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精選31篇)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區域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中國廣告網的______區域代理權,在本合同條件下授給乙方。
二、 區域代理的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愿意續約,須在合同期滿前______月協商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該區域代理的優先權。
三、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權,必須履行如下承諾:
1、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須完成______條/月的廣告業務。第二年______條/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條數以______%的速度遞增。
2、 設立專門機構部門,專職人員開展推廣銷售工作。
四、運作形式與結算:乙方將廣告內容(圖片及簡介)以電子郵件形式、服務費以電匯形式傳給甲方,甲方收到服務費用后上傳廣告內容。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_____%,如不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______%,其余為匯給甲方的服務費。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及時為乙方上傳廣告內容。
2、 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廣告宣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積極、迅速建立本區域的銷售網點,對本代理區域實行統一市場體系、價格體系的管理。
2、 負責在本區域推廣中國廣告網,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3、 服務價格按網上公布的全國統一價。
七、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
1、 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關內容;
2、 其它違約行為。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 補充條款:
1、 本合同管轄權屬_______市人民法院。
2、 從本合同生效開始,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______%,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甲方:_______網絡科技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乙方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余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
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代 理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乙方(簽章): 經 辦 人: 訂立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并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信息,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為: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為:
3、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托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為送達。
3、下列情形視為委托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托人作為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并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為甲方實現主要委托目的。
4、委托律師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閱讀并理解后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4
合同簽署地: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 地區(以區號 為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第二家加盟(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進貨總金額需達 元(大寫:零佰零拾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額,有定額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進貨金額需達 元(大寫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銷售總額及年終返利:完成全年進貨總金額獎
勵 ,超出部分獎勵 。
3、一個銷售年度結束后,甲方有權在對乙方綜合考核評估后決定是否繼續授予其該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乙方亦有決定是否繼續作為甲方該地區獨家代理商的權利,在同等條件乙方擁有優先權。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合同供貨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價格為標準,本價格不含稅,需要發票按正常稅率收取。
4-2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期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戶,款到發貨。
4-3-1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并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為貨款
4-4 交貨地點及運費
4-4-1合同交貨地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為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4-5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5-1甲方設計、制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為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2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享有的權利
6-1-1對乙方的經營有咨詢、監督、調查權。
6-1-2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6-2甲方承擔的義務
6-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6-2-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6-2-3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6-2-4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6-3乙方享有的權利
6-3-1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6-3-2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6-3-3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6-4乙方承擔的義務
6-4-1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6-4-2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7-1開箱損壞(未經用戶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7-2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后,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7-4-1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為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后的價格執行。
7-4-2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外包裝損壞,收取一定費用)。
7-4-3退貨產品在乙方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實際貨值向乙方匯出退貨款額,退貨中發生的運費、手續費、保險費、破損包裝物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終止合同后的有關條款
7-5-1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7-5-2退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委托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復制品)。
7-5-3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識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并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戶,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后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注: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2、甲方允許乙方在沒有代理商的區域銷售,可以優先取得該區域代理資格,如果有人簽訂該地區代理,則必須無條件退出該地區。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號5號樓4層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5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 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 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 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 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 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深圳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經調解后如達成和解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本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請求依照仲裁規則對和解協議作出裁決。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書面審理。仲裁庭有權按照適當的方式快捷地進行仲裁程序,且具體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規則其他條款限制,并根據本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裁決書。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上述仲裁開庭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仲裁庭。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6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7
甲方: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糾紛一案,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審訴訟。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權進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三項中的第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提起反訴;有權同意并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權提起上訴
3、有權代為申請執行;有權代為執行和解;有權代為收取執行標的或過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選擇上述第1項,則乙方無權代理上述第2項,若訴訟中涉及第2項中的情況,只能由甲方自己決定;若選擇上述第2項,則乙方享有上述第2項授予的代理權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律師的全部職責和義務是在委托代理權限內,依據法律和事實保護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乙方律師按上述原則盡職后,即使訴訟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如認為因乙方指派律師未盡職責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變更律師。甲方申請理由一經核實,乙方應及時變更律師。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堅持不正當、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實施故意詆毀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就甲方的行為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于甲方委托事項,如因甲方誤導、不如實陳述案情、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不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自身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委托事項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材料,由甲方親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師交付原件材料時,甲方應要求律師出具《證據交接單》。甲方如違反以上約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師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指派律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擔任甲方代理人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代原指派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行為。
