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合同
4.支付條件
1)客戶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購房的,則客戶全額支付首期款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即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2)客戶采用按揭方式購房的,則客戶全額支付首期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交齊按揭資料后,即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3)客戶采用上述方式購房,雖未繳足首期款,但甲方同意與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亦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4)甲方擅自銷售或委托他人銷售該項目房產的,則乙方自知道該情形之日起即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支付該房產的代理費用。
5)客戶于本合同履行期內已支付購房訂金或定金,并于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一百八十日內符合上述條件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十條:沒收客戶款項
1.沒收客戶款項,應首先用于因沒收該款項而產生的法律訴訟費用,剩余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
2.甲方應自沒收該款項的紛爭結束后、于最近一次支付代理費用時,將乙方應得部分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廣告促銷費用
1.甲方須為該項目投入促銷費用(該費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各種媒體廣告的策劃、制作、發布費,各種宣傳材料、銷售資料印刷費、沙盤制作費等),總額應不少于該項目總銷售金額(即:各房產底價金額之和)的1.0%。廣告促銷費用使用計劃(即:該費用的投放方向、頻率及進度),由乙方向甲方上報,經甲方批準后實施。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上報計劃后兩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回復,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支付廣告促銷費用。
2.甲方應自行負責售樓處及樣品房的搭建、租賃、設計、裝修等事宜。由此支出的費用應不計入廣告促銷費用。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廣告設計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
2.甲方應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
3.甲方應自行負責售樓處及樣品房的搭建、租賃、設計、裝修等事宜,并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裝飾工程,在售樓處內配備傳真、電話、音響、復印機、辦公桌椅、飲水器等辦公設備,并將該售樓處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應自行承擔并按時支付該項目一切廣告促銷費用及售樓處水、電、保安及花草養護費用。
6.甲方應于該項目開盤前將《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范本(應加蓋甲方公章)提供給乙方。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或自取得文件之日起 日內,將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約定之文件提交乙方。
8.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取得該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并與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確保該項目可以8成20xx年的按揭條件對外銷售。
9.甲方應按施工進度表及該項目審批后的總平圖施工。
10.甲方應支持乙方與甲方各部門之間的相互溝通,包括工程、設計等。
11.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甲方應附上售樓書中明示的建材配備、樓宇配套及明示《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12.甲方應確保其委托乙方銷售之房產不存在任何違法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影響乙方銷售的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或租賃的情形)。
13.甲方不得自行或擅自委托他人銷售該項目房產。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期足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
2.乙方有權取得甲方所有項目信息包括最新資訊等,向甲方索要更新的相關基本資料,以利于乙方適時做出最佳項目應對策略,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對其參與設計或制作的、與該項目推廣宣傳有關的平面廣告享有署名權。
4.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提供營銷策劃服務。
5.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完成代理銷售目標。
6.乙方應按時提交各種報告。
7.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統籌,及時對該項目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困難向甲方發出預警,并提出解決方案。
8.乙方應隨時向甲方匯報項目工作進展,按照雙方約定時間提交階段性工作成果。根據客觀情況,確須發生變更時,應向甲方匯報,并征得甲方同意。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經濟和民事活動。
10.乙方應自行承擔售樓處人員的服裝費用及工資獎金。
11.乙方不得向客戶作擴大宣傳。
12.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任何款項及物品。
1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客戶簽署任何文件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 若甲方出現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逾期支付策劃銷售代理費用及溢價分成及沒收客戶款項、委托他人銷售該項目房產、延期施工、中途停工、擅自提高銷售底價、擅自改變規劃設計、其他違約行為阻礙乙方銷售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實際履行本合同、賠償因上述原因阻礙銷售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業績考核期限;若甲方因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甲方無委托權限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向乙方結清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80萬元。
2. 若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若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合同解除前發生的策劃銷售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溢價分成,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80 萬元。
3. 若乙方在各階段延展期內仍無法完成該階段銷售目標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保留的代理費。甲方應于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5日內與乙方結清基本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乙方應于結清上述費用后3日內撤離售樓處。
4. 因出現本條第1至3款所列情形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權憑客戶簽署的《認購書》與甲方按照合同第十條第1款第1)項約定比例結算策劃銷售代理費用,而不受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之付款條件及方式的約束。
5.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權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時間段內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要求相應變更合同條款;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并且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可證明發生不可抗力的書面材料。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異議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事項
1.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2.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在本合同中所填寫的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必須于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書面文件的送達可采用特快專遞的形式,相關書面文件自按對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地址寄出之日起滿7日即視為送達;如果書面文件直接送達對方,則對方簽收時間即為送達時間。
4.甲、乙雙方均應簽收相互間往來的書面文件,一方采用郵寄方式送達書面文件的,另一方若持有異議應于該書面文件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否則即視為對該書面文件的內容予以認可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獨家代理商的身份為 項目(以下簡稱
第一條:項目概況
1、名 稱:
2、位 置:
3、建筑指標:
4、銷售范圍:
第二條:委托事項
1、營銷策劃
本項目營銷策劃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的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定位、包裝與廣告推廣計劃并進行相關報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建議,為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2、銷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獨家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并管理本項目銷售體,由該銷售體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范圍內產品的全面銷售、招商工作。
