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6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仔細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和履約能力,避免相對方惡意欺詐或無力履行合同而導致損失。
在簽約前應保留對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盡量通過工商部門查詢了解其真實情況,還可以通過電話、網絡查詢,最好親自上門察看一下,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的資格、信用狀況、留意對方的營業執照是否年檢,是否是假執照、單位經營(辦公)場所和登記的是否一致,股東構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記錄,要求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來判斷經營狀況等。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風險提示:
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應合法,且能充分保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利條款。根據合同雙方力量的對比,盡可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合同條款,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的一邊倒的合同。仔細審核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力求用語準確、清晰、避免歧義,嚴防筆誤、涂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訂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購范圍:
乙方委托代理采購范圍為:
代理采購總信用額度為:
二、貨款、代理費用、資金占用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方法:
1、貨款:以乙方向供貨商實際支付采購金額為準;
2、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起計算,單筆支付金額賬期最長不超過____天;
3、資金占用費及支付時間:為乙方向供應商實際支付采購金額的____%(按年計算),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按月計算利息(不足____月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貨款時一并支付。
4、相關費用及支付時間:因代理采購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貨物進口稅費、報關費、提貨費、保險費、運輸費、其他雜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發生相關費用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如由乙方墊付的,甲方應在乙方墊付后____日內將相關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棱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約定乙方在收貨后一次性付清款項,此約定只有始期,即收貨,無終期,即到底是收貨后當日當時支付款項,還是收貨后____日兩日____日內付清應該有明確的始期和終期。
三、支付要求和結算方法: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采購合同要求,在____日內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支付貨款,進行采購;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支付貨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購貨合同、采購清單、發票等;
3、甲方應在賬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額貨款和資金利息;
4、發票開具:乙方每月根據甲方回款情況開具發票(發票金額含代理費用和資金占用費、資金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貨權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前,相應金額的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后,貨權自動轉移給甲方。
五、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以乙方的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甲方接受該購銷合同所有條款,乙方僅負責接收委托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在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內支付貨款,以及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轉移貨權,其他具體合同履行內容只對甲方負有協助義務,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2、在甲方未按協議向乙方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前,乙方保留相應貨物的所有權。
3、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購銷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對貨物的處臵權,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處理供貨方在品質、價格、運輸、裝卸、倉儲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承擔相應風險。
5、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補救措施。如甲方書面要求索賠的,乙方應根據其合同,積極協助甲方對外索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乙方書面通知將相關費用劃至乙方賬戶。若甲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則甲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乙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6、若甲方發生未償付所欠的款項等違約事項,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中的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托采購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所委托采購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及資金利息,或其它有關費用。
3、甲方自行與供應商商定品種、規格、質量、價格、運輸、裝卸等事宜,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內容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甲方均承擔相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4、甲方有義務要求供應商按約供貨,并承擔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少發貨物及貨物質量問題、貨物價格變化、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風險,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與本合同不符產生的責任后果與乙方無關,同時甲方不得以此拒絕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如同時造成乙方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無條件賠償,否則即為甲方違約。
5、對供應商資信負責,承擔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供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的權利。
6、若乙方發現甲方或供貨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資金或有其他欺騙嫌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貨款、資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同時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損失,并與供貨方一起對乙方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通常違約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責任中是否包括預期利潤,可以綜合交易的實際的情況,約定違約方違約時須賠償守約方的預期利潤,約定的預期利潤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時,守約方只能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經濟損失的一種,既主張違約金又主張賠償損失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六、違約責任
甲方在賬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甲方每逾期____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額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違約行為或應付款項未付,乙方有權將本合同下貨物直接抵扣或處臵或暫停交付,并有權決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終止或解除,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
授權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__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1、根據《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并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注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于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注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注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注冊不予批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系至注冊*發文不予注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注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余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 有限公司
代建方: 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云南省平級預算內投資建設公益性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x市財政性投資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代建制實施辦法(試行)》,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方與代建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以以上項目批準的投資概算扣除征地、拆遷費為準。
建設地點:
建設內容:建筑、安裝等工程,以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為準。
二、委托方職責
1、負責完成土地使用權的報批和建設條件的落實,協調與各相關部門的關系,負責開工項目前期的一切合法合規性手續的辦理及報批。
2、負責完成項目資金的落實。并對代建項目招投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
