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代理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委托咨詢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且無權屬糾紛:
2、甲方從乙方獲取證書之后需及時將應付款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委托咨詢服務費用
1、乙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后,乙方按每件軟件著作權登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共 件,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該費用包含辦理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官費);
2、付款方式:在甲方拿到證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項目咨詢和服務費用按件支付,支付金額(人民幣)=證書件數* 元/件。
3、結算方式:經雙方商定采用對公轉賬方式付款,乙方提供本咨詢服務應收 款項的服務發票。(注: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乙方完成委托咨詢和服務事項后,本協議終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賠償;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賠償;
2、乙方無正當理由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的,甲方有權保留追加賠償的權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導致業務延誤的,雙方同意業務繼續進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因上述原因導致業務無法繼續辦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關條件原因導致沒有繼續辦理必要的,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前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票據報賬的形式)。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條款的變更
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對方同意,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方生效,否則相對方將不予承認變更后的協議。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蓋章之日起,到甲方拿到證書并支付合同金額給乙方為止。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在甲方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結代理事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協商順延期限。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日期:
年 月開戶行: 戶名:*有限公司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
軟件著作權代理合同范文三
委 托 人(甲方):
被委托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提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相關軟件信息如下:
經雙方約定,乙方代理甲方提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繳納申請費用,領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順利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要的一切必要資料和支持。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辦理相關委托事項,并及時反饋委托事項辦理進展。
3.乙方對于甲方因委托事項提供的任何資料和信息有永久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與委托事項無關的第三方泄露。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申請的全部資料后,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開始辦理委托事項,于登記機關受理之日起 35個工作日將證書交付甲方,如遇特殊情況,辦理時間將順時推遲。
四、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當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登記機關變更相關規定或登記機關延誤辦理的,雙方同意業務繼續進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還;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代理費。
五、代理費用
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于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支付,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前有權不履行相應責任。費用交付的方式為:
□現金 □轉帳 □支票
開戶銀行:
開 戶 名:
帳 號:
六、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當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