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代理合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權利
5.1.1對乙方相關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提出要求。
5.1.2有權隨時了解乙方開展工作的狀況和進度,提出要求。
5.1.3對違反協議或對乙方單方有利的事項,有權拒絕執行。
5.1.4可對協議提出書面修改意見,供雙方協商以完善雙方的合作。
5.2義務
5.2.1
5.2.2在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合法的該宗土地使用權屬文件及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證明其真實性的甲方公章)。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項合法手續及文件(復印件加蓋證明其真實性的甲方公章),并為有關手續或文件的辦理,以及對該項目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影響負完全責任。
注:甲方保證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若業主的物業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因開發手續產權問題等原因出現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
5.2.3乙方提出的有關營銷方案及其他需要甲方確認或回復的書面材料,甲方收到后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回復。除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如超出3個工作日而未回復,視為甲方同意。
5.2.4負責在該項目正式開盤以前,辦妥本項目銷售所必需的相關批準文件和手續,并落實為客戶辦理相關的銀行按揭購房事宜及商品房備案手續。
5.2.5按雙方已確定的營銷方案高效率地組織工程實施,保證進度、保證工期,保證該項目按國家規定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房,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
的質量標準(該質量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標準),保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證,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信譽及利益。
5.2.6甲方提供現有銷售大廳及辦公設備供乙方使用。負責銷售中心的建設與裝修及布置,提供完整的房屋銷售場所、樣板意境區、項目模型、售樓資料、環境包裝。辦公設備:電話3部,電腦2臺(配套包月不定時網絡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各1臺;以上所有設備、設施的耗材費、使用費用及辦公區內的水、電等辦公費用由甲方承擔。
5.2.7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用印及購房者預交的購房定金、房款等費用的收取。
5.2.8
5.2.9負責銷售接待中心的保安工作及保安人員費用。
5.2.10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為營銷代理工作提供相關資料;盡一切力量配合乙方,使項目策劃、銷售、得以順利進行。
5.2.11按國家法規政策要求,及時落實物業管理方案。
5.2.12在委托期內,遇向客戶交房,甲方及甲方所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積極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履行為客戶交房義務,以免對乙方的銷售工作構成影響。
5.2.13就本合同所委托事項,向乙方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書。
5.2.14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比例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代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
5.2.15根據客戶合理要求,經甲方同意所作出的必須變更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16甲方對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完全的保密責任,其保密期限為永久。乙方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知曉、且乙方未正式公開的有關乙方的重要信息。
5.2.17甲方對其因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索賠、要求行為、責任和法律程序負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權利
6.1.1按本協議有關約定向甲方收取前期費用、銷售代理傭金及本協議所約定的銷售溢價部分獎勵金額的提取。
6.1.2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資料的配合。
6.2義務
6.2.1按照甲方的需要,負責制定該樓盤策劃、銷售代理方案;建立強有力的團隊,實施銷售代理等工作。在營銷工作中,乙方均以重慶市大澤置業代理有限公司名義進行推廣。
6.2.2執行經甲方確認的廣告宣傳計劃,按計劃統一安排使用宣傳推廣費用。
6.2.3
6.2.4乙方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托權限內辦理委托事務,不得擅自變更甲方的業務要求,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開展工作。
6.2.5乙方提供的所有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6.2.6銷售代理工作
6.2.6.1在協議期內,乙方應指派效益。并負擔其工資、獎金、福利等。
6.2.6.2制訂開盤計劃,并于計劃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6.2.6.3統一管理雙方在銷售現場的工作人員,并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使之符合樓盤形象。
6.2.6.4負擔現場銷售接待中心的電話、飲用水費用。
6.2.6.5負責收取購房戶購房所需的一切資料,負責收取購房戶應交以及為其辦理所有權證所需的全部資料,協助催收購房戶應交的房款及有關各項費用。
6.2.7其他
6.2.7.2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作總結、計劃》、《銷售月報表》。
6.2.7.3乙方應盡全力完成住宅(商鋪)銷售,提出系統的銷售策略建議,并對銷售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
6.2.7.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之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未經甲方書面指定的第三方。
6.2.8根據甲方的要求或認為有必要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代理事務的處理及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可能的結果。本合同終止時,書面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和結果。
6.2.9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完全的保密責任。其保密期限為永久。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乙方知曉、且甲方未正式公開的有關甲方的重要信息。
6.3.0乙方對其因違反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索賠、要求行為、責任和法律程序負責。
第七條 雙方的聲明和保證
除雙方在本協議內所作的其他聲明和保證外,每一方向另一方聲名如下:
7.1享有充分的權利和授權簽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并已為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和公司批準。
7.2本協議構成合法、有效的義務,且該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強制約束力。
7.3 甲方須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工程實施的優良品質、否則,由甲方為此承擔相應責任。