七、根據《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甲方須于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全額代理費,乙方收取代理費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時繳納全額代理費,由雙方協商交費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條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約定時間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預收的代理費作為律師前期工作的勞動報酬,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委托事項開支已超過預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鑒定費、查檔費、翻譯費、打字復印費、交通費及乙方律師外出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代理費尚未支付,則甲方仍應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需要另行約定或說明的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條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審結(判決、調解)為止。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已經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終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已交納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應當交納尚未交納的代理費仍需交納: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或上訴人,下同)的甲方決定不起訴(或上訴,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對方當事人提出撤訴的;
5、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作為原告的甲方的起訴或者通知再審被駁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fanwen/1578/事人的起訴的;
7、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師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地址:濱州市濱城區黃河六路538號
電話:
年月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8
甲方(委托方):
電話/傳真: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表人:黃淼 ) 電話/傳真: 010-63344797、
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科學城富豐路4號工商聯大廈B座18層
為促成甲、乙雙方達成合作、明確責任,更好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從事代理商標名稱為: 在第 類上的國內注冊,共計 件
商標的注冊。商標圖樣為:
所選類目:
二、乙方的責任
1,商標注冊前,乙方應負責審核及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檢索,申請商標在以上所選商品/服務上無在先注冊的商標,因檢索期間有3-5個月的空白期,查詢結果僅供參考。
2,若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或書式不符合商標局規定而不予受理的,乙方全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且不得以乙方的名義注冊甲方的商標。
4,乙方應在甲方提交完材料的當天或第2天將甲方的材料遞交至國家商標局。
5,乙方負責跟蹤該商標的審查進程,并及時通知甲方。
6,如遇地震、火山、海嘯和戰爭等突發性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商標注冊失敗或其他損失,因其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免除乙方責任,若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準確、真實、完整的注冊信息(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清晰的商標圖樣、所需注冊的商品)。
2,若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或不真實而造成商標在先權利喪失或申請無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四、商標獲準注冊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如審查員的具體判斷、審查標準的變化等,非乙方原因導致商標申請被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整(大寫: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申請程序啟動。
六、提出申請2-10天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乙方通知甲方當事人。
七、甲方確認本合同的聯系方式不會發生變化,若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于聯系不上甲方產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遭損失。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傳真、掃描件均有效。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淼
(1)開戶名稱: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上海市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豐路支行
賬 號:9132 0154 8000 0239 3
(2)農行賬號:6228 4800 1078 5233 916
戶 名:張啟果
20xx年05月28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9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上海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第一條 訂立委托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甲方承諾本委托期間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托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區_______路__弄__支弄__號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托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筑面積: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委托售價人民幣: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抵押情況: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托時已征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并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傭金支付
1、 傭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 支付時間:甲方傭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托中委托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乙方
1、 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托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 甲方違反本委托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托的;
3、 甲方在委托期內或在終止委托后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 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托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執 照 號 碼:31010520xx836
聯 系電話: 聯 系 電 話:
代理人/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鐘桂潮 身份證號碼:4401213
乙方:畢鉉斌 身份證號碼:4403913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訴訟,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與 上述糾紛案件訴訟程序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含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收執行款等。
三、甲方必須如實陳述事實,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隱瞞重要事實情節時,有權終止本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依約照付。
四、乙方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回甲方,乙方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不應有的損害的,乙方在約定代理費的范圍內對甲方予以補償。
六、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為: 叁仟圓整。
七、乙方在承辦此案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查詢費或檢索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交通食宿費等辦案支出,由甲方另行支付。本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本案訴訟程序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預付辦案費用1500元。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另一方同意方可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畢鉉斌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站前路13號
郵政編碼:510800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2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XX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應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_____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XX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劉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1、在受害人_________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后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鑒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低于______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_________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訟代理費人民幣伍仟元整。
3、訴訟終結后,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鑒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系,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涂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沖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后,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范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托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并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并責成乙方補償被沖貨方的所有損失(沖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_______%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__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沖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后,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范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托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并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并責成乙方補償被沖貨方的所有損失(沖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_______%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__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的專利代理人就名稱為代理以下業務:
