. 占地面積: ;
4. 建筑面積: ;
5. 銷售范圍:地上住宅約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第五條 費用計取及付款方式
5.1 銷售代理費
5.2 市場推廣費及品牌推廣費
5.3 付款方式:
第六條 甲方責任
6.1 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之物業的市場推廣所需的有關物業資料和文件并按計劃完備與本項目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并保證其真實性及合法性。
6.2 審定和簽署有關銷售控制、價格方案、廣告策劃方案等銷售過程中的各項決定。
6.3 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責任
7.1 全面負責本項目市場推廣和與之有關工作的執行工作,包括 。
7.2 根據市場變化和銷售情況,及時對銷售工作的各項計劃提出調整意見。
7.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作出任何承諾。
7.4 乙方及其員工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7.5 根據甲方的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分階段完成銷售任務。
7.6 未征得甲方實現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根據本合同其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8.1 乙方應保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應將其用于本項目以外其他用途;
8.2本合同有關報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享有上述報告及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上述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條 違約條款
10.1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銷售及推廣工作須延期的,則甲方應承擔如下責任: 。
10.2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銷售及推廣工作須終止的,甲方承擔如下責任: 。
10.3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無故拖延付款的,甲方應按照 支付違約金。
10.4 乙方保證按雙方的約定完成相應的銷售任務及項目的市場推廣工作,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有關任務的,乙方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0.5 甲方或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9.1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
9.2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A.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B.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 時視為有效送達;
C.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于 時有效送達;
D.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 時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聯系人
12.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為聯系人,負責如下工作: 。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相關行政機關出具之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經修改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6.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16.2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11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福州市路花園前座302,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占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項目開盤后365天或交房后二個月,兩者取其后。開盤日暫定為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后,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余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于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并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并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于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復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于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于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后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筑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筑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后三個月
50%封頂后三個月
70%落架后三個月
95%交房后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筑設計并支付建筑設計費用;
(3)確認并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復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筑平面
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筑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標記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于該樓盤建筑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并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咨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布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后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并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核后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并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并報甲方審核批準: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制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并可預售,并負責相關建筑執照于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余款在合同監證后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余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并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
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并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房產代理行紀合同 篇1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作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房地產住宅項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營銷策劃、代理銷售項目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銷售的項目位于--------的住宅項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積總計約----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遷進度開發,項目性質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商業、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劃、銷售代理的內容為上述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和商業。
二、委托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的服務內容
2.1市場調研分析
2.2、對以上內容甲方有權審議修改,經雙方簽署書面確認書后執行,該書面確認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之權利義務
3.1.1)應保證對委托乙方銷售的項目及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爭議,同時在乙方開始銷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項目公開銷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項目規劃設計需要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規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該項目營銷所必須的宣傳推廣費用,按總銷售額的1.5%計提。甲方應先期投入相應宣傳推廣、媒體廣告、售樓資料、禮品、展場、促銷活動、促銷禮品費用等所需的各項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營銷推廣計劃,配合各個銷售階段營銷推廣費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3.1.3)在本合同內,所有項目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本項目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電視廣告,圍擋等,均注明:“全案營銷:----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3.1.4)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對接策劃專案小組及現場銷售工作,參與乙方策劃工作全過程,與乙方共同制定整體營銷策略,在預售證未辦前,乙方與甲方溝通、協商后,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內部咨詢或登記。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銷售或是自行銷售本項目,但如甲方將所委托代理的樓盤整體轉讓的情況,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乙方,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3.1.6)甲方需承擔售樓處的建設或租賃(并包括承擔售樓處裝修、辦公家具、設施、電腦、打印機與辦公用品及水電費、電話費、網費、日常運營等費用,為客戶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專人收取定金及房款,辦理購房合同及可按揭購房合同等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配合乙方的策劃和銷售工作,該專人應及時將收取售房款項打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不承擔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擔辦理按揭及簽合同等相關環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用并準時支付,以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費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付滯納金。