3、因委托方土地報件和建設條件的落實及資金撥付不及時、不到位而致使工期延長、投資額增加或其他經濟損失的,代建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委托授權代建方與代建項目業主單位就各項目日常建設中有關問題、使用功能、規模調整等有關問題進行銜接,委托授權代建方按照國家及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與項目業主單位進行工作對接。
三、代建方職責:
1、代委托方在代建項目建設期代為履行項目法人職責;代委托方履行原由 有限公司與各項目業主方簽訂的代建合同直至竣工驗收并移交,對項目業主方負責。
2、參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修改工作,組織開展施工圖設計及送審,開工報告送審;
3、負責與建設相關部門(如供水、煤氣、電力、電信等)的協調工作,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礦產壓覆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文物調查,施工期水保監測等項目報批前期工作;
4、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5、組織開展施工、監理、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以及施工、監理合同的談判、簽定;
6、負責工程實施階段的管理,審核、簽證工程進度報表及提出進度撥款意見,工程保修階段的組織處理工作,工程結算及外部審計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對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
7、編制工程決算報告,負責項目竣工及有關技術資料的整理匯編;
8、其他負責項目各類政府批文的申報、領取等工作。
9、除項目業主要求外,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
10、因代建人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額增加或其他經濟損失的,代建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投資為準,扣除征地與拆遷費用。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代建管理期限:各項工程合同工期加缺陷責任期365日歷天。
五、建設項目管理費
按建設項目管理費的計取,以 年 月 日為起始點,按完成投資比例的 %計取。其中委托方提取建設項目管理費的 %;代建方提取建設項目管理費的 %。管理費決算以各項目批準的投資概算扣除征地、拆遷費為準進行計算多退少補包干使用。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合同;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以上述排列次序的規定為準。
七、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八、委托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第二條委托方職責為代建方提供項目建設的條件。
九、代建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執壹份,代建方執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委托方:(簽章) 代建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委、市政府__年通車目標要求或文件精神,__線將__年建成通車。受北京__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地鐵__線工程的建設管理任務。__人民政府作為__線工程在該區域內的征占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乙方北京市__區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是__區人民政府針對地鐵建設的征(占)地、拆遷工作的領導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占地、拆遷工作,根據市規劃委批準的用地范圍,完成占地、拆遷工作。根據京發改[20__]2335號文件,地鐵車站和區間的占地、拆遷費按市、區兩級分擔原則,由地鐵項目公司和相關區縣各承擔50%,車輛基地的征地、拆遷資金由地鐵項目公司全部負擔。為保證征占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研究協商,就地征占地拆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征(占)地范圍及拆遷費用的確定
1、征(占)地(含臨時占地和占用現狀市政道路以外的空地)、拆遷范圍以市規劃委批準的《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為準,征占地、拆遷數量以入戶調查核定的結果為準。初步估算為拆遷面積為 平方米,臨時占地 平方米。
2、征地費標準暫估為 元/平方米、臨時占地費 萬元/畝.年、拆遷費用標準 元/平方米;以此標準,本協議金額估算為 元。甲乙雙方各承擔50%計 元。
3、征(占)地、拆遷數量亦或是征(占)地、拆遷費用標準以及最終的征(占)地、拆遷費用總金額,甲乙雙方均無條件接受政府審計或財政評審的最終審核結果。
二、以乙方為主組建拆遷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在__區轄區內的占地、拆遷工作。
三、乙方合規合法的選擇拆遷公司、拆除公司、評估公司等中介服務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在拆遷管理機構的統一安排下,開展拆遷等服務工作,同時提供相關的各種數據、表格、資料。中介服務機構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政府延伸審計工作。
四、征(占)地、拆遷資金的支付與管理:
1、地鐵__線工程__站,經初步估算占地面積約 平米、拆遷面積約 平方米,占地、拆遷及地上物補償款約為 萬元,甲方承擔 %計 萬元整(大寫: 元整)。
2、本協議簽訂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應擔負的征(占)地、拆遷費用的50%,即 元;當拆遷工作進行到 %(或本協議約定的關鍵拆遷點完成后),甲方支付其承擔的拆遷資金的80%;當征(占)地、拆遷工作全部完成,甲方以政府審計(或財政評審)結果為準,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征(占)地、
拆遷尾款。
3、乙方應隨同本協議,開設專用的征(占)地、拆遷專用帳戶,專項核算。并負責協調拆遷資金所存入銀行與甲方、投資方或政府審計方簽訂帳戶監管協議,便于甲方、投資方或政府審計方隨時調取銀行對帳單,對乙方配套資金到位情況、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管。
五、涉及使用拆遷資金的軌道拆遷項目,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基本建設財會會計制度和政府投資項目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的管理規定。
甲乙雙方均無條件接受政府審計(財政評審)對本協議的審計決定書,補足或退還多支付的征(占)地、拆遷工程款。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
1)
2)
3)
4)
果。
5)
6) 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征、占地及拆遷款支付給乙方。 配合乙方解決軍產、中央產、宗教產、市屬單位等特殊落實甲方應擔負的拆遷資金。 辦理規劃、用地、拆遷手續。 提供拆遷四至范圍及樁位、測點。 認證拆遷范圍,與乙方共同核實拆遷數量、審核評估結難點問題。
7) 接收拆遷后的現場及與乙方共同接收拆遷資料。
(二) 乙方:
1)
2) 落實乙方應擔負的拆遷資金 按本協議確定的范圍、時間和標準完成全部占地、拆遷 , 向甲方交付拆遷后的場地,辦理交接手續。
3)
4)
5) 與甲方共同核實拆遷數量,審校評估結果。 拆遷完成后與甲方共同接收完整的拆遷資料。 解決拆遷工作中的擾民、民擾問題,處理拆遷工作中的遺留問題,負責解釋被拆遷單位、居民提出的問題。
6) 監督管理評估公司、拆遷公司、拆除公司的現場安全、環保工作、負責與市有關部門簽訂環保、環衛協議書,組織拆遷范圍內的水、電關止工作。
7) 配合甲方及審計部門的資金過程監管、審計,并及時落實監管與審計結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拆遷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或產生糾紛,雙方協商簽訂有關協議書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共同遵守或請市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正本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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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后轉正定級;
2、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
3、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4、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等考試報名、評審材料申報;
5、代辦社會保險;
6、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掛靠;
7、集體戶口落戶;
8、出國(出境)政審;
9、出具檔案材料證明;
10、有關人事政策咨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元/年,乙方應在每年合同屆滿前一月付清當年費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費,甲方有權暫停服務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及滯納金之日。
(三)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辦理轉檔,未經個人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四)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資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辦理委托人事代理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資料,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余下的檔費作為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委托甲方的各類單項人事代理服務,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托辦理代理項目時必須攜帶合同書與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必須出具由乙方簽字蓋章的委托書與乙方的身份證原件。
(四)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和賠償要求。
(五)乙方工作單位或聯系電話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變更情況而導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20--年-月到20--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c)財務管理咨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賬;
