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合同標準模板(精選3篇)
銷售代理合同標準模板 篇1
開發商(甲方):
地址:
電話: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冊并致力于房地產、商業運營等領域投資的公司法人,并擁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業運營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冊從事房地產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等業務領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業地產代理銷售及策劃方面擁有較成熟的樓盤操作經驗,并能滿足甲方項目代理銷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開發建設的“”項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事宜簽署本合同,并同意項目兩家代理公司聯合代理,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項目
1、項目名稱:“”項目一期
2、項目位置:
第二條 代理銷售范圍
代理范圍:“ 總體可售建筑面積約 188645.22 平方米。(代理面積以最終實際開發面積為準)
2、如實際交付乙方的銷售面積不足本合同所約定的年度銷售考核面積,則按原約定年度考核面積與年實際交付銷售面積的比例,結合原考核標準確定實際銷售任務及考核標準。
3、委托內容:營銷策劃、代理銷售(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項目一期的營銷策劃及項目中本合同約定部分面積的代理銷售。
2、在乙方代理期間內,如甲方需對乙方代理銷售的物業銷售范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調整,并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3、在乙方代理期間內,乙方對合同約定代理范圍內的物業享有代理銷售權,根據市場情況,向甲方提供對外銷售的信息依據。
4、乙方同時作為“”項目一期營銷策劃機構,全程負責該項目營銷策劃工作。
(1)服務內容包括:“”項目委托銷售部分的年度、月度營銷策劃方案、活動策劃方案、廣告方案建議(平面廣告、電視廣告腳本建議、電臺廣告腳本建議)、宣傳資料(軟
文策略與框架等)、產品定位策劃,網站建設建議及宣傳推廣(含主體推廣系統建議、階段性主體推廣建議)、SP及公關活動策劃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應完成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內容)
(2)以上服務內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達月度工作任務或專項工作任務,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時限內完成,并保證服務質量。如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或未能達到質量要求,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備注:
1、以上工作內容涉及建議書、策劃書等均提供電子文檔、書面形式,以上工作內容涉及的設計專案,均提供電子文檔及彩色樣稿;(由推廣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設計方案并打樣稿,乙方提出相關建議);
2、如涉及樣本調查及相關統計數據分析,乙方應將調查樣本資料原件及統計數據資料連同相關文件資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 委托期限及銷售考核標準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2 個月,即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銷售定義:
客戶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足額交納購房款(含以銀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銷售面積;
3、銷售任務:
雙方約定:乙方應在進場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達的銷售任務。詳見附件《20xx年銷售任務書》。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制訂出完成《20xx年銷售任務書》的《營銷方案》;
并制訂出各月、季度的《銷售計劃表》,報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及市場情況、自身商業運營需求,向乙方下達月度及季度銷售任務,并作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銷售工作的依據,乙方《銷售計劃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銷售任務、每月營銷方案及費用表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進度或《預售(銷售)許可證》的影響,此項工作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五條 乙方傭金費用標準
一、乙方代理傭金:
銷售代理費:按總銷售額的1% —2% 收取。
二、傭金結算條件:
1、該項目“最低傭金”為已售房屋成交全額回款總價的1%,“最高傭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額回款總價的2%(含),以甲方實際到帳金額為結傭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20xx年銷售任務書》制定銷售計劃、按甲方確定考核指標執行。每階段的傭金支付比例根據乙方該階段已售物業銷售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在“最低傭金”與“最高傭金”之間按下列約定計算:
若乙方月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60%,乙方銷售并成功到達甲方帳戶中可計入傭金提取范圍的總金額的1%支付乙方該階段傭金。
若60%≤乙方月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80%,乙方銷售并成功到達甲方帳戶中可計入傭金提取范圍的總金額的總金額的1.2%支付乙方該階段傭金。
若80%≤乙方月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100%,乙方銷售并成功到達甲方帳戶中可計入傭金提取范圍的總金額的總金額的1.5%支付乙方該階段傭金。
若100%≤乙方月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120%,乙方銷售并成功到達甲方帳戶中可計入傭金提取范圍的總金額的總金額的1.8%支付乙方該階段傭金。
若120%≤乙方月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乙方銷售并成功到達甲方帳戶中可計入傭金提取范圍的總金額的總金額的2%支付乙方該階段傭金。
3、為鼓勵乙方實現更高的銷售業績,雙方約定將最終合同金額中超出銷售底價部分的10%作為乙方獎勵。獎勵部分每三個月結算一次。
4、結傭條件:
4.1一次性客戶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交付所購買房源全款到達甲方指定帳戶,乙方即具備領取代理傭金的條件;
4.2商業貸款或公積金客戶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已繳納首付款而且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資料交付齊全,乙方即具備領取首付款的代理傭金的條件;剩余傭金應在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到達甲方帳戶時,乙方具備領取代理傭金的條件;如因甲方或銀行原因,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不能如期(手續齊全銀行受理后三個月內)到達甲方賬戶,在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資料交付齊全且銀行受理三個月后,乙方具備領取代理傭金的條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戶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在一年內繳納完該套房源的全部款項, (分期付款客戶以客戶實際到達甲方帳戶金額為乙方領取代理傭金的條件如超過一年,將在客戶繳納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內計算全部剩余傭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戶首付分期按揭貸款的客戶,當客戶首付款到達甲方帳戶時,即具備結傭之完全條件,剩余傭金應在銀行貸款到達甲方之日完全具備結傭之完全條件。