7.4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坑蒙拐騙,不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否則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和協議終止
8.1違約責任
8.1.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因單方違反本協議中各項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除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1.2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傭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項萬分之5滯納金,逾期10天未支付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如甲方要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則合同繼續履行,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百分之十的違約金。若乙方連續二個節點未完成甲方委托的任務,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協議范圍內合作關系。
8.1.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收取購房預訂金、定金、房款及違約金款項。若乙方擅自收取上述款項,應由乙方向甲方退還(交納)所有收取的款項,并承擔實際收取的上述款項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8.1.4本合同簽訂后,如無本合同約定的單方終止合同的情形出現,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終止合同,否則應當給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
8.1.5若因甲方開發資質在申辦過程所導致該合同不能履行,則按該合同8.1.4款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甲方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履行該合同義務同樣有效)。
8.2協議終止的權利
8.2.1倘若發生以以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協議:
● 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其義務長達六(6)個月。
● 由于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致使本協議的執行已在任何實質方面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
● 本協議合作期限約定責任結束。
8.2.2倘若發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單方終止本協議。
8.2.2.1甲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 乙方不按協議規定履行其職責或義務,并且當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其限期履行職責的書面通知后
三十(30)天內,仍不改正的情況下。
8.2.2.2乙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 依本協議約定甲方不按期提供相關資料,并且在乙方發出缺陷清單后三十(30)日內,仍未補齊。
● 甲方不執行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拖延支付相關費用達20日。
● 乙方向甲方遞交營銷方案及重要工作函件7日內未得到答復。
8.2.2.3甲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 依本協議約定乙方連續兩個節點均未完成任務。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客戶亂承諾,導致客戶投訴,經甲方指正后仍不予糾正,累計達
三次,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外,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自身責任(包括亂承諾)導致訴訟糾紛,由乙方完成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及敗訴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名譽的損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擔。
8.3協議期限屆滿
倘若甲方與乙方協議期限屆滿后繼續委托他方代理,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相關協議另行協商制定。
8.4協議的終止
在本協議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協議,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協議后的有關事宜,并按本協議第8.5條結清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協議一旦終止,雙方的合作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8.5協議終止時的手續
8.5.1按照本協議規定提前終止協議,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雙方對已履行部分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8.5.2當協議屆滿或終止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8.5.2.1乙方應立即將持有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客戶資料或其他文件交還給甲方。
8.5.2.2按照本協議規定,甲方應于終止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將傭金(按第四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8.6協議的變更
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附則
9.1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為有效
9.1.1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9.1.2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真文本。
9.1.3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收、簽發或簽署意見的文本、方案、函件、圖件等文本(原件)。(甲方授權 ),(乙方授權 )
9.2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的以下方式為有效交付
9.2.1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簽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為簽收代表;乙方指定 為簽收代表)。
9.2.2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接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傳真號
為 ;乙方指定的傳真號為: )。
9.2.3甲、乙雙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傳真機號發生變化,應在變化前的三個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9.3“全程營銷代理商”名義。
9.4 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根據需要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份事項(僅限市調、廣告、方案)委托給第三方專業公司。
9.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7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各執兩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律師:
經辦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 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律師: 經辦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
