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運代理合同(通用19篇)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就蘇州甲乙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的進出口貿易的貨運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并簽訂下列協議:
1. 甲方義務與責任:
1.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出口貨運代理;
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進出口委托書,以便乙方訂取艙位,同時甲方應在報關前及時將貨物及相關單證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倉庫;貨物如需由乙方提貨,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擔相應的提貨費用;甲方應及時提供書面進出口報關委托書及相關單證以利乙方及時完成進出口報關。
1.3甲方應盡一切可能準時提供內容完整、準確的報關所需的文件、單證、貨品以利于乙方的進出口報關,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導致貨物無法如期登機上船出口或無法正常進口,一切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1.4甲方應確認所提供的文件、單證、貨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律法規所許可,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定必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明的貨物的出口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明,否則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1.5甲方應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完全符合倉儲保管和運輸要求的包裝,否則應對在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由于貨物包裝的原因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責任;
1.6乙方在提貨、報關和運輸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和困難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1.7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在處理甲方貨物過程中所產生的進出口相關費用。
2. 乙方義務與責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承擔甲方委托貨物的進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員對由于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的義務;
2.3乙方應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規范措施,以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貨物于陸上運輸、倉儲、搬運的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貨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誤或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并協助解決。
2.4乙方需及時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艙位,安排出口報關并與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獲準出口的貨物。
2.5如果是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安排出口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清關及派送工作,非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做好貨物交接工作。
2.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進出口貨物后所需的提單(提單開船后24小時)、退單(上海清關報關后30天之內,轉關報關14天之內,特殊單證特殊處理)。
3. 費用及結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協議所附報價單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3.2 乙方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應在下個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結算清單及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請款單后的60日內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權進行扣單處理,并保留才取進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墊付的稅金及到付運費,原則上不墊付,若墊付稅金及到付運費,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單證三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支付給乙方。
4. 修改與補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經雙方各自授權的代表正式簽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需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5. 生效與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到期后若雙方無終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將自動延長1年;
5.3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該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7. 附件:
委托費用表(報價表)
甲方: 乙方: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2
協議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 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
2、數量:
3、質量:
4、規格: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 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 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 合同號為__________, 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托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后,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并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搜集證據,并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委托方:(蓋章) 代理方:(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 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須于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 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 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 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 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 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 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 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 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須于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 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 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 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 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 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 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 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就蘇州甲乙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的進出口貿易的貨運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并簽訂下列協議:
1. 甲方義務與責任:
1.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出口貨運代理;
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進出口委托書,以便乙方訂取艙位,同時甲方應在報關前及時將貨物及相關單證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倉庫;貨物如需由乙方提貨,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擔相應的提貨費用;甲方應及時提供書面進出口報關委托書及相關單證以利乙方及時完成進出口報關。
1.3甲方應盡一切可能準時提供內容完整、準確的報關所需的文件、單證、貨品以利于乙方的進出口報關,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導致貨物無法如期登機上船出口或無法正常進口,一切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1.4甲方應確認所提供的文件、單證、貨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律法規所許可,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定必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明的貨物的出口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明,否則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1.5甲方應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完全符合倉儲保管和運輸要求的包裝,否則應對在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由于貨物包裝的原因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責任;
1.6乙方在提貨、報關和運輸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和困難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1.7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在處理甲方貨物過程中所產生的進出口相關費用。
2. 乙方義務與責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承擔甲方委托貨物的進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員對由于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的義務;
2.3乙方應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規范措施,以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貨物于陸上運輸、倉儲、搬運的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貨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誤或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并協助解決。
2.4乙方需及時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艙位,安排出口報關并與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獲準出口的貨物。
2.5如果是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安排出口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清關及派送工作,非門到門服務,乙方應負責做好貨物交接工作。