3.1.9)甲方有權監督項目的銷售方案和銷售控制方案及營銷策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方案、價格執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質量、但不僅限于施工質量等)造成的索賠或是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并承擔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若遇房
地產各上級主管機關檢查、處理等問題,甲方需承擔全部協調、溝通工作并予以解決,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負責解決與前期合作單位的所有遺留問題,由此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費用的結算。
3.2、乙方之權利義務
3.2.1)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代理物業銷售的中介機構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否則所發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階段提供本項目的詳細工作計劃方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實施,該書面認可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內未出具書面認可書的視為認可。
3.2.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借口收取購房客戶的任何款項,更不得挪用客戶購房款。否則一經證實,甲方有權按違規款額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5)乙方應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損害甲方形象及影響項目銷售。
3.2.6)乙方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銷和其他方式為由向購房者承諾甲方未書面規定的一切事項,否則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2.7、)乙方應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充分合作,積極配合,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乙方應派專業人員參加本項目有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給甲方提供建議和支持。
3.2.8)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后,乙方須成立項目組。
3.2.9)乙方應負責提前一或兩個月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使之具備銷售本樓盤工作必須的專業知識及水平。
3.2.10)乙方負責在設計、制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監督有關設計、制作工作,并負責有效使用和實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樓書、價目表、其他與項目形象有關的書面問題、媒體廣告方案、展銷會展臺布置等。
3.2.11)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銷售方案(物業價格、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及入伙時間等條件)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或是調低銷售價格,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介職業規范。
3.2.12)乙方負責通知客戶到銷售現場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3.2.13)乙方負責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階段的實際情況調配資源,效果及銷售情況、配合客戶完成客戶調查登記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匯報,雙方分居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3.2.14)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至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后結束。
32.15)項目銷售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戶承諾超出乙方工作范圍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須書面上報甲方,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執行。凡超出甲方規定的房屋設施等以外的條件內容(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為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責任,甲方不負責任。
3.2.16)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種工程問題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責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乙方不得轉委托其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接觸本合同。
四、售價與代理費得結算:
4.1、一期住宅的銷售均價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車庫、車位、商業用房的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銷售均價雙方協商后確定。
4.2、代理服務費計提方式:傭金提成加溢價分成。
雙方商定,一期銷售代理傭金為總銷售額的1.3%(包括地下室、車庫、車位及商業),若銷售均價低于2880元,銷售代理傭金為總銷售額的1.0%,通過乙方的銷售,一期銷售均價超過2880的溢價部分(二期及后期銷售均價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甲方按超額總金額的70%分成,乙方按超額總金額的30%分成,溢價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傭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須按照雙方商定的營銷推廣計劃費用投資與乙方指定的營銷推廣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進行廣告推廣與發布。
銷售目標
銷售時間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3個月 6個月 9個月 2個月 15個月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銷售目標 20% 40% 55% 70% 100%
注:1、開盤時間指的是具體銷售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后第一次正式開盤的時間。如一期、二期及后期開發棟號不能同時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自某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的第一次正式開盤時間開始計算銷售目標。
4.4、傭金提成及溢價分成的結算方式及時間: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后即可計提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達到50%后即應計提50%傭金給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3)銀行按揭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后即應計提傭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結賬扣除已付傭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報銷售額,甲方應予每月 5 日前核實完畢,并于核實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規定的傭金及溢價分成。
4.4.6)關于定金:對于由于客戶違約或根據合同約定沒收的定金、收取客戶違約金及手續費,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結算賬號:雙方商定,結算時甲方以轉賬形式將代理傭金及溢價分成支付至下述賬號。
乙方開戶行:
乙方賬號:
五、特殊情況約定:
因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且營銷策劃工作包括在代理協議之中包括項目定位、規劃設計、整體營銷方案的制定、戶型調整、價格體系的制定,推廣方案的制定,促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額人力物力,為該項目提供了核心的營銷技術經驗。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時,將所有客戶資源轉交給乙方,包括甲方總經理及公司人員介紹的客戶資源,不論有沒有在乙方處進行來電來訪登記的成交后,均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并由乙方進行全程跟蹤銷售服務,如果折后價格若低于銷售均價,則不計入對乙方均價及溢價的考核標準,如果折后價格若高于銷售均價,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筆成交額的傭金提成,并據實結算溢價部分。
5.2、關于團購客戶(購買50套以上的客戶)的約定:乙方公司將利用獨有的人際渠道,針對各單位及各公司恰談團購事宜,團購客戶按照銷售額的1.3%計提傭金,并根據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合同約定均價部分結算溢價,乙方按照超額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銷售權,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及不提取銷售提成和溢價分成,甲方提供具體房號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代理定金拾萬元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代理誠意的基礎,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三個月由甲方返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但未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是名譽損失,受損害一方可對過失方進行書提醒和警告,責成其糾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單方擅自終止執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相應費用、損害項目形象、抹去不正當利益等),受損害一方除保留繼續執行本合同的權利外,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銷售完成并結清全部營銷代理費用為止。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7.3、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則視為違約,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7.4、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并經雙方同意后予以補充或修改,補充協議在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