1.代辦專利文獻檢索。(根據需要另定)
2.代理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包括說明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代辦專利申請文件提交手續,代交專利局的專利申請費。
3.代辦專利(技術)許可證貿易。(根據需要另定)
4.其它事項:
為順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必須密切合作;
二、甲方:
1.應無保留地及時向乙方提供委托項目的全部技術細節,包括提供全部技術資料、信息資料和口頭答詢,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2.應當及時滿足乙方根據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程序期限,其責任后果由甲方承擔。
3.應向乙方提供申請人、發明人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如果甲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延誤各項規定專利申請及審查程序的時限所帶來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4.按規定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周內,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
(1)代交的專利申請費元,實質審查費__________元;
(2)撰寫和提交專利申請代理費__________元;
(3)代辦請求實質審查代理服務費(不包括)實審答辯費。
(4)文獻檢索費__________元;
(5)其他費用__________元
(6)費用的合計:
公司賬號: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代理費后(除協議另有規定者外),即著手進行代理業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在法定期限內,承擔委托項目的技術保密義務。
3.除甲方提供資料和費用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過失延誤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和變更,必須以書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對方,并辦理好合同終止和變更手續,所付代理費用按實結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務完成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6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福謙刑(20xx) 號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托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偽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為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托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托事項的咨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后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自本項目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旅游者或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或者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程表》,《旅__程表》經甲、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務量》標準(或有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兒童___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2、餐飲住宿費:《旅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3、門票費用:《旅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4、保險費:含保險范圍內旅行社責任保險、人身意外險。
5、導游:優秀導游服務。
前款第一項交通客運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
第2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費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起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水類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
4、其他非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需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九條(甲方_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裝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前日通知乙方。
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具備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個人保險(如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作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旅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島之旅有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甲方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
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19
(20xx年)嘉民援字JC001號
委托人(下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與涉嫌詐騙罪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刑事報案,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決定給予法律援助,指派陳文昌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特殊情況下,乙方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授權為:特別授權,授權具體內容及期限另見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費用:
(一)法律援助,律師代理費免交。
(二)辦案中產生的.訴訟費、查詢調檔費、復印費、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翻譯費、評估費、郵遞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市差旅費、交通費實報實銷。若乙方承辦甲方委托事務需要到異地(包括本市郊區)辦案的,乙方指定律師及其助理的、住宿費均由甲方負擔。乙方律師結案時應與甲方結算完畢,并交付相關票據。
四、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抬頭處所填寫的聯系方式為雙方溝通的聯系方式。乙方律師與甲方聯系、郵寄或快遞法律文書及其它資料的收件地址均以抬頭處填寫的為準。
五、甲方應當真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刑事報案立案為止。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本著誠實、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代理甲方產品的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產品,授權在___________(區域)獨家代理,在此區域內銷售,代理期限為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關手續資料;
3.甲方對產品的生產質量負責,在產品有效期內,因產品生產質量問題而引起的糾紛,甲方承擔質量引起的相應責任;
4.雙方合同一經簽定,在乙方合法經營、及時支付貨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規定的情況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中斷產品供應,因由中斷貨源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產生滯銷,甲方給予退換(返貨的發貨費用由乙方負責),期限自發貨日起三個月內,超過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市場的穩定,杜絕其他代理商惡意竄貨,保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如發現惡意竄貨行為,甲方為乙方清理市場,并追討竄貨人或竄貨單位賠償乙方市場損失(賠償標準:進貨總金額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鋪底貨,鋪底數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執行,在代理結束后,乙方返還貨物或按代理價格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在指定區域內獨家經銷,在代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發生進貨行為,視為自動放棄代理權;
2.乙方代理協議簽定后,再次提貨為現款現貨,既乙方將電匯底聯連同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聯系方式傳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項進入甲方帳戶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3.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通過正常途徑、合法的宣傳方式銷售甲方產品;在銷售上出現任何問題(非藥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幫助協調處理;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零售價不得低于零售價的最低限價,不得高于物價批準的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最低供貨價供給零售藥店,一經發現,取消代理權,扣罰市場保證金,并追究相關責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非甲方產品的銷售以及其他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要向乙方索賠50萬元;
三、雙方協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2.甲方負責將貨物通過郵局、鐵路和貨棧發給乙方,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專遞、公路短途運輸),發貨方式由甲方決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發貨失誤,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因本協議發生的經濟糾紛,則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調解,如調解無效,則向簽約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四、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后,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后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后,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后,如海關事后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征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征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后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并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后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于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后,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賬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賬戶。
3、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系,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并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2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點:
聲明: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鑒于:
(1)委托人準備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
(2)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被__________提起訴訟/仲裁。 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托受托人辦理該法律糾紛的訴訟/仲裁法律事務,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律師
受托人指派執業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律師)代表受托人,辦理委托事項。
第二條 委托事項(有委托的在□內打√;無委托的╳):
訴前交涉
代理仲裁 □ 代理一審 □ 代理申訴 □ 代理二審 □ 代理執行
代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 代理權限(有委托的在□內打√;無委托的╳):