2.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進出口貨物后所需的提單(提單開船后24小時)、退單(上海清關報關后30天之內,轉關報關14天之內,特殊單證特殊處理)。
3. 費用及結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協議所附報價單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3.2 乙方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應在下個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結算清單及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請款單后的 60日內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權進行扣單處理,并保留才取進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墊付的稅金及到付運費,原則上不墊付,若墊付稅金及到付運費,甲方在收到相關費用單證三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支付給乙方。
4. 修改與補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經雙方各自授權的代表正式簽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需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5. 生效與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到期后若雙方無終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將自動延長1年;
5.3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該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7. 附件:
委托費用表(報價表)
甲方: 乙方:蘇州大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等相關信息。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數據。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后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運的每票貨物后: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發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具發票,并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復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于收到發票后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于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后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戶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等相關信息。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數據。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后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運的每票貨物后: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發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具發票,并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復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于收到發票后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于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后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戶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關,報驗,單據傳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據甲方的指示,為甲方辦理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進出口報關,報驗;送貨;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業務。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3.單據的傳遞
(1)報關單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甲方負責在貨物到達當天或前1天將流轉單及報關,報驗所需的單據交至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關,報驗手續。
(2)送貨單據:甲方委托乙方送貨,甲方負責將運輸地址,聯系人及電話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負責派車并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3)更改單據:對于任何更改,甲方須在報驗,報關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產生的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結算
乙方會根據甲方需要給甲方墊付稅款,墊付稅款限額為_________元,超過墊付限額,乙方向甲方出具稅款墊付見證性材料等必須的資料并經甲方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墊付稅款。
運費及報關費用(具體收費比率或標準將在本協議附件中予以約定)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將帳單明細用電子文檔交給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帳單明細及相應見證性材料后,審核期限為_________天,甲方應在費用審核無誤后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書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項的利息作為違約金,但甲方支付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未付款項的1%。
甲方除按本條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費用或款項。
三、報關服務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專人、專車服務。
2.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限時服務,其中包括通關速度限時,結匯報關單和送貨通知單的返回限時。異地的限時通關速度為5天,青島地區的限時通關速度為3天,限時通關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報關單據應當準確無誤,若因單據本身有誤而造成的報關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若因報關單據問題而影響通關速度,乙方概不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報關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會在貨物正式通關完畢到海關簽發結匯報關單的_________天內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_________天);送貨通知單應在送貨完畢,倉庫保管員在送貨通知單上全部簽字確認后5個工作日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_________天),不簽,送貨通知單打印有誤或先送貨后補單的情況除外。但乙方應當將此種情形及時告知甲方,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4.送貨時貨物包裝異常,數量出現短缺,或者送貨通知單的簽收出現異常,乙方應于第一時間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若乙方未第一時間反饋甲方,出現貨損化差損失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抵甲方并經甲方接受前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運貨物的則乙方應對第三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到門送貨服務,乙方會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時送貨上門,甲方負責安排留人接貨,卸貨。乙方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甲方約定地點,每逾期一天,按貨物運費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代理安排運輸的過程中,如因乙方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并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7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復制。
5.盡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七、保密
1.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情報,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復制,留存。
2.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中止,本條款均有效,乙方若違反本條之規定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的或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對本協議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9
合同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后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為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臨清市汽車四隊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跟據《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執行本合同
一、車輛及經營權
1、乙方自愿將其自購車輛申請注冊登記為甲方公司,乙方經營自負虧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車輛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值 萬元、購于20xx年1月14日,主車噸位 噸。
3、乙方因發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務費不可減免,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完全由乙方負擔。
二、合同期限及費用交納:
1合同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1月14日起至20xx年1月13日止。
2、合同期間按照先交款后營運的原則,乙方必須按月按時上交,甲方代理服務費均由乙方負擔,逾期不交按每日5%支付滯納金。
3、本合同車輛每月繳納管理費合計壹佰伍拾元,由甲方代辦代理上交有關部門。
4、因乙方的停車、修車、事故原因不減免管理費。
三、車輛保險:
1、乙方(車主)對所營運車輛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辦理強制險以及第三責任基本險為附加險,其投保費用完全由乙方(車主)負擔,甲方同意辦理保險,保險單由甲方保管。甲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交通事故當事人與甲方無任何法律關系。
2、乙方投保車輛保險期屆滿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額保險費續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貨運車輛實行《合同運輸》,合同中須載明承運人為乙方。如發生貨損、貨差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4、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運輸糾紛,甲方免費提供法律咨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和合同約定對乙方的車輛營運行使監督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車輛按規定強制保養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掛牌、落戶、報停等手續,協助乙方辦理。
3、車輛駕駛員的年檢、年審、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營運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按時代收代繳乙方應交的管理費、工商管理費、稅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運輸票證、二級維護保養等,完全由乙方承擔費用。