4.5在代理期內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屆滿后房款全款到賬的,甲方應在該部分房屋全款到賬后次月傭金結算日,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部分房屋的全部銷售代理傭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辦理簽約、按揭、交房、資料整理等工作為前提、否則無權獲取該部分傭金。
5、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即刻終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業的月度及階段性銷售考核指標(每一個月為一考核階段),由乙方提請任務書,由甲方修改并簽章后生效。如乙方連續2個考核階段未能完成50%的銷售考核指標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設定的關鍵節點考核指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2個月銷售低于月度銷售計劃的 50 %(含 50 %)時;
(3)乙方連續3月銷售低于月度銷售計劃的(含%)時;
(4)乙方連續兩個季度低于季度銷售計劃的 70 %(含 70 %)時。
在代理銷售活動中甲方書面同意打折銷售或低于均價銷售的部分,按實際銷售價格計算傭金。有關價格折扣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確定。
6、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應準時結清銷售傭金。具體約定如下:
6.1 核對乙方銷售的已認購已簽約未結款明細,及已認購未簽約明細。以上兩個明細雙方負責人應簽字蓋章,雙方確認完以上明細,乙方應移交客戶資料給甲方。
6.2 已認購已簽約的:在解除合同簽定當日,乙方銷售房源認購已簽約的客戶,按照雙方約定條款,按月以到帳回款額給乙方結傭;
6.3 已認購未簽約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簽定當日,乙方銷售房源已認購未簽約的,甲方應給乙方30天簽約期(在甲方房源具備簽約條件的情況下),由乙方履行完簽約手續后,按照雙方約定條款,按月到賬回款額結算;
第六條 銷售完成確認標準
1、銀行按揭: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交納首期款,乙方負責協助辦理銀行按揭并至銀行放款,客戶的貸款全額到甲方賬戶后,視作銷售完成,乙方結算傭金的標準參
照本合同第五條。
2、一次性付款: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購房款,其購房資金全額到甲方賬戶后,視作銷售完成,方可進行傭金結算。
第七條 費用結算說明
1、雙方按月結算銷售傭金。
2、每月28日前(遇節假日順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乙方開具發票給甲方,雙方各自的稅費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傭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應得傭金的10%;剩余10%作為交房保證金,待交房手續完成后,甲方全額支付剩余10%傭金。
4、甲方支付傭金時,乙方需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傭金。
5、其他條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導致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傭金,如乙方已提取應退還甲方或在乙方傭金中扣除。
(2)合同期間,在房源可簽約的情況下已簽訂認購協議但未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未付齊房款的合同,不計入當月銷售完成任務,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續后,計入乙方銷售業績。
6、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或客戶退房時,甲方從次月應支付的代理費內扣除該部分已結代理費。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務點數,不計提傭金。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給乙方代理銷售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2、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與乙方及時結算并向乙方支付有關款項。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銷售必須的相關資料復印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紅線圖、規劃圖、戶型平面展示圖、鳥瞰圖、效果圖等資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項目裝修標準、配套設施、物業管理協議等資料(甲方蓋章),并按承諾的內容提供真實的設施和服務,負責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檢查、監督、建議乙方代理工作的權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擔該項目銷售的廣告推廣費用。乙方可建議推廣方案預算,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投放計劃。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7、甲方安排財務人員在銷售現場組織收取購房款,乙方應積極配合。
8、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收取客戶購房款等款項的行為,或發生乙方以自身名義與客戶簽訂購房協議的行為,視同乙方嚴重違約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銷售業績完成情況調整乙方代理銷售面積及其代理銷售的期限。
10、甲方負責承擔有關銷售網點的設立、裝修、店面展示及辦公桌椅、辦公設備、辦公耗材、通訊、網絡、水電等運營費用,并配備保潔、保安人員。確保各銷售網點具備接待功能。
11、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地營銷中心的設立、裝修、店面展示及辦公桌椅、辦公設備、固定電話通訊、有線網絡、水電等運營費用,并配備保潔、保安人員。
1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地外有關銷售網點的設立、裝修、店面展示及辦公桌椅、辦公設備、固定電話通訊、有線網絡等運營費用。確保各銷售網點具備接待功能。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由專業人員組成項目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證項目小組成員穩定,如需更換需報甲方同意。乙方承擔參加本項目銷售工作的總監、策劃、案場銷售人員的工裝費、工資、銷售傭金,甲方免費給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班車;
2、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系,經常與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間每周乙方與甲方舉行一次基本工作溝通會,如因專案特殊需求,乙方將視情增加工作溝通會。同時乙方需確保硬件及網絡設備,以便與甲方順利溝通。乙方應積極主動與第三方協作單位進行溝通與協調。
3、乙方負責草擬:(1)營銷推廣策略:入市前市場競爭分析;入市前營銷推廣總體思路;銷售價格策略;分階段銷售計劃;(2)乙方負責進行現場銷售管理:銷售組織與控制;銷售培訓;銷售執行,追蹤客戶簽約;銷售控管;客戶反應檢討;修正銷售策略。
(3)乙方負責在項目宣傳推廣過程中監控相關的平面設計(戶外廣告、報紙廣告、DM、車體廣告等)、現場包裝設計(圍墻、展板、看樓通道、導視系統等)、銷售物料設計(樓書、折頁、戶型單張、認購書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向甲方匯報,并向甲方提交相關資料,包括營銷程序及營銷人員配備、項目銷售策劃、宣傳推廣計劃、及落實發布情況、不同樓棟樓層戶型的房屋銷售價格及優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員的作息時間表及加班計劃。乙方根據市場情況,配合推廣代理公司制定廣告推廣及執行計劃,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乙方方可執行。