房地產項目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辦公地址: 郵編: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辦公地址: 郵編: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需要,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營銷策劃本項目,并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鑒于甲方系《 》(暫定名)項目(以下稱本項目)的合法開發建設單位,本項目位于 區 路 號,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計 套。除非另有特別約定,本合同所有面積和技術指標最終以實測面積為準。
第一條:乙方責任
(一)、乙方全面負責銷售房屋的行銷企劃和銷售策略的制定和執行。乙方策劃設計的廣告、海報和樓書等對外發布的內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負責發包制作發布。
(二)、乙方自行承擔本公司銷售人員的薪資福利。
(三)、乙方負責預售合同的按時簽訂和貸款合同的抄寫工作,負責收齊客戶貸款所需全部資料送達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向購房者作出任何承諾。在銷售期間,嚴格按照市房地局網上銷售規定,不得違規銷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如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對購房人的知情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應依法維護,不得侵犯。
(六)、乙方應具備銷售代理合法資質,并提供銷售代理合法資質的相關文字資料于甲方備案,乙方向甲方保證不會發生因乙方的原因導致不能代理銷售的情況。
第二條: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對委托出售之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且產權清楚,并依約配合交房,否則,由此給買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甲方承諾有權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策劃本項目,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三)、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四)、在委托期間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委托部分銷售代理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價格,當作為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現場收款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壹名。
(七)、本項目之廣告費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樓中心廣告布置、樓書、DM等一切銷售道具之費用,費用預計為總銷售額之。
(八)、甲方免費提供經裝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樓接待場地,并承擔銷售現場的各預算費用包括網上銷售設備、寬帶費用、水電費、電話費及其他辦公費用。
第三條:委托價格
(一)、委托產權價格均價人民幣 元/㎡。
(二)、一房一價單價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證上述均價,一房一價表經雙方蓋章確認,作雙方結算溢價之依據(實際房源成交價格對應一房一價表,超出部分稱為溢價)。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銷售價格不得低于上述約定。
第四條:委托期限和開盤
(一)、銷售期限
本項目銷售期限于網上開通并以甲方書面通知可簽預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許可證 個月止。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延長合同期限。
(二)、開盤條件
銷售物業的正式開盤有待于下列條件的同時成熟:
(a) 甲方已取得銷售物業的預售許可證。
(b) 售樓處已按雙方確認的標準完成了裝修布置。
(c) 樣板房已裝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 雙方已經確定全部房源的銷售價格。
(三)、銷售指標
每期房源開盤銷售期限內乙方應合計成功銷售可售建筑面積的 %以上。
第五條:建材設備及工程建設進度
甲方同意本項目在銷售中向客戶承諾的建材設備、裝修標準及工程建設進度(見附件)。
第六條:樓款之收取
甲方負責銷售物業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向購房者收取任何錢款。甲方在銷售現場設專人負責收取房款,開具收據或發票,乙方協助辦理上述事項。乙方已與購房者草簽的買賣合同,須經甲方專職人員審核批準后蓋章,開具購房發票。甲方應在開盤前與銀行簽訂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貸款應解入甲方在按揭銀行開設的專戶(以下簡稱按揭帳戶)。
第七條:傭金計算方式
(一)、甲、乙雙方商定,傭金結算底價為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以補充協議為準,按成交價之 %支付傭金,作為乙方廣告企劃費及營銷代理傭金;超底價部分 : 分成,即甲方 %,乙方 %。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價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戶,并已書面約定成交價,通過關系甲方給客戶折扣,并致低于底價成交,甲方應按底價考核,并按成交價 %支付傭金,無溢價分成。
(三)、甲方客戶低于一房一價底價成交的,按成交金額之 %給付乙方傭金。
(四)、客戶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違約金雙方各50%分成。
(五)、客戶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內預交定金,雖預(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簽訂,按 %支付傭金。
第八條:傭金支付方式
(一)、客戶簽定預(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戶貸款資料初審通過后即可結算傭金,傭金每月結算一次(每次按 %結算,其余銷售指標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傭金請款明細,甲方應在五日內核準并結清上月傭金,每延誤一日按萬分之三每日支付滯納金。
(二)、傭金款之支付應以人民幣為準(外幣以國家當日牌價算)。
第九條:經甲方與客戶簽定預(出)售合同后,雙方以所定之合同內容相互負責,與乙方無涉。
第十條:通知與聯絡
甲乙雙方確定的聯絡地址為:甲方地址: 甲方郵編: 乙方地址: 乙方郵編:
上述地址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如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原聯系地址仍視為有效的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郵寄函件的,發出后第五日視為送
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扣除未付傭金及溢價(即總額之 %)。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當上海市或本項目現場發生非雙方責任而導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雙方應即時協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雙方的損失不再擴大。否則,擴大的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
如果雙方之間發生了關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類別的爭端,經雙方反復協商仍無法達成友好解決時,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約定辦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四條:變更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立補充合同;當本合同有關條款須修改時,雙方亦可另行簽訂變更合同。
(二)、補充合同、變更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附則
(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增減條款,均應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