6、甲方組織乙方人員崗位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安全學習、傳達交通部門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依法經營,接受和服從甲方的服務和管理。
2、乙方車輛必須投強制保險,以及車險第三者責任險和附加險的全額保險。(三者責任險需20萬元以上)
3、乙方第月29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規費、稅金和甲方代理服務費,逾期每日按5%收取滯納金。
4、甲方不得無償使用乙方車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公務用車。
5、乙方違法營運,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暫扣乙方車輛及相關手續,期間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負擔。
6、乙方車輛轉讓時,提前5日告知甲方,并辦理轉戶手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乙方承擔永久性責任。
7、乙方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按時參加車輛一切證件手續的年檢、年審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8、車輛事故報廢和車輛使用年限到期報廢,乙方必須將報廢車輛及一切行車營運手續、牌照交給甲方,并將車輛到指定拆解單位報廢,車管部門注銷,乙方不得擅自解體和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與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終止與解除合同。
2、違約一方,除承擔法律責任外,承擔對方的全額損失,并按損失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和國家政策調整情勢變動及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終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準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稱、證件、標志等,否則,由乙方完全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 方:(簽字)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車 號:
車 型:解放
載 重:
年 月 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報驗、裝箱、拆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空運運費等相關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應的海運、空運運費、包干費及乙方因辦理委托事項而墊付的其他費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全和有效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專門訂艙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和包干費金額和預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別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配額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拆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及相應費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內容不實等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因此而對第三方履行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同意賠償給乙方。
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等與甲方所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預報不構成甲、乙雙方對航班、船舶駛離港、抵港等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雙方辦理有關訂艙事宜等的參考。
七、根據業務的需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空運運費、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前述款項及費用可采用包干費的形式進行結算,也可在包干費外另行結算。甲方同意以雙方確認的金額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與第三方結算完畢作為付款的抗辯。
八、乙方應積極、謹慎、安全地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業務,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對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貨主的原因而在超過截止接單日要求加載貨物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于所委托的運輸方式要求及貨物的特殊屬性。如果甲方的貨物對運輸、儲存、裝卸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委托單上注明。否則,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甲方對委托乙方辦理的事項有更改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可以變更。因變更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具體事項,根據甲方的每票委托書而定,具體每項業務的費用標準和付款方式、期限,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須在每月日前與甲方核對上個月帳單,甲方須在每月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上月發生的所有款項.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義務和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國際相關公約或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十六、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一年 。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帳號:
本著互惠互利、誠信為本之精神,為推動共同發展與友好合作,維護各自權力,經友好協商,上述兩方就有關代理貨物運輸及責任、權力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范圍:
1.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二、甲方責任:
1. 對于本協議項下的貨物運輸,甲方應當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并承擔所規定提供單證、貨物等指責。
2. 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托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3.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附錄二之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于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4. 甲方應對因未能履行附錄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條第二款之責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運氣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負責。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相應操作流程執行。
2. 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托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 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范圍,并保證自覺維護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4. 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咨詢,并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于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果實、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后果負責。
四、結算
1.出口貨物裝船、裝機完畢,乙方簽發提單/運單并開到運雜費清單及飯票。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后,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并換回提單/運單。
2. 進口貨物甲方需在乙方倉庫提貨或乙方送貨時(前)償付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3. 對乙方來出的運雜費帳單甲方若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并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 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系人、電話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帳號:
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范圍: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貨物品名: 數量:
始發地: 目的地:
運輸方式: 運期:
其他服務:□訂艙 □報關 □報檢 □拖車 □倉儲
運、雜費: 付費方式:
二、甲方責任:
1. 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托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2. 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和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于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3. 甲方應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負責。
4.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此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托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 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范圍,并保證自覺維護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 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咨詢,并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于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5.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過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后果負責。
四、結算
1. 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后,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甲方若對乙方開出的運雜費帳單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并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托(簡稱“乙方”),代理托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于收貨人。