5、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并不支付傭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任何文件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它權利;
如對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負責承擔全部侵權責任,其侵權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如給甲方帶來損害的(包括影響甲方樓盤銷售工作等),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傭金,乙方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7、承諾自身及派駐現場的銷售人員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及專業素質,合同簽訂后,乙方提供本項目總負責人1名(不駐場),策劃經理1名、銷售經理1名、案場內勤1名以及銷售人員10人,并根據項目銷售進度及甲方要求及時增加銷售人員。乙方應保持團隊穩定,并將名單報甲方備案。
8、承擔銷售工作,并按合同約定完成銷售任務,并負責協助辦理已售物業的銀行按揭,合同備案等手續。
9、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的履行工作職責,如發生一房兩賣或未詳細向購房者介紹房屋情況等過錯,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及承擔賠償責任,則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甲方可在乙方為領取的傭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協助甲方同客戶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及時將合同等其他文件資料交付甲方,否則無權要求甲方結算傭金。
11、乙方提供銷售報表給甲方,客戶所繳定金和購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負責客戶按揭材料的催收、審核和收繳,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戶催收各期房款;負責通知按揭貸款客戶按照貸款機構的要求提交申請貸款所需的有關資料;負責在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收齊客戶辦理按揭及產權等手續的所有資料;做好與相關部門(如按揭機構、律師事務所、保險公司等)的協調工作;負責與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戶簽約、結算等工作,協助辦理交房手續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義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否則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對該部分乙方簽訂合同不計算乙方業績,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書面授權委托內容進行銷售工作,不得違背相關合同條款及乙方承諾,乙方不得從事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及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活動,保護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客戶資料,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14、乙方應遵守甲方售樓現場管理規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項目所有廣告設計及相關平面設計方面工作,僅對推廣方面提出專業建議 。
16、自乙方進場之日起3個月內,甲方不給乙方制定考核任務,3個月后經雙方協商,制定符合市場客觀現狀,公平、合理可行的銷售任務。此階段銷售的房源傭金結算點數按完成任務點數來結算。
三、補充說明:
1、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并可視情解除合同。
2、乙方應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得低于銷售單個物業底價銷售,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與客戶簽訂合同并協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事項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4、如甲方實際建筑完成面積與預售許可證等政府文件面積不符,以政府審批的面積為準。
5、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兩個 月內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關成果;在項目開工前及預
計發售前1個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與工地及售樓場所有關的相關成果;并按甲方項目推進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關成果;
6、若當地房地產市場出現不可抗拒的銷售危機,導致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基價和銷售任務在實際銷售過程中無法實現時,雙方應當友好協商,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間,任何一方如出現單方無告知情況下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嚴重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違約事項,須按人民幣 伍拾 萬元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保留取得其依據本合同本應取得,但由于違約方違約而無法取得其相應收益的權利。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或者變更本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損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銷售傭金、銷售溢價提成,自甲方超過本合同約定時間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甲方應按每日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3、如甲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代理銷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按乙方實際完成的銷售面積計算傭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單方面終止或變更本合同,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銷售代理權.乙方已產生的銷售傭金,甲方須據實結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及甲乙雙方會議或其它書面形式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內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過三天,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 如乙方的營銷策劃方案或其他方案經反復調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1)隱瞞、夸大或者縮小代理項目銷售情況,向甲方提供虛假的銷售報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資料、銷售底價等);
(3)不按合同約定配置相關銷售人員或乙方相關工作人員嚴重懈怠,玩忽職守,嚴重影響甲方對外形象;發生上述行為,經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5、如乙方在銷售期間,擅自調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對甲方造成惡劣影響的,甲方可根據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銷售場地,并交付全部相關資料,所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得收益將不予支付。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戶所繳定金、購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義與客戶簽訂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3日內退出銷售場地,并交付全部相關資料及錢款,乙方應得收益將不予支持。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本合同委托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本合同與本合同之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委托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合同標準模板 篇2