第三條:委托期限
本項目營銷策劃、銷售、招商代理期為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中約定的銷售套數面積完成 或以上(以簽約購房合同為依據)。
第四條:工作內容
1、前期營銷策劃
1)針對本項目的規劃要求進行全面的市場調查,并最終形成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項目招商方案。
2)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制訂相關SP活動專案建議(包括展會、咨詢會、新聞發布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
4)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建議(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墻、現場羅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設計建議。
6)提供房交會展場的設計建議。
7)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商標等相關應用設計建議。
8)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建議(包括樓書、宣傳折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志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建議)。
9)負責電臺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建議。
2、銷售及招商代理
1)制訂并提供項目銷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執行銷售及招商階段銷售及招商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體進行銷售及招商工作。
4)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確保建立一支強有力的營銷隊伍。
5)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的實施和落實執行。
6)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周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銷售報表。
7)負責派出銷售人員的工資、傭金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保證本項目的合法開發,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資料復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書面資料:項目背景、有關政府批文、紅線圖及其它資料等。
3)指定專人參與本項目策劃及銷售工作,并負責與乙方進行密切的聯系,加強溝通,為乙方開展本項目工作提供方便。
4)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創意方案以及營銷策略方案,并須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或修改意見。
5)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資料。
6)承擔本項目現場包裝費用:如接待中心、樣板間、工地圍墻之土建、裝修、裝飾布置;承擔本項目宣傳及推廣費用:如軟、硬性廣告、印刷品(包括樓書、宣傳折頁、戶型冊、客戶通訊等)、戶外看板、展會、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各項費用。
7)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并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辦公費用(含電話費)。
8)提供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輔助道具。
9)在正式銷售前,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買家個人購房貸款、并符合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11)因購房、辦證需要甲方提供的證件發生問題,所引起的客戶投訴,由甲方負責。
12)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客戶個人購房貸款、協助客戶服務(處理工程的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有關內容,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服務費用。
14)甲方投入本項目的廣告費,按銷售總額的 %提取使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將參加本項目服務工作的專家組成員名單抄送甲方。
2)乙方項目專案小組配合甲方確定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3)乙方應依進度向甲方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確保雙方保持溝通。
4)乙方在全面負責銷售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銷售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決定為依據。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進行中甲方變更工作指令內容和工作意見,并要求乙方按變更的工作委托內容修改時,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時間,并根據乙方工作強度等酌情補償乙方一定的工時費用。
3、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的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4、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 ,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
5、全部銷售及招商資料及廣告均注明
6、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的通知。
1)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客戶退房申請受理。
5)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的變更。
6)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條件及銷售價格、標準服務費
1、正式開盤應具備下述條件:
1)工程已正式開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
2)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銷售價格
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各期組價方案。在既定價格執行期間,如市場發生變化,銷售價格需要調整時,調整方案需雙方確認后方可執行。
3、標準服務費
1)營銷策劃標準收費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按工作節點收取,收費標準為 萬元。合同簽定之日支付 萬元,待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項目招商方案四份報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 萬元。
2)銷售代理標準收費
銷售代理費用按銷售金額提取計算,收費標準為銷售金額(即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金額)之 1.5 %。代理費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為當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甲方須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費。乙方收到此費后給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4、如遇甲方特殊關系而成交的客戶,需甲方總經理批準,價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須按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代理費。
6、由于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歸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沒收部分費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8、乙方計劃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商品房的套數為計量)
9、有關銷售代理費的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規定的銷售進度進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80 %結算代理費。如乙方在任何一個考核點完成銷售進度的80%,則當月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結算,同時本月之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規定的標準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點完成銷售指標后,若繼續負責銷售,則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按月結算;若在任何考核點乙方未完成對應的銷售指標的7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1.5 %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后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
10、為激勵銷售,獲得收益最大化,在雙方確認的基準價格基礎上(基準價格為 元/平方米),取得的銷售提價超額部分按 20 %作為獎勵支付乙方,按月結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條:保 密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范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公開。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生 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簽訂后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條:其 他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