(二)、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后,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托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后日內,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后,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并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四)、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給予答復。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后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后,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 %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后,到將貨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并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6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報驗、裝箱、拆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空運運費等相關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應的海運、空運運費、包干費及乙方因辦理委托事項而墊付的其他費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全和有效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專門訂艙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配額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拆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及相應費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內容不實等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因此而對第三方履行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同意賠償給乙方。
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等與甲方所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預報不構成甲、乙雙方對航班、船舶駛離港、抵港等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雙方辦理有關訂艙事宜等的參考。
七、根據業務的需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空運運費、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前述款項及費用可采用包干費的形式進行結算,也可在包干費外另行結算。甲方同意以雙方確認的金額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與第三方結算完畢作為付款的抗辯。
八、乙方應積極、謹慎、安全地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業務,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對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貨主的原因而在超過截止接單日要求加載貨物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于所委托的運輸方式要求及貨物的特殊屬性。如果甲方的貨物對運輸、儲存、裝卸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委托單上注明。否則,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甲方對委托乙方辦理的事項有更改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可以變更。因變更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具體事項,根據甲方的每票委托書而定,具體每項業務的費用標準和付款方式、期限,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與甲方核對上個月帳單,甲方須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上月發生的所有款項.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義務和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國際相關公約或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十六、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一年 。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7
甲 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 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 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送交貨物的空運業務,應及時訂艙、承辦收貨、制單、報檢、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的貨物數量、質量正負微差數值為: 。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的運輸聲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或航空保險的,由于承運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為滅損貨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幣20元。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 小時通知乙方。否則,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后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乙方代發電報通知承運人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正式書面委托,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價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的,按 標準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四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暫扣運費的手段。
第十七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后,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后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為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采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后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并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干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熏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干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后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貨運代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關,報驗,單據傳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據甲方的指示,為甲方辦理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進出口報關,報驗;送貨;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業務。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3.單據的傳遞
(1)報關單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甲方負責在貨物到達當天或前1天將流轉單及報關,報驗所需的單據交至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關,報驗手續。
(2)送貨單據:甲方委托乙方送貨,甲方負責將運輸地址,聯系人及電話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負責派車并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3)更改單據:對于任何更改,甲方須在報驗,報關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產生的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結算
乙方會根據甲方需要給甲方墊付稅款,墊付稅款限額為 元,超過墊付限額,乙方向甲方出具稅款墊付見證性材料等必須的資料并經甲方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墊付稅款。運費及報關費用(具體收費比率或標準將在本協議附件中予以約定)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帳單明細用電子文檔交給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帳單明細及相應見證性材料后,審核期限為 天,甲方應在費用審核無誤后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書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項的利息作為違約金,但甲方支付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未付款項的1%。甲方除按本條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費用或款項。
三、報關服務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專人、專車服務。
2.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提供限時服務,其中包括通關速度限時,結匯報關單和送貨通知單的返回限時。異地的限時通關速度為5天,青島地區的限時通關速度為3天,限時通關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報關單據應當準確無誤,若因單據本身有誤而造成的報關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若因報關單據問題而影響通關速度,乙方概不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報關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會在貨物正式通關完畢到海關簽發結匯報關單的 天內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 天);送貨通知單應在送貨完畢,倉庫保管員在送貨通知單上全部簽字確認后5個工作日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為 天),不簽,送貨通知單打印有誤或先送貨后補單的情況除外。但乙方應當將此種情形及時告知甲方,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4.送貨時貨物包裝異常,數量出現短缺,或者送貨通知單的簽收出現異常,乙方應于第一時間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若乙方未第一時間反饋甲方,出現貨損化差損失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抵甲方并經甲方接受前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運貨物的則乙方應對第三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到門送貨服務,乙方會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時送貨上門,甲方負責安排留人接貨,卸貨。乙方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甲方約定地點,每逾期一天,按貨物運費的 %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代理安排運輸的過程中,如因乙方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并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7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復制。
5.盡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七、保密
1.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情報,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和 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 或復制,留存。
2.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中止,本條款均有效,乙方若違反本條之規定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的或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對本協議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