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區域總代理合同
總代理應區分于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也是事務的主要負責人。那么酒類區域總代理合同又是怎樣寫的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整理的酒類區域總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酒類區域總代理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20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銷售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定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地區代理及期限的確認
(1)甲方授予乙方中國大陸銷售代理權,乙方有權在該地區開展銷售甲方產品活動。
(2)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二、乙方承諾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后,將盡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工作。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可根據自身的銷售要求向甲方提交入貨訂單。
三、地區代理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供貨價:以參照附件一為基礎,每個產品每瓶按省代理價格再減10元。
(2)若甲方給予XX省內第三方銷售方供貨價格低于本條第一款規定,則甲方給予乙方供貨價為甲方給予XX省第三方銷售最低供貨價基礎上每瓶紅酒再扣減10元。
(3)如因通貨膨脹或其它客觀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價必須調整,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協調雙方利益。
四、訂貨、供貨及退貨
(1)經雙方協定及認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訂單后,甲方應積極為乙方組織生產,保證依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尤其是甲方貨源緊張時,必須優先保證乙方的訂單。
(2)乙方下訂單時,無需預支訂貨訂金。
(3)乙方可將未售出在保質期內的甲方貨物在甲方指定的廣州市內特定地點進行退貨。
五、運輸及運費
(1)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訂貨少于箱,則乙方從甲方指定地點自提貨品,運費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訂貨不少于箱,則甲方乙方所訂貨品運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甲方承擔。
(3)乙方因退貨需將在保質期內的甲方貨品運至甲方指定的XX市內特定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乙方每兩個月向甲方以銀行匯款方式結算一次,結算數額以乙方在結算期間內實際銷售紅酒瓶數作為基礎。
七、若乙方因銷售甲方產品需舉辦相關促銷或宣傳活動,該活動所需試用品及銷售樣板由甲方免費提供。若乙方因銷售甲方產品舉辦相關促銷或宣傳活動,則甲方需派人員前往該活動會場協助乙方促銷或宣傳工作。
八、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1) 甲方產品嚴格按照我國酒類產品通行質量標準生產,并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后出品。
(2) 為保證用戶利益,用戶所購產品,甲方需按照我國酒類產品通行標準,給予乙方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3)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乙方損失或損害第三方利益,甲方需全責補償乙方損失、賠償受損第三方利益,同時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及第三方實際損害金額總和30%作甲方違約懲罰金。
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與對方無關。
十、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乙方有續簽優先權,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附件:《價格一覽表》
甲方:
代表簽名及蓋(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及蓋(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酒類區域總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濟源市博牛飲品有限公司區域代理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 _________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甲方按照乙方首批貨款30%的金額補償乙方,作為市場進入補償費。
2.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十日內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