委托方:--房地產有限公司〈暫名〉(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物業的銷售和資金的周轉,甲、乙雙方遵循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簡稱"本案")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下列物業:
1.物業名稱:--街項目(以下簡稱"本案"),推廣案名另定。
2.物業座落:--街。
3.物業性質:內銷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總建筑面積:約40000平方米
5.物業戶數: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期限:
自本物業銷售預售許可證批準之日起的24個月內。
三、 委托代理銷售的平均底價和銷售總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對外推廣均價為3850元/平方米,總銷售金額約為15400萬元。如銷售期內市場有較大波動因素,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價格幅度為+5%。
四、代理期限內,乙方全權代理有關本案銷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銷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銷售費用及開支辦法:
1、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可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1.5%傭金,此傭金應根據合同金額每一月結算一次,結算日為下一個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項目土建開工前需乙方融資,則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須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2.5%傭金。
2、為促銷本案,甲方須支出總銷金額1%的廣告宣傳費,此費用包括報刊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及各種宣傳品,費用具體安排見附件。
六、為確保銷售進度,乙方向甲方確定以下銷售指標:
1.自預售許可證發出至土建結構封頂。銷售率達20%.
2.結構封頂至外立面裝修一半。銷售率達20%.
3.外立面裝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銷售率達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許可證。銷售率達30%.
如果預售許可證發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則銷售速度也相應延期。
七、乙方獎金提取辦法:
乙方的獎金采取溢價分成的方式,凡銷售合同單價高于底價部分則為溢價(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價分成比例為甲、乙雙方7:3分成,即甲方為70%,乙方為30%。
八、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具體責任
甲方負責本案的規劃審批、土建施工,以及水、電、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為乙方的銷售帶來困難。由此產生的銷售滯緩,由甲方承擔責任。物業交付時應配套齊全,并能合法辦理單位或個人產權登記。因逾期交房所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代理銷售期限內,甲方應配合需要,提供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交付使用許可證、房產配套供應證明等乙方所需的銷售資料以及其他與銷售有關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這些文件作為配合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內,由甲方在本案現場提供一處經裝修的售樓處及二套樣板房。
若因施工質量,配套完成,辦理銀行按揭或產權證等所有甲方原因而與買受方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如由此對銷售產生影響,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應本著代理銷售的行業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業務。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按物業的實際狀況對客戶進行介紹,不得有任何欺騙行為,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負責客戶咨詢、帶客看房、簽訂認購書、簽訂(預)出售合同,為客戶代辦公積、按揭和產權證手續,提供一條龍服務。
在代理期限內,客戶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與甲方結算.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保留總戶數的3%留做已用,具體房號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歸入乙方業績,但傭金不予結算。
若客戶簽約并支付簽約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幾種情形處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戶,則甲方有權按規定沒收客戶之部分違約金,該款項甲、乙雙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則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如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處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代理傭金。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甲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取得物業預售許可證,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若乙方連續6個月未完成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銷售權。
簽字(蓋章) :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銷售代理合同標準模板 篇3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本著互惠互利共贏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加工生產的移門玻璃交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免費鋪底貨,每種款式8片.協議終止時乙方應退還甲方所鋪底貨,如有破損丟失,乙方按產品出廠價賠償甲方損失.
2. 乙方須繳納代理費XX元,協議終止時甲方應退還乙方代理費。
3.移門花色款式由乙方確認,移門規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產品出廠價為每平方米55-60元。(附件:移門底貨款式,規格,價格,金額)
4. 產品出廠甲方負責裝車。運輸及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如有生產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調貨,不能影響乙方銷售。
5. 乙方應提前1-3天通過傳真等書面方式下定單,甲方組織生產加工。無需繳納定金,甲方生產完成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帶款提貨,全額結算。
6. 甲方開發的新產品新品種乙方擁有優先代理權。
7. 協議期限為6個月。乙方擁有續簽優先權利。
8.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