出庭 □答辯 □ 陳述案情 □ 舉證 □質證
簽收法律文書
參加和解或調解
承認訴訟/仲裁請求 變更訴訟/仲裁請求 放棄訴訟/仲裁請求
提起反訴 提起上訴 申請再審
其他授權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人應向律師真實詳細的提供與案情有關的情況、資料和證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
2、受托人應確保至少一名律師參加訴訟/仲裁的正式開庭。
3、律師應認真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仲裁并及時向委托人通報案情。
4、律師在執行委托人委托的具體工作時,應對自身的不當或違法行為負責。
5、律師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法要求。
6、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項完成后,受托人應在__日內將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資料返還給委托人。
第五條 代理費及辦案雜費
1、代理費采取下列第__種方式:
(1)固定收費: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效果收費:按生效判決/裁定/仲裁書支持的委托人請求的金額/避免委托人承擔的金額的____%計算。于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辦案雜費:律師的差旅費、查檔費、復印費等為案件必要開支的辦案雜費:由受托人墊付,委托人實報實銷/由受托人自負/由委托人預付_______元,多退少補/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當律師出現工作不負責任、嚴重的工作失誤、侵害委托人權益、泄露委托人商業秘密或失去執業資格等不適宜繼續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情形,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還代理費、辦案雜費和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師開展工作時,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導致受托人或律師被有關機關查處或被第三方索賠的,受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拆遷、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雙方其他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4
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經協商,代表與委托人達成如下委托代理協議:
第一條委托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授權范圍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該行為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則在被代理人事后批準后,該行為將被視為在代理權限之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給委托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委托人應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名):_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5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為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并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后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于售后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里的數據,乙方對于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后部門的費用,一般為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范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范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 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后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后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為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說明是人為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于售后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于壞點的保修規定。
(8)其他任何筆記本官方保修規則上標明的不負責包修的事項也不負責保修。
(9)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保修機器承諾,只在官方保修地點保修,不私自更換配件。
(10)請勿私自拆開機器,請勿撕毀機器背后螺絲上的標簽,有以上行為的表示自動放棄乙方的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7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就下述拍賣物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_元,用于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于《______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根據《______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他: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表: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
拍賣人代表: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互相信賴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財務代理服務之相關事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 服務內容
甲方將依據國家制定的稅務法規和會計制度,利用各類有效的會計方法,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l、建立完整的帳簿、賬冊。
2、指導出納整理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合法原始憑據,并將其編制成正確的記帳憑證。
3、指導出納及時登記銀行、現金日記帳,準確反映現金、銀行的結余數。
4、及時登記應收、應付等往來明細帳。
5、審核出納編制的記帳憑證并進行匯總。
6、將審核出納記帳憑證登記入帳。
7、審核應收、應付明細帳,并與總帳核對。
8、月底進行真實、準確的財務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來的核算、費用的 核算、存貨的核算。
9、及時為乙方出具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應交稅金明細表)、納稅申報報表。
10、按時為乙方申報當月稅收。
11、指派專業財務人員在稅務等相關部門查帳或調查時,到達現場予以協助。
二、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保證: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服務內容,及時并準確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收到乙方數字證書(稅務專用)一個,該證書條碼編號為:______。甲方承諾在使用期內妥善保管該證書,如丟失或損壞,愿承擔相關費用。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29
第一條約因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姓名______
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
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
委托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
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2)個人健康;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
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
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日以后(含日)至本月日代理的至本月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甲方于每月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專屬代理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
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
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險公司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居民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住所地:
代表:______(簽字)郵政編碼:
簽署地:____________簽署地: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30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江刑辯( )號
甲方(委托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聘請乙方律師為辯護人(或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
(一)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
為確認,劃×為否認):
1、會見犯罪嫌疑人;□
2、查閱、摘抄本案的訴訟文書。□
(三)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律師費: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繳納律師費: 元。
五、辦案費:
1、在本縣范圍內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交通費、
通訊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
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復印打字費、專家論證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
訊費由甲方預先支付,據實報銷。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律師費全部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
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項目時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托后,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托或辯護,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最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篇3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師事務所、法律
服務所) 負責人:
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 法律援助中心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現指派乙方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協議法律援助,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 為甲方因與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擔任代理人。甲方應向乙方辦案人員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辦案,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不得隱瞞虛構。
2. 甲方對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
3.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依法應當回避或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不依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辦案人員的具體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2. 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具有合法正當理由不能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時,乙方另行安排辦案人員。
3. 乙方辦案人員應當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利用法律援助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偽造的證據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終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動。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
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應向法律援助機構另行申請。
第八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辦人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 方(簽名): 乙 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