(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不同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元 ,季付¥元,年付¥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周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后,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為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后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并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并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并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并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系、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為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叁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后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為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后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第一次開庭后(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并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托人無法否認為標準),則視為部分勝訴,盡管也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為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并收回錢物,屬于委托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并可合理地認為委托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會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范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服務費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于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系,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系。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繼續合作,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注冊海外公司法律事務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冊 香港 地區的海外公司。擬注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為:
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該公司注冊資金為港幣 萬元;
股東為:1、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系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系地址為:
董事為:1、 身份證號碼: ,
聯系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
聯系地址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費為甲方提供注冊地公司名稱預查服務。自乙方收到甲方簽署的全部相關文件且收到相應費用(所有轉賬、匯款、支票均以到帳為準)起十五個 工作日之內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冊服務。
三、注冊及代理費為港幣 元,實際開支費港幣元。上述費用包括注冊地政府實收費用、文書制作費用、原子印章及鋼印費、郵寄費用,以及注冊后第一年的注冊地址、注冊秘書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超過壹萬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納千分之一的厘印稅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上述費用如用人民幣支付,則按照港幣:人民幣=1:1.08確定匯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
四、乙方應按期為甲方辦完注冊公司業務,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注冊后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托,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本委托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幫助推銷________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與 案第 審人的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到 人民法院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隱私或商業秘密。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代理權限:陳述案情、進行辯論、撤回起訴、變更、放棄部份請求、作出和解承諾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項目應該劃除)。
六、參照律師收費有關規定,并經雙方自愿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代理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及辦案雜費。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辦案雜費人民幣元。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即時付清上述費用。如甲方不能按約定交付律師費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風險代理。雙方約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再行協議。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審終結(包括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會見犯罪嫌疑人; [20__] 川興所刑字第 號
□ 5、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
料
(三)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代理費: 元;
2、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協議第四條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2、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元,余款于本案一審審結之日交納。
3、其它方式:
六、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服務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部份或全部退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查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1、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項目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標的物及委托銷售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托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文件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持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托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制作,媒體廣告、售樓處布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并發放銷售傭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于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托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于委托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后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委托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委托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受托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委托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托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技術的委托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托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為: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干。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干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后經費出現結余時,結余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并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余時,乙方應將結余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匯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并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后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托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托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托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托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托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托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努力,并且該領域專家認為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于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范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范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乙方。但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準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托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于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托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托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委托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托開發合同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托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后,由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是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并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托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認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為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托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并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